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巴比特(1)
第一章
1
天顶市的大厦,在晨霭中高耸入云。钢筋混凝土和石灰石筑成的大厦,似悬崖峭壁般冷峻,却又像银饰般精致。这些高楼,既不是城堡,也不是教堂,而是整洁明亮的办公楼。
在迷雾中,经过岁月蹉跎的高楼显得分外孤独:邮局的木瓦房顶已经老化,带有用耀眼的红砖砌成的鳞次栉比的尖塔的房屋,窗户既小又脏,以至于无法让人透过它看到外面的世界。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公寓住宅终于变得灰暗,失去了往日的绚丽。在这座城市,奇形怪状的建筑无处不在,但是崭新的大厦硬是挤了进来,从此成了新的巨头。城外郊区的小山坡随之出现了新的建筑,供一些家庭居住,看起来似乎充满幸福和宁谧。
一辆车身修长的豪华轿车,飞快地驶过混凝土桥,引擎毫无噪声。车上的人穿着晚礼服,正从彩排戏剧的小剧院回家去。这场彩排整整耗费了一个晚上的时间,足量的香槟酒,让这些优雅的“票友”们神采奕奕。桥下,那弯曲的铁路,一闪一闪的色彩艳丽的信号灯让人眼花缭乱。纽约特快列车轰隆隆地驶过,顿时二十多道炫目而闪亮的钢轨闪出与天相接的白光。
在一座摩天高楼里,美联社的线路才关掉。话务员与巴黎和北京通话了一个通宵后,疲惫地把赛璐珞眼罩推到了前额。打杂的女工打着哈欠,拖着陈旧的拖鞋在大楼里走来走去。晨雾已渐渐散去。成群的工人携着饭盒,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那座庞大的新工厂。在这有大玻璃、空心瓦和闪亮机械的车间里有至少五千名工人在工作,制造出高价值的产品。它们远销幼发拉底河流域及南非草原。汽笛齐鸣,像四月的清晨那般和谐与欢乐,快活地奏出和谐的旋律,仿佛是为工人们而唱的劳动之歌。
2
天顶市花岗住宅区有栋荷兰殖民时期的房屋,回廊里的那个人,睡眼惺忪,懒散地躺着,他的表情看起来是那么地宁静与安详。
他就是乔治·福·巴比特。现在是1920年4月,他已经过完了四十五岁生日。他没有特别的成就,既不做面包、皮鞋,也不作诗,他唯一做的是向人们推销高价的房子。
他脸的肤色白里透红,褐色的头发稀少而干枯,脸上布满了皱纹,眼镜在鼻梁上留下两块深深的红印,睡眠时脸上带着孩童的稚气。他虽然营养很好,但也不怎么胖;唯独那腮帮子向两边鼓起,像塞了什么东西似的;显得胖乎乎的手平稳地放在米黄色的毯子上,皮肤看上去细腻光滑。看样子他非常富足、对婚姻很是忠诚,但不懂得浪漫;卧榻放在这个回廊里更显得他古板。魁梧的榆树就在外面站着,院子里还有两块过得去的草坪,一条水泥车道和一间波浪纹铁皮屋顶的车房。巴比特又做梦了,又一次梦见了小仙女。梦中海市蜃楼的风景比银白海洋旁边绯红的宝塔更加奇幻与美丽。
这些年,小仙女总会跑到梦中与他相会。除了小仙女,其他人看到的只是乔治·福·巴比特,而她看到的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好小伙。她在那神秘的小森林的隐蔽处等着他。终于,他抓住机会从那拥挤不堪的家悄悄地溜了出来,迫不及待地朝小仙女飞奔而去。他的妻子和朋友试图追他,但都被他给甩下了。小仙女跟他一起飞奔着,他俩坐在一处静谧的山坡上,彼此相靠着。她是那么苗条,那么苍白,那么亲切!她称赞他英勇豪爽,她会等着他,他们一起扬帆起航……
送牛奶的卡车行驶声和车门撞击声一并响着。
巴比特叹着气翻了个身,拼命地想回到梦境中去。现在,他只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对岸印着的她的脸蛋。负责烧火炉的工人“砰”地关上了地下室的门。隔壁院子里的狗正在狂叫着。当巴比特满足地即将沉入朦胧婉转的暖流中时,吹着口哨的送报员来了,用《鼓吹报》敲打着大门。巴比特被惊醒了,身子猛抽了一下,他才开始松弛,那令人讨厌而熟悉的福特引擎发动声又传来了:吧嗒,吧嗒,吧嗒,吧嗒。巴比特自己是个爱车如命的人,然后他跟着那个素未谋面的驾驶员一起把弄着方向盘,一起迫不及待地将车开走,为熄火而懊恼,接着又耐心地发动车子。那“吧嗒,吧嗒”的声音枯燥而洪亮,在清冷的早晨,这声音叫人抓狂而又无法回避。等到引擎声震耳欲聋的时候,他知道这福特车已启动了,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他瞥了一眼心爱的榆树,泛黄的树枝与谷金色的天空相接应,他迷糊地搜索着,好像在追寻那最后的睡意。他曾经是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男孩,但如今他不再对或许发生但又充满幻想的新奇事物那么好奇了。
直到七时二十分,闹钟响后,他才迷迷糊糊地回到了现实中。
3
这是最好品牌的闹钟,算得上是限量版了吧。它的广告遍及全国各地,拥有最先进的配件,学着大教堂的钟声间歇敲响。到了夜晚,钟面还能发出光亮。巴比特为被这有着高级装置的闹钟闹醒而感到骄傲,如同购买昂贵的、最新款的汽车轮胎一样,代表着主人的身份。
他明白自己不能再逃避了。但他还是静静地躺着。他厌恶做房地产销售这份苦差事,他讨厌家里的人,也讨厌他自己。昨晚,他在弗吉尔·扬齐家打扑克,一直玩到半夜才回家,以这种方式度过假日。第二天,早饭前他依旧暴躁不安。这种坏情绪或许是因为他喝太多禁区内私酿的酒精浓度高的啤酒,喝酒后还抽了大量的雪茄;又或许是因为,从那豪情万丈的男人堆里回到了啰唆的女人堆中,尽感到拘束。她们可真令人无奈,甚至不停地念叨着让人少抽烟。
“老公,该起床啦。”睡廊旁的卧室里传来了他太太欢快得令他厌烦的呼叫声,接着便是一阵硬刷子梳头发的“唰唰”声,听着听着他便起了鸡皮疙瘩。
他说了句谁也听不清的话,从米黄色毯子下露出两条肥壮的腿,穿在身上的蓝色睡衣已经旧得褪去了颜色。他坐在床沿上,用手理着凌乱的头发,那双胖嘟嘟的脚在寻找拖鞋。他深情而又无奈地瞧着毯子,它意味着自由自在和英雄主义。毯子是为了露营而买的,可惜的是没有实现旅行。不过即使这样,它也意味着无拘无束的游玩,可以粗鲁地说话而不用顾忌,可以穿充满男人味的绒布衬衣。
他痛苦地站了起来,眼睛的疼痛使他呻吟了好几声。他一面等待阵阵灼痛再次来袭,一面睡意犹存地望着外面的院子。像往日一样看院子总叫他感到愉快:这是天顶市里一个富有的商人的美丽庭院,已是十全十美了。在这庭院的映衬下,他也显得白璧无瑕起来。他瞅着波浪纹铁皮的车房。一年,他要想365次,今天也不例外地想着:“这个铁皮棚子真是丑陋。我得建一间气派的木板车库。我的天,这里的车库总跟不上现代化!”他两眼直瞪车库时,想到了他那新买的黄鹂谷住宅,那会有一个公用车库。他平静了许多,手叉着腰,板起气得铁青的、睡得略微浮肿的脸,脸上嵌满了深峻苛厉的皱纹。顷刻间,他看起来是那么精明能干,也许是一名官员,一个决胜千里、指挥若定、能成就大业的男人。
他想得很起劲,从那整齐的、一尘不染的门厅进了浴室。
他的房子虽不算大,却像花岗住宅区所有的屋子一样,有一间浴室。瓷质卫生设备,上釉的面砖,如同银子般光亮的金属在闪亮。毛巾架是晶莹剔透的玻璃杆子,支架是镍做的。浴缸又宽又长,能够容纳一个士兵的身躯。一组钵上,令人咋舌地摆放着牙刷、修面刷、肥皂盒、海绵盒和装有保健药的小袋子,那么光灿耀目,那么精巧,似一个电子仪表板。但是巴比特并不满意,因为他信奉现代化的一切。浴室里散发着一股令人恶心的牙膏味。“肯定是维洛娜!我总跟她说要用利利多牙膏,她却买了这种臭气熏天的破牙膏。”
浴室的垫子皱巴巴的,地板也湿了(他女儿维洛娜性格古怪,只要高兴大清早也洗澡)。垫子太滑了,他摔了一跤,并撞到了浴缸上。“该死!”他骂道。他气愤地抓过剃须膏,使劲涂在脸上,他似乎在用修面刷出气,拼命地拍打着它,气呼呼地拿起安全剃刀,刮着那胖嘟嘟的脸。剃刀显得比较笨拙,刀口钝了。他骂道:“该死,真该死!”
他在装有保健药的小袋子里找到了一盒崭新的刀片。与此同时,习惯性地想:“买这种廉价货,还不如自己磨刀片算了。”当他在放苏打水的圆瓶后找到那盒新刀片时,他禁不住埋怨起他的夫人放的不是地方,他为自己及时控制住了情绪而感到满意。这时,他的双手沾满了又湿又滑的肥皂沫,在打开新刀片小得可恶的盒盖子及包装刀片黏得紧紧又容易碎的油封纸时,他终于忍不住诅咒了起来。
接下来,一个老问题让他像往常一样苦闷:旧刀片该如何处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有可能让他的孩子因此而受伤,这一直是一件让他伤脑筋的事情。还是和平常一样,他把旧刀片丢到了柜顶,心里却在说,这只是个权宜之计,哪天把这五六十个旧刀片彻底清理掉。想着这些,他感到有些眩晕,因为没有吃东西,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急躁不安。终于把胡子刮好了。这时,圆圆胖胖又湿滑的脸上还有些许泡沫渣,双眼让肥皂水刺激得生疼,他不得不闭着眼睛去抓毛巾,可是毛巾都是湿的,又湿又黏,而且还带着令人反胃的气味,他夫人的、维洛娜的、泰德的、妲卡的,就连那条唯一印有超大名字并有镶边的浴巾都是湿的。这个时候,巴比特做了一件令人感到意外的事,他用那条客用的、绣着三色堇花的高级毛巾来擦脸!它挂在那里只是个摆设,无非是为了证明巴比特家是上流社会成员之一。这条毛巾一直没有人使用过,连客人们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总是取用普通毛巾,而对这条毛巾敬而远之。
他心里怒不可遏地骂道:“老天哪,他们竟然将所有的毛巾都用了,这些人都是混蛋。用了也就算了,为什么还不拧干呢?一直以来就不会考虑留下条干的给我,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走霉运,当我需要的时候一条都没有!整个家里只有我才会替他人着想,想到在我之后还有人需要用浴室,想到……”
他把这些让他感到憎恨的毛巾一起丢进了浴缸里。看到那些毛巾在水里无助地漂动,他心里产生了一种报复的快感。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夫人不知不觉地进来了,安详地望着这一切:“怎么啦,我亲爱的乔治,你在做什么呢?想把毛巾全部洗洗吗?这种活不劳你来做啊!噢,乔治,你没有用客用毛巾吧?”
他还能说些什么呢,确实是没必要再说。
几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被他的夫人激怒了,对她怒目而视。
4
米拉·巴比特,一个十分成熟老练的女人,是乔治·福·巴比特的夫人。她明显是老了,嘴角上深深的皱纹一直延伸到了下巴,脖子很胖,那里的肌肤已经明显松弛下垂了。她现在已不再像以前那般在丈夫面前忸怩撒娇了,也不为自己不能再忸怩撒娇而发愁。对自己的明显衰老她很清楚。如今,她穿着衬裙,腰部被衣服撑得鼓凸凸的,而她对于别人能看见她那水桶般的腰一点也不在乎。白开水般的婚姻生活,索然无味,使她变得像个亚健康的修女一样没有了性别特征。她是一个善良勤劳的好女人,但是,或许除了她十岁的女儿妲卡对她有兴趣,依赖她、亲近她以外,几乎没有一个人对她的存在关注过。
就毛巾的问题,他们家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争论,直到巴比特的头疼得如喝醉了酒一般难受,他的太太才算对这事罢休。之后,巴比特的头痛总算好了,他强忍着气,四处找他的B. V.D汗衫,边找边嘴里唠叨:“我就知道那件鬼汗衫被放在了洗干净的睡衣中间。”
在谈起那套褐色衣服时,他是那么地高兴而祥和。
“你在做什么,米拉?”他用脚碰了碰堆放在卧室椅子上的衣服,而她还是在那里独自转动身子打理着自己的衬裙,他一直认为她穿的衣服怎么都与身体不相配。
“看看这套衣服怎么样?我明天还能继续穿这套衣服吗?”
“你穿这套看起来很有精神。”
“不错,但是,天哪,这套衣服需要熨烫了。”
“或许是的,那就熨烫一下吧!”
“它很结实,当然是可以熨烫的。”
“当然,熨烫一下肯定没问题。”
“咦?上衣似乎不需要熨烫。不用烫的就别去烫,只有傻瓜才会把整套衣服都熨烫了。”
“是的。”
“但是,裤子肯定要熨烫一下了,你看这条裤子,看看这些皱纹,得马上熨烫一下。”
“的确是这样,乔治。那么你何不拿这件褐色衬衫配上那条我们一直愁着不好利用的蓝色裤子一起穿呢?”
“老天呀,你难道就不知道我这一生就没有穿过不配套的衣服吗?你把我当成是一个倒霉失败的会计员吗?”
“那你今天为什么不穿那套铁灰色的衣服呢?路过裁缝店时,正好可以把褐色的这套送过去熨烫。”
“好吧,那么灰色的那套该死的衣服在哪里呢?哦,它在这儿。”
这样下来,对于穿衣服的问题,他才算是显得有些果断和平静了。
他的全身装扮是这样的:第一件,是宽松而薄薄的棉质B.V.D汗衫,他穿起来活像一个硬朗的小男孩穿着松弛的马甲在街道上游行。他穿汗衫时总是感谢进步之神,他不必再像他的岳父兼合伙人亨利·汤普逊那样,穿那种既紧身而又特别长的老式内衣了。第二件事是头发的装扮,他的头发总是尽量向后梳得十分有光泽,以便前额看上去更加光亮和微微上拱,显得特别高,达到离最前的发线有二英寸的距离。然而,最有创意的是他的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