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基本概念释义
1.4.1 教育
教育学界围绕“教育”是什么的问题可谓见仁见智。一般说来,从社会和个体两个角度给“教育”予以定义。社会角度有3种不同的层次:广义指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狭义主要指学校教育,即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需要的人的活动;狭义指思想教育活动,把“教育”看成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承担一定社会功能。个体角度是把“教育”等同于个体的学习和发展过程。鉴于这一分析,教育就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1.4.2 专业
“专业”“学科”“课程”是在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办学实践中常被混淆的三个概念,尽管这三者的关系十分密切,但却有本质属性的不同。
1.4.2.1 专业内涵
“专业”一词《辞海》的表述为“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划分的学业门类”。另有学者还从广义、狭义和特指三个层面来理解专业:广义的专业是指某种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的一些特定的劳动特点;狭义的专业主要指某些特定的社会职业,即从事比较高级、复杂、专门化程度较高的脑力劳动,而一般人所理解的专业大多指这类特定的职业;特指专业即为高等学校中的专业。潘懋元等人认为,“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课程的不同组合形成不同的专业。西方高等教育中的专业一词用profession或specialty表示,系指范围大小不同的专门“领域”。本研究所要讨论的专业主要指社会分工、学科知识和教育结构三位一体的组织形态,并根据学科分类和社会职业分工需要分门别类进行高深而专门知识教与学活动的基本单位。其中,社会分工为专业存在基础,学科知识为专业内核,而教育结构则为专业表现形式,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
1.4.2.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专业中的人。培养目标对整个专业活动起导向和规范作用,而专业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与设计,至于课程体系则直接影响着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专业中的人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无专业中“人”的介入,专业建设就难以完成。
1.4.2.3 专业设置功能
高等教育主要功能是要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基地与知识的“动力站”,在科技、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无疑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说专业设置乃是实现高等教育功能的基本措施。
1.4.2.4 专业与学科关系
学科涵义在《辞海》里被表述为:①学术的分类,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专业分支,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生物学,社会科学中的史学、教育学等;②教学科目的简称,亦即“科目”在英语文献中分别由“discipline”和“subject”来加以表示。高等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所讨论的学科主要指学术的分类,所以本研究文主要依据这一涵义。
学科与专业构成不同,而设置专业与划分学科所遵循的原则也不同。学科的划分遵循知识体系自身逻辑,专业则是按照社会对不同领域和岗位专门人才的需要来加以设置的,以不同领域专门人才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为基础,与之相应的专业就组织相关的学科予以满足。学科与专业所追求的目标不同,其中学科发展的核心是知识的发现和创新,而专业则以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为己任,适应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在质量、数量上的具体要求,所以说学科与专业的区别表明了二者之间的不可替代性。
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术队伍建设(即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数量、水平、学术梯队的结构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管理工作的提高等。专业建设主要包括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确定专业设置的口径、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等,具体表现为专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
学科与专业并存是高等学校的一种特有现象,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发展。专业是学科承担人才培养职能的基地,而学科则是专业发展的基础,任何一所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如何,取决于该所高校的学科、专业水平。
关于高等体育院校学科、专业、课程的相互关系,见图1。
图1 高等体育院校学科、专业、课程的相互关系
1.4.3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是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划分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门类在信息社会中得以制度化的高等学校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其中个体的社会化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把个体培养成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态度、知识和技能结构的人,而社会的个性化则是指把社会的各种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内化到需要、兴趣和素质各个不同的个体身上,从而形成他们独特的个性心理结构。
1.4.4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原指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具体体现、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及安排教学任务和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培养方案是在教育部专业规范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自主制订的法律文件,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和体育新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