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讲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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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文学与语言

关于这个问题,今天讲的只是常识方面的几句话,打算分作五项讲:

(一)口语与写作 大家都知道,口语在前,写作在后,就是说先有语言,后有文字。口语记录便成功文字。口语跟文字不过是两种工具,用来发表思想表示感情。这两种工具有许多不同的地方,文言跟口语固然差别很多,白话跟口语也不尽同,言文一致只是一种理想,因为口语跟文言、白话的规则有差别,我们有所谓文法句法,应当还有语法。拿口语来讲:“他没有来偕?”这句话在文字上须写成“他还没有来?”又如“你吃饭过吗?”,要写成“你吃过饭吗?”才通。

在写作上散文与诗的句法也不相同。譬如“竹喧归浣女”,意思就是“竹喧浣女归”。有些人往往把诗看得很神秘,以为诗不合逻辑就越好,诗人的态度应该是蓄长发穿破皮鞋的。其实诗并无神秘,不过写法不同罢了。最近死去的陈之原,他在张之洞幕府里的时候,有一次伴着张之洞重九登高,做了一首七言律诗,第七句是“作健逢辰领元老”,张之洞看了很不高兴,他以为元老怎么会被人领呢?一被人领了便不元不老了。这句诗的本意就是“作健逢辰元老领”。张之洞也是个诗人,但是他把诗法与文法混在一块了。

其次说到口语,口语的好处,活泼、亲切、自然,说时有姿态、手势来帮助表情。如中国人的眨眨眼,摇摇头,洋人的耸耸肩膀,都表示一种感情。声调语气也有种种变化,有轻重快慢的不同。但说话只能对少数人,广播的说话可以对多数人,不过姿势表情没有了,又少修饰,很使人听得不耐烦。还是不能代替文字的写作。

写作的好处在条理清楚。它没有声调姿势的帮助,便利用条理。文字的简洁或增加,是经过一种选择的。这种选择便是修饰功夫。写作不但条理清楚,而且比说话经济。说五分钟话,写成文字,两分钟就看完了。

(二)白话与文言 白话与文言可说是两种语言。这两种语言的分别,弄清楚了有很多好处。一般人以为文言的阅读须经过脑筋翻译成白话才能明了。写文言文要把白话翻译成文言而后能写成文字。这是一种错误观念。这种观念大概是从学习外国语而来的。因为初学外国语时,须先经过一种翻译才能阅读和写作。其实写文言不必翻译正如精通外国文的人写作和阅读不需要翻译一样。英文学得不好的人,写作时要先打中文稿子,结果便写成中国英文了。拿白话翻成文言,也就不能成真正文言。

有人说文言的好处在简单,白话太繁。这也是不对的,两者都有繁简。博士卖驴,写完三纸,不见驴字。这不是文言的繁吗?繁简只是写作艺术上的问题,不是文言和白话的分别。

就语汇和字汇来分别也不好,白话文中免不了有用文言字的。但就方式说,白话和文言就大不相同了。譬如说,“听父亲的话。”听来很顺耳,说“接受父亲的意见”,在一般年纪老一些的人听来便不大舒服了。五四以后,青年人的地位渐渐增高了,说“接受父亲的意见”便不觉怎样不对。“接受父亲的意见”这方式文言中是没有的。生活的改变,语言方式有了新的增加。

韩愈讲文气,他说:“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小大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这里所谓气,应该是新的语式,韩愈讲究文气,就是用新的语式加入文章。有人说韩愈复古,作古文,我以为他是革新,作新文体。明清的古文家,描写人的对话时,也极力想接近当时说话的口气。原因是当时的生活渐渐改变了,旧文体不能胜任,不得不有变化。最明显的改变是清末梁启超所倡的新文体。

五四提倡白话到现在,就文学说,刚立好基础。应用则已很广。至于公文等的应用,仍旧用文言。因为其中好多语式未改变,用文言写来比较方便。譬如:文言中的“尊著”,用白话写就是“你的著作”。这似乎太不客气。写作“你的大作”,便客气些,但就带着文言的味道了。再如“仁兄”这个称呼也不易改变。固然,直呼名字,在五四时认为前进;“你我”相称,可以表示亲热,若用于尊长,便见得太亲热了。也可说不大庄敬。

语言是有许多阶层的,正如社会有许多阶层一样。语汇和谈话方式各阶层自成一套。因为教育和环境的不同,所以对语言的了解力也不同。此是纵的方面。横的方面看,散文与诗有着差别,前面已经说过了,而骈文散文也不一样。例如:“远迹曹爽,洁身懿师。”这句子,依散文的观点来看,像是说阮籍追随着曹爽,其实这是远避的意思。因为骈文与散文在组织与文法上有很大的差别。

专就散文而论,桐城派的古文与从前的《大公报》的社评也不同。后者可称为新文言或变质的文言,其中夹上许多的新名词,而没有声调之美。古文读起来是可以摇头摆尾的,但读大公报的社评,头摇不起来,尾也摇不出来。所以我必须用不同的眼光去观察,把它们看成两种东西。

(三)文字与文学 说到文字与文学,最好先从语言上着眼,语言可分表情的与达意的两种。譬如,你在食堂门口碰见朋友,问他“吃饭了没有?”不吃饭怎么到食堂里来呢?又如问外面进来的朋友:“有太阳没有?”太阳当然不会没有的。意思是说看没看见太阳。这些话都是没有什么意思的,不过表示一种对朋友的关心。目的不是达意而是表情。

文学大多是偏重在表示感情的,有人说文字使人知,文学使人感。有把文字的功用分为四种的。一表达意思,二表达感情,三表示口气,四表示目的。其实严格分别是不可能的。大概说来,文字要注重条理,文学更要注重具体描写。例如:“五月榴花照眼明”;“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都是凑合许多形象,如给人一幅画图一样。这是文学,不是文字。

诗是最文学的,所表示的感情特别强烈。有人以为诗与散文的不同,是在韵脚和节奏的有无,但骈文有节奏,赋有韵脚,这并不是诗。用诗意来分别也不好,散文中也有富于诗意的。就形式来分也很难,现在的分行的新诗有许多并不像诗。我看,比较保险的分法就是诗的表情比文更强烈一点。

(四)比喻与文学 比喻在口语中我们常常用到它,但在文学中,比喻尤其重要。山头,山脚,都是比喻,用惯了便不觉得。这种比喻是死的,还有活的比喻,如:“这个人的舌头像刀一样。”“眼睛像星一样。”“日本人的泥脚”等等。

比喻是文学的重要的一部分,它的来源有二:改变旧的,或创造新的。诗人与文人必须常常制造比喻,改造比喻。典故也是一种比喻。放着许多典不用也觉可惜。不过典应有新的用法,偏僻的典不可用。

(五)组织与排列 这可分三节讲:

一、颠倒:为了文字的经济,有时要改变普通的组织排列。如韦应物的诗:“独夜忆秦关,听钟未眠客。”意思上的次序是说一个孤独的旅人,夜里听着钟声,想念秦关而不能入眠。小说中也常有颠倒的写法,劈空而来,再转头说回去,这样更见得有力。

二、重复与夸张:重复就是兜着圈子说,表示加重意思。如古诗:“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馀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再如:“东边一棵杨柳树,西边一棵杨柳树。南边一棵杨柳树,北边一棵杨柳树。任他千万杨柳树,怎能挽得离情住?”说来说去,只是一个别离而已。至于夸张,例子多不胜举。就说四川的山歌罢:“你的山歌没得我的多,我的山歌比牛毛多。唱了三年六个月,没有唱完一只牛耳朵。”

三、声律与排比:声律是使文学美化的一个要素,旧诗中的音调都是很美的。新诗则利用节奏。排比在古文学中甚占地位,白话文也少不了它。胡适之先生的文章大家说好,他就是喜欢用排比的,例如:“写字的要笔好,杀猪的要刀好。”今天讲的只是个大概,至于证例,诸位在阅读时常可找到的。

原载一九四三年《文学批评》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