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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莫须有与将无同
一般人都知道,岳飞死于冤狱,而秦桧置其于死地的罪名是“莫须有”。《宋史》记载韩世忠对岳飞之狱愤愤不平,质问秦桧。秦桧说,岳飞谋反之事虽然没有真凭实据,但“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就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小时读书不求甚解,以为“莫须有”就是“不须有”,秦桧说不需要证据就可以判岳飞死刑,真是旷世未有的大奸臣。后来,有学问的大人点拨,才知道“莫”是“或”的意思,是表达可能性的怀疑用语,“莫须有”就是“也许有”,属于“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按照专制政权“宁枉勿纵”的规矩,虽然岳飞死得冤,却并非空前绝后的冤狱。二十世纪的“莫须有”,还不知有多少呢?而且,并非“也许有”之类,而是蛮横霸道的“不须有”。
“将无同”也是我小时弄不清的词语,直到研读魏晋玄学资料,才算明白。《晋书》与《世说新语》都记载了这样的故事:身为宰辅的长者问青年才俊,儒家重名教,老庄明自然,是同还是异?青年回答:“将无同。”长者一高兴,就封了青年才俊一个官做,当时人说这是“三语掾”,就是“三个字的官”。
这“将无同”三个字为什么这样了不起,一说出来,就有官做,是说“将来会不同”吗?后来弄清楚了,“将无”是语助词,有反问肯定之意,也就是回答“不是同吗?”不回答同,也不回答异,回答得模棱两可,但又附和长者的心意,说“儒道不是同吗?”就可以有官做了。看来魏晋玄学也不怎么玄。
倒是中国文字的运用可以很玄,“莫须有”就会杀头,“将无同”就有官做。小时怎么会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