罗马史(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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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罗马的肇始(7)

第七章 罗马在拉丁之霸权

【罗马领土之扩张】

拉丁民族一向勇武热情,这种性格使得他们互相之间以及与邻族之间都少不了敌对的状态,而随着国家的日益兴盛,这种敌对必定会升级成为相互间的战争。掠夺资源的战役终于升级为正式的征服战争,在政治上的强权也必定逐渐成型。然而因为意大利本身并没有荷马那样优秀的诗人将那掠夺征战的场面记录下来,我们因此不能在后世对他们的这种战争行为做出有关民族性的推论。而且即使是传说也不能让我们精确地明白拉丁各行政区的权利是怎么外在发展的,以及其享有的资源。

不过,罗马的权势以及领土的扩张我们却有迹可循。罗马联合社团最早的疆土范围我们在之前已经做过说明,陆地方向大概只到距离行政区域5英里的地方,但是在面向海洋的方向,他们一直将疆土扩充到台伯河河口处(奥斯提亚),距离罗马14英里。斯特拉波在对古代罗马的描述中也说过:“环绕此新城者,大小诸族皆有,其中有独立于村庄者,并不从属任何国家之联邦。”罗马最初的领土扩张似乎就是从这种拥有血亲的邻族开始的。

在台伯河上流落居的拉丁社团,以及位于台伯河与安尼欧、安亭奈、克鲁斯图摩瑞姆、费可尼亚、麦杜利亚、凯尼纳、科尼古鲁、卡美科亚、科拉西亚之间的拉丁社团最早遭到罗马社团的武力震慑,显然也是最早被罗马武力征服的部分。之后,整个地区只有诺曼特保持了自己的独立,之所以只剩下这一个社团的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们与罗马之间是有盟约存在的。台伯河左岸的桥头堡费德奈,则成为拉丁人与伊斯特拉坎人,也就是罗马人与维安提人之间屡次争夺的地方,但是一直胜负未分。

而伽比人,这个占有安尼欧以及阿尔巴丘陵之间大片平原的部族,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一直与罗马人不分胜负。到了很久之后,伽比人的衣服仍然被罗马人视作是战争的代名词,而伽比人的土地则就是敌方土地的代称。征服了这些地方之后,罗马的领土就扩张到了290平方英亩。而罗马士兵的另一项成就则是主要由传说得知的——拉丁圣城阿尔巴的征服与毁灭。传说只是告诉我们一母同胞的三个罗马兄弟和三个阿尔巴兄弟之间发生战争。至于冲突究竟是怎么起来的,战争是怎么开始的,这些内容都是这个寓言性质的传说没有说清楚的。这两个互相间都很强大的地区是必定相争的,它们的关系很密切,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罗马确实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但是对于阿尔巴究竟是怎么被罗马征服并且毁灭的,我们都没有史料可以查证。

【阿尔巴】

我们缺乏这个社团是怎么被征服的记录,对于这些被征服的社团所拥有的自己的法律性格以及法律效力的记录就更为缺乏。简而言之,这些社团在融进罗马社团的时候是按照罗马原始的三个社团融合时的原则融合的,只是后来合并的社团在合并后不能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而是完全被以前的整体吞并掉,与其他社团的区别也被抹杀了。在最早的时期,整个拉丁区究竟是怎么扩张的,因为除了罗马之外,都不允许其他的政治中心存在,罗马更为了消除以后会对本城造成威胁的对立者存在,不允许建立如同腓尼基人和希腊人那样的独立殖民地。

从这个角度而言,奥斯提亚所得到的待遇就非常需要让人留意了,罗马人不是不愿意在该地点兴起一个“事实上”的城镇,但是他们不会允许那个城镇拥有自己的政治独立权,因此不给予那个城镇的居民自由民的权利。但对于其中居住的已经拥有罗马自由民权利的人,那就让他们保留这种权利吧。

这个原则也使得那些被征服和自动投降的地区有了新的命运——他们的要塞被夷平,他们的领土成了征服者的领土,他们的人民还有神祇都在征服者的首都有了新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必须住到首都来。

这个时期拉丁的各个城镇,主要的用途是作为军事上的要塞以及举行每周一次的市集的地方,因此征服的程序,只要市集和法庭被迁入新的城镇便可以了。阿尔巴和凯尼纳在遭到毁坏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然而多数情况下,居民为了耕种土地也会留在被毁坏的城镇附近的空旷村野中,即使这个地区被武力摧毁了,这些居民都没有离开这里的必要。

但是多数的被征服者最后还是被迫迁进新建立的城市居住。罗马法律规定,只有参与疆土扩张的有功之人,才有资格成为罗马的“城墙内的人”。由于这条规定的存在,被征服者无论是否进入新都居住,都只能接受依从者的身份。但是被征服的部族中如若存在特别杰出的个人以及氏族,也可能会被赐予自由民的身份以及权利,就是说,成为罗马社团的贵族阶级。

几个阿尔巴氏族,包括朱利、塞维利、昆克提利、克罗利、吉甘尼、克利亚提、麦提利等族,作为本城被攻克之后迁往罗马而成为自由民的部族,可以保留他们阿尔巴的宗嗣,直到帝国时期仍然被罗马社团承认。而就在帝国时期,波维拉的朱利一族又将自己的氏族大为光耀起来。

罗马人并不是这种将小社团吸收到大社团行为的专利拥有人,因为希腊的诸族也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拉丁的罗马人以及雅典的雅典人,都因为许多地方融为一体而逐渐兴盛起来。“爱奥尼亚诸城要是想要一直保存自己的民族性,唯一的途径就是融合为一个整体。”这是由智慧的泰勒斯提议的。在意大利,罗马人则将这种联合的原则把持得最为热烈且成功。罗马就像是雅典一样,罗马“城邦”在所有联合国家中拥有的杰出地位就是由早期的中央集中化造成的。

【罗马在拉丁的霸权】

罗马对于拉丁的征服,从形式上看,固然是领土上的扩张,所要征服的人民也是与罗马社团有着相同特征的人。但是罗马征服阿尔巴则有特殊意义。在古代传说中,罗马对阿尔巴的征服被赋予了显要的地位,并不仅仅因为阿尔巴是一片富饶而且广袤的地域。阿尔巴作为拉丁联盟的首府,这个地位是被认可的,其属下共有30个社团。当然,阿尔巴的毁灭并没有达到和当时底比斯的毁灭使波提亚联盟解体那样的程度,不仅如此,由于罗马严格遵守拉丁战争法则中的私有产权法,承认新阿尔巴为合法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阿尔巴成为该联盟的首领。当然我们现在并不知道这个继承声明在当时有没有引起危机。

简单地概括一下,当时只有少数几个社团不认可罗马在拉丁的霸权扩张,例如拉比西以及伽比,其中伽比尤其反对。即使是在那个时期,罗马相比于拉丁地区的内陆性,更像一个海权国;与拉丁的各村落相比,罗马是城市;而相对于整个拉丁联盟而言,罗马是一个单一的国家。而在当时,只有和罗马融合,拉丁的各个社团才有可能在海岸方面防御迦太基人、希腊人以及埃特鲁利亚人,才有可能在内陆前线对抗萨比利亚人。

罗马征服阿尔巴是否获得了比当时征服安亭奈或者科拉提亚多更多的财产,这个我们并不能确定。但是事实上罗马在很久之前就成为拉丁最大的社团,或许并不是因为征服阿尔巴造成的。但阿尔巴的征服却奠定了罗马成为拉丁联盟霸主的基础——因为对阿尔巴的征服使罗马掌握了拉丁节庆的主持权。这个基础对日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个重要性是必须切记的。

罗马在拉丁阿姆的霸权,一般来说,这种霸权的性质主要是罗马社团与拉丁联邦的平等联盟,此联盟在攻击和防御上维持了长久的时间,因此在这个领域中维持了长久的和平。“罗马人与拉丁一切社团将维持和平,必须将这种和平维持到天长地久。你们将互相禁止征战,不得引狼入室,不能给敌人有可乘之机。凡是联合社团中任何社团遭受攻击,所有社团都必须一起行动起来支援,而联合战斗之后所得的战利品,必须同分。”罗马联盟条款中的一个条款规定:在交易、通商贷款与继承法方面,各社团都拥有平等权——这种条款达到的效果简直就类似于现在我们在各国间撤销海关限制。

而在具体形式上,各社团在内部仍然保留自己的法律,直至联盟战争时期,拉丁法都不是一定与罗马法相同的。例如由法律强行执行婚约,这一点拉丁社团仍然保持,但是在早期的罗马社团就废除了。但是拉丁法一直秉承着单纯以及纯粹的民族风格的发展,以及权利一致化,这样,后来的私人关系法无论在实质上还是形式上都与拉丁各社团保持一致。

各个社团权利的一致性,可以从个体自由民自由的丧失与恢复的原则上显示出来。按照古老可敬的法律准则,拉丁社团中的自由民只要在自己的国家之内,就不会失去自由民的权利,也就是说拉丁社团中的自由民不能在他生活过的国家成为奴隶,如果他遭受取消自由的惩罚或被剥夺自由民的权利,法律要求必须将他驱逐到国外,以奴隶的身份进入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