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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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伯莎完全沉浸在爱情的欢愉中。自信的性格永远不会允许她对任何事情半心半意,而且她现在丝毫不准备掩饰自己的感情;爱情是茫茫大海,她勇敢地一头扎进去,不在乎会游过去还是会溺死。

她对克拉多克说:“我真傻,我以为在我之前没有人爱过,我感觉世界现在才开始。”

她讨厌和他的任何分离。上午她只为等待爱人而活,午餐过后和他一起返回农场;下午似乎太漫长了,她不停地计算着再次见到他的时间。但当他工作结束回来后,他们一起依偎在火炉旁边窃窃私语是多么美妙啊!伯莎需要的只是壁炉里那一簇闪动的火苗,除了他俩依偎的地方,房里其他地方都在黑暗中。火红的光投射在爱德华脸上,闪现出一点儿光芒和怪诞的影子。她喜欢看着他,看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和卷曲的头发,看进他灰色的眼睛。然后,她激情澎湃。

“闭上眼睛。”她轻声说,吻了吻他闭上的眼睛,然后慢慢地移到他的双唇。它的柔润让她激动,笑容浮上她的脸庞。她把脸埋进他的衣服,呼吸着她迷恋已久的霸道男人气息。“我亲爱的,你今天都做些什么了?”

“哦,农场现在没什么事情,我们只是耕田,运送一些农作物的根茎。”

她特别喜欢听他讲农作物方面的东西,可以连续听上好几个小时。爱德华讲的每个字都那么新鲜迷人。伯莎从来不舍得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她喜欢听他讲,但基本不关心他讲的内容,只是注视着他的表情。他讨论田野的灌木排水系统时,有时瞥见她一脸迷醉的笑容,觉得困惑不已。然而,她对他的所有牲口却真的深感兴趣,总是问起那头生病的小公牛;那些牲畜让她联想到他的强壮,一想到他的强壮她就肌肉发紧。她决心学习骑马,学习打台球和高尔夫球,这样就可以在所有的娱乐中陪伴他。熟练掌握这些技能倒没有必要,甚至会丢脸。看着爱德华·克拉多克,她意识到男人才是万物的主宰。她看见他大步走过田野,四处指导工人完成一些操作,一直表现得无畏、勇敢和自如。令人惊异的是,她通过观察总结出来的诸多优秀品质都是在外貌的基础上形成的。

他谈起他雇佣的人,她想象得到,没有比受雇于这位主人更幸福的事儿了。

她说:“我想在你的农场当一个挤奶女工。”

“我那儿没有挤奶女工,倒有一个送奶男工,他更好用。”

她喊道:“你这个家伙!你太实际了!”

她抓住他的手,看着它们,笑着说:“有时我很害怕你,你这么强壮。在你身边时,我总觉得自己十分柔弱和无助。”

他也笑着看她:“你不会害怕我打你吧?”

她抬眼看看他,然后又低头望着那双一直抓着的双手。“你就算打我,我也不会怎么样,我只会更爱你。”

他大笑起来,吻了吻她。

她又说:“我不是开玩笑。我现在理解了那些喜欢野兽般的男人的女人。有些妻子可以忍受丈夫做的任何事,这很平常;似乎因为他们的野蛮,她们更爱他们。我想我自己就是那样。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发怒,埃迪。你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他回答:“我从来不会发怒。”

“格洛弗小姐告诉我你的脾气是世界上最温和的,我对这种完美感到恐惧。”

“伯莎,别对我期望太高。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模范男人。”

“那太好了。我需要的不是模范男人。你肯定也有缺点,只不过我还没发现而已。但我发现以后,我只会更加爱你。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丑陋的男人时,他们说他的丑陋只会让他更加迷人。我也将爱你的缺点,就像现在爱你的全部一样。”

他们默默无言地坐了一会儿,却发现是此时无声胜有声。伯莎静静地依偎在他怀里,希望时间永远停驻在这一刻。她忘记了很快克拉多克就会胃口大开,扫光一顿丰盛的晚餐。

她说:“让我看看你的手。”

她喜欢他的手。手掌很大,皮肉在长期的劳动下变得粗糙,但她觉得比城里人柔软的手好上一千倍。她感觉它们很结实,充满了男性气息,让她联想起意大利一家博物馆里的一个手雕像:通体用斑岩雕刻,可惜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完工;这个雕塑缺乏细节,但给了她类似的感觉,那就是强大的力量。他的手非常有力,让人禁不住怀疑这是一双半人半神或英雄的手。她把一根根粗壮的长手指打开,克拉多克有些疑惑、有些有趣地盯着她。他对她的了解实在太少了。她碰到他的目光,笑着弯下腰去亲吻掌心。她希望跪倒在这个强壮男人的脚前,卑微地低下头。她愿意做他的女仆,没有比为他履行仆役的服务更令她满足的事儿了。她不知道如何表达这种澎湃的激情。

伯莎和爱人一起走进布莱克斯达布尔,迎接人们的目光。他们对这桩婚事的好奇心让她颇为高兴。如果他们只是对她选择了他们熟稔的爱德华·克拉多克感到惊奇,她又何必放在心上?她为他骄傲,为自己是他的妻子而骄傲。

有一天,正是这个季节里暖和的日子,她坐在阶梯上休息,克拉多克站在旁边。他们没有交谈,只是满怀喜悦地看着彼此。

克拉多克突然开口说:“看,亚瑟·布兰德顿。”他抬头看了伯莎一眼,然后眼神就飘忽不定,似乎希望避免这次见面。

伯莎问:“他一直不在家,对吗?我想见见他。”她非常乐意全世界都看到他俩在一起。那个年轻人走近时,她大声问好:“下午好,亚瑟。”

“哦,这不是伯莎吗?好啊,克拉多克。”

他看着爱德华,纳闷他站在这儿和莱伊府的大小姐在干什么。

“我们刚刚去利恩哈姆了,我累坏了。”

“哦!”

年轻的布兰德顿觉得伯莎和克拉多克一起散步太奇怪了。

伯莎突然大笑:“哦,爱德华,看来他还不知道。看来他是全村唯一一个还没收到消息的人了。”

“什么消息?上周我在约克郡姐夫家里。”

“爱德华和我准备结婚。”

“真的吗?”

他看看克拉多克,尴尬地说了几句祝福语。他们明明白白地看到了他的震惊,克拉多克脸红了,明白这肯定是出于一个事实:伯莎答应了他这样一个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穷小子的求婚。

年轻人为了掩饰自己的惶惑说:“我希望能得到你们婚礼的请柬。”

“哦,我们的婚礼会很安静,只有我们两个、拉姆塞医生、我的姑姑,还有爱德华的男傧相。”

布兰德顿问:“那我不能来咯?”

伯莎快速地扫了爱德华一眼。一想到爱德华没有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朋友来担任伴郎,她就有些不安。但她毕竟是莱伊小姐,她已经发现她爱人的一些朋友不太理想。机会女神现在赐予了她一个克服困难的方法。

她说:“恐怕不可能,除非你能让爱德华选你做最重要的男傧相。”

她成功地让两个男人坐立不安了。布兰德顿对此兴致不高,心想:“当然,克拉多克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一个优秀的运动员,但实在不是伯莎这样的女孩应该嫁的人。”爱德华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感觉,缄默着。但布兰德顿懂得文明社会的礼仪,打破了暂时的僵局。

他只能问问:“克拉多克,谁将担任你的男傧相?”

“我不知道,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但布兰德顿接触到伯莎的眼神,突然意识到她的渴望以及其中的缘由。

他快速地说:“为什么不选我呢?我敢说你会发现我当男傧相的知识很丰富。”

布兰德顿看着伯莎,伯莎微笑以示谢意。他看到了她的开心。

他找了个谈话的由头:“你们准备去哪里度蜜月?”

克拉多克回答:“我不知道,我们几乎没时间去思考。”

“你们肯定对所有计划都不太明确。”

他握手告别,感到伯莎感激地用力一握,然后离开了。

“你真的没有想过我们的蜜月吗?傻孩子。”

“没有。”

“嗯,我想过。我下定决心,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我们会去意大利,我想让你看看佛罗伦萨、比萨和锡耶纳。它们简直美得像天堂。我们不去威尼斯,因为它太感伤;自尊的人不可能在十九世纪末的贡多拉里示爱。哦,我盼望和你一起去南方,看蔚蓝的天空,数无数的星星。”

他提不起劲:“我从来没有在国外待过。”

但她的热情足够两个人用:“我知道。我会高兴地把一切细细说给你听,我会比以前更享受美景,对你来说也都是新鲜的。如果喜欢,我们可以待上半年。”

他喊道:“啊,我可能做不到,还有农场呢。”

“哦,讨厌的农场,这是我们的蜜月啊,sposi mio[8]。”

“我想自己在外国逗留的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星期。”

“什么胡说八道!我们可不能在意大利只待两个星期,农场没有你也可以运作下去的。”

“一月和二月,正是小羊羔出生的时节。”

他不想让伯莎沮丧,但如果他不在农场看管羔羊的出生,确实至少有一半会死去。

“但你必须去,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

他盯着地面好一会儿,看起来很不开心。

“一个月够吗?伯莎,你真正需要的事我都会去做的。”

但他对伯莎的建议露出了不悦之情,伤了伯莎的心。她知道他可能会拒绝她,本来打算坚持己见的,但是他语气一软她就后悔了。

“我太自私了!埃迪,我不愿意看到你悲伤。我以为去国外度假会让你开心,所以我才提前计划好一切。但我们不去了,我讨厌意大利。那我们就像两个乡巴佬一样去城里待上两星期吧。”

“哦,但你肯定不会喜欢的。”

“我肯定会喜欢的。我喜欢你喜欢的一切。只要和你在一起,你难道以为我会介意去哪里吗?亲爱的,你没生我的气吧?”

克拉多克先生心地善良,马上愉快地说没有生气。

莱伊小姐在格洛弗小姐的驱使下,被迫为一些慈善机构做事。伯莎告知她改变的计划时,她正在编织婴儿的袜子(她会做的最小编织物)。听到消息时,她漏了一针。她是个聪明人,不会对此发表任何意见,但她暗忖是不是世界末日到了。伯莎的计划像易碎的玻璃那样破碎了,但她脸上看不出一丝不开心。一个月前,要她放弃脑海里成型的想法,比让她跨越重洋攀登悬崖还难。爱情的确是个魔术师,可以把一头狮子变成一只绵羊,简单得就像是把一块手帕变成一个花盆。莱伊小姐开始欣赏爱德华·克拉多克。

克拉多克离开伯莎后,在回家路上遇见了利恩哈姆的牧师。格洛弗先生是一个高大的人,脸庞瘦削,肤色白皙,身材单薄,有些男版格洛弗小姐的味道,身上有很浓的杀虫剂味道。莱伊小姐公开说过他衣服上撒了三碘甲烷,还每天用石炭酸洗澡。他虽然年过四十,但依然干劲十足,待人宽厚,憎恶不信国教的人。

“啊,克拉多克,我正想找你。”

“不是因为我的预告婚事吧?牧师。我们准备得到特殊许可成婚。”像很多乡村人一样,爱德华总觉得牧师有些滑稽——这无可指责,因为这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笑料——而他对教区牧师有比对世界上其他事情更多的幽默感。牧师笑了,这是乡村牧师最好的优点之一,那就是他们愿意和教民同乐。

“结婚的事情已经定了?你是个幸运的青年。”

克拉多克挽着格洛弗先生。他这种无意识的友好赢得了无数朋友。

“是,我是个幸运儿。伯莎和我会结婚,我知道你们都觉得奇怪。但我们真的互相爱慕,我打算全心全意对她。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花天酒地过,牧师,对吗?”

“是,我的孩子,”牧师被爱德华的自信触动了,“每个人都清楚你为人稳重。”

“当然,她能找到社会地位比我高很多的人,但我会努力让她开心;而且我会像某些男人一样,对她毫无隐瞒;我对她的坦诚和她对我的坦诚一样。”

“那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

“我一生之中从未爱过其他女人,至于其他——嗯,自然,我年轻,有时也进城,但我总是讨厌城市。乡村和艰苦的劳动让一个人保持纯洁的秉性,不被污染。”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希望你幸福,我也认为你会幸福。”

牧师良心上有少许不安,因为起初他和妹妹都称这桩婚姻是mesalliance[9](mesalliance,这个词的发音很奇怪),还没有明白事情的不可避免,他们就开始觉得自己的态度不够仁厚。两个男人分别时握了握手。

“牧师,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些直率的话。我以为,在某个方面这也是您的事。我也曾想和莱伊小姐交流类似的话题,但不知为什么我从来都找不到任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