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34号案例 不能因申请人事后从第三人处获知了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而认定该信息公开义务机关尽到了信息公开义务——张某某诉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案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