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故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羯陀奥义书》
1
我以前写起小说来没有这么多顾虑。称之为小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还能叫它什么。我没有多少故事可讲,到结尾时也无关什么婚丧嫁娶。人死了便一了百了,故事的大结局同样如此,而婚配倒也能恰如其分地给故事收尾。老于世故的读者对此不屑一顾是欠妥的,因为大团圆可是惯常的安排。普通人天生的善心会使他们相信,这样一来该说的也都说了。不论其间有何种你喜爱的悲欢离合,有情男女还是终成眷属,此时他们的肉身已功德圆满,他们的志趣又传递给了即将到来的下一代。然而我却会让读者不得安生。这本书集录了我对一个人的回忆,而我也只是间或与他有些近距离的接触,在这其中的间隔里他有哪些遭遇我也知道得极少。我想凭着杜撰倒也能煞有介事地填补上其中的空白,让叙述更加连贯,但我无意于此。我只求写下我所知道的事情。
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用名画家保罗·高更作为主人公,还设计了一系列情节来描画该人物。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了解很少,于是就根据那些为数不多的材料虚构着故事。在本书里我就不打算这么做了。我什么也没有虚构。其中有些人物尚健在于世,我就给他们另取了名字以避免尴尬,并想方设法保证不会有人认出他们。我写的这位不算什么名人,或许他永远不会出名;或许生命终结时,他在尘世的耽留不会有任何痕迹,如同投石入河时水面的涟漪转瞬而逝。我这本书,假如还有人读的话,只能凭其或许存有的内在意趣。不过他为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可能使他性格中那股子奇异的力量以及可爱之处对世人日渐产生影响,从而在他离世之后很久,人们也许意识到在这个时代里还曾有过这么一位非凡之士。到那时候,人们对我写了谁就恍然大悟了,想要略知其早年生活的人或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认为敝书纵有诸般不是,但对于日后为我这位朋友立传的作家而言,仍可作为有用的资料来源。
我不愿佯称所记下的谈话内容是一字不漏的记录。不论在什么场合我都不会做笔录,但是对于我关注的事情我能记得很清楚。尽管以自己的语言转述,我相信还是忠实于原话的。刚才我自称什么也没有虚构,现在则要更正一下。对于我没有听到也不可能听到过的言词,我自作主张地让笔下的人物说了出来,而这也是自希罗多德以来的史学家们所得心应手的。我这么做也出于跟史学家们同样的原因:让本来单凭记述、了无趣味的场景生动活泛起来。我希望自己的书有人翻阅,有可读性,为此我自认为这么做无可厚非。倘若聪明的读者一眼看穿并加以指摘,那也完全是他的自由。
另一个让我动笔时带着点儿顾虑的原因是,我所涉及的人物大多为美国人。了解人是很困难的事情,而我觉得除本国同胞外,其他异域之辈根本无法理解。人不仅是其自身,也代表着其出生的地区、他们蹒跚学步的城市公寓或农庄、孩提时玩的游戏、不经意听到的无稽之谈、吃的食物、上的学校、喜欢的运动、读的诗,还有信奉的神。正是这些共同点塑造了他们,而你没法道听途说地理解这些,只有生活于其中才能明白。只有成为他们的一员你才能懂得他们。除了观察,你无法了解外国人,因而要在书中还原出他们的真实性的确不容易。即便如亨利·詹姆斯这样观察细致入微、长居英伦四十年的人,也未能创造出一个道地的英国人形象。而我除几个短篇小说外,从不涉足国人以外的描画,短篇中的斗胆尝试也是因为在这样的文体中可以较为简略地处理人物。你可以提示给读者宽广的空间,由他们自己去填补细节。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成英国人,那何不在此书中如法炮制呢?回答很简单:我做不到。那样一来他们就不是原先的他们了。我不想装模作样地说他们就是原汁原味的美国人,如同美国人看待自己那样的;他们只是一个英国人眼里的美国人。我并不谋求复制出他们的言语特性。英国作家这么做往往导致糟糕的后果,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也只有美国作家复制的英国人说的英语。俚语就是个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系列小说里用了很多,但总没有英国人用得到位,于是并没有产生他所追求的口语化效果,反倒让英国读者感觉颇不自在。
2
一九一九年我在去远东时正巧途经芝加哥,出于与本故事无关的原因我在那儿停留了两三个星期。我刚刚成功推出一部小说,为此我一到芝加哥便被约了访谈。次日早晨我接到了电话。
“我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
“埃利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
“不是的。我正好来看望我姐姐。我们想今天请你过来共进午餐。”
“我很乐意。”
他留了时间和地址。
我认识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十五年了,此时他应是五十八九岁的光景,身材高大,举止优雅,相貌堂堂,一头浓密的波浪黑发,几抹渐现的斑白更增添了外表的不凡。他一向穿着考究,日常服饰在“夏尔凡”购买,而正装及鞋帽则要到伦敦置办。他在巴黎左岸时尚的纪尧姆大街拥有一套住房。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做投机买卖的,但对该指控他一概愤而拒斥。他不乏品位和知识,也不讳言早年定居巴黎时,曾给求购名画的有钱收藏家出谋划策。他通过人脉关系打听到某潦倒的英国或法国贵族准备变卖顶级画作,便很乐于助其牵线美国某博物馆的主管,因为他碰巧知道这位主管正在寻求这样一位大师的这样一幅杰作。法国有众多古老的家族,英国也有不少,他们出于情势所迫不得已出售一件布尔的签名作,或是齐本德尔本人打制的书桌,又希望不要闹出多大的动静来。于是他们很高兴结识这么一位举止无可挑剔的饱学之士,并把交易托付给他悉心打理。人们自然会推断埃利奥特从中拿了好处,有教养的绝口不提,没口德的则到处说他家里的所有摆设都待价而沽,说他请有钱的美国人来享用美酒大餐,几幅名画便随后不见了踪影,或是一件镶花衣柜变成了普通的喷漆柜子。要是问起如此稀罕的东西是怎么不在的,他会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那配不上他的品位,于是换了件更精致的。他还补充说总盯着同样的东西看会很乏味。
“Nous autres Américains[1],我们美国人,”他说,“喜欢变来变去。这既是我们的弱点也是我们的优势。”
定居巴黎、自认为了解他的一些美国女士说他家底其实很薄,他能过得这么风光完全是因为总能精打细算。我不清楚他有多少钱,但他那有着公爵头衔的房东向他收取的租金可不少,家里的陈设也是价值不菲。墙上挂的均是名家画作:华托、弗拉戈纳尔、克劳德·洛林等等;镶木地板上铺着华丽的萨伏内里及欧比松地毯,而客厅里还摆放了一套路易十五时期的petit point[2],那种精美或许只能属于蓬帕杜夫人[3],而他也正是这么宣称的。不管怎样,他足以维持他所认为绅士应有的体面生活,而不用为生计奔走,至于过去的那些手段还是不提为宜,除非你不想跟他交往了。没有了衣食之虞,他便投身于自己最有热情的事业,即社会关系的经营。与英法穷酸贵族的生意往来使他早年初到欧陆时就站稳了脚跟,也成为他结交权贵的介绍信。对于收到他信件的那些美国名媛而言,他的家世颇有些分量:来自弗吉尼亚的古老家族,追溯其母亲先祖,曾有参与签署《独立宣言》者。他广受青睐,为人聪明,精通跳舞、射击,还是个优秀的网球手。他能够为任何一次聚会增色。他从不吝惜鲜花和昂贵的盒装巧克力,尽管他很少请客,但只要做了东就一定会别出心裁,让人满意而归。贵妇们很乐意受邀去苏豪的波希米亚风格餐厅或是拉丁区的小酒吧[4]。他随时准备助人一臂之力,总是有求必应,无论那是多么烦人的事情。他花了很大力气来博得半老徐娘们的欢心,于是很快便成为众多深宅大院里的ami de lamaison,即家庭宠儿。他把和蔼可亲做到了极致;假如你措手不及,情急之下临时安排他坐在一位无趣的老太太旁边,他也总乐于从命,你可以指望他打趣逗笑,因为他深谙此道。
两三年后,他便在伦敦和巴黎打开了局面,结识了一个美国青年所能认识的所有人物。他定居巴黎,并赶在社交季的尾声,于初秋时节将伦敦城外的大户人家逐个拜访了一轮。原先介绍他进入社交界的女士们惊奇地发现,他的朋友圈已如此之宽广,不禁百感交集。她们一方面欣喜地看到,这位曾栖身她们羽翼之下的年轻人已大获成功,另一方面也略感不快,因为某些与她们自身只有面上往来的人,他也能混得很熟。尽管他仍然乐于助人且帮助得很到位,但她们还是不安地意识到,自己成了他向上攀的踏脚石。她们担心他势利。而他当然很势利,势利得彻头彻尾,势利得寡廉鲜耻。只要能受邀去一个他渴望的酒会或者能与某名头响亮、家底深厚的倔老太攀上关系,什么样的侮辱他都可以承受,什么样的回绝他都可以不顾,什么样的无礼他都能忍耐。他百折不挠。他锁定的猎物一定要捕捉到,就像一位坚毅的植物学家为了找到稀世兰花品种,可以置洪水、地震、高烧及心怀敌意的土著人而不顾。一九一四年的战争给了他最终的机会。大战爆发时他加入了救护队,先在佛兰德[5]服役,后转至阿戈讷[6];一年后回来时他的衣服扣眼里多了一条红绶带[7],凭这个在巴黎的红十字会站稳了脚跟。此时他的手头已经很宽裕,在权贵们捐资筹款时他也能慷慨解囊。他总能运用优雅的品位和组织天赋来助推慈善活动,并获取很高的美誉度。他加入了巴黎两家门槛最高的俱乐部。对于法国顶层社会的妇人而言,他就是ce cher Elliott[8]。他终于达到了目的。
3
初遇埃利奥特时我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作家,他丝毫没有对我加以留意。他总能记住每张见过的脸。所以偶尔遇见时他还是会很和蔼地与我握握手,不过无意深交;假如我,比方说在剧院,看见他和身份很高的人物在一起,那么他是不大容易看见我的。后来我作为剧作家进步神速,就很快意识到埃利奥特对我更热乎了。
一天我接到了他的便笺,邀我去克拉里奇酒店的午餐会,那是他在伦敦时的住处。聚会规模不大,规格也不算高,我的想法是他在掂量我的斤两。但此后,由于我的成功让我结交了很多新朋友,我也开始与他更频繁地接触。不久之后我于秋季去巴黎待了几周,在一个共同的熟人家里遇见了他。他问了我的住所,没过一两天我便又应邀跟他共进午餐,这回是在他的寓所;我到达时很吃惊地发现这次可是名流荟萃了。我暗自发笑。我明白他对社会关系有着精准把握:在英国社会里我一个作家不足为奇,但在法国,作家只因身份是作家就能有不俗的声望。我的情况正是如此。在接下来的年月里我们的关系相当密切,但从未发展到朋友的程度。我很怀疑跟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做朋友的可能性。他只对人的社会地位感兴趣。要是我凑巧去巴黎或是他来伦敦,他就不停地请我赴会,那些场合多半是他需要另有陪客或不得不接待一拨儿欧游的美国人。我怀疑他们之中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则是带了介绍信的陌生人。他们就是他生活中的过客。他觉得总应该要招待一下,又不愿意动用自己的权贵朋友。最能打发他们的是带他们吃顿饭,看场戏,但这也常常很不容易,因为他已经提前三周都跟人约满了,而且他也隐隐感到即便那样安排了也差强人意。而我只是个人微言轻的作家,他可以毫不在意地对我大倒苦水。
“美国人写介绍信太随意了。倒不是我不乐意见介绍过来的人,而是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带他们去烦扰我的朋友们。”
作为补偿他会送出大捧大捧的玫瑰花以及大盒装的巧克力,但有时候他这么做还不够。适逢此类场合他便邀我参加他组织的酒会,尤其在跟我发了那么多牢骚后,更显得此举有些可笑。
“他们迫切地想见你,”他写信恭维道,“某某夫人可是饱读诗书的,她看过你写的每一个字。”
接下来某某夫人便告诉我她是多么喜爱我写的《佩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还就剧作《软体动物》向我道贺。这其中前一部的作者是休·沃波尔,后一部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的作品。
4
假如我留给读者的印象是埃利奥特·坦普尔顿充其量不过一小人,那么这就待他不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