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短信长别(2)
尤迪特是没有时间概念的,我心想着。她虽然不至于忘了约会,但事事都迟到,犹如笑话中的女人。她简直就感受不到什么时间该干什么。她很少知道今天是几号。只要有人告知她时间,她总是吓一跳。而我则每隔一小时就去打电话收听电话报时。她每次都跳起来说:“嗷,都这么晚啦!”她从来都不说:“啊,还这么早!”她根本不可能想到,什么时间会做什么事。我对她说:“这可能是因为你小时候经常搬家,在很多地方生活过。你虽然一直知道你待过的地方,却从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你的方向感比我强,我常常迷路。或者是因为你太早地从事了一项具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职业。其实我确信,你之所以对时间没感觉,是因为你对其他人没感觉。”她回答说:“不,不对,我只是对自己没感觉。”“还有,你对钱也没有概念。”我又说。她答道:“是的,我对数字没概念。”“你的方向感也让人头晕。”我接着说,“如果你要去对面的屋子,你会说下去;当我们已从屋里出来了,你还说汽车依然停在外边;当你开车去下面的城里,你却说去上面的城里,只不过因为这条路是向北边去的。”
我现在认为,我对时间的夸张感觉,就我而言,阻碍了我的自如和专注,而这些是我想拥有的。
我站起来,回忆是如此可笑。迷迷糊糊地拿着账单走向付款台,一言不发地递上钱,这正是我当时的状态。我连姿势都无须改变,这让我很受用。一种对概念、定义和抽象强烈而又滑稽的厌恶,使我在出门后停留了片刻,我刚才就是依靠这些来思考的。我试着打嗝,可乐帮了我。一个短发圆脸大学生,穿着沙滩裤,露着粗壮的大腿,脚上穿着运动鞋,在外面与我迎面相遇。我吃惊地望着他,脑子里想着人们竟会对惟一的他统而言之,把他归类并让他成为什么的代表,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不由自主地用“哈啰!”招呼他并直视他的双眼,他也回应了我。他成了一幅突然鲜活的图像,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我一段时间以来总是愿意读有关各种人物的故事。刚才快餐店付款台旁那个女人!她的头发是漂染过的,黑发根已露了出来,她身旁插着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还有呢?没有什么还有了。她的面孔在回忆中竟然开始明朗起来,变得如圣像般奇特。我回头又看了一眼那个胖学生,他的T恤背后印着罐装燃料乐队歌手阿兰·威尔逊的头像。威尔逊是个小个胖男孩,脸上的青春痘从电视上就能看得真真切切,戴着一副眼镜。几个月前,在他洛杉矶的月桂树峡谷的家前,人们发现他死在睡袋中。他用温柔的高音演唱了“又在路上”和“到乡下去”。不像吉米·亨德里克斯和詹尼斯·乔普林,还有其他的摇滚乐让我无动于衷,他的死让我至今还感到受伤。他短暂的,我自认为能理解的一生,常使我在似睡非睡的思考中痛惜不已。在回酒店的路上,我想起我常常需要重新寻觅的两句话:
“我告别了科罗拉多——
走在加州是如此惬意。”
酒店地下理发店旁有个酒吧,我在黑暗中坐到一张桌边,吃着薯片,喝着龙舌兰洒。酒吧女时不时走来将新袋子里的薯片倒到盘子里。旁边桌坐着两个男人,我听着他们交谈,直到弄清楚他们是邻城福尔里弗的商人。酒吧女坐到了他们那里,我仔细地打量他们三人,却并不好奇。那张桌子对他们三人来说有些小,他们在威士忌酒杯之间玩掷色子游戏,掷出的色子像玩纸牌一样排列开,那些杯子也许是酒吧女故意没有拿走。除此之外,酒吧里几乎很安静,只有吧台上的风扇轻声转动着,再就是色子碰到杯子时发出的响声;吧台下偶尔传来录音机倒带的啪啦声。我发现自己渐渐开始轻松自如地接受着这个环境。
酒吧女用手示意我坐到那张桌旁,直到其中一个商人拉来一把椅子并用手指了指时我才走过去。开始我只是观看,后来也玩了一下,就又不想玩了,因为我总是把一个色子弄到桌子下面。我又点了一杯龙舌兰酒,女人去吧台拿酒时打开了录音机。在桌旁她把盐撒在手背上去舔,掉了些在桌子上,用我的杯子接着喝酒。酒瓶的商标上是金黄沙漠中的一棵龙舌兰,录音机里传来西部音乐,由男声合唱的一首美国骑兵队的歌曲,接着是不带演唱的尾声部分,号声渐去渐远直至最后只有口琴在低吟。吧女说她儿子正在服兵役,我对她说,我还想和他们再玩一次。
掷色子时我觉得很奇怪:我将色子从杯子磕出,所有的色子都停止不动了,单单一个色子在杯子之间转动,而我想要的那个数字闪现一下又转没了,最后还是另一个数字向上停住了。就这一闪现的数字居然让我觉得它似乎真的出现过,只是不是刚才,而是在另一个时间里。
这另一个时间并不意味着将来或者过去,它之所以是另一个时间,是因为我生活在其中却思前想后。这是对另一个时间非常强烈的感觉。在那个时间里,想必也存在着与现在任何地方都不一样的地方;想必一切都拥有与我现在意识中迥然不同的意义;感觉也跟现在的感觉不一样,并且人们在这个瞬间正好才处于那样的状态,其中也许这个无生命的地球就是当初的情形,在千年之久的雨季之后,第一次落入了一滴没有立刻蒸发掉的雨水。然而,这种一闪即逝的感觉如此揪心和痛苦,以至于它依然闪现在酒吧女那短暂和淡然的目光中。这样的目光,我立刻感受为那另一个时间中另一女人既不闪烁也不呆滞、只是无限遥远、永远觉醒同时又熄灭不尽,直渴望到视网膜撕裂和发出轻轻一声呐喊的目光。我迄今的人生,不能就此而已啊!我看了看表,付了钱,回到楼上房间里。
我睡得很沉,无梦,整夜全身都感到一种充满期待的幸福。快到早晨时,这种感觉才消失,我开始做梦,醒来时很不舒服。袜子挂在暖气片上,窗帘随意拉开一条缝。它上面印着美国历史上的各种场景:沃尔特·雷利爵士在弗吉尼亚殖民地上悠闲抽烟;满载移民先驱的“五月花号”在马萨诸塞靠岸;乔治·华盛顿让本杰明·富兰克林朗读美国宪法;路易斯和克拉克船长在从密西西比河沿哥伦比亚河流至太平洋入口处的途中射杀黑脚印第安人[3]的场景(画中山坡的远处一个印第安人对着枪口半举起双手);阿波马托克斯战场旁,亚伯拉罕·林肯身体后靠着向一个黑人伸出手。
我将窗帘拉到一边,并没向外多看一眼。太阳照到地面上,温暖了我光着的脚。我把床头柜上的教友派圣经拿来翻阅,并没去翻找有关犹滴与和罗孚尼的章节,我却一下子想起她在他酣睡中割下其头颅的故事。[4]“她只是总踩我的脚,”我说,“或者是绊了一下。总而言之,她总是绊到什么东西。她步态轻盈、高雅,同时又磕磕碰碰。边跳边舞地向前,又绊到了什么。她跳过去后,接着撞到迎面过来的人。不一会儿她又滑倒,戳到毛线针上。她总是把针带在身边,尽管她从未织完一件什么东西,每次都是织了又拆。”“她其实是个很实在的人。”我在卫生间刮着胡子接着说。回到房间穿衣服和装箱子时我又说:“她钉钉子竟然一个也不会锤弯,她会铺地毯、刷墙、裁衣服、做木凳,还会把车上的瘪坑敲平。可她总是会滑倒、绊着或踩到什么,直弄得我看不下去。特别是她的表情!有一次她进房间想关掉留声机,她停在门口不动,只是将头朝留声机那儿摆了摆。还有一次是门铃响了,她先我一步到了门口,看到门前的垫子上放着封信,她把门轻轻掩上,待我过来时再打开,为了让我来捡起信。她当时没想什么,可我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挥了出去,朝她的脸上打去,还好我比较笨拙,没有打到她。这让我们不一会儿就又和好了。”
我在楼下用支票结了账,乘出租车去灰狗大巴车站。这里的出租车不是黄色的,而是和英国一样的黑色。
在去新英格兰的途中我有时间做……什么呢?我思量着。不一会儿我就对窗外的景色失去了兴趣,大巴玻璃的颜色使窗外看上去更加灰暗。收费站使行程偶尔中断一下,司机向车外一个漏斗状的桶里扔几枚硬币。我推开窗户想看看外面,便有人说,开着空调呢,我只好将窗户关上。离纽约越近,广告上的文字越来越多地被画面取代了:冒着泡沫的巨大啤酒杯、灯塔般大的番茄酱瓶子、和原型一般大的喷气飞机飞在云端。我身边的人正吃着花生米,打开啤酒喝。尽管车内禁止吸烟,香烟却从这张嘴上消失又出现在另一张嘴上。不需我抬头去看,就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地上是核桃和花生壳,有些包在口香糖纸中。我开始读戈特弗里德·凯勒的《绿衣亨利》。
亨利·雷的父亲在他五岁时去世,他只记得父亲如何把土豆藤从土中拔出来,让他看上面的土豆。由于他总是穿着绿色衣服,大家都叫他“绿衣亨利”。
汽车沿着布鲁克纳高速公路穿过布朗克斯城区,向右拐,越过哈莱姆河到达曼哈顿。车速慢了下来,却尽力快速沿着公园大道穿过哈莱姆。车里的人开始拍照、摄像。这是周六,哈莱姆的黑人居民在破车和废墟之间散步。那些废墟只有底层还住着人。他们在读报,有人在街上玩棒球,姑娘们打羽毛球,那些常见的标识如汉堡包、比萨在这里使人感到如此怪异和不协调。大巴继续前行,驶过中央公园,最后拐进50街附近一个昏暗的车站里。在那儿我上了辆出租车,它们在这儿是黄色的,前往阿尔贡金饭店。
阿尔贡金饭店是座又高又窄的楼房,房间较小。房间的门全关上,也依然有个大缝隙,像是经常被摇晃过。我路过时发现,有些锁上还有划痕。这次我很麻利地塞给那个帮我提箱子的日本人一张一美元的钞票。
房间朝向后院,厨房也是朝向后院,因为我看到排气口冒着热气并听到碗碟和刀叉的撞击声。房间里很冷,空调声音很大。坐了一整天车没怎么动,我开始冷得发抖,同时为了能够静下来,我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我试着关掉空调,却找不到开关。给前台打电话,他们从那儿把空调关了,空调的嗡嗡声也停止了。安静下来后,房间显得大了起来。我躺在床上,吃着床头柜上与其他水果一同放在盘子里的葡萄。
开始我以为是葡萄让我有点胀气,身体开始膨胀,而头和四肢缩成了鸟脑袋和鱼鳍。身体里面燥热难忍,手脚却冰凉。得想办法控制身体状况的发展!手上的一根血管抽搐着,鼻子直冒火,犹如里面被用力挤压进什么东西似的。这时我才明白,又是死亡的恐惧,不是害怕自己死去,而是几近疯狂地害怕另一个人突然死去。经过长途旅行后,这种刚摆脱掉的恐惧变成了生理性的。鼻子一下子不再冒火,抽搐的血管也突然舒缓了,在我眼前出现了一个使人窒息的死寂、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任何生灵。
我打电话去普罗维登斯的酒店问有没有人给我留言,回答没有。我一边把我在纽约住的酒店地址告诉他们,一边翻看一本旅游指南。保险起见我也留下了我在费城住的酒店通讯地址,即利顿豪斯广场旁的巴克利酒店。然后我在巴克利酒店订了往后几天的房间。我又给楼下打电话让门房替我买去费城的火车票,又给德尔蒙尼克酒店打电话询问我妻子有没有去取相机,很遗憾没有。我说一小时后我自己过去取。略等几分钟,我拨了“0”,要了去欧洲的长途连接。酒店接线员帮我接通了越洋长途接线员,我便将母亲在奥地利邻居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您是想与某个人直接说话还是随便谁接听都无所谓呢?第二种情况话费会便宜些。”“谁接都行。”我说。作为陌生人接听电话比较轻松,你可以做一件事并且乐在其中。接线员要我这里的号码,我把电话机上的号码读给他后,他让我放下话筒。
我静静地坐着,望着刚刚打开的衣橱里的空衣架,厨房里传来很响的声音,想必已是下午了。其他房间的电话偶尔响起,接着我的电话响了,越洋长途接线员让我等一等。听筒里传来咔哒咔哒的声音,我对里面叫了几声,没人回答。很长时间我只能听到一种空洞的声响和低微的嗡嗡声。随后响起咔哒一声,我又听到了同样的声响,不过与先前有些不同。紧接着不知哪里响起了长音,持续了几次。我仍握着听筒,维也纳电话局接听了,我听到维也纳越洋接线小姐通报我的号码,也听到拨号的声音,铃声又一次响起,我听到另一条线上一个女人的笑声并用奥地利方言说“我知道!”,另一个女人说“你知道个屁!”。声音中断了,邻居的孩子像用假嗓对着话筒叫着自己的名字。我试着告诉他我是谁,在哪儿,可惜他像刚被叫醒一样糊里糊涂,只是一个劲地说:“她坐末班车回来!她坐末班车回来!”直至我很快、却是下意识地轻轻放下了听筒。这时我又一次看到了一个场景,在一个路边有一个狩猎台,狩猎台旁是个岔路口,岔路前一棵沼泽草正在慢慢地直立起来。
“我永远没法适应打电话,”我说,“上大学时我才第一次从电话亭里打电话。很多事我开始做的时候,都已过了恰当的年龄段,因而很多事我没法习惯。即便我有那么一次不用多想便能与某人熟悉起来,第二天也得从头开始。与一个女人相处,我迄今依然觉得就像是个装模作样的情景。我如果在饭店里为她点菜,这让我觉得过分;如果我与她并肩而行,并排而坐,我马上觉得,好像是一个哑剧演员在演戏,觉得自己只是在装模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