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故事(最新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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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裁判所

——中世纪法庭的暗夜时期

正如任何一种文明都是从蒙昧中走出来的一样,西方成熟的法治社会,也曾经走过相当长时间的中世纪黑暗隧道。而宗教裁判所带给人们的内心恐惧,远远超过肉体痛苦。

伽利略在宗教裁判所

一、伴随着古希腊古罗马文明中人文精神和法治基因的没落,欧洲文明进入了中世纪的黑暗时期,宗教裁判所成为以神的名义迫害人的人间地狱

随着罗马帝国在蛮族的入侵中灰飞烟灭,曾经承载过辉煌文明的罗马城成为一片废墟。在随之而来的中世纪暗夜,宗教狂热将所有有悖于《圣经》记载的一切科学发现视为异端,用宗教法庭和火刑柱对待之。

可怕的刑讯和穷尽人类想象力的刑罚在侦查和审判过程中被广泛运用,事实证明野蛮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统治方式,因为除了少数执着的真理追寻者外,绝大部分的民众只有恐惧得匍匐于地浑身战栗的份,即使是伟大如伽利略的科学家,在宗教裁判所酷刑的威吓下也只能违心地进行所谓的忏悔。

在西方一些私人博物馆中,一些见证过这段历史的物品或画像制品被收藏着,记载着人类文明史上对同类最凶残和最富有想象力残害的一幕。这一切,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系西方社会对于天主教的信仰,而这个宗教的最基本的教义,却是宽容和仁爱。

《十字军占领君士坦丁堡》(作者:[法]欧仁·德拉克洛瓦)

十字军占领君士坦丁堡所施的残暴罪行。画面上充满着各种暴行:到处是殴打、虐杀、掠夺和迫害;到处是老人的哀愁,孩子的哭叫,妇女的惨死;城市被烧毁,美丽的土地上乌云密布,硝烟弥漫。

公元1184年,即耶稣降临人世后的一千一百八十四年,教皇卢修斯三世,感觉到各种不同的教派和其他宗教对罗马教廷的挑战,于是以教皇的名义发布通谕:为了根绝异端,通谕要求各教区成立专司异端审判的特别调查法庭——传统的宗教法庭只将异端审判视为其业务之一,命令主教们驱逐异端并罚没他们的财产和让异端“永远受辱”。

通谕行文中没有明言对异端的肉体消灭,但通谕号召从天主教坟地中将异端分子的尸骸挖掘出来时,教会那为仇恨扭曲出来的凶残仍然穿透了其温情脉脉的面纱。

在将异端们的审判纳入法庭程序操作之前,十字军骑士们的铁蹄就对异端地区进行了蹂躏,当这些以捍卫宗教纯洁性为天职的骑士们弄不清剑下的是否是异教徒时,罗马教皇的命令是:统统杀掉,让上帝去分辨谁是他的子民!

与军队不管“萝卜青菜通通不爱”的做法相比,照常理而言,按司法程序进行的宗教裁判所应该确保冤假错案少发生一些了,事实如何呢?

二、精密的法律设计并不当然指引正义,法庭若在恶魔的控制下就会成为邪恶的欢场,而人性的阴暗面也会被诱发而一览无遗

就司法程序而言,宗教裁判所有许多创设性规定,西方法学家们认为教会法中所适用的程序法在许多细节方面对罗马法的精神继承并有所发展,甚至承认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我们可以在许多法律制度中找到教会法的印痕。但是,宗教裁判所最终所指引的,并不是公平的裁判、法律的正义,而是恐怖和血腥。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宗教裁判所成为教会禁锢人类精神世界的一条司法锁链,这也印证了一个观点:精密的法律设计并不当然指引正义,法律真正的精神和法治存在的价值,在于法律设置所追求的目的,那就是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这也许是宗教裁判所给我们最好的启示吧。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个“神圣法庭”的合议庭法官组成吧。

所有的法官都是教职人员,当然也有陪审团:宗教法庭到达一个城市的时候,会为法庭指定一个陪审团。陪审团成员一般也是教职人员,即使不是,也必须证明自己对于罗马教廷的虔诚和对于异教徒的痛恨。这也决定了绝望的被告人如果真的拥有一丁点的不见容于天主教教义的异端思想的话,在合议庭中他根本不可能找到一个同情者。相反的,越是辩白所遭受的刑罚可能越重。

宗教裁判所的另外一个特色是鼓励告密。由于思想具有隐蔽性,面对火刑柱,即使是最勇敢的人也会考虑为了在公众场合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而让肉体与火苗亲密接触是否明智。

但人总是无法禁止自己思考并质疑世界是否真的是由上帝在六天中创设,有时,怀疑并不是为了推翻,而是试图更好地理解宗教的教义:比如,创世纪的第一天是否不是24小时而是25小时?而教会是不允许任何此类的思考的,因为这意味着不敬。教徒们所需做的,就是定期到教堂礼拜,听神父宣讲教义并忏悔罪过。“什一税”是必须缴纳的,赎罪券的购买是受到鼓励的,有些教职人员在其教区展开“促销”行动时声称:即使犯了重罪,也可以随着钱币落入钱箱中的叮当声通通赦免,重获死后上天堂的通行证。

三、告密文化源远流长,无论种族民族,人的本性大致相同。由于思想犯较难被发现,教会派出的调查官所施展的必杀技之一就是鼓励告密,这种全民动员无孔不入的侦查方式使得隐藏最深的思想敌人也无所遁形

宗教法庭每到一地,全部由最狂热和最虔诚的神职人员担任的调查官们便在当地主教举行的欢迎仪式上布道,这种布道事实上就是一种群众运动的动员会的开幕式,也是告密运动的誓师大会。

调查官们开诚布公地说明自己的使命,那就是清查所有异端并让他们见鬼去,这项使命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由罗马教皇亲自赋予的。调查官们要求知情人踊跃汇报异端活动的情况——为了掩人耳目,告密者可以假借向神父忏悔的机会行告密之实,积极响应号召者将获得为期三年的免罪券。

对于异端,宗教裁判员也表示不抛弃他们,如果他们在半个到一个月的“仁慈期”里主动投案自首,并供出同案犯争取立功的话,可以受到较轻的惩罚甚至免除处罚。在动员会上,宗教裁判员还教会教徒们如何识别异端的标志、特点和伪装,颇有点私人侦探培训班的味道。

描绘圣多明我出席宗教法庭的画作

事实证明调查官们这些举措是相当有效的。在有记载的宗教审判中,相当多的被告人就是被邻居甚至亲人举报的,直至现代社会,告密现象这一人类内心的自私本性如同人类的阑尾一样无法通过进化解决。

告密者的动机是多方面的。有出于宗教狂热的信仰和对于用第三个乳头哺乳婴儿的魔鬼的恐惧;有觊觎他人的钱财或可怜得只为了几文买酒钱的酒鬼;有胆小鬼自救自保的无可奈何。因为宗教裁判所在某个教区的业绩为零的话,并不意味着该地区的宗教的纯洁,而是对异端的清查工作没做好。

每个教区的人们似乎都认同这样一个道理:宗教裁判所的法官们是不可能无功而返的,大家必须推选出牺牲品去填充他们的法庭,正如祭坛需要羔羊一样。

更多的世俗因素被导引入宗教裁判所这一原本为纯洁宗教信仰而设立的法庭中,比如个人恩怨和家族复仇。还有什么比诬告仇敌为异端更省时省力和更一招致命的呢?所要做的也很简单,只需收买两名证人作证曾经看见被告人在某个场合表示过质疑上帝存在的观点,一切就交给调查官们去操作了,法官们会采信证人证言的。

为了鼓励告密,神圣法庭甚至专门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其中的根本性指导原则便是“宁可错杀十万,不可漏网一人”。法庭上,被告人和控告者及证人互不见面,被告人无权知晓告密者的姓名和身份,即使被告人被法庭判决无罪,控告者也无须承担诬告的罪名。而同时期的世俗法庭则规定被告有权利面对证人或证词,原告控告有误则得接受惩罚并赔偿被告的损失。

“神气活现的调查官在告密者的簇拥下来到一户被怀疑人家的门口。告密者与被告密者也许就是同住一个村的邻居。”

宗教法庭的告密者和被告密者不受职业和地位的限制,连在世俗法庭上不具法律地位的刑事犯都可充当控告人和见证人;异端一旦受控告——控告有两人作证便成立,即使被告人表示悔改,也必须出卖他的同谋、朋友以及其他疑犯,任何的推诿迟疑都可视为忏悔不彻底的表现。告密者不得撤回证词,否则以异端同谋犯论处。在这种洞悉人类心理活动及思维方式的基础上所设置的证据制度,是如此细密与严谨——异端思想注定无处可逃。

四、人是苦虫,不打不招,重刑之下无硬汉。在科技发展严重停滞的中世纪,刑讯工具的研发水平却异常发达

宗教裁判所调查官的另一项杀手锏就是刑讯逼供。虽然在正式场合包括法庭文件中,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庭为被告人指定的辩护士都否定刑讯逼供行为的存在。但在私下的场合,一些教士认为:既然魔鬼已经控制了这些人的灵魂,只有通过对肉体的折磨所造成的痛苦才能使它逃跑,所以,对异端们的拷打是为了驱魔。

事实上,对于专业审判人员而言,归罪于魔鬼显然只是一种遁词。因为宗教裁判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证明被告人罪名成立的控方证据,思想毕竟只是一种无物质痕迹记载的脑神经活动,对于罗马天主教的腹诽很难找到实物作为呈堂证供,于是,被告人的口供也就成了“证据之王”。在宗教裁判所的审判人员看来,为了让异端们和魔鬼脱离联盟,必要的刑讯手段是允许的。

在我们进入中世纪宗教法庭的刑讯室之前,有个小小的请求,就是请大家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无法接受人类曾经是地球上所有生物中对同类最为残忍的物种这一事实的读者,可以直接跳跃到下一节。

在中世纪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的掌握者看来,生命并不宝贵,人的痛苦也不算什么,既然人降生到世间就有原罪,生命无非是自我救赎的一个历程。与灵魂得救相比,肉体的痛苦算什么?

历史学家将中世纪命名为黑暗,定位为愚昧、野蛮和反人性,而设置在教堂或城堡底层的刑讯室,比起至少装模作样的法庭而言,更能反映和张扬这个堪称人性屠宰场的时代的精神实质。

在刑讯室中,拷问是一门学问,而如何使犯人放弃抗争并老老实实地在法庭上认罪,却是一门精致的手艺。

第一种中世纪刑讯逼供技术创新的机械叫“纽伦堡铁少女”,这是个给新月派诗人予以无限美丽遐想的名字,其造型是一个如同坟墓般的容器,带有折叠门,门内装满铁钉,犯人被关进去之后,尖锐的铁钉会刺穿他的躯体。这部机器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于:所有的尖钉刺穿的都是人类躯体上痛苦却非致命的部位,因为犯人还需要留半条命上法庭受审。

拷问台也是科技停滞不前的中世纪为数不多的带有高科技含量的产品之一,犯人被绑在一块长板上,讯问者通过转动转轮绞动绳子,朝不同方向拉扯受刑者身体,颇有点古代中国五马分尸的味道。不同的是使用者追求的并不是犯人死亡的结果,而是人类痛苦的最大化。许多犯人最后也许觉得选择认罪并上火刑架的滋味会更好受些,调查官们也就取得了他们所需要的供词和所有他们认为的同谋的名单,如果这个时候哪一个冒失的调查官不小心问罗马教皇是否也是同谋时,被讯问者肯定毫不犹豫地点头称是。当然,在使用过程中偶尔失手导致犯人的身体被拉断是在所难免的,只能称作机械故障。

"纽伦堡铁少女"刑具

另外还有一些调查官们随兴所至根据自己灵感创作出来的刑讯方式,比如在犯人的脚底上涂满油脂,将火移近,像烤乳猪那样以文火炙烤,足以让你后悔为何生而为人;另一种比较文明的方式是让犯人一直吃盐巴而不给水喝,方法不一而足,许多调查官们还经常将刑讯方式互相交流或者形成文字传给接班人。

五、数百年来,以宗教审判的名义行杀人之实,牺牲品达数百万之众。其在消灭人口方面的绩效,足可以与战争、饥荒、瘟疫这类大杀器并列

根据相关的法律,犯人关押期间所需费用是由其本人或家属负担的,所以宗教法庭并不在乎被关押的犯人有多少和关押时间的长短,这也给了那些以折磨同类为乐事的刑讯专家们充足的时间对他们的羔羊进行触及灵魂深处的拷打。

我思故我在。当今天的年轻人以“拒绝深沉”为由拒绝思考时,或许他们是对的,至少在中世纪的欧洲,这种选择是明智的,思考意味着要冒上宗教法庭的危险。

在数百年中,牺牲在宗教裁判所的判决之下的人数至少有数百万之众,这一数字在今天看起来就相当不可思议,如果你将它放在中世纪的欧洲人口只有六千万顶多不超过八千万这一数字背景下,宗教法庭的战果可以说是比战争、饥荒和瘟疫更见辉煌了。其中的相当部分,是被判决烧死在火刑柱上的,包括著名的天文学家布鲁诺。

羞辱刑也是宗教裁判所的法官们在作出判决时习惯用的刑罚之一。在有罪判决中,犯人不仅要受到上述各种肉体上的惩罚,还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犯人在服刑期间必须佩戴“耻辱标”——一种十字架式的粗麻布条带。在西班牙,犯人则必须戴尖顶小帽(小丑帽),身穿缝上了绘有魔鬼和红色火舌图画的黄色无袖衬衫。这些装饰无论在家里、街上或工作时一律都要佩戴,终此一生,破旧了就换上新的。这种污辱人格的惩罚不仅使得犯人成为社区的异端而受种种排斥,也使其家人或者家族遭受羞辱。

时间证明许多异端原本就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侍奉上帝可能比宗教法庭的调查官和法官们还要虔诚。重刑之下无硬汉这一放之四海而皆准,适用于古今中外的刑事法典为教会制造出无数的假想敌,拷打使得嫌疑犯的名单越来越长,如同一棵毒树上结出的累累硕果,许多告密者发现自己最终也难逃一死,因为名单兜了一圈之后,竟然因果到了自己头上。这种人人自危的现象对于中国人而言似乎十分熟悉,告密现象一直也是中国政治生活的伴生物,最近一次规模性的就是三十多年前的“文革”时期。

宗教法庭似乎并不以起诉并判决异教徒为满足。女巫这一想象中的职业也成了教会的敌人,在人们的想象中,女巫与魔鬼同床,饮用婴儿的血液,并在黑夜中骑着扫帚在空中飞来飞去。

中世纪欧洲宗教法庭审查“女巫”,调查官仔细检查一个被怀疑为女巫者的身体,以期寻出一个相信是用来喂养魔鬼的乳头。

宗教法庭的调查官们手持一本名为《打击女巫》的侦查指南深入乡村搜索女巫,这本手册是由两名修道士写的,书中介绍了许多甄别女巫的方法,比如将嫌疑犯的右手拇指与左脚脚趾绑在一起放进水池中,如果身体浮起来的就是女巫——可要知道,即便是不会游泳的人,入水身体总是会浮起来的,因为水的密度总比人体密度要大一些。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宗教裁判所调查官的努力下,无数的女巫被送上宗教法庭并终被判处火刑。17世纪中期,在德国的西里西亚,有人设计了一座烤炉,在9年的时间内,共有2000多名成年女子和少女被送入炉中,被烧死的人中,包括两名女婴。

对于女巫的恐慌和审判在欧洲大陆包括不列颠群岛上蔓延,许多村庄的女性被宗教法庭处决,情况最严重的两个村庄各只剩下一个女人,看来这些村庄的男人们只能自己洗衣服做饭了,最好还能生孩子。

中世纪的宗教法庭创下了无数的纪录。其中有一个世界纪录我想吉尼斯肯定拒绝收录。宗教法庭创下裁判纪录的法官是托尔克马达,西班牙第一位宗教裁判所大法官,在他17年的任职期间,有1万余人因异端罪被他判处火刑,另有近10万人被判处其他刑罚,其中还不包括对死者或缺席者所作的近7000件象征性火刑判决。

我想,对于人类法治史而言,这个耻辱的纪录应该是永恒的,因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任何一位法官即使穷尽一生,也不可能超越他的纪录。

圣女贞德被绑在十字架上处以火刑。

即使是死亡也不可能让被告人逃脱宗教法庭的判决。法庭判决将死者的尸体从坟墓中挖出来绑到火刑柱上烧成灰,其留给后代的土地和其他财产都要没收给教会。

六、法庭,这一分配正义的神圣之所,却成为扼杀异端的裁判所。当科学家们被宗教裁判所送上火刑柱时,决定了人类还需在灵魂的暗夜中徘徊更长的时间

审判给教会带来了丰富的财富,以致人们有权怀疑宗教裁判所是否也有通过审判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当然,在那个时代无人敢以任何方式怀疑,包括说梦话。

人类文明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曾经达到了一种巅峰,这种巅峰,不仅表现在生产力方面,更表现在人的精神方面,也就是对人格尊严的尊重。而宗教裁判所,这标榜承载崇高职责的法庭,在数百年的时间内,却成为欧洲大陆上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梦魇。人类探索未知世界的勇气被扼杀,智慧的灵光被愚昧的黑幕屏蔽。

在这种状态下,任何里程碑式的重大科学发现都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些发现符合《圣经》的记载,比如发现基督耶稣裹尸的亚麻布或者找到诺亚方舟之类。

先知先觉的科学家们不得不屈从于教会的淫威,哥白尼直到临死前才出版《天体运行》一书,否认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伽利略在68岁的高龄时,还接到宗教法庭的传票,要他出庭受审。要不是他和教会高层人士相当有交情,在国际上有相当的知名度,恐怕调查官们也不会因为折磨老年人而有任何的羞耻感。最后,他被宗教法庭判处终身软禁在家,不准谈论关于天体运行的话题。而固执的布鲁诺,由于始终不肯放弃自己的观点,死在了火刑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