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无论正当年少还是垂垂老矣,巨大的忧伤之后,总是伴随着一个无眠夜;年纪大的人会被幸福搅得心神不宁,但年轻人,我认为,会觉得幸福自然不过,休息完全不受影响。伯莎一夜无梦,醒来时回想不起昨晚发生的事情。突然,她想起来了,她伸伸懒腰,心满意足地舒了一口气。她赖在床上,陶醉在幸福的想象中。她几乎察觉不到,她已经实现了心灵深处的愿望。上帝真是太仁慈了,对他的子民有求必应。她从心底深深地感谢上帝赐予她的幸福。在经历令人发狂的期待后,在经历种种希望和恐惧后,恋人们近乎苦痛的甜蜜终于如愿以偿,真是奇妙!她已经幸福满溢,别无他求了。啊,是呀,上帝真是太仁慈了!
伯莎回想起在布莱克斯达布尔度过的这两个月时间,在初入父亲宅院的激动后,她已经定下心来打算过乡村的单调生活。白天,她在小路上漫步,或去海岸边看看寂寞的大海。她阅读量很大,盼望有充裕的自由支配时间,以满足无节制的求知欲。她大多时间在图书馆看书。这里的书基本是她父亲收藏的,因为只有在家道中落时,莱伊家的人才开始读书。藏书的种类仅限于文学,因为其他追求对贫穷的人来说太遥远。伯莎浏览书目,看完逝去的伟人名字,激动的心情油然而生,想象着书籍将带来的快乐。除了教区牧师和他的妹妹,她的监护人拉姆塞医生,还有他的妻子,伯莎眼里再也没有其他文化人了。
有一天,她被叫到教区牧师的家中,爱德华·克拉多克短期旅行回来正好也在那儿。她之前就认识他,因为他父亲是她父亲的佃农。他现在仍在那片土地上耕作,只是他们相隔八年没有见面了,伯莎几乎认不出他来。然而,她觉得这个穿着灯笼裤和厚长袜的家伙长得挺好看的;他走过来问她是否还记得他时,也没让她感到不舒服。他重新坐下,身上带着某种农场的混合香味,浓烈的烟草加上牛马的气味,飘向伯莎。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会让自己心跳加快,她陶醉地深吸了一口,眼睛顾盼生辉。他开始讲话了,他的声音在她耳中无异于仙乐;他看着她,灰色的眼睛很大,她发现他的眼神特别温柔。他的胡子刮得相当干净,露出的嘴唇十分诱人。她脸红了,感觉自己像个傻瓜。她尽量让自己显得迷人一些。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而且老盯着他的眼睛看。他和她握手道别时,她又脸红了。她感觉有些烦心,而且,他站起来时,那股浓烈的乡下男子气息冲击着她的嗅觉,她开始头晕目眩。莱伊小姐没看到她这个样子,她暗自庆幸。
她在夜色中往回走,努力恢复平静。除了爱德华·克拉多克,她脑海中什么也没有。她回忆过去,试图想起他们邂逅的点点滴滴。晚上,她梦见他了,她梦见他吻她了。
她刚醒来就想起了克拉多克,感觉今天非见他不可。她考虑着发一封邀请函,请他过来一起吃午餐或喝下午茶,但又不敢,而且她还不想让莱伊小姐见到他。突然,她灵机一动,想到了农场:她可以去转一转,这是属于她的,不是吗?爱神是仁慈的,她一到农场就看到他正在指导一些操作。这样的情景让她战栗,心怦怦直跳。他看到她然后过来致意时,她的脸先是红,然后转白,一副极为顺从的样子。他轻快地迈向篱笆时,简直太英俊了,尤其是他的男子气概。伯莎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肯定力大无比。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之情。
她握手时说道:“哦,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农场,我只是随便逛逛。”
“伯莎小姐,我很愿意带你四处看看。”
他打开门,带她去放马车的棚屋,指着几匹正在田里耕地的强壮马匹给她看;他让她瞧瞧自己的牛群,又轻轻戳了一下猪,让她赞叹它们的良好状态;他感谢她夸奖他的猎狗,领她去看他的羊群;他还为她讲解每一种事物,她则听得入神。当克拉多克一脸骄傲地展示他的机器,并解释马力搅拌机的用处和收割机的价钱时,伯莎对自己说,她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引人入胜的事情。但伯莎最想看的是他居住的房子。
于是她说:“我好渴,能给我一杯水吗?”
他打开门,做了个“请”的姿势。“进来吧。”
他带着她走进一间铺着油布地毯的小客厅,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铺着印花红布;椅子和沙发上罩着破烂的旧皮革,摆放得极其呆板;壁炉架上摆着烟斗、烟草罐和色彩明亮的陶瓷花瓶,瓶子里插着灯芯草,中间位置放着一个大理石钟表。
“啊,太漂亮了!”伯莎激动地叫出来,“你一个人住在这里肯定觉得很孤单吧?”
“哦,不。我经常在外面。我给你倒点儿牛奶好吗?牛奶比水好喝一些。”
但伯莎见到桌上摆着一条餐巾、一罐啤酒和一些面包、奶酪。
她说:“很抱歉,我是不是耽误你用午餐了?”
“完全没事,十一点我吃了些点心。”
她大声说道:“哦,那我能吃一点儿吗?我很爱吃面包和奶酪,而且我现在饿极了。”
他们面对面坐下来,开心地看着这顿即兴午餐。切成大块的面包很美味,啤酒当然也爽口。后来,伯莎担心了:克拉多克肯定认为自己很古怪吧?
“我这样跑过来和你一起用午餐,你会不会觉得有些奇怪?”
“我觉得你特别好。以前莱伊先生经常过来和我父亲一起吃点心。”
“啊,真的?”伯莎问。当然,她的举动显得相当自然。“但我现在真的必须回去,要不波莉姑姑要唠叨很久了。”
他请她拿些花回去,匆忙割下一束大丽花。她有些窘迫,但还是感激地接受了。临别握手时,她的心脏又开始傻傻地怦怦跳动。
莱伊小姐问她的花从哪儿来的。
伯莎冷静地回答:“哦,我正好碰到了一个佃农,他给我的。”
莱伊小姐含糊着:“唔唔,如果他们按时交租会更合适一些。”
莱伊小姐很快就走了,伯莎看着洁白的大丽花,心中激情荡漾,微笑浮上嘴唇。
她心想:对自己隐瞒毫无益处,看来我堕入爱河了。
她吻了吻那束花,感到很开心。她显然一直停留在那个状态,因为从那晚开始,伯莎就下定决心,如果不能和爱德华·克拉多克结婚,宁愿自杀。她没有白费时间,不到一个月,他们的婚礼就指日可待了。
莱伊小姐憎恶一切感情的外露,在圣诞节,每个人都应该拥抱邻居,表达许多感伤的情绪。这让她极为难受,以至于每到这个时节她就习惯性地匿身于某个完全陌生的欧洲城市,以求逃避热情洋溢的人们,躲开他们的节日祝福和兴奋状态;即使在夏天,看到冬青她都会有点儿反胃,因为她会马上想起中产阶级的室内装饰,枝形吊灯上悬挂着槲寄生,愚蠢的老绅士靠亲吻流浪的女人取乐。值得高兴的是,伯莎也认为与仆人和贫穷佃农应该保持合适的距离,拉姆塞医生希望她达到法定年龄后再做安排;莱伊小姐完全想象得出节日里的场面:各个兴高采烈,互相握手致意,英国乡村人的喜悦无不溢于言表,这气氛可能超过了庸俗的圣诞节节庆。幸而伯莎像莱伊小姐一样真正讨厌这样的节庆。此外,她还给府内相关人员提示:最大的恩惠,莫过于让她远离她毫不关心的活动。
但她不能完全克制监护人的热心,他认为办事应该循规蹈矩——非常好的英国式观念。他坚持按照仪式与伯莎会面,送上他的祝贺和祝福,然后以监护人的身份致辞。伯莎下楼时莱伊小姐已经开始享用早餐了。这是非常适合女人的食物:除了一平方英寸培根和几块干面包,什么能吃饱肚子的也没有。莱伊小姐其实有些紧张,必须提起侄女的生日,她觉得麻烦。
她自我安慰道:这是女人的一大优势。二十五岁以后,她们就会像掩饰不得体的言行一样掩饰自己的生日。一个男人为自己进入社会后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感到十分得意,对各类庆典总是兴致勃勃;而且这个愚蠢的家伙以为别人也同样对此感兴趣。
伯莎走进房来,并亲了亲她的脸颊。
“早上好,亲爱的,”莱伊小姐给侄女倒上一杯咖啡,“我们可敬的厨子为了庆祝你成年已经烧好了牛奶,我相信这样的场合你不会喝醉——或者说无论如何晚膳之前绝对不会。”
伯莎明白莱伊小姐的感受:“我希望拉姆塞医生不至于太热心。”
“哦,我亲爱的,我倒担心他会不会欢喜呢。他是个好人,我想他的本性也是优秀的,而且比一般的医生有学问,只是他的友善有时会过度,让人苦恼。”
伯莎的镇定只是表面上的。她的头脑一片混乱,心也在狂乱地跳动,因为她急不可耐地想宣布新消息。伯莎能隐约预见戏剧性的效果,并且有些希望它成为现实:当王国的钥匙移交到手上时,她宣布她已经选定了一位国王来一起管理这个国家。她还预感,自己单独和莱伊小姐进行必要的解释会很尴尬。拉姆塞医生毫无保留的直率反而容易应付,但如果一个人自夸相信每个人都应该管好自己的事,而且无论自己的想法如何总是藏而不露最为开心,那就难以相处了。伯莎送了张纸条给克拉多克,告诉他三点钟过来,以便把他作为莱伊府未来的主人和管理者介绍给大家。
拉姆塞医生到了,他马上蹦出一长串祝福语,半是玩笑半是庄重和伤感,但对于难以取悦的莱伊小姐来说只有彻底的反感。伯莎的监护人是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的男人,有一头浓密的漂亮头发,可惜现在已经发白。莱伊小姐敢发誓,他是地球上唯一一个蓄圆形络腮胡的人。他脸色红润,身材魁梧,性格乐观,给人感觉他一直这么健康;下巴的胡子已经剃掉,声音响亮,看起来像在老式学校读书的小乡绅。在艰苦的时候,教育的普及让农民可以选择在大城市当文员,或者去纽马克特[3]驯马。拉姆塞医生的外套和高顶圆礼帽尽管已经穿戴多年,但还是显得不协调,就像农民穿上节日盛装一样。莱伊小姐喜欢对别人的外表说些挖苦之词,或安上几个聪明的类比,但一直没能找到适合拉姆塞医生的,她有些恼火。在她眼中,拉姆塞医生和人的唯一联系便是对古董的热爱。他家里摆满了古老的鼻烟壶、瓷器和其他珍奇物品。“人”的范畴,莱伊小姐认为只限定于一个小圈子内:大多数是女性,中年,未婚,经济独立,游历欧洲,文学素养好,厌恶绝大部分人,这些高音喇叭总是自作慈悲地把他们的信仰强加于人,而且他们过度热衷于健身。
拉姆塞医生午餐时狼吞虎咽,莱伊小姐心想:他这个样子的屠夫们看见肯定很满意。饭后她礼貌地请医生的夫人走在前面,却暗暗鄙视她对医生的百依百顺。对于这种甘愿充当丈夫影子的女人,莱伊小姐向来敬而远之,尤其是她们的谈话内容全是家庭琐事的时候。拉姆塞夫人的脑袋除了周日思考一下做礼拜的服装,其他时间都在想着如何满足她丈夫的旺盛食欲和克制它的方法。
他们回到客厅,拉姆塞医生开始述说财产的事儿:佃农的名字、农场的状况,以及随着不景气的现状租金越来越难收。
“那么,伯莎,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这就是伯莎一直在盼望的时刻。
“我?我准备结婚。”
拉姆塞医生一时愣住,然后脑袋往后一仰,大声地笑起来。
“很好,很好!”
莱伊小姐扬起眉毛看着他。
“现在的女孩们真是与时俱进啊。”他愉快地说,“嗨,在我年轻的时候,年轻女人都是羞答答的,不敢正视男人。如果有谁和她们谈起结婚的事儿,她会祈祷上天降下一场地震将自己掩埋。”
“胡说!”莱伊小姐厉声道。
伯莎看着拉姆塞医生,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莱伊小姐马上就捕捉到了。
医生又笑了,说:“那你是准备结婚啦?”
她回答:“是。”
莱伊小姐问道:“什么时候?”她可没把伯莎的话当作玩笑或者怪话。
伯莎看着窗外,不知道爱德华什么时候可以到。
“什么时候?”她重复了一下,然后扭头说,“四周以后。”
拉姆塞医生惊得跳起来:“什么!你不会告诉我你已经找到意中人了吧?你订婚了吗?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你们肯定和我开了个小玩笑。莱伊小姐,你一直瞒着我伯莎订婚的消息?”
莱伊小姐非常平静地说:“我的好医生,直到现在我还惘然无知呢。我想我们应该祝福她,祝福他们早一天完婚。”
拉姆塞医生困惑地看看莱伊小姐,又看看伯莎:“好吧,说实话,我不明白。”
莱伊小姐接着说:“我也不明白,但我保持平静。”
伯莎说:“很简单的事,我昨晚订婚了。从今天开始算起,四个星期内,我想结婚——和克拉多克先生。”
这回拉姆塞医生比之前更惊讶了。
“什么!”他惊跳起来,地板好像都要被震塌了,“克拉多克!你是什么意思?哪个克拉多克?”
“爱德华·克拉多克,”伯莎平静如水地回答,“比尤利农场的爱德华·克拉多克。”
“呸!”拉塞姆医生的感叹无法付诸于语言了,但听起来很恐怖,“荒谬!你会毁了自己的。”
伯莎对他温和地笑了一下,根本不费事去回答。
莱伊小姐说:“亲爱的医生,您是不是言重了?是哪位绅士?”
“他根本不是什么绅士。”拉姆塞医生的脸都气成了紫色。
“拉姆塞医生,他即将成为我的丈夫。”伯莎抿着嘴,莱伊小姐见惯了这副神色。伯莎转向她,接着说:“我一直都了解他。我父亲和他父亲也是好朋友。他是一位绅士农民。”
拉姆塞医生说:“这个的定义的意思便是,他既不是农民,也不是绅士。”
“我忘记了您父亲是做什么的。”伯莎说,其实她记得很清楚。
拉姆塞先生有些被激怒了,说:“我父亲是农民。感谢上帝,他没有伪装成一位绅士。他亲自劳动。我还见过,大家都闲的时候,他还用草耙翻动粪肥。”
伯莎说:“我知道。”
“但我父亲和这件事没有关系。你不能嫁给他,因为他已经去世三十年了;你也不能嫁给我,因为我已经有妻子了。”
莱伊小姐暗暗发笑。伯莎很聪明,不会让这位姑姑对她的窘况心存一丝得意。伯莎生气了,她认为医生很无礼。
于是她问道:“他哪一点让你不满意?”
“除非你想愚弄自己,否则他无权怂恿你。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为什么配不上?我爱他。”
“为什么?”拉姆塞医生大声说道,“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像我一样——而你是莱伊府的大小姐。因为他那个阶层的人,手中没有万两黄金,是不会向一位富家女儿求爱的。”
“五千英亩的土地收不到租。”莱伊小姐咕哝了一句,她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伯莎反驳道:“你无论如何也不能反对他,是你告诉我他名声极好的。”
“我不知道你在考虑和他结婚。”
“我当时并没有考虑。我根本就不在乎他的名声。就算他酗酒、无所事事、放荡不羁,我也要嫁给他——因为我爱他。”
莱伊小姐说:“我亲爱的伯莎,你再这么说下去,医生会中风的。”
“拉姆塞医生,你曾告诉我他是你认识的好男人中的一个。”
医生咆哮着:“我不否认。”他涨红的脸上出现几丝紫色,看起来相当骇人,“他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他工作勤奋,稳定踏实。”
莱伊小姐喊道:“天哪,医生,他必定是乡村英杰中的佼佼者。如果不是他无可指摘,伯莎肯定不会堕入爱河的。”
拉姆塞医生接着说:“如果伯莎需要一个代理人,我找不出更好的候选人——至于要嫁给他——”
莱伊小姐问:“他交租了吗?”
医生低吼着:“他是少数几个理想佃农之一。”莱伊小姐无关紧要的打岔惹恼了他。
莱伊小姐决心阻止医生扮演心情沉重的父亲角色:“当然,在这不景气的时候,我认为这位可敬的农民唯一可行的路就是和女乡绅结婚。”
伯莎插了一句:“他来了!”
她的监护人喊了起来:“天哪,他来了吗?”
“是我请他来的。记住哦,他马上成为我的丈夫了。”
拉姆塞医生诅咒:“如果他会成为你丈夫,我改姓。”
莱伊小姐轻声地笑了一下,她相当喜欢这种临时的誓言,因为它可以调剂一下男人在女人面前的谈话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