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勇于改革创新:两大历史性课题破解(3)
2.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的一条重要经验。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成功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就在于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2014年12月,习近平同志在江苏深入企业、乡村、农户、科研院所考察调研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这是我们党90多年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也是习近平同志首次公开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一并提出。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方向。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着400多万个党组织、80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党内法规是不可能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来统筹谋划和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党中央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提并论,作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把依规治党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阶段,把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2013年6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堪称党内“立法法”,对党内法规的依据、范围、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规定,从技术和制度层面使党内法规制定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从源头上对党内法规进行了科学的制度设计。2013年11月,中央颁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是党内法规编制工作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目标在于以“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为标准,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并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性、协同性和整体性的问题。
2012年至2014年,为了“摸清家底”,我们党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2年6月间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筛查,共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两个阶段的清理,共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二者共占58.7%;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集中清理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了基础。为确保地方和部门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与党章和中央党内法规相抵触,中央制定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建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此,2015年7月,中央印发了第一部关于党内法规解释的规定,促进党内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几年来,中央出台或修订50多部党内法规。完善组织制度方面,2015年5月,出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12月,通过《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加强监督执纪方面,2015年8月,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2016年10月,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划定纪律红线方面,2015年10月,印发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6月,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人才选拔培训方面,2015年7月,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加强对权、事、人的管理方面,2013年11月,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待遇等方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他方面,2015年9月,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等等。这些重要党内法规的出台,有力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加强民主集中制这个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多轮巡视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党委(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的“一把手”搞“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班子不团结、内部互相拆台,导致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受到削弱。对此,习近平同志严肃指出,要加强民主集中制这个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要以此来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对广大基层干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多为他们办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
3.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提高全党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的能力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要在中国长期执政,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还必须努力提高党的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一个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纪律和规矩,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的国内发展任务,不仅需要制度建设,还需要全体党员的高度自觉,这就要发挥纪律和规矩的作用。2013年7月,习近平同志到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在西柏坡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着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指出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规矩包含的内容,具体来说包括四个方面内容: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来强化,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明确提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指明了方向。
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基础。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全体党员应深刻认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针对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和巡视监督力度,形成反腐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老虎”、“苍蝇”一起打,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一批高级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先后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赢得了人民的坚决拥护。
关于反腐败斗争,习近平同志说过两句话,一句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句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制度上解决反腐败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通过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呈现一系列鲜明的新特点,取得诸多新成效。通过“板块轮动”,先后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单位的全覆盖。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作风、腐败、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有一半以上是巡视发现的线索。巡视有力发挥了震慑遏制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敢腐”的氛围已经总体形成,政治生态得到有效净化,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在坚持国内高压反腐的同时,反腐败国际合作力度也持续加大。习近平同志多次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会议、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访美、访英、访俄等多边及双边交流场合,表示中方愿意加大反腐败国际合作力度,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务实合作。2014年11月9日,在中国的倡导下,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推动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有力遏制了党员干部外逃的蔓延势头。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我们党向来重视作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号召全党同志一定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从思想上警醒起来,牢记“两个务必”,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2015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也是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2015年末,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联系自身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际,联系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实际,联系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人案件的深刻教训,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实践,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的措施。随着“三严三实”的常态化、长效化,“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不严不实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党风政风为之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