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研发联盟的知识产权风险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跨入加速发展阶段,并呈现全球化发展趋势。在高科技生产技术及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人力、资本、服务、技术和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已经突破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实现了跨国界的流动,世界市场转向更深层次的相互影响、协作发展的开放式模式。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企业间展开了全球性竞争,原有的市场份额及市场垄断格局面临挑战,企业必须不断调整经营和竞争战略;另一方面,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使得资源配置最优化,企业在骤然放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中,需要获取更加充分的信息与知识,并为此寻求相互合作的机会。
以苹果公司为例,该公司一直努力使自己的供应链更为多样化,而三星公司依然是其关键供应商,例如,三星不仅为苹果提供芯片,而且也是苹果A系列SoC的独家代工商,这款SoC在苹果iPhone、iPod、iPod touch、iPad等产品上广泛使用。但是,这样广泛的联盟合作关系却在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下,变得风雨飘摇。在芯片方面,三星要求苹果在芯片供货价格的基础上另外支付2.4%的专利授权费用,而苹果表示将会逐渐转向英飞凌采购芯片,由于英飞凌被英特尔所收购,这样苹果就不需要支付额外的专利授权费。2011年4月,苹果向美国加利福尼亚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指控三星抄袭其产品设计。三星随后提出反诉,要求苹果提供下一代产品的信息,以保证自己未来的设计专利不受侵犯。随后,苹果与三星的专利纠纷扩展到包括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德国等8个国家的法院,并涉及30多项专利,突显出苹果与Android手机开发商之间矛盾的日益升级。2012年8月23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8月24日,美国的法院裁决韩国三星公司侵犯了美国苹果公司专利,需要赔偿10.5亿美元。同时,该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并没有侵犯三星公司专利,无需赔偿。8月31日,日本东京一家法院做出一项判决,裁定三星移动设备并未侵犯苹果专利。
面对现在智能机同质化的趋势,此次专利战的结果给其他手机企业(包括中国公司)敲响了警钟,即要高度重视包括国际品牌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风险问题。苹果与三星的诉讼大战并不仅在于一个小小的芯片,而是涉及苹果iOS与谷歌Android生态系统的对抗。可见,知识特性、知识产权环境等方面问题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正在成为品牌攻防的新武器,对于品牌及联盟合作的稳定性具有决定意义。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市场环境变化越来越快,产品和技术生命周期越来越短,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培育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在企业之间建立优势互补的研发合作关系。研发合作使得企业摆脱了在内部开发新产品和研究新技术的惯例,更多地寻求与外部其他企业或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以解决内部有限资源难以满足重大技术创新需要(Ruckman,2009)的问题,增强对由于技术变革速度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及市场竞争加剧所带来的不确定生产经营环境的适应性,并从专业化优势出发,确定自己在全球价值网络中的位置。在这一发展进程中,企业更容易获取互补的研发资源,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提高创新速度,降低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达到共同的技术创新目标。于是,企业间多种形式的研发合作日益成为企业发展的关注点,企业间关系也从简单的竞争关系发展为复杂的竞争合作互动关系,并逐渐以联盟为主导形成企业间研发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据统计,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企业组建战略联盟的数量以平均每年超过30%的速度递增(Collins and Doorley,1991),全球500强企业平均每家拥有60个主要的联盟关系(Drucker,1995),而美国企业仅在2002年和2003年新建立的战略联盟数量就达到了5048个和5789个,其中,研发型联盟占比超过50%(Dyer,et al,2004)。
以技术创新为目的的合作研发联盟虽然在数量上得到了空前的增长,但不容忽视的是,其合作失败率却始终高达40%~70%,研发联盟存在不稳定性。以制药企业为例,1/3以上的制药研发联盟绩效低下(Drug week Editors,2003),1/2以上的制药研发联盟归于失败的结局(Beamish, 1985,1999;Kogut,1988;Park,Ungson,1997)。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报告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被调查的800多家参与战略技术联盟的美国企业中,只有40%的联盟维持到4年以上,而合作10年以上的仅有14%(陈殿阁,2000)。总体上,研发联盟的不稳定率为30%~50%(Yan, Zeng,1999)。可见,研发联盟并不是一种“稳定的合作模式”,并以非计划性的主要变化或者分解为不稳定的主要特征(Inkpen, Beamish, 1997)。
针对研发联盟的不稳定性,许多学者从联盟的过程管理(Das, Teng,1999;Inkpen,Beamish,1997)、联盟中的内在冲突(Das,Teng, 2000,2001)、联盟成员间合作的获得(Zeng,Chen,2003)等角度进行了研究,并且,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套牢问题(Doz,Hamel,1998)、技术共享和组织学习的溢出效应(Khanna,Gulati,Nohria,1998)、合作中的囚徒困境博弈过程(Parkhe,1993)以及社会困境(Zeng,Chen, 2003)等各种理论知识来探索联盟不稳定的影响因素和维持联盟稳定性的机制。其中,关键问题是,知识作为研发合作中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根本来源(Inkpen, Tsang,2005; Gravier, Randall,Strutton, 2008),已经成为研发联盟稳定与否的核心资源和关键要素。作为研发合作的主要投入与产出,知识也势必成为企业研发合作谋求利益的战略重点。
然而,相伴而生的问题是,在合作过程中,将近80%的技术知识是以专利的形式被公开发表的,由于过期、否决、收回或者非扩展的原因,在专利文件中有超过90%的信息没能受到保护(Ehrat,1997)。同时,技术竞争的过程中出现了技术同质性的发展特征,即在多领域中产生了共性技术,并由此发挥了巨大的溢出效应。溢出效应的存在不仅会对合作的整体效应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也会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地,技术的同质性发展促生了多学科知识相互交叉、多种知识相互融合的复杂局面,同一技术轨道的知识创新将越来越难以实现,不同领域的科学技术反而能够进行融合并拓展技术发展空间。因此,企业通过合作可以从不同的知识源获取所需要的技术信息,并产生协同效应。企业间的协同效应既可以得自于纵向的上下游各环节间的技术融合,也可以得自于横向的跨产业组织间的技术融合。技术融合产生了大量创新成果,并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之一。然而,技术融合过程中的研发成本却大大增加,并且,研发预算中用于知识产权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其中,在技术密集型企业,5%以上的R&D预算被用于培养和保持商业保护权利。
在合作研发活动中,每个参与合作的企业都希望能够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希望通过合作获得新的技术优势,Inkpen(1998)认为联盟形成的动机之一就是共同创建新的知识和进行知识转移,并认为知识资源互补是研发联盟形成的基础。Doz(1996)指出联盟的主要目标是学习及创造知识。但同时又必须进行适当防范,防止发生由合作导致的已有优势的丧失。知识产权的无形特性及合作研发环境的开放性,使得合作伙伴在进行分享、控制、保持、创造知识产权时往往会遇到阻力和障碍,所以合作研发活动的知识产权问题变得比较复杂。在进行合作研发活动的过程中,企业必须向合作伙伴提供那些难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获得的资源,如自有知识产权等,以保证合作研发的顺利进行。这样的资源共享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企业能够很有效、恰当地保护自身资源不受侵犯,那么企业通过合作研发能够获得新的技术成果和竞争优势;反之,如果保护不当,则有可能会丧失已有优势,合作失败。由此可见,合作研发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是影响研发联盟稳定性的关键问题。目前,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风险的内容及其管理战略、联盟中伙伴间的知识产权冲突成因及其对策、联盟中企业知识资产的保护等方面。但是,系统的就知识产权风险对研发联盟稳定性影响进行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在影响因素、结构模型、作用机理等方面的探讨不足,并且需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
基于此,本书认为,非常有必要对研发联盟稳定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必须专门研究知识产权风险对研发联盟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