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东欧国家和欧盟机构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回应
关于欧洲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回应,情况相对复杂,因为南欧、北欧、东欧和西欧四个维度国家的反馈基本上是不同的,且在这四个维度的欧洲国家中,不同国家的关注度也不一样。中东欧国家的反应最为积极,其他几个维度的欧洲国家的反应并不如中东欧国家那样积极。而作为欧洲重要行为体的欧盟,也对“一带一路”倡议作出了一定的回应。不过,欧盟的回应有针对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因素,也有对整个欧盟发展战略的考虑。有鉴于此,笔者这里重点以中东欧国家和欧盟机构对“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主要切入点进行实证考察与分析。为了弥补对其他维度欧洲国家关注的不足,笔者展开了相应的问卷调查,从更大范围的欧洲考察相关国家精英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看法,做到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实证研究与文献分析相结合。
一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政策的发展阶段:从区域合作到互联互通到“一带一路”
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波兰华沙峰会开始,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政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具体体现在:
第一阶段是以区域合作为导向。这一阶段主要以2012年波兰华沙峰会及其后续行动为标志。因2009年欧债危机影响,中东欧国家纷纷“向东看”,中国相关部门决策者认为欧债危机后投资中东欧市场的窗口期已经出现,中国对中东欧地区开始“重新发现”。“经济利益”和“传统友谊”使得双方一拍即合,走到了一起。在波兰华沙峰会上,中国面向中东欧国家推出了十二点务实合作举措。从这一阶段看,中方启动了合作进程,并且在彼此有合作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双边合作走向新的层次。
第二阶段是以中欧关系全面、均衡发展以及中欧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导向。中方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中欧合作新的重要引擎。它可以推动中欧关系更加均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欧洲一体化进程。这一阶段以2013年的布加勒斯特峰会及其后续行动为主要标志。同时,这一阶段中国政府还积极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以及中欧之间的“互联互通”。
第三阶段是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在欧洲的布局为主要导向。这里以贝尔格莱德峰会及其后续行动计划为主要标志。“中欧陆海快线”建设成为此届峰会及峰会后续行动的最大亮点之一。“一带一路”成为助推中国—中东欧合作新的牵引力量。
第四阶段则强调了中国与欧洲国家战略对接,强调合作的互惠性,并以“一带一路”倡议等为合作载体。具体包括:实现“16+1合作”同“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对接;实现“16+1合作”同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对接;实现“16+1合作”同各自发展战略有效对接。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政策的阶段性特点主要体现为:由一种区域合作模式逐渐演变为中欧合作(互联互通)的重要助推力量,乃至“一带一路”的重要布局地区(16个中东欧国家全部被纳入“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一合作进程体现出中国对欧洲乃至全球的战略需求。同时,从第二阶段开始,也即李克强总理访问罗马尼亚积极推进中国—中东欧双方的互联互通开始,“一带一路”布局已经开始在中东欧展开,至第三阶段明确了目标。因此,“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16+1合作”从布加勒斯特峰会已出现端倪。至第四阶段,“一带一路”倡议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的作用得到全面强化,成为推动“16+1合作”的基本动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