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通往威敦-普赖尔斯村的公路依然覆盖着尘土,树木好像又披上了昔日墨绿色的外套。亨查德一家三口当年曾路过这里,如今,其中两个跟那个家不无关系的人又来到了这里。
这场景总的来说是如此似曾相识,甚至从下方相邻村庄传来的说话和喧嚣声都如此熟悉,因此看上去这就像是之前那出闹剧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一样。变化只见于细节,但这里显然已是数年之后。这条路上的其中一人是亨查德当年年轻的妻子;而如今她的面孔已不再圆润,皮肤也爬上了皱纹;头发颜色虽然没有变化,却稀疏了不少。她穿着寡妇的丧服。她旁边的人也穿着黑衣服,那是一个十八岁左右、长得十分标致的女孩儿,稍纵即逝却又无比宝贵的青春年华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无论肤色和身形如何,年轻本身就是美丽的代名词。
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苏珊·亨查德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生命的仲夏时节在这位母亲的脸上留下了烙印,她从前如春天般的个性被时光巧妙地遗传给了另一个人——她的女儿。母亲知道的一些事,女儿暂时并不知情,想到这些,就会觉得真是自然传承中的奇妙缺憾。
她们牵手走着,看得出来,这是出自于自然的关爱。女儿用外侧的手提着柳条编成的老式篮子;母亲提着一个蓝色包袱,跟她的黑色长袍很不搭调。
她们来到村子的外围,沿着从前的老路一路上坡,来到集市。在这里,到处都是时光流逝的痕迹。旋转木马、飞速驶过的车辆、那些测试乡下人力气和体重的器械,还有一些为了打坚果架起来的工事,都可以令人明显察觉到机械上的改进。不过集市上真正的生意少了很多。临镇的一些新兴集市已经开始严重干扰在这里进行了几个世纪的贸易。羊圈只有以前的一半大,拴马索也只有以前的约一半长。做衣服的、卖袜子的、箍桶的、卖麻布的摊位,还有其他类似的小生意几乎都不见了,车辆也少了很多。母女俩穿过人群,走到远一点的地方,随后停了下来。
“我们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到这儿来?我还以为您想继续往前走呢。”女儿说。
“没错,亲爱的伊丽莎白-简。”母亲解释道,“但是我就是想到这儿来看看。”
“为什么?”
“我跟纽森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里……就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
“第一次见到父亲是在这儿?没错,您以前跟我说过。现在他淹死了,离我们而去了!”女孩儿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看着它叹了一口气。这张卡片的边缘是黑色的,像是一块牌匾,中间刻着字:“诚挚怀念水手理查德·纽森,其于184X年11月不幸丧生大海,终年四十一岁。”
“就是在这儿,”做母亲的接着说,多了一分迟疑,“也就是在这里,我最后一次见到我们要找的亲戚,迈克尔·亨查德先生。”
“他到底跟我们是什么关系,妈妈?您从来没有明明白白地告诉过我。”
“他是,或者说曾经是——因为他可能已经死了——我们的姻亲。”她母亲小心翼翼地说。
“这些您已经说了二十几遍了!”年轻女孩儿回应道,不经意地四下张望,“我猜他跟我们关系并不近?”
“绝对不近。”
“您最后一次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是个打草的,对吗?”
“是的。”
“我猜他应该从来都不知道我吧?”女孩儿天真地接过话。
亨查德夫人顿了一会儿,不自然地回答:“当然不知道了,伊丽莎白-简。还是走这边吧。”她向集市的另一边走去。
“我觉得在这儿问谁都没用。”女孩儿四下打量着说,“集市上的人就跟树叶一样换了一茬又一茬;我敢说在那么多年前来过这个集市的,今天这里只有您一个。”
“这我不敢确定。”纽森夫人说——她现在是这么称呼自己的。她敏锐地注视着不远处绿色河岸下方的什么东西,说:“看那儿。”
女儿向母亲手指的方向望去。母亲指的是用插进土里的木棍搭起来的三脚架,上面挂着一只三脚瓦罐,底下的柴火正在冒着烟。瓦罐上方,一个憔悴的老太婆弓着背,满脸皱纹,衣服破烂不堪。她用一只大勺子搅拌着瓦罐里的东西,时不时用沙哑的嗓子吆喝着:“美味牛奶麦粥!”
她就是从前那个粥铺的老板娘——她曾经生意兴隆,围着洁白的围裙,数钱数得叮当响;可如今她连个帐篷都没了,桌子凳子更是一样都没有,人也脏兮兮的,也没什么客人来光顾,只有两个灰头土脸的小男孩来买粥,嘴里说着“要半个便士的粥……给多一点儿”。她把粥盛在两只用最普通的粘土制成的、带着缺口的黄碗里。
“她那个时候就已经在这儿了。”纽森太太继续说,往前迈了一步,似乎想要走得近些。
“不要跟她说话……这太丢脸了!”女儿劝阻她。
“我只跟她说一句话,伊丽莎白-简,你可以待在这儿。”
女孩儿没有再反对,母亲走到前面去了,她就转向了那些卖花花绿绿画册的货摊。老太婆一看见亨查德-纽森太太,就乞求她来一点儿粥。她给纽森太太盛了一便士的粥,可那开心劲儿却胜过她年轻时候卖了六便士的粥。这个自称是寡妇的女人接过那碗稀粥,这粥可远没有当年那么实在了。这时候那个老太婆打开了一只放在炉子后面的小篮子,狡黠地看了看四周,小声说道:“粥里来点儿朗姆酒?……私货,你懂的……来两便士的怎么样……味道好着呢!”
这个老把戏居然能玩到现在,老太婆的顾客对此只能报以苦笑。纽森太太摇摇头,其中的意味这个老太婆不会明白的。她一边用老太婆拿给她的铅灰色勺子假装喝了几口牛奶麦粥,一边平静地问老太婆:“从前生意应该不错吧?”
“啊,夫人……可以这么说!”老太婆答道,立刻打开了话闸子,“我在这个集市上,从大姑娘到小媳妇,后来又变成寡妇,都干了三十九年啦,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怎么跟这块土地上胃口最大的人做生意!夫人您大概不会相信,我曾经还有过一顶大帐篷,那可是集市一景啊。来来往往的人都要喝一碗美味夫人的麦粥。牧师的口味我知道,那些花花公子的口味我知道;城里人的口味和乡下人的口味我也知道;连那些不要脸的女人喜欢什么味道我都知道。可是我自己的生活……这世道谁都不记得;实诚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这年头只有耍手段才能发财!”
纽森太太四下看了看——她女儿仍流连于远处的货摊。“你还记得吗,”她谨慎地问老太婆,“十八年前的今天,一个做丈夫的在你的帐篷里把他老婆卖了?”
老太婆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如果是件大事儿,我应该一下就想起来了。”她说,“什么两口子打架,谋杀或是过失杀人,甚至是谁被偷过什么东西……但凡是大点儿的事情,只要我亲眼见过,我都记得。不过卖老婆嘛,没闹出什么动静就卖掉了?”
“没错。我想是的。”
卖粥女人又轻轻摇了摇脑袋。“等一下,”她说,“我记起来了。记得不太清楚,但确实有一个男的做过这种事……那男的穿着一件灯芯绒夹克,带着一只工具篮;可是,老天保佑,这种事我们一般不记在脑子里,真的。我记得这个男人的唯一原因是,他第二年集市又回来了,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有一个女人来找他,就说他去了……哪儿来着?卡斯特桥……对……卡斯特桥,他是这么说的。不过,天哪,我真不该再想起这件事儿!”
纽森太太真想把自己不多的盘缠全都拿出来酬谢这个老太婆,可是她从来没有忘记过,就是这个奸商给她丈夫喝了酒,才让他做出那么丢脸的事。她简单地谢过老太婆,就去找伊丽莎白了。女儿见到她就说:“妈妈,我们走吧……你到那儿买东西吃,真是一点都不体面。我看只有下等人才在那儿买东西。”
“不管怎样,我已经打听到消息了。”母亲小声说,“我们的亲戚最后一次来这个集市的时候说他住在卡斯特桥。那儿离这儿还很远很远,而且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好多年前了,可是我认为我们还是得去一趟那儿。”
说着她们走下山坡,离开了集市,朝着村子走去,在那儿找了一个过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