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经典作品合集(套装共1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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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在这个钟点儿,克里舍林荫大道已经人满为患了。只需要发挥一点儿想象力,就能够在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小说中的人物。有职员,有女店员,有从巴尔扎克奥诺雷·德·巴尔扎克(1799—1850),法国小说家,被称为“现代法国小说之父”,以对人生经验的现实主义刻画而著称。书中走出来的老家伙们;还有各行各业的成员,无论男女,他们在利用人性的弱点牟利。在巴黎比较穷困的地区,大街上熙熙攘攘,充满活力,让人血脉贲张,却也准备了斯特里克兰这么一个出人意料的人物。

“你对巴黎很熟吗?”我问道。

“不熟,我们度蜜月时来过,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来过。”

“你究竟怎么找到你住的这家旅馆的?”

“别人给我推荐的,我想找家便宜的旅馆。”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故作庄重地把水滴到正在溶化的糖上。

“我想我最好马上就告诉你我来见你的原因。”我多少还是带些窘态地说。

他的眼睛眨了眨。

“我知道迟早有人会来的,我收到了艾米的很多来信。”

“那你一定很清楚地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我没读那些信。”

我点上一支烟,让自己有时间考虑一下。我现在真的不知道如何来完成自己的使命了。我事先安排好的一套雄辩的说辞,哀婉的也罢,愤激的也罢,似乎在克里舍林荫大道有点不合时宜了。突然,斯特里克兰咯咯笑了起来。

“这可是件苦差事,不是吗?”

“哦,我不知道。”我回答道。

“嗯,听我说,你干脆竹筒倒豆子都说出来吧,然后,我们好好玩一个晚上。”

我迟疑不决。

“你脑子里闪过这样的念头没有,你妻子现在痛苦极了?”

“她会挺过去的。”

我简直无法形容他说这话时罕见的冷酷无情。他的回答让我语塞和不安,不过我尽量不表现出来。我采用了我的叔叔亨利——一位牧师,每次在他为候补副牧师协会向亲戚们募捐时,都会用的口吻说道。

“你不介意我实话实说吧?”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这样对待她,良心上过得去吗?”

“过不去。”

“你对她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根本没有。”

“那么,经过了十七年的婚姻生活,你又没发现她有任何错误,你就这样把她抛弃,岂不是太过分啦?”

“是很过分。”

我吃惊地瞥了他一眼。我说的话他全都认账,好像釜底抽薪,让我所处的形势复杂起来,且不说变得荒唐可笑了。我原来准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连唬带吓,规劝告诫;如果需要的话,甚至破口责骂,大发脾气,冷嘲热讽。但是如果罪人对他所犯罪恶供认不讳,忏悔无误,接受祷告的牧师还有什么可说的,还有什么可做的呢?我对他这种人毫无经验,我自己的人生阅历好像与当下的情景格格不入。

“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斯特里克兰问道。

我设法动了动嘴皮子。

“好吧,如果你承认了,似乎就没有什么可多说的了。”

“我想也没有了。”

我觉得我执行这差事的策略不太高明,我显然有点窝火。

“别的都不说了,你总不能一分钱不留,就把你的妻子甩了呀。”

“为什么不能?”

“那她靠什么过日子呀?”

“我已经供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就不能自己养活自己,做个改变呢?”

“她做不到嘛。”

“那就让她试试。”

当然,我还有很多话可以应对。我可以说说女人的经济地位,男人如果接受了婚姻,他就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无论这种契约是公开的还是默认的,以及其他的很多话,但我觉得只有一点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你不再爱她了吗?”

“一点儿也不爱了。”他回答道。

这件事对所有的相关方都非常严重,但是他回答问题的态度却是轻松愉快、厚颜无耻的,我只得咬紧嘴唇,不让自己笑出来。我提醒自己他的所作所为是令人厌恶的,我努力激起自己出于道德上的义愤。

“他妈的,你总得为你的孩子想想。他们从未伤害过你,他们并没有要求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如果你把一切都扔下不管的话,他们只好流落街头了。”

“他们已经过了那么多年衣食无忧的日子了,享的福超过了大多数的孩子。再说,也有人会照顾他们的,真到了那一步,麦克安德鲁一家人会资助他们上学的费用的。”

“难道你不喜欢他们吗?他们是多么可爱的孩子呀,你的意思是说,你不再想和他们有任何的瓜葛了吗?”

“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很喜欢他们,但是现在他们已经长大了,我对他们就没什么特殊的感情了。”

“你真没有人性。”

“我说也是。”

“你似乎没有一丁点儿的羞愧。”

“我没有。”

我试图再换一种方式。

“每个人都会说你是个猪狗不如的家伙。”

“让他们去说吧。”

“你难道就不怕大家在背后戳你的脊梁骨?”

“不怕。”

他简短的回答充满了傲慢,使我的问题,尽管是自然而然的,却听起来很荒谬。我反思了一两分钟。

“我很好奇如果一个人明知道别人都在非议他,他还能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你确定这些闲话不会让你开始觉得担忧吗?人人都会有某种良知,迟早你也会良心发现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的内心不会受到悔恨的折磨吗?”

他没有回答,我等了一会儿,希望他能开口。最终还是我自己打破了沉默。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要说的只有一句,你是个该死的傻瓜。”

“不管怎样,大家会迫使你抚养妻儿的。”我反唇相讥,多少有点恼羞成怒了,“我料想法律也会为他们提供保护的。”

“法律能在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有钱,我只有大约一百镑了。”

我开始比来之前更摸不着头脑了,从他所住的旅馆上看,他目前窘迫的境地倒是不假。

“当你花光了这点钱,你打算怎么办?”

“再去挣点儿。”

他相当冷静,他的眼角一直保持着嘲讽的微笑,使我说的全部话好像很愚蠢。我停顿了一会儿,考虑我下面最好再说些什么。但这次他却先开口了。

“艾米为什么不可以再嫁人呢?相对来说,她的年龄还算年轻,长得也不错。我可以肯定地说,她是个优秀的妻子,如果她想跟我离婚,我不会介意给她提供必要的借口。”

此时轮到我微笑了,他很狡猾,但最终狐狸的尾巴还是露了出来,这才是他的目的所在。出于某种原因,他必须把他和一个女人已经私奔的事实掩盖起来,而且千方百计地把她藏在了某处。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的妻子说了,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手段都不能诱使她同你离婚,她已经下定决心了。你还是彻底死了这条心吧。”

他大吃一惊地看着我,这表情显然不是装出来的。他嘴角的微笑消失了,十分严肃地说道:

“可是,我亲爱的朋友,我不会在意的。她同意离婚还是不同意离婚,跟我没有一点儿关系了。”

我笑了起来。

“哦,算了吧,你没有必要把我们当傻子。我们碰巧知道你和一个女人私奔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他的笑声如此放肆,引来了坐在我们周围人的目光,有些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没看出来这事有什么好笑的。”

“可怜的艾米。”他笑容未消地说。

随后,他的脸变成一副不屑和鄙夷的样子。

“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可怜的脑袋瓜里只容得下一件事:爱情!永远是爱情。她们认为男人离开她们只是因为他想要别的女人。你认为我是这样的傻瓜吗,会因为另外一个女人而重蹈覆辙?”

“你的意思是,你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而抛弃你的妻子?”

“当然。”

“你敢发誓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要求他,这话说得太没水平了。

“我发誓。”

“那么,看在上帝的分上,你究竟为什么离开她?”

“我想画画。”

我盯着他看了好长时间。我搞不明白,我想他是疯了。别忘了我那时还很年轻,在我眼里,他是一个中年人,我除了目瞪口呆外,什么也记不得了。

“但是你都四十岁了。”

“我想到的是,这正是开始画画的好时候。”

“你以前画过画吗?”

“在小时候,我特别想成为一名画家,但我的父亲让我学做生意,他说学艺术挣不着钱。一年前,我开始画了一些画,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坚持去夜校学习画画。”

“斯特里克兰太太认为你在俱乐部玩桥牌的时候,你实际上是去了那里?”

“是的,就是这么回事。”

“那你为什么不跟她说实话?”

“我希望有点自己个人的空间。”

“你现在会画了吗?”

“还不太会,但我一定会的。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我在伦敦无法得到我想要的,也许在这儿可以。”

“你认为像你这个年龄学画画还能学出来吗?大多数人在十八岁就开始学画了。”

“我要是十八岁时开始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些。”

“究竟是什么使你认为你有这方面的天赋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他的目光落在了过往的人群上,但我觉得他并没真正在看。过了一会儿,他答非所问地说道:

“我必须要画画。”

“你这岂不是在撞大运吗?”

这时他看着我,眼中有种奇怪的东西,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你多大了?二十三?”

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有点跑题,很自然我应该有时间抓住生活中的种种机遇。但是他是个青春已逝的男人,是有了受人尊敬地位的证券经纪人,有了妻子和两个孩子的中年男人了,对我来说可能是很自然的道路,对他来说就很荒诞了。我希望我能表现得公平些。

“当然奇迹也许会发生,你可能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但是你必须承认这样的机会只有百万分之一。如果到头来,你不得不承认你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我必须要画画。”他又重复了一遍。

“如果你至多只能成为三流画家,你觉得放弃现有的这一切值得吗?毕竟,如果你从事别的什么行业,做得不够好也无关紧要,只要你衣食无忧,就会过得很舒服。但是,如果做个艺术家那就另当别论了。”

“你这个该死的傻瓜。”他说。

“我看不出来你为什么说我傻,除非我傻在说出了显而易见的真相。”

“我告诉你我必须要画画,我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一个人落到水里,他如何游泳,姿势好看难看根本没有关系,他必须挣扎出水,否则就会被淹死。”

在他的声音中,能听出某种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感动了,似乎能够感觉到在他的身体里有种激昂的力量在斗争,能够感觉到某种东西非常强大,压倒一切,紧紧地把控着他,违背他的意愿。我无法理解,他真的好像被魔鬼附了体。我觉得魔鬼会突然转过身撕碎了他。但是,他看上去再普通不过了,我的眼睛好奇地打量他,但没有让他感到尴尬。我想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怎么看待他:穿着破旧的诺福克夹克和戴着脏兮兮的圆顶礼帽坐在那儿;他的裤子肥大而皱皱巴巴,两只手也不干净;没有修边幅的下巴上都是红色的胡茬,小眼睛,大鼻子咄咄逼人,面容既粗野又粗糙。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很性感。不行,我无法给他定位。

“你不会回到你妻子身边了吗?”我最后又问道。

“绝不。”

“她愿意忘了所发生的一切,重新开始,她决不会责怪你半句的。”

“让她见鬼去吧。”

“如果人们认为你是个十足的无赖你不会在意吗?如果你的妻儿不得不去沿街乞讨,你也不会在意吗?”

“完全不在意。”

我沉默了片刻,为了让我的下一句话更加有分量,我尽可能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个天底下最卑鄙的男人。”

“既然你已经把压在心头的话都倒了出来,那么让我们一起去吃晚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