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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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标准概况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一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也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该标准是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用于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从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到售后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从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保护到合同管理以及保密工作又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基础管理的各个方面,需要企业在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财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等各方面予以配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内容涉及企业的各个业务领域和业务环节,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充分了解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的基础。

第一节 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定到2020年,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明确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等专项任务,并提出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9项战略措施。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不断提升,但自身面临的转型升级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压力也在逐步增大,如果有一部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将可以尽快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实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2011年下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将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始进行研究谋划,并在同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报国家标准委批准,纳入国家标准。从2012年6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在北京、河北、浙江、陕西、湖南、江西6个省市启动贯标试点工作。围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2年开展了相关工作培训,参与试点的企业达到386家,服务机构达到39家。参与试点的各省市高度重视,配合有序,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制定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举措,取得了实效。

贯标的试点工作在上述6个试点省市呈现出全面铺开、稳步推进的态势,首批试点的北京、江西、湖南等省市的工作也在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初步建立了贯标的工作机制,为以后在全国范围内的贯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3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全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施工作培训,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开始开展贯标工作,各地对贯标工作也日益重视,积极建立贯标工作机制,成立贯标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2013年,全国共有30个省市的知识产权局制订了贯标工作方案,25个省(区、市)成立了领导小组,16个省(区、市)的知识产权局联合当地主管质监、科技、国有企业、中小企业等部门共同推行贯标工作。大多数省(区、市)将贯标工作与本地企业工作结合进行推进。其中,14个省(区、市)的工作小组由知识产权局主管领导牵头,并积极吸纳了省科技厅、国资委、经信委等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9个省(区、市)在贯标工作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全国部分省(区、市)还设立了专项经费,保障贯标工作的顺利开展。2013年,全国累计约1800家企业参与贯标,吸引了众多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参与。2014年11月18日,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共同主办的“企业贯标服务对接会”在北京举行,为首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145家企业颁发了认证书。

2015年6月30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加强推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贯标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2015年7月22日全国知识产权贯标咨询服务联盟在北京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