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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荷马史诗》:为了染红一位美人的石榴裙

洪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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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快读

●战败了的特洛伊,一直都在苦苦寻找着能够为自己谱写挽歌的人。它终于把目光投到落魄的荷马身上。

●荷马在奥德修斯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这是他不可能实现的另外一种人生。

●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管他失明与否,都需要有一双内视的眼睛,擅长洞察内部的黑暗。

●古希腊既是一个古老的时代,又是人类文明永远的青春期。

●《伊利亚特》是荷马青年时期的作品,《奥德赛》则诞生于作者晚年。

背景介绍

《荷马史诗》是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根据民间流传的短歌综合编写,集古希腊口述文学之大成。它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也是西方文学中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主题分别是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之间的争端,以及特洛伊沦陷后,奥德修斯返回伊萨卡岛,与妻子团聚的故事。

荷马做了一个漫长的白日梦,梦中的城池叫特洛伊。在他醒来的那一瞬间,这堵非人工所能建造的城墙垮掉了。他从堆满残砖碎瓦的床铺上站起来,坐到书桌前,忠实地记录梦见的人与事。他只要稍微慢一点儿,海市蜃楼就会从头脑里消失。幸好他是迅速的。

自这一天开始,他成为一位诗人。诗人的使命,就是在梦的废墟中写作。但诗人绝不仅仅是捡破烂的,他还需要将那曾经屹立过的建筑物逐一恢复。对梦的复制,有时比在一片空地上进行原创还要艰难。但这正是对诗人的考验。他是否秉承了神的旨意,是否能够超越个人想象的极限?

所有的废墟都是失败了的建筑。即使建筑已不复存在,可一种深深的失败感,依然按照原有的规模与格局笼罩着并站立着。当然,只有境遇相同的失意者,才能触摸到那在回忆的地平线上高低错落的影子——而影子似乎比原先的建筑本身更为沉重。由此可见,在盲诗人梦见一座影子城市之前,战败了的特洛伊,一直都在苦苦寻找着能够为自己谱写挽歌的人。它终于把目光投到落魄的荷马身上。

明明是一位卖唱的乞丐所做的梦,后人却将其追认为最早的史诗,并且据此产生了无限的猜测。幻觉也可以造就真实感,借助于荷马的呓语,特洛伊就这样避免了失传!它虽然在与希腊联军的交战中败北,却战胜了时间。

至于荷马,他是以卖唱行乞的方式,替自己的白日梦寻找着听众,等于是在替自己的遗产寻找着继承者。

199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诗人德瑞克·沃尔科特,在《新世界的地图之一·群岛》中写道:“十年的战争结束了。海伦的头发,一簇灰云。特洛伊,一个白灰坑,在细雨蒙蒙的海边。细雨像竖琴弦般绷紧。一个眼神忧郁的男子捡起雨丝,弹奏《奥德赛》的第一行。”他把荷马的琴弦,比喻成雨丝。正是在这如泣似诉的琴声中,奥德修斯出发了(或返航了)。

作为最古老的流浪汉,奥德修斯面对的是命运强加给他的旅行。他不会为了自己有可能进入史诗之中而感到丝毫的骄傲,甚至对旅行中必然会出现的诗意,他不得不忍耐——因为这原本不属于他而属于远方的荷马。他相信自己同时还作为另一个人在故乡成长: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市民,抑或一个不会射箭的农夫……他时常感觉到体内激荡着一股异己的力量。他逆来顺受地承受了命运的任何惩罚,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惩罚就意味着了结,这是他备感轻松的原因。

我更愿意相信:荷马本人,就是那归来的奥德修斯。他上岸之后,以放下宝剑的手拿起了笔,开始谱写那部在记忆中逐渐退潮的“海上史诗”。或者说,奥德修斯的晚年,成了失明的荷马。为了成功地转变为另一个人,他必须穿越整片海洋。

还乡,为了续接上自己被篡改的前半生,也为了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从不曾离开家门的人。奥德修斯可以毫不冲突地过着两种生活:在远方的,以及在原地的。当然,未来的某一天,他也能体会到两种死亡:两个人同时在他身上消失。归来的老水手,飘散的头发已经像芦苇一样泛白了。漫长的航行,岸一直在折磨着他——思念是一种不露痕迹的酷刑。然而现实永远是令人尴尬的。奥德修斯啊,你回到故乡之后,感到自己再次成为异乡人。只有当年曾目送你离开的那条看门狗,没有觉得你陌生。

荷马在奥德修斯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这是他不可能实现的另外一种人生。与其说他在写史诗,莫如说在写自传——这自传纯粹是虚拟的,却使他像额外活了一回般满足。他相信自己可以在写作中逐渐变成另一个人,并且可以身临其境地出现在那个人的生活中而不被识破。但他最终也搞不清:那个人的妻子、儿女、朋友、仇敌,究竟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还是确实存在?他只知道自己在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越来越小心翼翼。有时候,就像归来的武士接受盘问之际会下意识地握紧腰间的剑,他牢牢地抓住能够保佑自己摆脱尴尬的笔……

他开始撰写一部虚构的回忆录,记载的是自己各个年龄阶段的幻想。那些没有在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充斥了他的回忆,以至于他遗忘了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

巴特农神殿残存的石柱,是古希腊的肋骨,支撑起永恒的星空。虽然那个时代华丽的肉体早已经腐朽了,却留下了拒绝毁灭的象征。

从荷马(包括后来的弥尔顿、博尔赫斯等盲诗人)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没有盲人!只不过大多数人的眼睛是朝外看的,而有些人的眼睛却长错了位置,长在了体内。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不管他失明与否,都需要有一双内视的眼睛,擅长洞察内部的黑暗。一个不了解自己的人是无法真正了解世界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匿着世界尚未显示出来的另一半。

除了历史之外,肯定还有一部关于历史的历史:阐述历史如何诞生,如何遭到无情地篡改,以及如何自欺欺人……它就跟史前史一样,隐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它就跟史前史一样,找不到自己的作者。然而我相信,这一切瞒不过诗人的眼睛——哪怕这位诗人不幸是个盲人。他总能看见我们看不见的东西。

有谁能够写出一部诗歌史之外的诗歌史,或者,写出一部诗歌的史前史?在《荷马史诗》之前,诗歌以怎样的面貌存在?进入诗歌史的诗人(从荷马开始)是伟大的,但那些隐蔽在史前的无名氏(他们肯定不以诗人自居)更为伟大。他们是诗人的祖先。说实话,荷马在我眼中已经够古老了,还有比他更为古老的诗人吗?在《荷马史诗》之前,是否还有史前的史诗?假如时间确实是循环的,那么这一切就不是疑问。

《荷马史诗》即使再丰富,也有其局限。我希望能从对它局限的发现中找到乐趣。

我只为我想象中的《荷马史诗》而激动。它不是荷马写的,而是我写的,是理想中的经典,同时也是一部无法存在之书。它比书店里摆放着的精装本《荷马史诗》更完美,具有无限的内容。严格地说,它是任何人(包括荷马,包括我)无法逐字逐句写出的,因而不可能拥有真正的作者。一部读不完的混沌之书,却能以偶尔泄露的光线,照亮我的生活。

我觉得,阿喀琉斯之所以令敌人闻风丧胆,并不仅仅因为他骁勇善战,还在于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刀枪不入的神话。如果他一直不曾受伤,这个神话必将完好无损地保持下去。然而他偏偏还是中箭了!为了避免谎言被戳穿,他忍住疼痛,将神话稍加修改:当年自己被母亲倒提着浸入冥河,唯有脚踵的位置未接触到河水,因而成为全身上下仅存的弱点……我想假若他中箭的部位不是脚踵而是手指,他也会替手指找到类似的理由。(除非对手一箭击中其心脏,他才无法喋喋不休地开脱自己)。留下这有决定意义的遗言之后,他终于可以像英雄一样无憾而体面地死去了。在我眼中,“阿喀琉斯之踵”这个典故,与其说象征着英雄身上唯一致命的缺点,莫如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

残酷的荷马,你让那么多英雄倒在血泊中,仅仅为了染红一位美人的石榴裙。你让一座城市玉石俱焚,仅仅为了自己的诗卷能够获得从废墟中站立起来的力量。诸神都是虚设的,你才是真正的铁石心肠。而你最后却把这种责任全部推卸在海伦身上。

为了使海伦获得金刚钻般的魅力,你必须首先制造出一个瓷器一样的特洛伊——它的使命就是被打碎。哦,这过于奢侈的牺牲品!

荷马只塑造了一个海伦,可她却在后世有无数的影子。在但丁那里,在歌德那里,在叶芝那里……我怀念古希腊。古希腊既是一个古老的时代,又是人类文明永远的青春期。在我的想象中,荷马是其唯一的皇帝,海伦是其唯一的王后。这是被诗与美所彻底统治的王朝。

奥德修斯把自己捆绑在桅杆上,顿时体会到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那份悲壮。他们冒着同样的危险,却是为了盗取不同的事物,“海妖的歌声是异端的美,天堂的火种则是神圣的光……”这就是盗火者与窃听者的区别。这就是他们的幸运与不幸,他们享受的冒险的乐趣以及不得不承担的惩罚。

塞壬的歌声今人是无法听见了,甚至,也无法想象。是美声唱法还是民族唱法?没有其他乐器,只靠海浪伴奏。她们迟迟不愿上岸,莫非准备做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可是,谁敢娶她们中的一个呢?因为这需要以生命作为代价。看来音乐是嗜血的。要想抗拒这挡不住的诱惑,只能用蜡团堵住耳朵。耳朵,是水手身上唯一的破绽。

合上书页之后,我不断地回想起《荷马史诗》里那群神秘的女歌唱家……

遗憾的是,我生活在塞壬已失踪的年代。唉,此曲只应天上有!即使我愿意做美的牺牲品,也找不到值得为之献身的那种美了。大海啊大海,碧波万里,却没有一处可做我的墓穴。因为没有一处可做塞壬的婚床。

看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当忧伤的主题歌响起,我仿佛又回到那片地址不详的水域。裙裾被海风掀动的女歌手席琳·迪翁,莫非是塞壬的复活?

因为对大海充满想象(而这很大一部分来自《荷马史诗》对我的培养),在真正见到海之前我就是一个生活在陆地上的水手。我希望自己的心是铁锚的形状。我最偏爱的服装是海魂衫。我的罗盘是一部精装本的《奥德赛》(据说它曾经装在亚历山大东征的行囊里)。我在梦中从不迷航。

《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一块金币的正面与背面。

年轻的时候喜欢《伊利亚特》,因为那里面的战争场面很热闹,况且还有一位绝代佳人担任女主角。英雄的血、美人的泪,调和成一杯鸡尾酒,点燃起满腔的激情,令人不饮自醉。

中年以后则越来越偏爱《奥德赛》,从主人公身上能发现自己的影子:或许每个人的后半生都意味着返航,而返航常常比出发时还要惊险、还要孤独。你面对的不再是充满诱惑(无限的可能性)的全世界,只是被惊涛骇浪重重阻挠的一个家。怀揣梦想的火种走得有多远,梦想破灭后返回的路就有多远。绕了一大圈,还得回到起点。

或许正因为如此,公元前三世纪的克塞诺斯和革拉尼科斯提出异议:两部史诗风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像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亚历山大城学者阿里斯塔尔科斯则认为:这一切只能证明两部史诗系同一位诗人创作于人生的不同时期,《伊利亚特》是荷马青年时期的作品,《奥德赛》则诞生于作者晚年。就我而言,我更支持后面这种说法。

一块金币的正面和背面,分别镌刻着青年的荷马与晚年的荷马。而它们更像是两个人,更像是两个人的头像。一个是意气风发的青年,一个是饱经沧桑的老人。他在成长,他所虚构的那个世界也在成长。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你从他的梦里几乎看不出任何抄袭的痕迹。他仿佛是人类中第一个做梦的人。

荷马也有荷马的困惑。他寻找不到最适合自己的文体——因为它尚未诞生。对他而言,表达永远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如果放弃了表达,又更为空虚。为安置那个混沌的梦,他用一生的时间创造并完善了史诗的体例。随着他本人的成熟,他苦心经营的史诗也日趋成熟(无论内容上还是形式上)……

即使创造者死去,如影随形的作品也并未停止生长。荷马缔造了史诗的传统。后人的写作,无不是为了尽可能从中挣脱出来。但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传统之中一阵又一阵的抽搐。所有的诗人(包括但丁、歌德在内),都在不自觉地帮助荷马续写他的史诗未完成的部分。这几乎是一项无限的工程。

我替一首古老的诗歌修剪着新长出来的指甲,虽然我的心已经被划伤了。

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你系了一个活结,然而你并不准备再亲手把它解开。你的力气已经用尽了,却又反对别人靠近这根危险的绳索。你究竟想用它来束缚自己呢,还是捆绑别人?你怕死,不愿意死,却又无法很好地活着。只好系了一个活结来考验自己——勇气、耐心,以及抵御诱惑的能力。

很少有人知道你是谁,我同样也不认识你。但这根绳索却似曾相识:它曾经捆绑过奥德修斯。

你究竟是荷马本人,还是跟我一样——属于荷马的读者?

阅读《荷马史诗》,必须用掀动书页的手,轻轻解开那根悬念的绳索——它正是作者亲手系上的,应自己所塑造的人物的请求。再大的风浪,都可以被这一根绳索束缚住!

如果没有荷马(这西方文化的领头羊),古希腊的画面必定显得模糊与苍白,欧洲的文学传统亦将失去它最为坚实的基石——甚至整个人类的文明史也会不得不改写了。如此想象一番,我们就会更加意识到荷马的重要性。他用来捆绑奥德修斯的那根绳索,此刻又牢牢系住我的心,只不过它已变成无形的了……

无人的海滩,并不荒凉。或许当年盲诗人荷马曾从这里走过,使层出不穷的海浪多多少少沾染上一丝书卷气。直到今天,它仍在被一双看不见的手一遍又一遍地翻动。在岸上灯塔的眷顾下,一部不朽的史诗又开始涨潮……

编后絮语

“另一种文明”的门槛上

史诗,被称作一种庄严的文学体裁。它往往拿重大历史事件作为舞台,在其上演绎某些部落、民族的英雄传说。既作为其历史的记述与固化,也作为其精神的光大与创生。最早已知的西方文学作品,是公元前2700年一篇由苏美尔人创作的《吉尔伽美什史诗》,其中描述的是英雄主义、友谊、损失及追逐永生。在《荷马史诗》里,英雄交响曲依然是诗篇的主旋律。当然,处于蛮荒到文明的过渡时,彼时英雄,并不同于今世。

《伊利亚特》的叙事平台是特洛伊战争。于是,无论阿喀琉斯还是赫克托耳,无不争胜斗勇,嗜血如命。可以说,人类从蛮荒到文明的尺度之一,就在于对战争的态度。时至今日,文化昌明,战争已声名狼藉。但在当时,战争却是各“部落人”再正常不过的生存方式。宗教说成神的旨意也罢,历史课本说成历史局限性也罢,总之,当时,仗是不能不打的,即便到了《水浒传》时代的中国,梁山好汉依然喊杀震天。当然,要真正跨入现代文明的门槛,对那些“局限性”的反思与摒弃,却是万万不能省略的。

蛮荒即暴力,没错。猴子们之间解决利益冲突的终极方式,依然是暴力。但是,已经进化为人的阿喀琉斯胸膛中跳动着的,已经是一颗有情有义的恻隐心了。跟主帅有过节而率兵退场的阿喀琉斯,在听到好友战死沙场的噩耗之后,义无反顾地返回战场,杀死敌方猛将赫克托耳。可在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前来跪求儿子遗体的时候,暴虐成性的阿喀琉斯居然被对方的丧子之痛感动得“几乎流出了眼泪”,随即归还了赫克托耳的尸体。此时此刻,人类的善良情感解构了部落英雄们所一致遵从的蛮荒符码。也就在这一瞬间,古代英雄阿喀琉斯已经站在“另一种文明”的门槛上了。在真正的文明阳光普照的今天,我们理当铭记《伊利亚特》的馈赠。

《奥德赛》叙述了伊萨卡岛国王奥德修斯在攻陷特洛伊后归国途中十年漂泊的故事。跟阿喀琉斯金戈铁马的故事相比,奥德修斯的故事,更像一场普通人的灵魂历险。既然他意欲归去的伊萨卡岛既是他的国又是他的家,那么,我们不妨将他的漂泊旅程看作一个回家的故事,一个回归自我的故事。面对吃人的独眼巨人,奥德修斯诈称自己是“无人”,虽逃过一劫,却说了假话。塞壬女妖当然是一个象征,象征着一个人所能遭遇的最销魂、最危险的诱惑,多亏奥德修斯预先让部下把自己绑在桅杆上。终于,塞壬妖媚蚀骨的魔歌越来越远,直到湮灭在广阔的天际。是的,十年特洛伊战争不仅摧毁了城市与文明,也几乎毁灭了人的正常感情与灵魂。历经沧海“不为水”的《奥德赛》说,回归家乡,回归你自己,你可以!

如果说神象征着命运的话,一开始,特洛伊战争就是源自神的无聊,源自神的恶作剧。于是,我们不妨将其理解为命运的无稽和恶作剧。三位女神的虚荣,导致希腊王后海伦爱上特洛伊王子而后随其私奔。难道,神的弱点仅仅是神的吗?譬如虚荣。在这里,我们将深谙希腊神话为何设置了那么多“人性化”的男神和女神。既然,命运就是那些无从选择又无从回避的境遇,那么,我们读到了阿喀琉斯的担当和勇敢,也读到了奥德修斯的漂泊与归来。注定的毁灭会让人胆怯吗?会的,但必须勇敢以对,有如那句“醉卧沙场君莫笑”;销魂的诱惑会让人迷失吗?会的,但必须冷静选择,在生存的苦难中获得秉持和洞察力。至此,如有人再提起那句著名的“言必称希腊”——其后的为什么,你懂的!

延伸阅读

●荷马《伊利亚特》

●荷马《奥德赛》

●埃斯库罗斯《阿伽门农》(剧本)

●加斯帕·格里芬《荷马史诗中的生与死》

●安德烈·康查洛夫斯基《奥德赛》(电影)

作者简介

洪烛,现任中国文联出版社文学编辑室主任。著有诗集《南方音乐》,长篇小说《两栖人》,散文集《我的灵魂穿着草鞋》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