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日常消费法律知识——天天3.15(2)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第二款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8 商品为打折商品,商家就能以此为由不开具发票吗?
答:不能。开具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即使我们购买的商品是在打折情况下购买的,商家也必须向我们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三、餐饮
1 在饭店吃饭吃出苍蝇,应如何解决?
答: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更换或者退菜,也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赔偿。具体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消费者自带酒水去吃饭,商家对此可以收取“开瓶费”吗?
答:不可以。如果商家向我们收取“开瓶费”,我们有权拒绝这种强制性交易。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二款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3 因食用从超市购买的烤鸭吃坏肚子由谁赔?
答:消费者可以找超市赔偿,如果不属于超市责任,超市在赔偿完消费者后可以向相关责任主体,比如生产厂家、运输者追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条第二款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 吃东西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可以。比如我们在商店购买了一只熟的烧鸡,导致吃坏身体住院,精神也受到一定的损害,我们可以向商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5 购买的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吗?
答:有权。比如我们在超市购买了一箱牛奶,回家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我们可以去超市要求退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六条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 商店拒绝兑换饮料瓶盖中奖奖品,消费者如何主张权利?
答:消费者可以坚持要求经营者给予兑换,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二款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四、乘运
1 乘客坐车,出租车司机可以随意拒载吗?
答:不可以。但如果我们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夜间要求出城的,应当配合司机,去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
第二十七条 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
(四)“拒载”,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
……
2 客运站售票人员在出售车票时向乘客搭售保险,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乘客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不愿意购买保险的,完全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3 乘坐客车行李丢失,应找谁赔偿?
答:可以要求运输公司赔偿。但是,如果是由于乘客自己的过错、不可抗力等原因的,运输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乘客可以因空调车不开空调而要求退票吗?
答:可以。我们在乘车时,买的票价是空调车的价钱,那么我们乘的车就应该是空调车,运输方不开空调时,我们就有权要求开放空调或者退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条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5 乘客自己把胳膊伸出车外所受的伤,承运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可以证明乘客的伤是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就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6 乘客可以因飞机晚点要求更换班次或者退票吗?
答:可以。比如我们在出差的时候,出现飞机晚点的情况时,就可以要求换班次或退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7 公交车上,乘客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答:乘客可以找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公交公司有权向侵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 乘客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应当由出租车公司赔偿乘客,出租车公司可以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向对方车主进行合理的追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五、住宿
1 旅客在住旅馆时被杀害,旅馆是否要承担责任?
答:需要承担。但如果被害者自身疏于安全防范也是导致被害的原因之一,因此对事件也有一定的过失,可以酌情降低旅馆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