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文化传统与戏剧艺术
壮族主要聚居在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百色、河池、柳州,云南省的红河、昭通、曲靖、楚雄、大理,以及广东省连山、贵州省从江、湖南省江华等地,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
第一节 文化传统
壮族源于古代的百越族群,有本民族语言,分南北两大方言。壮族有两种文字:一种是自唐宋以来依照汉字的六书构字法创制并与壮语语音一致的方块壮文,广泛用于民间的宗教典籍、歌谣记事、书信账单、人名地名等;另一种是1955年创制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
壮族的民间传统节日很多,主要有春节、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中元节、中秋节、蚂拐节、牛魂节、花朝节、铜鼓节、陇端节等。一般壮族节庆多以村寨或家庭为中心举行,但有些大的民族节日,如三月三歌圩日,则规模宏大,横跨数州县,成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歌圩壮语意为“出野外玩耍”,原是一种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节日性聚会歌唱活动,以壮族群众相互酬唱为主要内容,犹如唱歌的集市,故被称之为“歌圩”。歌圩早在宋代即已在壮区流行,宋元以后歌圩已成为壮乡文化娱乐和男女对歌求偶的社交场所。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歌圩逐渐演变为壮乡的重要风情习俗,是壮族群众喜爱的传统文化形式。歌圩期间除唱歌外,还有抛绣球、碰彩蛋、抢花炮、耍鸡技、舞彩龙、演壮剧等各种文娱活动。
在壮族聚居的一些地区,每年正月初一、十五和月末,还有举行铜鼓节的习俗。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古代主要被用作祭神时的法器,后被视为贵重财物,逐渐成为统治者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击鼓不仅可以传递信息、聚众议事,而且还可以作为战争中号令军队的号角,具有鼓舞斗志、威慑敌人的神秘力量。此外,铜鼓还可以作为一般的娱乐乐器,用于各种民俗活动及戏剧演出的伴奏。时至今日,虽然人们对铜鼓的依赖和崇拜已大为改变,但在民俗活动中仍能找到铜鼓文化的影子。如壮人崇拜太阳,敬蛙神,在蚂拐(青蛙)节等节庆期间,铜鼓都会被作为最常见的乐器使用。
壮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历史悠久。民间文学充满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色彩,往往以传说、故事、诗歌、民谣等形式流传于民间。壮族的长篇史诗,有《布洛陀》、《姆六甲》、《莫一大王》等,其韵律要求均较严格。其中最著名的《布洛陀》,讲述人类起源的创世纪神话,是壮族宗教的“圣经”,也是壮族古代文化的百科全书。壮族的民间传说故事,以《刘三姐》和《百鸟衣》最为知名。刘三姐是壮族民间传说人物,被人们奉为“歌仙”,是壮族人民心目中美丽与爱情、智慧与才能的化身。《百鸟衣》赞扬了平民百姓为追求自由幸福与宗法恶势力进行顽强斗争的精神,表达了壮族人民反抗强暴、反对压迫的强烈愿望。
壮乡素有“歌海”的美誉,唱歌已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凡生产劳动、谈情说爱、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等活动,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吵架,都可用民歌来代言达意。壮族民歌浩如烟海,种类繁多,主要有古歌、叙事歌、生活歌、劳动歌、风俗歌、时政歌、仪式歌、酒歌、情歌等,歌唱形式有独唱、合唱、对唱几类。壮族人民不仅能歌,而且也非常善舞。绘制于两千多年前的广西花山崖壁画,清晰地刻画着远古人类翩翩起舞的欢乐场面,生动反映了壮族先民们的历史生存状况。直至今日,壮族的舞蹈仍是绚丽多彩,具有鲜明的写实风格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壮舞多与本民族的劳动、爱情和斗争生活有关,如扁担舞、采茶舞、插秧舞、捞虾舞、绣球舞、铜鼓舞、戽水舞、凯旋舞、蜂鼓舞、板鞋舞等。
广西花山崖壁画
第二节 戏剧艺术
在壮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说唱等艺术的基础上,并吸收汉族戏剧艺术的营养,壮族人民创造了自己的戏剧。壮族的戏剧剧种分为壮剧和壮师剧,壮剧依流布地域不同又可分为广西壮剧和云南壮剧。
1.广西壮剧
广西壮剧主要流行于广西左江、右江和红水河一带。由于地域方言、音乐唱腔、表演风格以及艺术成因等不同,又有北路、南路之分。
北路壮剧旧称“土戏”,流行于广西右江流域及田林、隆林、西林、百色、凌云、那坡等地,使用壮语北部方言。北路壮剧的传统剧目约有200余出,其中一部分为壮族民间传说故事剧,如《卜牙》、《农家宝铁》、《蝶姹》、《刘二打番鬼》等;但更多的则是改编汉族的传奇故事,如据《五虎平南》改编的《侬智高》,据《刘文龙菱花记》改编的《文龙与肖尼》,以及《龙图公案》、《梁祝访友》、《长坂坡》、《夜战马超》等。
广西壮剧《瓦氏夫人》
南路壮剧流行于广西德保、靖西、天等、大新、田东、田阳等地,使用壮语南部方言。南路壮剧的传统剧目约有百余个,既有据壮族民间故事改编的剧目,也有移植汉族戏剧的剧目,其中较有影响的有《解臼》、《双状元》、《双花配》、《四姐下凡》、《宝葫芦》、《百鸟衣》等。
新中国成立后,南、北路壮剧开始合流,建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剧团,逐步形成稳定而独特的艺术风格。广西壮剧的剧目,多歌颂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英雄,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风云画卷。新中国成立后演出的优秀剧目有《百鸟衣》、《一幅壮锦》、《红铜鼓传奇》、《金花银花》、《羽人梦》、《歌王》、《瓦氏夫人》等,显示了广西壮剧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其表演融合南、北路壮剧艺术,又从壮族曲艺、民歌、舞蹈、南拳以及汉族戏剧(桂剧、邕剧等)中吸取养料,丰富了壮剧的艺术表现手段。表演载歌载舞,有生、旦、净、丑行当之分。
2.云南壮剧
云南壮剧主要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富宁、广南两县的壮族居住区,因分布地域、艺术形态及历史源流等不同,云南壮剧可分为富宁土戏、广南沙戏和文山乐西土戏,而所以称为“土戏”和“沙戏”,皆因壮族支系有土族、沙族之别。富宁土剧壮语称“祥布衣”,主要流行于云南省东南部壮族支系土族聚居的富宁县。此外,文山县的乐西村也流传着一种土戏,当地壮民称作“戏布傣”。广南沙剧壮语称“祥雅衣”,主要流行于云南省东南部壮族支系沙族聚居的广南县,在文山州其他县也有所流传。
云南壮剧是在壮族丰富的文学、音乐、舞蹈、说唱和杂耍等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并接受汉族戏剧的影响逐步发展形成的。云南壮剧的三个分支富宁土戏、广南沙戏和文山乐西土戏,各有自己不同的发展历史,也出现了一些较为知名的班社。如富宁土戏的富宁县皈朝欢乐班、文山县乐西土戏班、广南沙戏的广南县西松沙戏班等。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壮剧一直是业余或半业余演出;新中国成立后,剧种的流布地域不断扩大,并建立了专业剧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剧团。
云南壮剧剧目丰富,约有上千出,并有大量剧本保存下来。代表剧目有《螺蛳姑娘》、《换酒牛》、《野鸭湖》、《彩虹》等。早期壮剧表演不分行当,多以剧中人名或角色身份称谓,后吸收借鉴汉族戏剧表演艺术,逐渐形成以生、旦、净、丑为主的行当体制。因广南、富宁地处滇东毗邻广西,与两广地区流行的粤剧、邕剧、桂剧及滇剧戏班往来频繁,故壮剧表演受粤、桂、滇剧影响较大。
云南壮剧《彩虹》
3.壮师剧
壮师剧又名“壮诗剧”、“木脸戏”,属师公戏系统,因流行于壮族聚居区,并用壮语演唱,故习惯称之为“壮师剧”。主要流行于广西桂中、桂北一带以河池、柳州、百色为中心的壮族聚居区,遍及宜山、来宾、贵县、武宣、象州、武呜、马山、上林、德保、靖西等许多地县。
壮师剧脱胎于傩祭祀歌舞,是由巫砚的跳神傩舞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小戏。其源流大体与师公戏相同,初由中原的傩巫传入岭南,后由桂林传入柳州及附近各县。壮族的师公戏,则是又吸收了壮族民间山歌“欢”的曲调逐渐发展形成的。它取代了巫师舞仪反映宗教的内容与形式,演变为具有独立艺术形态的壮族戏剧剧种。壮师剧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两大艺术流派,一是桂西壮师剧,用广西南部方言演唱;一是桂中壮师剧,用北部壮语演唱。
壮师剧《达七》
壮师剧的剧目较丰富,约有300多个,代表剧目有《三元》、《莫一大王》、《白马姑娘》等。壮师剧的唱本原为徒声干唱的说唱形式,后逐渐发展改进为戏剧形态。其音乐唱腔属联曲体,分师腔与欢腔两大类。壮师剧的表演是广场演出,早期有“三十六神七十二相”之说,各神均有不同的面具和表演身段。戴面具表演时期,表演不分行当,后改为面部化妆,受汉族戏剧的影响,逐渐形成生、旦、丑三大行当及其表演程式。
目前,壮剧已被文化部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传承人有张琴音、闭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