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不是我,陪你到最后:一个男人的逃婚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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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轻舞飞扬

按理说,只要盖子不揭开,什么都可以骗自己,而一旦那赤裸裸的画面活灵活现地呈现在眼前时,世界瞬间轰然倒塌,樯橹灰飞烟灭,恐怕只有离婚才是最好的解脱。如果不离,那就只能苟全婚姻于乱室……

2012年03月02日

XX餐厅。

这是一家很不错的西餐厅,烛光摇曳,玫瑰飘香,也曾经是我和张梅的根据地之一。

当然了,long long ago。

毫无疑问,这次的家庭危机已使张梅煞费苦心:老地方、老情人,再合唱一首老情歌。

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给我的惊喜竟然还在后面。

我几乎都没有认出她来——那个成熟贤淑的女人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帆布牛仔裤,黑色高领毛衣,一头柔顺的长发也变成了清爽的短碎发,一如当年青青校园里那个让我魂牵梦绕、轻舞飞扬的她。

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吧/生命随着歌声在飞扬/你永远在我柔软的心房/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吧/轻轻飞舞……

我完全惊呆。

看着那个坐在落地窗前,单手托腮,静静地看着窗外发呆的女子。

恍如隔世。

“干吗?不认识了?”

“看着真是面熟,请问贵姓?”

张梅抿抿嘴角,调皮地看着我:“吴,吴太太。”

“吴——太——太——”我故意拉长了声音,一本正经地夸道,“这名字好,真大气,谁给你起的?”

我话还未说完,张梅已笑得花枝乱颤,看得我微微一怔。

我得承认,尽管已经三十二岁了,可是张梅依然动人。其实在学校时她就是出了名的气质美女,追求者甚众,还常常有猛男为她打破头。虽说现在青春已逝,芳华不在,甚至乳房已经开始下垂,肌肤也渐渐失去光泽,但此时此刻,张梅还是那么迷人。

心突然莫名地疼了一下。

是她本来一直都如此美丽,还是我已经太久没有认真地去读过她?

“老公,好看吗?”张梅指着自己的新发型,口气温柔得像个小女生。

我点点头:“还行。”

“还行还是好看?”她不依不饶。

“好看是好看,不过……”我又故意卖起了关子。

“不过什么?”张梅紧张的样子让我想笑。

“咱闺女呢?”我得意地笑起来。

张梅白了我一眼,又美滋滋地说道:“送咱妈那儿去了。”

“什么意思?”我揣着明白装糊涂。

“意思就是……”张梅也故意拉起长声,接着说道,“其实这几天我也想了很多,你说的没错,我们现在的生活确实太沉闷枯燥了,也确实需要做出改变,所以今天晚上是咱们的二人世界。”

二人世界。

哦,久违的二人世界。

2012年03月03日

有一次,一位女性朋友问我: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痒的?

我摇摇头,塘堰淤积,年久失修,想不起来了。

“你再仔细想想。”

于是,我开始认真地去想。

大约一根烟的工夫,脑海渐渐清晰起来,应该是做爱的时候。

朋友惊讶地看着我:“性生活不和谐?还是太单调?”

“都不是。”

其实准确地说,我们的痒,是从只做爱,不接吻的时候开始的。

是的,只做爱,不接吻。

名副其实的原生态。

有时候想想,这都怎么了?

毫不客气地问一句:这跟嫖娼又有什么区别?

实际上又有什么区别呢?

反正都是到了床头就脱鞋,脱了裤子就上炕,然后长驱直入、直奔主题,完事儿后一拍两散各睡半边。

而曾几何时,那一夜销魂,我们颠鸾倒凤、翻云覆雨,我穿透你的身体,你湿润我的灵魂;而又是曾几何时,我们的床笫之欢沦落成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一切,都应该归罪于痒。

是“痒”,把我们的婚姻变成了搭伙过日子。

是“痒”,把我们的性爱变成了枯燥的流水线作业。

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个“痒”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现在才发现,其实分辨很简单——当性爱中没有了接吻,make love就是make love时,实际上就已经点燃了它的引信。

一曲战罢,我已筋疲力竭。

“爽吗?”张梅咬着我的耳朵,哧哧地笑。

“嗯。”

“我还要……”

我有气无力地喘着气,犹豫了半天,不知道该不该接招。

这一次确实把我累坏了。

一回到家,我们的二人世界就风云突变,犹如一匹脱缰的烈马一样疾驰狂放,不仅十八般武艺悉数登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居然还破天荒地接了吻,唇舌交织,热浪翻滚,一如初夜般动情。

有了生命的性爱如此美妙,再来一次自然求之不得,可是我却有心无力。

“当年你可是一夜N次郎哦!”张梅不依不饶,像个没讨着糖果的孩子一样开始撒娇。

我在心中叹口气,当年人人都是一夜N次郎,现在遍地都是N夜一次君哪!

“歇一会儿。”我只得退而求其次。

“还要休息多长时间嘛?10分钟?”

“……”

“15分钟?”

“……”

“20分钟?”

我被张计时员骚扰得肝肠寸断,干脆揭被而起,虎视眈眈。

“现在?行吗?”她不怀好意地笑起来。

我点点头,大吼一声,一如春晚舞台上的刘谦:老娘们,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张梅顿时喷饭,滚到了床下。

2012年03月04日

人生中总是充满着太多的意外。

一个街角邂逅的女子,可能最后会成为你的新娘;十几年杳无音信的初恋,相逢时或许已是你铁哥们的情人;打出租车的时候你可能会捡到一部手机;逛大街的时候还兴许被坏人顺走钱包。

那么,一个素不相识的微笑呢?

早晨上班,电梯里人满为患,超载警报器响起。

这时候,离电梯门口最近的女孩礼貌地退了出去。依然超载。

一个胖子又知趣地退了出去,警报解除。

女孩狐疑地瞥了胖哥几眼,不甘心地又进了电梯。

电梯上升,人群里发出几声轻笑,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其实类似的这种上班花絮时有发生,写字楼里公司众多,电梯又供不应求,只是刚才女孩那精灵古怪的表情确实让人印象深刻。后来等她按亮电梯的楼层显示器后,我假装不经意地侧过头瞥了一眼,22楼。

据我所知,那是一家口碑不错的港资企业。

过了16楼以后,电梯里只剩下我和女孩两个人。

我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女孩扭过头来,顿时满脸的惊讶。

“是你呀!”她白牙一闪。

我也微笑着跟她打起招呼:“原来你也在这里工作?”

“对呀,好巧哦!”

“我以前好像没怎么见过你。”

“嗯,我是新来的,今天是第四天上班。”说完后,女孩调皮地伸出了四根手指。

“你在24楼?”女孩问我,显然她也注意到了楼层显示器。

我点点头,逗她:“虽然我们不是上下级关系,但以后就是上下楼关系啦。”

女孩咯咯地笑起来,说:“那我以后应该叫你楼长吧?”

“嗯。”

“楼长你好,我叫小琪,以后请多多关照。”

小琪,那天中午在餐厅里跟我礼貌点头微笑的女孩。

2012年03月11日

礼拜六,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二婚。

朋友年长我一岁,大概在三个月前离婚。

离婚理由:捉奸在床。

据朋友坦白交代,当时的画面极具视觉冲击力:野餐刚刚进入状态,正室突然单枪匹马,破门而入,于是日本动作片转瞬变成中国格斗片,朋友的裤子还没穿利索,正室和小三儿已经互扇十余个耳光,噼噼啪啪如雷贯耳,几乎可以传到火星。

这确实够震撼的。

我的意思是说,捉奸也就罢了,居然还活色声香地捂在被窝里,我猜朋友的妻子大概是一个狂热的左倾主义分子,从发现敌情到跟梢火并,一路尾随而隐忍不发,千里走单骑就只为了最后那狠狠的几巴掌,其动机之纯粹,着实让人惊讶。

可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她到底想要什么。

按理说,只要盖子不揭开,什么都可以骗自己,而一旦那赤裸裸的画面活灵活现地呈现在眼前时,世界瞬间轰然倒塌,樯橹灰飞烟灭,恐怕只有离婚才是最好的解脱。如果不离,那就只能苟全婚姻于乱室,可那一幕幕媾和的画面,这辈子对我们来说都是一个解不开的珍珑棋局,用春晚的一句台词:“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无论是捉的,还是被捉的。

婚宴大厅,彩球飞舞,宾客爆棚。

我旁若无人地从桌子上的喜包里挑出两块喜糖,一块儿剥给女儿,另一块儿剥给张梅。

坐在我斜对面的熟人之妻甩起鼻子开始抱怨:“你看看人家老吴,两口子多恩爱。”

熟人在边上开玩笑:“要不让老吴也给你剥一块儿?”

众人哄堂大笑。

我和张梅也对视一笑,目光游移,眼神黯淡,内心如被开水沸过。

恰在此时,婚礼的主席台上传来新郎新娘异口同声的誓言:“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

话音一落,宾客掌声四起。

我装作不经意地瞥了张梅一眼,发现她面无表情,一动不动,犹如老僧入定。

我想也许我能明白她的意思。

“我爱你,一辈子。”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会站在那个神圣的舞台上立下天荒地老的誓言,开始幻想着生活是平的,从此以后我们就是那个童话故事中的主角: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可惜,生活中没有童话,只有笑话。

誓言也是,冷笑话。

2012年03月17日

“你觉得他们会幸福吗?”婚宴散后,在回家的路上,张梅冷不丁地问我。

“什么?”

“他们会幸福吗?”张梅意味深长地看着我,一字一句。

我无奈地笑笑:“差不多就行了,你说你至于这样没完没了吗?”

“我就是看不惯。”

“看不惯什么?”

“双‘贱’合璧呗!”张梅冷哼一声。

“这不是绝配吗?”一时间我没反应过来。

“绝配个屁!贱人的贱!”

“人家怎么就贱了呢?还双‘贱’?”弄清原委,我是又好气又好笑。

“喜新厌旧,贱不贱?抢别人的老公,贱不贱?这不是双‘贱’合璧是什么?”

“唉,在人家那儿,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爱情。”我四平八稳地打着方向盘,故意阴阳怪气。

“我拜托你别侮辱爱情成吗?那分明是奸情!”

看着咄咄逼人的张梅,我简直都要跪了,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她会如此偏激。

说起来,这位朋友因为跟我私交甚好,所以张梅对他也蛮熟。可是自从朋友的传说不幸流传江湖后,他在张梅的眼里顿时就成了王八蛋的表弟。还有那个新娘子,刚才新人过来敬酒的时候,面对新娘子的热情问候,张梅无动于衷,冷若冰霜,甚至连酒杯都懒得端起,完全视其为空气,搞得我也颇为尴尬。

“人家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你能不能现实一点儿?”

“不能,我这叫爱憎分明。”张梅不依不饶。

“我看你这是胡搅蛮缠。”

“我怎么就胡搅蛮缠了?”

“刚才人家过来跟你打招呼,你什么态度?你知道当时那么多人让我多下不来台。”

“我本来就不想来!”张梅越说越来劲。

我渐渐开始上火。

是的,这场婚礼起初张梅并不想参加,她觉得恶心。

哦,不对,应该是“恶心得想吐”!

后来,如果不是我的一再坚持,张梅也不会来。或者再准确一点儿地说,这事儿如果放在以前,就算我再坚持也是徒劳,关键是这一次我们已经达成的合作共识起了作用:先期相互迁就,后期培养恩爱。

“你觉得咱们有必要再为这事儿继续争执下去吗?有意思吗?”我决定让步。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尺。

“没意思!”张梅硬邦邦地回答,显然还在运功发力。

我简直就要给气死了。

这么多年来,其实我最恨的就是张梅这一点儿,总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屁大的事儿都要顶翻天,得寸进尺,不识好歹。

记得有一次我们吵架,吵到最后张梅理屈词穷只得主动休战,说“我错了”。

我拧着眉头问她:你哪里错了?

她满脸不屑地撇了撇嘴角:我哪里都错了!

这是认错?

这是他妈的诈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