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从“受害者”变成“施暴者”的路有多远
世间最可怕的愚昧不是无知,而是无知却不自知,无知却不求知!世间最恶毒的仇恨不是愚昧,而是无意识地顺从,习惯并且麻木!
戾气生于怨气,怨气源于不公,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规则是消弭戾气最有效的手段。毕竟,当报复社会成为一种泄愤的群体性心理,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
“我伤害不了强者,还不能伤害弱者吗”
30年前,有一篇著名的文章《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诘问中国人面对不平等待遇和欺辱时为何总是选择忍气吞声,一副“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怂包表情?
但据我有限的人生经验和时事耳闻,我倒觉得如今的中国人正在呈现“含垢忍辱”的另一面:中国人不仅越来越爱生气,而且这种“气性”之中,戾气越来越重。
在街头巷尾,“戾气”喧腾于每一处的人声鼎沸间,人们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乃至大打出手。你看到公交车上,残疾小伙因为没有起来让座而被人掌掴了五个耳光;你看到乘客因为自己坐过站,却反去埋怨公车司机,“出口成脏”甚至去公然抢夺方向盘,置全车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你看到地铁上,两个姑娘因为车厢拥挤而互相破口大骂,最终竟至互相扭打在一起,内衣外翻,披头散发,不顾斯文扫地……
在网络天地,“戾气”更是顺着网线爬满了每一处罅隙,“网络暴民”几乎充斥在每一则新闻评论之中。网络暴民的发言愈发尖酸和刻薄,竟以“比脏”的形式呈现于每一块“异见者”的屏幕之上。凡有不平之事,都有一群人高呼:“烧死他。”
在光天化日之下,“戾气”不时如一团毒云一样遮蔽人间,耸人听闻的恶性事件接踵而至,屡屡刷新人们对戾气和凶残的认知底线。你看到张云良纵火烧公交,27名无辜市民因凶手的一把怒火而不幸罹难;你看到郑明生举起血腥的屠刀冲向学校,倒在血泊中的是8名懵懂的、可爱的小学生;你看到陈水总拎着汽油离开蜗居,走向厦门BRT,丧心病狂地拉着48名与他无仇无怨的普通人做他的陪葬;你看到韩磊仅仅因为停车问题,高高举起那个尚在咿呀学语的女童,狠狠摔在地下,扬长而去……
所有的这一切,我感觉到的是“戾气”血气冲天地直上云霄,曾经那个明哲保身、闭眼假寐的“老好人”,摇身一变成了面曝凶光的泄愤者,一言不合便出狠手者大有人在。人们当然有理由、有权利去生气,然而这“气”应该生得正义凛然,这“气”应该生得旨在解决问题而不是斗勇比狠,这“气”应该生得讲理而不是诉诸更具破坏性的暴力。
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气”正由小到大,在发酵至失控的过程中,分明有一种“暴戾”在其中愈发无底线地变异。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戾气充盈之下的恶性事件中,许多人曾经是“受害者”的角色,因为一些不公正的待遇或社会性歧视,他们没有走到为自己争取权益的道路上,而是由曾经的“受害者”摇身一变成凶相毕露的“施暴者”,而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他们施暴的对象往往不是造成他们自身悲剧的人,而恰恰是与他们无冤无仇的普通人,乃至小学生这样更弱的群体。
设想你生活在这样一个村子,村子中的习俗是邻里之间相互通婚,这个习俗延续了很久,而男女比例也一直很协调,一般来说,既不会有大龄剩女,也不会有光棍王老五。
然后突然有一个特别优秀的男青年在村庄中出现,极品男人的五大标准“潘驴邓小闲”这小伙样样俱全。假设村子里刚好有100名适龄少女和100名单身小伙,但这个优秀青年的出现突然打破了一种潜在的平衡,因为村里的100个姑娘没有一个不暗恋这个小伙的,100个姑娘明争暗斗,每一个都想嫁给这个优秀青年。
这小伙实在优秀异常,再加上勤奋好学,他获得了村上几乎所有的荣誉,地里的庄稼和圈里的牲畜都是全村最好的。这一切都令姑娘们欲罢不能,以至于每天都有姑娘在田间地头啥也不干每日尾随着他,只为能和小伙子说上哪怕一句话。
小伙的身体机能一切正常,如此巨大的诱惑显然令他不能自持。
我们冷静下来从理性出发,去思考和判断这样的现象,我想大多数人都应该清楚,这名青年因为自己格外优秀,通过自己努力所获得的这一切显然是非常公平的,他并没有受到村主任(权利方)的特别照顾,也没有受到私底下的利益输送。
也就是说,他所获得的一切财富和100名姑娘的青睐,都是他理应得到的。然而如果你身处于这个村子,我想你多半会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因为人们在自己的潜意识中,会认为自己是这个社会的主角之一,人们会觉得社会资源的分配在本质上就应该公平和公正,因此,即便他人以正当的途径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资源(财富、荣誉),在社会资源的其他参与方眼中,也是难以忍受的。
尤其对于村子里剩下的那99名青年,他们绝对不会觉得那唯一优秀的青年所得到的是理所应当。显然,即便那100个姑娘在结婚前的恋爱应该是完全自由的,她们全部爱上这个青年,从理论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且是姑娘们的自由。但在另外99个青年的心里,即便他们嘴上不说,心里也会觉得:那个小白脸把原本属于我的女人抢走了。
“好×都让狗×了,白菜都让猪拱了”这句粗俗而著名的段子,赤裸裸地反映着类似青年们面对社会有限的性资源被寡头占有的心理——我爱某一个漂亮姑娘,但我实在没什么魅力,她爱上了一个更优秀的男人,这在我眼里,是不可忍受的。没办法的时候,我只能嘴里骂一句,那个男人不如猪狗;如果有机会,我多半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小白脸,让他知道什么是男人。
在村子里,一种良性的发展是:剩下的99名青年都选择自己奋发图强,超越自己追赶那唯一优秀的青年,借此赢回某一位姑娘的青睐。然而这个世界的逻辑往往令人遗憾,肯定会有自己发奋图强的青年出现,但我肯定,更可能的情况是:几个青年合力,将那唯一优秀的青年给毁了。
所以中国人一直有一句古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古老哲理所蕴含的最大悲哀是:良木又何罪之有呢?
不得不说,这就是一种社会学之中的“社会逆淘汰”,所谓逆淘汰,就是指:不是优秀的人淘汰流氓,而是流氓淘汰进步青年。
而如果在武侠小说里,这个唯一优秀的青年是个武林盟主,武功绝顶高强,高强到剩下的99名青年都奈何不了他的情况下,更惨的结果就会发生——剩下的青年会把那100名姑娘全部毁了——得不到的,我就给毁了,你也别想得到。
“我伤害不了强者,就转而去伤害弱者。”这样的事情并非是我的假设和武侠小说中才会出现的事情,诸如火烧公交、血腥屠童的例子,就在那里血淋淋地矗立着。
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
社会病了。这事儿经过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确认,这位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并不讳言地表达过“社会就是一个病源”的结论。
人有病是因为社会病了,解铃还须系铃人,“戾气”寻根溯源,与整个社会结构的撕裂和失衡必然关联。
显然,一个社会越是不公平,越是不平等,越是充满歧视,社会的怨气越是高涨。就像穷人往往会无缘无故地仇视富人,在一个贫富差距悬殊、两极分化扩大的社会结构中,底层民众很容易将对不公平的仇视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磅礴恨意。
冤愤不泄,戾气不消。中国曾长期处于丛林法则中的无序社会,用吴思在《血酬定律》中所阐释的道理就是:暴力最强者拥有最大利益。暴力当然应该受到谴责,然而对原本就处于底层的弱势群体而言,社会中的另一种暴力对其心性的影响更为严重——社会分化结构下对其精神层面造成的暴力,譬如歧视,譬如嫌贫爱富的社会潜意识,譬如在争夺配偶时所受到的白眼乃至冷落。
人们总是更容易记住自己的痛苦,在强权社会下,资源分配愈加不公,社会价值愈加偏向于歧视性,这一切都会缓慢而有力地撕裂一个人的灵魂,并最终扭曲个体的心智并走向心理变态的境地。
戾气的闸门一旦打开,会呈现两种极端的结果:一种极端是个体选择灭亡,也就是自杀。另一种极端就是个体选择以暴力手段报复那些伤害和歧视他的群体,乃至不惜玉石俱焚。对他而言,如果不能直接报复于曾经侵害自己的强者(这往往很难),便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可怕想法,因为在他的潜意识之中,已然将这个社会整体都视为令其屈辱和痛苦的原因了,因此,他手提屠刀,走向更弱的群体。于他而言,这种绝望的报复已经将这个世界变成一个战场,除己之外,全是敌人,杀死别人,就是杀死这个侵害他的世界,就是与世界对抗,“杀一个回本,杀两个赚一个”的可怕思维会促使他尽可能地去寻找更多、更容易杀戮的殉葬者。
戾气就是这样,撕裂并控制一个人的灵魂和理智,使原本的柔弱、良善和痛苦转化为狷狂、嫉恨和针对弱者的杀戮。
显然,这是一种“社会结构性暴力”,即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公平,导致社会阶层的固化和难以逾越,弱势群体越来越像“被遗弃的人”一样被抛离到社会的边缘地带,这种对弱势阶层的社会性暴力和侮辱,最终会催生弱势阶层部分个体的暴力反抗,而这种暴力反抗常常表现为一种盲目性的肆意杀戮。
浅薄判断下,这种恶性循环愈发在弱势群体中不断加重,竟至于将人逼疯,于是,有一部分人选择自杀,而另有一部分觉得自杀实在窝囊,他得在死之前拉上几个垫背的,以更暴戾的行为,来报复这个伤害他的社会。
而这种伤害往往转嫁给同样是弱势群体的人,因为强者受到的庇护更强。就像纵火烧公交的陈水总一样,他的怨气来自于政府部门在为其办理社保过程中的互相推诿和不作为,然而他没有能力冲破政府机关的严苛安保,于是转而将目光投向了人员密集的公交车。
毫无疑问,“社会结构性暴力”导致的穷人之间的互相倾轧,尤其严重。原本被制度和所谓“剥削阶层”所侵害的心理阴影,再次受到社会刺激之后,他血腥的屠刀砍向的,更多的却是像他一样无辜和受侵害的弱势群体。
戾气生于怨气,怨气源于不公,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规则是消弭戾气最有效的手段。毕竟,当报复社会成为一种泄愤的群体性心理,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