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
第一节 标准概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包括前言、引言和正文三部分,其中正文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职责、管理资源、基础管理、实施运行、审核和改进9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前言
主要说明了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二、引言
介绍了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指导企业建立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该体系能满足企业在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市场份额;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等经营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实现激励创造、灵活运用、全面保护和系统管理知识产权的效果。按照战略导向、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指导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法律和政策要求、发展需要、竞争策略、所属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组织结构、产品及核心技术等影响因素。
三、正文
1.范围
规定了本标准的应用场合和适用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介绍了引用的国家和行业的基础标准,说明本标准是建立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在企业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
3.术语和定义
界定了本标准用到的重要概念和术语,包括知识产权、过程、产品、体系、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方针和知识产权手册的定义,这些是理解标准的基础。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分为两个小节。
总体要求规定了管理体系应实施、运行并持续改进,保持其有效性,并形成文件的总要求,主要是在文件化和持续性方面进行了要求;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体系文件的种类和管理要求,是对文件化的具体限定,其中总则部分规定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知识产权手册、标准中要求形成的程序和记录三个层次的文件。
文件控制明确了文件的保存和使用规定,发布和修订后发布应进行审批,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明确,并按文件类别、秘密级别进行分级管理等;知识产权管理手册规定了其具体应包括的内容;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规定了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涵盖的范围以及保管和运行要求等。
5.管理职责
规定管理者及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分为五个部分。
管理职责规定了最高管理者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通过制订知识产权方针目标、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和权限、配备必要的资源和组织管理评审来实现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知识产权方针明确了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形成文件并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可,且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适应企业经营发展,在持续适宜性方面进行评审。
策划规定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前应理解和明确相关方的需求并进行策划,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活动应进行有效运行和控制,使体系得到持续改进;根据企业职能层次建立知识产权目标,目标应与方针保持一致并形成文件且可考核;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及时更新,传达给员工。
职责、权限和沟通规定了最高管理者应在企业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专人作为管理者代表,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障;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管理评审规定了确保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的方法,通过对知识产权方针目标、企业经营目标、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信息、技术及标准发展趋势、审核结果等输入信息的分析,输出对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管理程序、资源需求等建议。
6.资源管理
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资源管理的要求,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财务资源、信息资源四个方面的要求,分为四个部分。
人力资源方面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并确保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满足相应的条件;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必要教育和培训并形成记录;人事合同中应加强知识产权权属、保密条款、权利义务的约定,必要时应约定竞业限制和补偿条款;入职过程中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针对核心岗位还应签署知识产权声明文件;离职过程中应进行知识产权事项提醒,核心岗位还应签署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建立对相关人员的奖励和惩罚机制。
基础设施规定了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办公场所。
财务资源规定了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经常性预算费用,以满足知识产权日常事务、管理机构运行及激励等方面的经费保障。
信息资源规定了企业应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并有效利用,对外信息发布前进行审批,控制信息外泄的风险等。
7.基础管理
规定了知识产权生命周期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包括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以及合同和保密管理环节的知识产权要求,分为六个小节。
获取阶段规定了企业在获取知识产权时应制定工作计划,在获取前实施检索分析,保持获取记录并保障发明人的署名权。
维护阶段规定了企业应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日常维护;在权力放弃和变更前进行必要的评估;知识产权权属变更或放弃时的管理维护。
运用阶段规定了企业应促进和监控知识产权的实施,在实施许可和转让前进行评估;投融资活动前应进行尽职调查与风险和价值评估;企业重组时应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及评估;参与标准化组织及牵头制定标准时,应了解或明确知识产权相关要求;参与联盟及相关组织前,应了解其知识产权政策,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时应制定知识产权政策。
保护阶段规定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争议处理和涉外贸易三方面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中应采取措施,降低侵权和被侵权风险,定期监控产品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状况并提出防范预案;发生侵权时应评估选取适宜的解决方式;涉外贸易过程中应对目的地国家进行调查,适时地在目的地申请知识产权,并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
合同管理规定了应对合同中所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进行审查并形成记录,管理咨询、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合同应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时,应按照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保密管理对涉密人员、设备、涉密信息、涉密区域进行了控制要求。
8.实施和运行
规定了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知识产权要求,分别对企业立项、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了规定,突出了企业全流程的管理理念,分为五个小节。
立项阶段规定了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明确产品潜在的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并结合防范预案作为项目立项与预算的依据。
研究开发阶段规定了企业应加强信息利用,制定知识产权规划,跟踪与监控研发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适时调整研发策略,研发成果及时进行评估以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形成记录。
采购环节规定了企业应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收集,加强供方管理,做好供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条款。
生产环节规定了企业应及时评估技术改进与创新并适时形成知识产权,加强外协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销售和售后环节规定了企业在产品销售前对知识产权状况应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在产品宣传、销售、和会展等商业活动前制定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方案;建立市场监控措施。在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跟踪和调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风险规避方案。
9.审核和改进
规定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要求,分为三个小节。
提出了审核和改进的总体要求,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分析,根据知识产权方针、目标以及检查分析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以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