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建立一个全新的英格兰
16世纪70年代的荷兰独立战争没有任何进展,这让一向沉默的威廉很失望,于是他就带着自己的跟随者们去了美洲。他大声提议说:“宁愿要万里之外的荒野大陆上的自由,也不要在一个充满纠纷的世界里面做奴隶。”
数以万计的人支持他的做法,并且跟着他走了,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为了自己未知的未来赌上了自己的一切,来到了那个陌生的、新的半球。这一次大规模的移民,历史上很少见,它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进行得很有条理,这次很周密的移民计划也为以后的“新英格兰”殖民地打下了基础。
前面我说过,清教主义不是什么教派也不是什么信仰,是一种观念。在这里要说明一点,那就是在人的心中,清教主义一般和卑微、穷困联系在一起,在英国统治阶级中也有很多虔诚的清教徒,这些人随时准备为自己的信仰献身。这没什么奇怪的。他们大都是伊丽莎白时期的贵族后代,曾经吃尽山珍海味、赌博疯舞、纵欲过度之后,他们很排斥“享乐”这两个字。这些贵族后代们开始思考道德,并且想让自己有清心寡欲的德行。
不幸的是,正在英国把自律当成一种时尚的时候,英国的王位掌握在了外国人的手里。这些人不像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女王那样知道人民的脾气和性格。都铎王朝的君主们都有着让人讨厌的暴戾性格。但他们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停止,在人们反抗之前就废除那些令人很不愉快的法令,并且还会给新法提议人奖励。
11世纪初,斯图亚特的祖先们管理着一个叫布列塔尼的地方,他们在那里的表现也很好。但因为他们是英国人,不是苏格兰人,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吃了很多苦。都铎王朝的统治者们很随性。他们天生活泼开朗,还有着像乡村里的人一样的幽默感,他们一般吃一顿饭、喝两瓶小酒就能把事情办好,因此他们不会弄法律条款或者是《圣经》教条出来约束人们。在他们统治之下,专制制度被削弱了很多。斯图亚特的君主们很看重《圣经》,他们都随身携带着。这就让詹姆斯一世(1603年,继承了其表姐伊丽莎白女皇的王位)继位以来,宫廷和人民之间产生的矛盾不断加重,因此而经常发生冲突,并且冲突不断严重,最终,斯图亚特王朝被赶走,但英国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了。
不受拘束的詹姆士一生坎坷,灾难不断。他小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就说明了这一点——他的母亲在怀胎八个月的时候——也就是他出生前两个月——亲眼看到自己的丈夫杀了私人秘书戴维·里齐奥(很多人都说是其情夫);詹姆士出生时候,他的小腿很细很瘦,也十分乖巧,但他长大之后就开始想要报复这个世界。他并不适合管理这个有“君权神授”说法并且很受质疑的国家。他的儿子查尔斯和他不一样,他不是父亲那样的英格兰腔调,但他和他的父亲一样不能体察民情、民意。詹姆士有很高的神学造诣,他是一个很典型的西班牙派。他觉得西班牙国王是最有权有势的国王,为了得到那位国王的赏识,他不惜余力。
1620年12月21日
但那些有着新教信仰的人民把西班牙看成是地狱,只要听到西班牙国王菲利普的名字,他们就很厌恶。只是,詹姆士并没有被这些影响。他的儿子也是如此,跟他一样没有什么遮遮掩掩的,他是英国国王的继承人,他改名换姓成布朗先生后,跑到了马德里,并跟菲利普的孙女求婚。那些朴实的英国人看到这些无言以对,要知道,他们的亲人朋友都被当成有“亵渎神灵罪”的异端分子后,活活烧死在宗教裁判手中的。
菲利普二世就是那个组织了无敌舰队和耶稣会,想要英伦三岛恢复“真正信仰”的人。查尔斯继位之后,还用着父亲的愚蠢策略。他不顾自己的臣子和人民生活,任意增加赋税。他还试着越过下议院,直接管理国家。这样的行为开始让人们担忧和不安,人们都担心国家的未来会被毁掉。这个时候,并没有人预测到几十年后的事情,在一次保皇派和议会派之间的争夺战中,不愿意受人摆布的英国人把国王送到了断头台,结束了君主制的统治。在那之前,很多英国人都觉得,国王会获得最后的胜利,因此不对英国的未来抱有任何希望,他们想着,趁现在还不晚,去大洋的对岸建立一个新的英格兰,至少这样能保全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新英格兰
一个叫约翰·温瑟罗普领导这一次的运动。他出生在萨福克郡的一个富裕的家庭,之后在剑桥大学学习,从学校出来后就做了律师。没过多长时间,他和全部真诚的人一起进入了一场政治风暴中。
英国的自由观念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他成了反抗斯图亚特王朝的领导人之一。天主教暗怀鬼胎,让他非常担心,他觉得任何地方都被天主教威胁着。他想去大洋的对岸建立殖民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加拿大的耶稣会可能将会占领整个北美大陆,万一英格兰失败了,他就能够用刚建立起来的新英格兰抵抗罗马教会。
温瑟罗普做事就像商人那样谨慎,他不想让自己的殖民地像弗吉尼亚那样,他不会留下那些没有道德,只会沉迷肉欲的人。温瑟罗普想要让自己建立的新英格兰,在对待异端的问题上,不容忍,就像旧英格兰一样,他不想让新英格兰成为那些因为想法或者是观念不一样而遭到自己国家驱逐的人的避难所。
马萨诸塞的最高法典是《旧约全书》。那里将会有人民代表机制,清教徒们管理着整个地区。其他人如果不遵守那些规定,那么他们就得走。约翰·温瑟罗普1630年3月启程去美洲。他在出发之前和自己的朋友们商量了一个办法:殖民地的政府将由那些移民股东组成。这个建议在之后被证明是非常正确的。因此,没有出现那样“新大陆上人们在不断的饿死,3000英里之外的股东们帮不上什么忙”的事情。
刚开始的时候,温瑟罗普打算在萨勒姆居住,因为一个白人在这里建立起了一个村子。只不过萨勒姆的情况并不是很好,温瑟罗普觉得如果被自己的人知道了那些前辈们很不幸的事情后,会让他们丧失信心,于是决定再往南一些,最终在16年前被约翰·史密斯所发现的海岸上建立起了新的村子,并给这个村子起名为“特里蒙特因”,意思就是被三座山包围着;之后名字被改成“波士顿”,用来纪念他们中的一些人的故土——一座城池,位于林肯郡。
如果查尔斯和他朋友们知道了温瑟罗普冒险来的原因,就有可能不会让英国人走到马萨诸塞。这一块殖民地最后成为了温瑟罗普所想的那样,成为了清教主义的保护墙。人口也开始增加了,波士顿建立后不到12年,马萨诸塞公司所管理的区域就有了16000人居住,200多条船也陆续到达了新英格兰的口岸,数以百万的金银财宝投资在新英格兰的贸易上了。
马萨诸塞地区的人并没有派志愿者和那些不信国教的人一起反抗国王迫害的战斗,但他们的存在,还有他们自己地原则,都成了一个地区社会宗教的主宰,这对故土的清教徒有很大的鼓励作用,这让他们坚持斗争,并在最后取得了胜利,他们不仅摘下了查尔斯的王冠,还砍下了他的头。
英国得到了净化,没有邪恶和罪恶了,国外的清教领地也没有必要存在了。于是,很多人都回到了自己的故土,但很多在当地出生的年轻人想要继续留在那里,他们是属于这个地方的,这个地方的土地也会适合他们,他们看着四周说:“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