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1953—1956年
由于城乡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群众运动,政治控制大大地加强,在此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53年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的新阶段。在这一年,全国性的经济规划开始了。起初,由于中国原始的计划和统计能力、朝鲜战争的需要、与苏联关于经济援助的谈判的明显拖延,中国只可能制定年度计划。但是在1953年中期随着朝鲜战争和与苏联进行的援助谈判的结束,更全面的计划工作可以开始了。最后在1955年年中,从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被批准。
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从私营向国营和集体所有制的转变——与有计划的建设同时进行。对改造的新的强调发生在1953年年中制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和10月份公布总路线之时。这一总路线在几个方面反映了与前一个时期的延续性。第一,它的特征是渐进主义;工业化和改造都要在大约15年的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还有,总路线仍在统一战线的基础上实行。特别是民族资产阶级,将继续起主要作用。过渡的最早阶段将是“国家资本主义”,私营成分在其中日益与国营成分发生联系,但资本家仍将保持约1/4的企业利润。但是,由于中共统战政策的性质,改造的过程自然包括威胁资产阶级的几个方面,虽然威胁的形式不是大张旗鼓的。如同刘少奇在1954年9月所说:“那种认为我国已经没有阶级斗争了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可以]用和平斗争的方式来达到[限制资本主义剥削的]目的。”
尽管有延续性,总路线仍意味着它是一项多少更加激进的政策,它反映了向社会主义而不是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概念。此外,1953年采用总路线时的政治形势表明,在领导集团内部存在着几年前就已产生的分歧,即究竟使社会主要集团安心的做法应强调到什么程度,控制和改造它们的做法又应强调到什么程度。虽然毛泽东看来没有像以往在朝鲜战争、农业集体化和“百花运动”的决定中那样发挥个人的主动性,但毛泽东这时在把重点更明确地转到改造方面起了主要的作用。在1953年夏的一次重要的财经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讲了几个问题,其中包括对富农的让步和在发展社会主义农业时的犹豫不决。但是与高岗事件(下面讨论)纠缠在一起的最尖锐的问题是新税制,它在1952年12月被财政部长薄一波所采用,旨在减轻私人资本家的纳税负担。毛泽东宣称,它的基础是“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想”。
对薄一波的抨击可以用来警告其他有类似观点的人,以使他们了解加快变化过程的必要。这个警告是有效的,没有引起破坏,因为号召的政策转变是比较温和的,而且毛主席强调了既防止“右”又防止“左”的倾向的必要性。此外,对薄一波问题的处理是为了党的利益而限制精英冲突的一个例子。在会上,毛泽东宣布薄一波的错误不是路线错误,并号召团结。虽然薄一波作为财政部长下了台,但是过了一年多一点,他又被指定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重要的经济职务。
到1953年,中共已经积聚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赖以开始的大量资源。从经济上说,到1952年后期,70%—80%的重工业和40%的轻工业为国家所有。国营贸易机构和合作社的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50%以上,同时政府在其他部门所起的杠杆作用,由于合营企业和整顿过的工会的发展而增强了。从组织上说,除了从培训工作和群众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干部和积极分子外,由于始于1951年和在1954年初期结束的“整党和建党”运动,中共已加强了力量。这次改造和吸收党员的运动清除了约10%的中共党员(约58万人),他们或是与敌对阶级有联系而受到腐蚀,或是对党纲完全缺乏信仰或认识;同时,这次运动以比较慎重的态度吸收了约128万名新党员,从而到1953年年底党员总数达到了650万。
到1952年后期,中共在另一次有关组织方面的运动中已扩大了它的组织网络,覆盖了大部分城市居民和部分农民。除了1951—1952年的运动所起的作用外,党通过逐街发展居民委员会,把它的控制扩大到城市的基层,这个过程最后在1954年成形。同时单位之间的连接进一步加强了中共在城市中的组织方面的控制。通过对大部分官方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宿舍和社会交往的条件,以及通过建立正式的政治仪式,其中包括全体单位成员参加的诸如学习文件和在小组中互相批评等有指导的活动,单位就成了政治控制的强大的力量。
此外,最初在1949年作为全国性团体而组织的用来教育和动员主要民众群体的“群众组织”已经具备很大的规模。到1953年,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已经发展了900万团员,工会会员达1200万人,妇联至少有760万人正式登记参加。虽然这些及其他的群众组织在其实际活动中常常是被动的,但它们仍然是提供与党的政策保持接触并具有某种民众参政意识的引人注目的机构。毛泽东在1955年指出,这种“绝大多数……都在某种组织生活中”的组织规模在几千年中从未出现过。但是,他宣称,结果是这种情况已经使人们常哀叹的中国的那种“散沙状态”变成了全国的统一。
在集中这些资源发展经济时,中共赢得了被改善生活条件和提高国家荣誉的诺言所吸引的人民的真心支持。在领导集团内部,他们一致同意计划建设是唯一可以接受的方法——它不但是意识形态上的选择,而且比“混乱的”资本主义发展更有效率。强调计划工作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它在经济目标和社会改造之间创造了一个关键性的连接纽带。规划中的所有制形式的改变,不但剥夺了可疑的阶级的财产,而且能使国家直接控制经济资源,没有经济资源,计划工作就不起作用。这样,虽然对这个连接纽带的确切的性质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是在不但要现代部门社会主义化,而且要农业社会主义化这一点上是根本一致的,因为用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的话来说:“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而只能建立在大工业经济和集体大农业经济的基础上。”在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对中共领导来说,在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之间显然没有根本的矛盾。
计划精神的另一个结果是在生活的一切领域中推动了正规化。在总的制度方面,这个结果表现在1953—1954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及1954年召开大会时它通过的正式国家宪法上。从行政上说,正规化意味着集权化。1952年后半期设立了国家经济委员会和新的负责经济的部,大区的各种权力随之缩小,而另一些权力则直接收归中央。后来在1954—1955年,大区的行政机构和相应的党、军机构被撤销,理由是它们与计划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鉴于长期以来不断地加强中央控制,这个解释是有说服力的,虽然有迹象表明在时间选择上可能受到高岗事件的影响。更广义地说,正规化影响着使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吸收干部、培训和工资等方面法规化的大量活动。到1955年,新的体制表出现,以使以前各不相同的行政建制规范化;协调有关司局工作的办公室被设立;新的记录保存制度和会计制度被采用,以提供全面计划的基础;干部任用的程序完成了从专门培训班和个人推荐向正式的学校制和正规鉴定的做法的过渡;以往现金工资和供给制不协调地混合实行的办法让位于不同类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固定的和十分连贯的工资级别。一项有特别意义的发展是1955年采取的一系列军事专业化的措施,包括采用肩章领章、军阶和工资等级,这些措施显然大大地改变了解放军的不正规的和平均主义的传统。很明显,新的计划社会包含着与中共革命历史不相符合的因素,但是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在那些满怀希望的日子里,党的领导人对这些不一致的现象表示特别的关注。
计划经济建设的开始还加深了苏联模式的影响;毛泽东在1953年初期说道:“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苏联的高潮,来建设我们的国家。”从1949—1950年或更早开始,中国的部分情况是,模仿苏联模式,学习苏联理论,聘请苏联专家在关键的部、企业以及军事、科学和教育机构担任顾问,派中国学生和专家去俄国,翻译出版大量的苏联教科书;但是即使是原始的中央计划工作的出现,也大大地提高了这些现象的重要性。当然,决定性的因素是斯大林式的经济战略,它表现为高的再投资率,着重资本密集型的高技术项目,把农业作为发展工业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优先向重工业投资。虽然关于计划的细节和计划内资源的分配问题继续有争论,但当第一个五年计划在1955年迟迟地制定出来时,它原则上紧紧地仿效苏联的模式。苏联对成为计划核心的现代大工厂提供的财政和技术援助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苏联政府的模式和援助的重大影响没有消除中国的独立思考。有的部讨论了由于仓促地采用苏联模式而引起的问题;在中国官员感到特别擅长的一些领域,他们因抵制苏联模式而为人所知。可是在与现代部门打交道的许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官员和专家中间,总的趋势却是另一种态度。毛泽东在后来抱怨说:“在许多工作中产生了教条主义……不管(苏联)文章正确不正确,中国人听了都奉行。”但是在1953—1955年的时期,最高层很少有改变这种状况的迹象。
高岗事件
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开始后不久,中共发生了1949—1957年时期唯一一次重大的清洗领导的事件。1954年初期,撤掉高岗和饶漱石在党和国家内的重要职务,一年后随之又把他们正式开除出党,这不但标志着此事是这一时期最严重的上层冲突,而且是性质不同于其他精英摩擦事例的冲突。这些重要人物都属于政权中最有权力的人:高岗是政治局委员、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首脑、东北党、政、军的最高官员;饶漱石是控制高级任命的中央委员会组织部部长、计划委员会委员、华东的最高党政领导人。东北和华东的七名较低级官员也与他们一起被揭露,而“文化大革命”的材料把十几名高级的中央和地方领导人与这个事件联系起来,不过可信的程度不同。
长期以来,高饶事件一直是中共党史中最模糊不清的篇章。当代材料的数量和内容都有限,而且这个事件在“文化大革命”中只受到较少的注意。在缺乏大量情报的情况下,许多分析家们提出了推测性的解释,强调诸如可能产生的政策分歧、地方主义、所谓的高岗与苏联的关系和毛泽东的健康等因素。虽然这些解释多少是适当的,但都不充分。幸运的是,毛泽东死后新材料变得可以到手了,以至能对一度危及党的来之不易的团结的政治权术作出更详细和精确的了解。
高饶事件的实质是他们试图把刘少奇和周恩来从中共的第二和第三的位置上拉下来。主要的目标是刘少奇,他作为公认的毛泽东的接班人,是高岗实现野心的主要障碍。虽然高、饶二人在正式的党的会议上耍过花招,但他们基本上是在组织外面进行活动,并且与政权的最高级人物私下谈判。当1955年官方宣布这个事件的结论时,他们的活动简直可以称之为“阴谋活动”和为加强个人权力而进行的“无原则”活动。
从1953年6月至12月与所进行的这些活动的直接有关的情况,既包括当时已在进行的集中化和正规化过程,又包括围绕贯彻新的总路线的争论。前一件需要考虑的事情涉及组织机构的变化,从而涉及在新机构任职的人员的变化,这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除了新的国家机构外,还正在酝酿召开八大,会上需要选举新的党领导。这种形势所包含的权力再分配的可能性在年末增大了,当时希望减轻其职责的毛泽东提出了把领导分成两线的问题,以便让其他人分担他的一些责任。第二件事,即涉及总路线的争论,意味着政策讨论是在隐藏分裂的政治气氛中进行的。虽然政策的分歧事实上是比较小的,但对有野心的政治家来说,存在着试图把分歧扩大为路线问题的机会。
如果这些形势造成了冲突的可能性,那么高岗夺权的关键因素是他对毛泽东态度的估计。虽然据报道高岗不愿意离开他的地区权力根据地,但他在1952年后期来到北京时,他既担任了计划委员会的领导而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权力,又重温了他与毛泽东的亲密的私人关系。在延安时期,高岗与毛主席友好相处。毛泽东尊高岗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认为他是一个善于掌握基层实际情况的地方干部。两人还很合得来。1949年以后,由于高岗在东北的成就,毛泽东对他的印象更为深刻,认为他是能够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的一个干练的领导人。对高岗的这种赞赏态度与对刘少奇、周恩来工作的某种不满——特别是他们在经济建设和发展农业合作社方面所持的态度比毛泽东期望的更为谨慎——是一致的。毛泽东在1953年初期与高岗的几次私下谈话中表示了这种不满。不管毛泽东的意图是什么,高岗把这看成是一种信任他的信号和反对刘和周的机会。
助长高岗野心的另一个明显的因素是苏联在斯大林死后接班的最初结果,年纪较轻的马林科夫取得了领导大权,尽管资格更老的莫洛托夫和卡冈诺维奇也有此权力。通过对比,高岗从表面推断,他可以取代代表中共领导人中稍老一代的刘和周。到了这时,高岗已得到饶漱石的支持,后者已相信,高岗上升的地位是他取代刘少奇而成为接班人的一个前奏。饶漱石不愿支持失败的一方,尽管他自己与刘少奇在历史上有联系。事实上,历史关系反而更使饶漱石接受高岗的奉承,因为在中央组织部中的饶漱石的副手安子文与刘少奇的关系比他与刘少奇的关系要亲密得多。饶漱石显然感到自己没有完全控制他的新职务,这样就助长了他在反刘少奇活动中与高岗同舟共济的意愿。
虽然1955年和毛泽东死后的官方结论都声称高、饶阴谋活动没有任何政策内容,但严格地说,情况并非如此。高、饶没有提出自己的全面政策纲领,但他们确实利用了围绕着新的总路线的争论去攻击其他人的政策。关键的事例是1953年7—8月在财经工作会议上对薄一波征税政策的攻击。高岗首先发难,把薄一波的政策比作布哈林的和平改造。毛泽东似乎对高岗的理论非常感兴趣,也参加了批评。但毛泽东不愿把这件事推到高岗含蓄地提到的极端,所以在会议结束时下了结论:不存在路线错误,至关重要的是捍卫党的团结。但是,还不清楚毛泽东在这个阶段是否了解了高岗活动的全部含义。正像后来9、10月组织工作会议上饶漱石攻击安子文的事件一样,高岗攻击薄一波的矛头实际上是指向薄的后台刘少奇。总之,毛泽东似乎满足于号召团结,没有直接批评高岗。
高岗还设法通过与苏联建立良好关系来支撑他的地位。作为东北的党的领导人,高岗自然与苏联的人员有密切的工作关系,但这些关系却朝阴暗的方向发展。他显然与驻东北的苏联领事馆工作人员和莫斯科因公派来的柯西金发展了特别密切的关系。在与这些人讨论时,高岗把刘、周二人描述为与自己相反的反苏人物。后来,他一旦在政治上被击败,对这些联系的揭露被用来制造反对高岗的舆论。虽然他与苏联的关系被视为不正常,但不能认为这就是在为苏联工作。有的西方解释认为高岗是斯大林在东北的代理人,但与此相反,高岗显然试图在他加强权力的斗争出现风云突变的形势时依靠苏联。由于这个时期与苏联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联系,莫斯科一方的赞赏的态度能成为一个政治上的有利因素。但是由于中共领导人对维护民族独立的强烈使命感(对它再也没有人比毛泽东更为强烈了),这是一场胜负难卜的赌博。结果,高岗与苏联人建立的关系在他的阴谋活动或他的垮台中没有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仍是总的策划中的部分内容。
比批评刘、周及其盟友的表现或追求苏联支持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答应高级领导人在新的高岗政权内担任显赫的职务,煽动其革命经历主要在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领导人反对在敌后白区工作的专家(如刘少奇和周恩来),以大力争取对他事业的支持。后一件需要考虑的事情在即将来临的职位再分派的背景中似乎有巨大的影响力。安子文草拟了一份据说刘少奇不知道的新政治局的名单,这给高岗提供了机会,名单少给了军事领导人的名额,给白区人物以不应有的突出地位。从军事干部的观点看,主要的偏颇是安子文的名单包括了他白区的同事薄一波,但没有包括杰出的军事领导人林彪。虽然这些人能够同意刘少奇作为第二号人物的地位(因他对革命事业作出许多贡献),但对不顾解放军领导人的利益而给予彭真和薄一波突出地位的情况愤愤不平。
以这些问题为武器,高岗在夏天南下度假,以争取更多的人支持其事业。他通过饶漱石已经取得了华东,还有他自己的东北,所以他预计在六大行政区中,除了彭真和薄一波控制的华北外,能把它们全部争取过来。在进行时,高岗显然声称他已得到毛泽东的同意,这个做法——再加上安子文的名单引起的不满——收到了效果。中南的林彪和西北的彭德怀都同意高岗的改组党和国家、重新分配领导职务的观点。高岗在与另外两个关键的领导人邓小平和陈云打交道时就不那么成功。虽然西南的关键人物邓小平显然发现,高岗的请求非得进行“正式谈判”不可,但他最后拒绝谈判,根据是刘少奇在党内的地位“是历史形成的”。被提出在高岗返回北京就担任党的副主席的中央经济主宰陈云看来甚至比邓小平更不接受高岗的请求。
当陈云和邓小平显然分别行动,提请毛泽东注意高岗的行动时,转折点出现了。不管毛主席在年初与高岗进行个人谈话时的用意是什么,他这时对高岗的“地下活动”表示愤怒。在12月的政治局会议上,事态的发展达到了高潮,在会上毛泽东提出他要去度假,根据当时的做法,在毛泽东缺席的情况下由刘少奇负责。在高岗的活动透露给毛泽东以前,他出于几个原因,已在计划度假:健康不佳,希望对新的国家宪法进行思考,因他的一个儿子死于朝鲜而心情不佳。但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他向高岗发难;高岗提出轮流领导,而不要把权力交给刘少奇,并表示自己希望当党的副主席,或是总书记,或是总理。毛泽东于是做了在财经工作会议上没有做的事——对高岗进行尖锐的批评。这次会议,再加上他实行他的度假计划和委托刘少奇组织1954年2月的强调党的团结这一主旨的全会,有力地粉碎了高岗和饶漱石的计划。
在结束这个事件时,团结的确得到了重视。毛泽东显然希望高岗能被挽救,以便在将来担负重要的责任,但高岗在2月全会期间试图自杀,最后在1954年8月得逞。林彪和彭德怀没有因同谋关系而受到处分;出现的另一种情况是,他们断言他们因相信高岗有毛泽东的支持而受骗,这样的解释就被认为是足够了。此外,修复安子文名单对团结造成的损害的必要性已被认识,于是林彪同邓小平一起在1955年被提升而进入政治局。
高饶事件既说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又说明了它的脆弱性,人们从中可以吸取几个教训。从政治上说,高岗不能指望与有巨大实力的刘、周二人较量。这两个领导人不能随便地被列为白区人物;他们的事迹与整个中共党史中的重大经历,包括根据地的武装斗争是分不开的。的确,刘少奇,特别是周恩来,与解放军领导人的接触,要比高岗广泛得多,高岗在1935年以前的南方革命阶段没有发挥作用。可是高岗尽管有这一内在的弱点,仍设法赢得了中国六大行政区中四个区的支持。当军人在新领导结构中的名额有可能减少时,党的团结开始受到损害。另一方面,陈云和邓小平维护党的团结的使命感,对打乱高岗的计划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些人珍惜党纪,反对高饶进行的那种秘密派别活动;他们担心,如果这些活动得逞,党会受到损害。
但是这个事件的最大的教训无疑是毛泽东的关键性作用。毛主席对高岗的私下谈话,不管谈话的用意是什么,都助长了高岗的野心,推动了他的活动。毛泽东支持高岗最初的行动的说法,足以使高岗所试探的人迟疑或使高岗从他们那里得到支持。最后,当毛泽东与高岗面对面地交锋时,阴谋实际上毫无抵抗就失败了。毛泽东从高岗饶漱石的事件中显露出,他是维护领导稳定的必不可少的支柱。但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也表明了他对党的团结构成威胁的潜力。
宪法和组织形式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了国家宪法,以代替1949年所作的临时安排。严格地说,这不是一部永久性的宪法;它的目的是满足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需要。但由于这个时期的长期性,人们预料它会延续很多年。宪法明确地维护与过去的延续性:“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除了共同纲领中的统一战线立场外,宪法与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的机构安排在结构上有某些基本相似点。但那些安排相对地说是不够的,所以宪法制定了远为明确的国家结构。这些重大变化反映了1949年大局未定的形势和进行计划发展的新时期之间的差别。1949年许诺的、理论上是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时正式建立了。
具有更大政治意义的是,在最初几年出现的从军事统治向文官统治的转变也正规化了。例如,根据组织法,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为形式的军界原来与政务院平级,直接归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领导。但这时,国防部成立,置于新的内阁国务院之下,与其他34个部和委员会平级。
虽然毛泽东在1954年中期宣称宪法“是以自己的经验为主,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的好的东西”,但事实上这部宪法基本上遵循1936年的斯大林宪法的模式。基本结构包括从地方到全国的“选出来的”各级代表大会,它们在理论上任命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这些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对任命它们的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都负责。此外,一个表面上独立的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制度也建立了。
这一切,以及所列举的类似的公民权利和义务,都可以在1936年的苏联宪法中找到。在确实存在的差别中,有的——如中国人不能保证苏联选举制度中全民平等和直接的秘密投票——被归因为条件比苏联落后这一事实,而且的确常常反映了更早的1924年苏联宪法的条款。但在少数几个重大事例中,中国的领导人显然因不合国情而没有接受苏联的做法。例如,少数几个国家机构和职务在苏联是没有的。最重要的是设立一个显然独立的、十分显著的国家主席(结果毛泽东担任),而不是简单地依靠代表大会制(苏联最高苏维埃)的最高级官员履行国家元首的职能。在这一点上,中共领导正在采用帝国时期的做法,像在他们之前的国民党,他们显然也感到中国的传统需要这样一个职务。
新宪法有意识地摆脱苏联先例的另一个方面是抛弃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分离的假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宣布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国家领土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在苏联,分离的“权利”可以追溯到革命以后的内战时期,当时这是对付暂时控制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白军和外国势力的有效武器。此外,以后几十年少数民族发展到苏联人口的一半的事实使撤销这个“权利”既不适宜,也无必要。在中国,这个问题在本质上就没有那么大的危险性,因为少数民族只占总人口的6%。但是这仍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因为少数民族地区占全国领土的60%,它包括最具战略意义的边境,蕴藏着大量矿藏和畜牧资源,又是共产党之前的历代政权全神贯注的重大目标。
在历史上,汉族通过吸收妨碍他们的“夷狄”少数民族或把它们赶走,已经扩大了他们从华北平原向外发展的控制范围。怎样对付这些“夷狄”于是成了帝国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政策最突出的一点是进行最低限度的控制;它的目的无非是不侵犯和取得向帝国朝廷效忠的含糊的保证,另一方面则尽可能少地干涉地方的生活方式。与此相反,受西方民族主义观念影响的国民党政权采用了不承认少数民族自治的更具有同化主义色彩的方法,但是这个政权的内在弱点迫使它妥协,或者制定疏远少数民族而不是对他们强行控制的政策。
当中共执政时,它有避免国民党这种无成效的做法的动机,但它的长期目标所需要的不仅是最低限度控制的帝国政策。如同其他事务那样,中共领导人认为苏联的做法是适当的模式。虽然没有搬用分离“权”(它的确早在1938年就被抛弃了,这很可能是对共产党员在长征时遇到的少数民族的敌对态度和外国列强对独立运动的鼓动的反应),但苏联关于“自治”地区的基本制度设想成了中国政策的基础。从省到自治乡一级的行政区划被授予“自治”地位,它们常常使用传统的少数民族名称;本地语言和文化在这些自治地区得到发展;少数民族人士被安插担任官方职务,不过实权依然留在通常是汉族的党的干部手中。
虽然自治的原则一直是苏联模式的一个不变因素,但中共赋予的内容更多地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的温和的苏联道路,而不是1929年以后斯大林时期的同化主义的方式。例如,它把重点放在“民族化”方面,这个过程不但包括采用少数民族的形式,而且包括吸收少数民族干部,以当地的方式大力训练汉族干部,真心实意地与“爱国的上层人士”——既有地方威望和专业才能,从而又能保证与民众的和谐的关系的传统的领导——合作。
这些政策与寻求逐步加深中共控制的另外一些政策是有联系的,后一类政策包括:发展与汉族地区的交通运输联系;汉族向有些,但不是全部少数民族地区迁移;谨慎地努力改善经济环境而又不破坏地方的习俗;发展新的行政机关以代替传统的机构;进行强调少数民族是中国伟大祖国的组成部分的政治教育;在大部分民族区按照汉族地区的发展形式进行社会改革,但鉴于当地条件,进行得更为缓慢。总之,中共的政策是设法将少数民族逐步地纳入中国的主流;这些政策的目的在于根本改造,但在速度和方式上注意到地方的习俗和避免不必要的破坏。
中共运用这些政策,十分成功地把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置于中央的控制之下,并且开始了社会改造的进程,但是在历来对汉族抱有敌意和有“落后的”社会结构的地区,这类努力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紧张形势。尽管采取相对温和的途径,但在50年代初期,当汉族干部因机械地应用中国的做法而疏远了地方民众时,关于“汉族沙文主义”的报道出现了。在始于1956年并在1957年的“百花运动”中有所扩大的放松时期(见第五章),官方大力鼓励批评党的缺点的行动招来了对汉族干部的不当行为和更主要地对自治的种种限制的大量攻击,甚至引起了分离主义的要求。少数民族疏远的最极端的表现是1956年四川藏族地区反对引进改革的叛乱。一个后果是难民大量涌进西藏本土,这些人后来成为范围较大的1959年西藏叛乱的一个重要因素(见第七章)。很明显,甚至1949—1957年的各项精心调整的政策也没有消除对中国控制的抵制;但是总的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取得了远比以往历朝政权更为牢固的立足点。
从少数民族问题可以看出,在执行中的实际组织形式比宪法的规定更有重要意义;在这里,与苏联的做法既有相似点,也有重大的差别。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党和国家两种等级系统平行的制度,而在宪法中没有提到的党则是权力的最终所在。在这方面,中国制度更多地模仿苏联的正式关系,而不是斯大林的实际做法。对斯大林来说,党在理论上虽然处于最高地位,但不过是包括实际上独立的秘密警察(他个人可以利用它来保证他的统治)在内的几个等级系统之一。在忠于列宁主义的中国,党的领导有更具体的现实内容。最终决策权操于中央的党组织——特别是政治局和书记处——之手,同时在地方一级,党委比人民政府权力更大。党的控制又因双重身份而有了保证:主要的党的书记又身兼行政要职;这种做法与苏联有几个更明显的等级系统(甚至在斯大林死后)的情况不同。的确,当用于计划建设的组织形式正在控制中国时,苏联的党才正在斯大林死后的俄国逐渐地重新树立它的统治。
但是在另一方面,机构关系基本上受苏联模式的影响。苏式的中央管制经济需要一整套能加强国家结构的相对地位的中央集权的做法。虽然党对政策的最终权力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大量与经济管理有关的行政决定由国务院及其下属机关作出。占支配地位的行政形式是垂直统治,即现代部门的单位直接置于中央各部的领导之下,这样就绕过了地方的党委。当毛泽东宣布“中央委员会抓只包括革命和农业的大权,其他的权力归国务院”时,他敏锐地抓住了这种情况的要点。在中央一级,日常工作的决定日益落到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苏联模式所需要的专家手中,中央的行政官员直接控制下属各级的技术人员。这不但支撑了周恩来的地位,也支撑了像陈云、李富春、李先念和薄一波等主要经济官员的地位。
在现代部门的基层单位,即工业企业,这种情况常常使党组织处于相当靠边的地位。厂党委会经过最初一段十分混乱和不一致的时期以后,到1953年的趋势是把它们的职能限于教育和宣传方面,而厂长则负责全面的经营管理。下面将要谈到,这种情况到1956年有了变化,但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初期,厂党委会常常不过是企业内另一个职能组织。总的说,党依然高于一切,但是在1953—1957年期间,国家的权力常常超过了特定的党组织的权力。
国家机器的另一个关键部分——法院、起诉人(检察员)和警察的“政法工作制度”——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虽然它在几个重要方面违反了斯大林的做法。如同苏联一样,法院和检察院不但在宪法上被宣布为独立,而且到1954年它们采用了使它们享有很大程度职能自主权的苏式行政做法。作为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全面地强调正规化和专业化的部分内容,这些机构,以及理论上属于公安部的政府组成部分——警察,越来越多地处理个别案件,而不受地方的党委会或政府委员会的干涉。当然,政法部门最终要服从中共的权威,这表现在基本政策由中央的党组织制定,而且这些政策紧密地与官方路线的总的目标相配合。此外,地方党委会对这个敏感的领域保持总的监督,这样,当一些部门试图树立国家政策准许的自主权时,有时就引起了与这些党委会的摩擦。
警察显然是政法部门中最重要的。虽然有关公安机器的确实情报十分缺乏,但它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时起作为一个维持公共秩序和控制的工具,显然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除了一般的警察职能和作为政治警察的不明确的角色外,公安力量管理一个巨大的惩罚系统,包括关押人犯无疑达数百万的劳动营,并且为国家提供了可观的经济资源。警察掌握这样的资源,需要党的牢固的控制。前面已经指出,毛泽东不像斯大林,他提出要确保警察不会作为能够破坏党和国家机器的完整的一个独立的高压机器而活动。在1955年的反对反革命的运动中,党组织又像1951—1953年的行动那样实施严格的监督。对警察的日常控制由公安部长罗瑞卿负责,他是党的高级官员,但地位低于政治局委员。罗瑞卿直接向毛泽东和彭真报告,彭是与政法工作关系最深的政治局委员。虽然领导公安机关无疑会给个别人物提供有利于精英内部斗争的有潜力的强大工具,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条件下,它是一种其用途受到严格限制的资本。
虽然党和国家的等级系统显然是最为重要的,但是各种群众组织也起着一种重要的辅助作用。这些团体是按照列宁的“传送带”的概念成立的。虽然传送带发挥着向党的领导当局反映它们成员观点的作用,但是根据列宁和斯大林的做法,它们的主要职能是向它们所代表的群众灌输党的各项政策。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在最重要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中曾就这两种作用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过一场有重要意义的争论,但是问题在1951年底得到解决,正统的苏联做法占了上风。
在这场争论中,显然以李立三为首的工会中的许多人争辩说,不论在私营企业或是国营企业中,工会对资方或厂方已经变得太唯命是从了,结果就疏远了工人。这些干部坚持,工会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工人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一定程度的业务自主是必要的。1951年底,党的领导人进行干涉,指责这些观点是“经济主义”和“否定党对工会的领导”,1952年在改组最高层的工会干部时,李立三的工会领导地位被取代。虽然李立三个人的挫折是有限的(他保持了劳动部部长和中央委员的地位),而且也许与他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曾是毛泽东的主要反对者之一的事实有关,但是这个事件的最后结果是使工会组织牢牢地依附于党的领导。这种标准的苏联做法也应用于其他群众组织,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甚至变得更加明显,当时所有团体实际上都把它们的活动集中在实现计划上。
农业合作化
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的胜利完成,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是整个第一个五年计划最重要的发展之一。首先,它是把绝大部分中国人置于社会主义组织形式之下的社会和制度改造的一个巨大成就(这个任务从根本上说比现代部门的社会主义化更加困难),因此仅根据这个理由就需要对其成就进行详尽的考察。其次,虽然二十多年前的苏联集体化在许多方面是合适的经验,但是中共领导人发展了他们自己的途径和方法,这样造成的破坏过程就远不如俄国发生的严重。此外,作为一项政策分歧,合作化是领导内部热烈辩论的问题,虽然这些辩论并没有从根本上损坏党的团结。最后,这个分歧的解决是毛泽东在1955年中期呼吁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的个人倡议的结果。
正如副总理陈毅所述,毛泽东的干预“解决了过去三年的争论”。最后,合作化完成之快,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想象,虽然它的步伐也大大地超过了毛泽东的预计,而且有些方法常常违背了他的指导方针。总之,人们普遍把1956年后期农业部门几乎全面社会主义化的成就既看成是党的伟大成功,又看成是毛泽东个人为之辩护的结果(关于这个发展的更具体的经济分析,见第三章)。
朝社会主义化的农业发展的行动甚至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华北根据地,随着互助组——农民劳动力合伙经营的安排方式——的发展就已经开始了。1949年以后,互助活动在新老解放区发展起来,这样到1952年底,全部农户的40%左右都组成了互助组。同时,试验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被建立,但它们在1952—1953年才大量出现。从1952年直到1955年毛泽东进行干涉时为止,合作化的速度几次加快和放慢。如表1所示,在1952—1953年及1954—1955年的两个冬季,合作社的登记数激增,但各在下一个春季,增长率降低,并且有的合作社解散。这种格局显然与正在进行的争论有关,但它也反映了无组织和计划混乱、干部生硬的工作方法、由于想急于实现计划而造成脱离富裕农民等问题。对比之下,在毛泽东干预下,运动不但越来越快地向前大发展,而且在1956年的春季出现了把合作社改组成高级的或完全集体化的组织行动,以开始一个新的巩固时期。
表1 农业合作社:发展和目标
续表
a.农业生产合作社数;1955年12月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分成高级和初级合作社,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数下降,这是由于高级合作社规模更大之故。
b.(%)指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
材料来源: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657],第989—991页;《共产党中国的农业合作化》[1],载《当代背景材料》[735],第373页;《毛泽东选集》(英文)[502],第5卷,第139—140页;《1955—1959年的共产党中国》[186],第120页。
中国的政策包括了对苏联经验的几大修正。首先,合作化被计划成逐步的、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的过程,而不是苏联采取的突然的和混乱的形式。中共的政策设想了三步走的过程:第一步为互助组,劳动力入股,但农民个人保持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然后是低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性财产这时由集体控制,但每个农民根据他拿出的土地、工具和牲畜的多少分红;最后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或者是完全集体化的合作社),这时取消分红,严格地按劳取酬。
另一个重要的差别是限制而不是消灭富农的政策。与俄国驱逐和杀害富农的做法不同,中国的富农看到他们的经济地位被不同的方式所削弱,而且被用作政治动员的目标,直到这个运动的以后几个阶段,那时他们才获准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虽然富农仍是阶级斗争的对象,但他们所受的相对温和的待遇限制了苏联运动中突出的混乱和对经济资源的破坏。
对农村局势也有改善的第三个特征是,中共避免斯大林一心一意地强调抽调剩余农产品去支持工业化的做法。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严重地依靠农业对工业的支持,但中共领导人认识到,中国农村可以抽调的剩余农产品远远少于俄国的农村。结果,在整个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官方的政策着眼于增加农业产量,这样既满足了国家工业发展计划的需要,又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虽然现在还不清楚实现这个目标的一贯性如何,但党对农民生活的关心有助于减少抵制和争取支持。最后,一个更严格的经济和技术上的修正是1954年中期出现的一个政策,它规定,鉴于中国的落后的工业基础,集体化应先于农业机械化,而不是两者同步发展。
但是脱离苏联模式的实质性变化并不意味着对苏联经验的全面否定。相反,不但对各种各样的苏联著作进行研究以支持官方对合作社的立场,而且按照1935年模范集体农庄法的规定而发展起来的苏联集体农庄是中共基本采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形式。此外,从发展过程看,苏联经验给中共内部争论各方都提供了教训和支持的根据。那些为反对迅速发展而争辩的人引用了斯大林在过头行为危及苏联计划时提出的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的警告。但是其他的人,如毛泽东在1955年7月则争辩说,苏联的经验表明,迅速纠正错误和按照更乐观的进度完成合作化是可能的。
在1955年头七个月争论的关键阶段的某些方面——其中包括毛泽东的决定性作用和争论的性质——是清楚的,但是真正的政治形势就比较模糊了。前面已经谈到,在1955年初期,在合作化对经济目标及社会和政治目标的可取性上意见无疑是一致的;7月公布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再次强调了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对计划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较后的时期,还就集体化先于机械化这一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虽然对社会主义化过程究竟应走在机械化前面多远,还存在着分歧。此外,对中共面临的问题存在共同的认识。在社会和政治方面,大家普遍认为小农生产的继续存在会产生农村资本主义,从而危及社会主义的巩固。在经济方面,所有参加争论的人都认为,农业发展不能与工业化的计划发展速度同步,这会危及整个第一个五年计划,因为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工业发展的速度。
由于没有什么迹象表明任何主要的决策者主张按比率削减工业目标,怎样增加农业生产就成了主要的关注点。争论的中心是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速度。在这几个月中,主要由中央委员会农村工作部及其领导邓子恢,会同政治局的主要经济专家陈云提出了一条谨慎的道路。这条道路不但得到刘少奇,而且也得到毛泽东本人的支持。邓子恢着重指出了伴随1954年及1955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而出现的计划雄心过大、干部过头的行为和更有生产力的农民的失望等现象。按照这个观点,如果农民的敌意还没有严重到损害农业生产,那么就要求谨慎地巩固现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到1956年秋目标为100万个合作社的未来的适度发展速度。在实行这项政策时,邓子恢命令解散两万个新近成立但组织很差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那些主张进一步发展合作化这一政策的人反对这条道路,理由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表明具备增加生产的能力,能够更容易地为国家取得剩余农产品,还将遏制由于私有农业仍占压倒优势而似乎正在发展的农村阶级分化的倾向。
前面已经谈到,毛泽东最初支持邓子恢的政策。3月,毛泽东提出了“停止,收缩,发展”的口号,这反映出在新的发展之前进行巩固的重要性。但在5月中,毛泽东转到了对合作化的步伐不满的立场上,随之发生了与邓子恢的激烈的争论。当邓子恢坚持农村工作部提出的到1956年10月农业生产合作社达到100万个时,毛泽东对这条消极的道路提出警告,并且坚持130万个的目标。前后考证,似乎是毛泽东在5月下半月的倡议,而不是学者们通常引用的他的7月31日关于合作化问题的发言,在导致政策变化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农业合作社的数字不但在6月和7月再次增加,而且中央在5月份还发动了新的反对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它的一个重大目的是让整个社会中反对集体化的人保持沉默。此外,由于在毛泽东发言以前的日子里出现了说服、改变立场或观测的情况,像农业部长廖鲁言和邓子恢以前的盟友陈云这样一些领导官员都旗帜鲜明地为集体化辩护。
毛泽东的始于1955年5月并在他的7月发言中达到高潮的干涉作为政策的创新,不如作为一个决定性的政治行动具有重要意义。从政治上说,虽然在以后14个月把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字翻一番,大大地增加了运动的强度,但是毛泽东的计划并不过于激进。它号召为新的合作社做细致的准备工作,容许农民退社,或者甚至解散不令人满意的合作社,并且警告在合作化时既不要冒进,也不要胆怯。此外,虽然毛泽东的目标大大地提高了在此以前农村工作部所定的目标,但增加率不如1954年初期到1955年初期达到的比率,而且增加的绝对数只是稍大一些。的确,毛泽东为1956—1957年定的目标比邓子恢在1954年中所作的预测保守。
但是如果说毛泽东的规划不是过于激进,那么它的政治冲击却是激进的。毛泽东指出发展是思想意识上唯一正确的路线,以此结束了前几个月的徘徊不前的局面。他在7月的发言中首先批评说:“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并在整个这个时期,给继续持保留意见的邓子恢戴上了“右倾”的帽子。面对毛泽东对这个分歧问题所下的尖锐的政治定义,几乎没有官员再坚持己见;大力实现合作化的运动展开了。
毛泽东的胜利首先无疑是由于他无可争辩的领袖地位,但其他几个因素也有利于他。一是他的规划的相当温和的性质和规划的论据。虽然7月发言的政治调子是极为决定性的,但对调查数据的整理和严密的推论也具有相当大的力量。另外有助于毛泽东的一个事实是,他的规划至少是在千方百计地解决农业部门所面临的严重的问题,而更为保守的方法几乎没有希望突破这些问题。在政治上,毛泽东不是一个人在说话,而是表达了相当大的一部分精英的意见,这个事实给予他的建议一个重要的帮助,就像那些即使反对迅速增加的人也同样认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出于经济和社会的原因是可取的这一事实给予的帮助那样。虽然在以后几年有人提出反对对邓子恢使用“右倾”的标签,但在当时对精英内部持不同意见的人采取的传统的温和方式也有助于使队伍紧跟毛泽东。邓子恢只被要求作自我批评和暂时削减权力,但从未丧失职位。最后,运动加足马力,毛主席目标的超额完成似乎使相反的观点受到了怀疑。
的确,到1956年底几乎全部建立完全集体化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之举,更多的是由于党组织对运动的热情贯彻,而不是由于毛泽东的规划。中国整个农村的干部对毛泽东的发言及肃反运动造成的压力作出反应,最后得出了“宁左毋右”的结论。从7月的发言直到1955年底为止,中国经历了一个循环,即毛泽东和党中央定出目标,各省超额完成这些目标,中央往上调整它的目标,各省再次超额完成。甚至在那年年底,毛泽东预计将再用三至四年才能基本上完成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级阶段。但是在1956年,各地再次大大地超过他的目标。不管怎样,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曾在1955年谨慎地提出的分阶段发展的政策被放弃。全部农户的1/4以上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而没有先组成互助组,一个越过低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广泛趋势总的说已经出现了。虽然毛泽东继续在1955—1956年秋冬对“左”的过头行为提出了警告,但他主要是为这种迅速进展而欢欣鼓舞。这种危险的高速度将引起1956—1957年中严重的调整问题,但是根本的体制上的突破已经完成。
相对地说,中国合作化的完成,远比苏联合作化顺利,但是除了公开的叛乱外,几乎俄国所发生的一切农民抵制形式——退社、减少生产性投资和活动的水平、屠杀牲畜、散布谣言——都在中国出现了,虽然程度较轻。
各种不同的因素解释了这种较顺利的过渡。有意识地朝着渐进主义和缓和社会紧张形势的方向修正苏联的做法,这当然是很重要的。农村有纪律的党组织也是关键的因素,苏联在合作化时这种组织力量要薄弱得多,甚或根本不存在。县一级的坚强的党委会有能力组织大批工作队并指导村的根本变革。尤其重要的是中共在村内的存在。到1955年初,全部乡的70%有党支部,到年底则达到了90%。
这种农村精英的基础是土改时期涌现的干部。除了这个基础,还从以下两种人中吸收新干部:合作化运动时期的积极分子,吸收的过程在1955年加强,并且日益集中吸收贫农;复员军人,当解放军在1954—1955年加强了现代化的措施时,就有可能使用这些人了。反复实行培训计划和向这支农村干部力量灌输社会主义的原则也同样重要。虽然在土改结束时存在干部寻求独立耕作生活的明显倾向,但这种倾向被不断加强的努力——设法把一切官方任务与社会主义改造的观念联系起来——所遏制。决不能让农村的领导结构像苏联在20年代所发生的那样完全受小农生产的支配。
中国规划取得相对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共精心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不但给大多数农民带来好处,而且也使全体农民除了合作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以及粮食和其他主要商品的计划购销,都日益限制了富农的私有经济机会,并把经济资源优先纳入合作部门的渠道,从而增加了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吸引力。
政策的制定明确地着眼于保护在1955年中期以前常常在农业生产合作中占支配地位的相对富裕并有生产能力的中农的利益。除此之外,基本的宣传要求是强调提高生活水平,强调官方政策总的能力至少能避免生活水平的下降,尽管在1953—1954年的情况是由丰收到歉收,这就使农民有相当理由指望从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得物质的成果。当1955年中期在丰收的背景下发动合作化“高潮”时,中共政权已在土改时期建立起来的经济方面的可信性仍在为它起作用。
在土地改革及合作化初期,行政压力、公式化的号召、强制和物质成果已经取得显著成绩,这几方面的有力结合在“高潮”时期开始发挥作用。物质利益这时日益集中在贫农身上,以致使较为富裕的中农受到损失,这种情况与前一个阶段明显地不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土地分红,意味着经济资源在这两个集团之间的直接转移;由于较穷的人占绝大多数(估计占农民的60%—70%),一个要求变革的强大的利益集团形成了。公式化的号召仍然与繁荣的诺言紧紧联系在一起,结果对穷人特别有吸引力,不过即使在这个集团内,那些犹豫不决的人也常常是被迫成群地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生活较富裕的中农施加往往近似于强制的压力,对包括某些富农在内的“反革命分子”使用了逮捕和群众斗争等形式进行彻底的强制。
在这一切活动中,干部仍然是响应这类压力的动力。按照1955年晚期的吸收干部办法而越来越多地从贫农中产生的村领导,同时也是各种教育活动的对象、带有强制性的行政压力的承受者和地方改革的主要受益者。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转变不但使干部像较贫困的农民那样受益,而且减轻了他们的行政任务,因为他们再也不用计算制造不和的土地红利了。这种转变通过削弱中农还加强了贫农的政治支配地位。有着这个被高度激发起来的主要集团,有着大多数有理由指望取得物质收益的农民以及在严密的控制下处于不利地位但还没有受到消灭威胁的集团,迅速的集体化证明是势不可挡的。
现代部门的改造和第一次跃进
到1955年秋,合作化取得重大进展的日益明显的迹象容许毛泽东及其同事将他们的一部分注意力转向对工商业的改造。“三反”和“五反”运动是在土地改革基本成功后才开展的。与此相似,随着广大的、难以控制的农村这时正在向社会主义迅速迈进,党的领导人感到在现代部门中使用他们巨大的势力的时机已经来临。在此之前,关于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速度的争论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速度的争论相似。
有些人认为需要向前推进以利于中央的计划工作,而另一些人则力主谨慎,理由是条件尚未成熟,过于匆忙的社会主义化将破坏生产和压垮国家初步的计划能力。但是在1955年秋,出现了全面的一致意见,即现代部门的社会主义化必须与合作化保持一致。虽然在1955年年中,社会主义化的工商业远远走在合作化的前面,但第一个五年计划只号召到计划终了时“较大部分”的私营工商业采用某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这方面,它的目标是温和的。
但从10月底到1月,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接见一些著名的资本家,表面上征求他们的意见,其实是为了加深他们对加快改造步伐的必要性的认识。在这些接见中,毛泽东如同他对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态度一样,警告不要过分冒进,甚至宣称他比陈云更加谨慎,但是被邀请的工商业家仍旧抓住了这个本质性的启示,很快保证支持加速的规划。在这些保证的基础上,订出了到1957年底完全改造成公私合营企业的新目标。
以后发生的一切与超额完成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目标的情况相似,但其形式甚至更加令人吃惊。陈云组织了几次省领导人的会议,以推动实现新的目标,但他很快被另一个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长彭真的行动所超过。在12月,彭真订出1956年底是北京完成目标的期限;在1月份的头10天中改造完成。其他城市也不愿表现落后,到1月底,所有大城市中心的改造过程已经基本完成。很明显,像这样极为迅速的改造是肤浅的。它不是一种能使国家控制经营的精心准备工作中的一个规定的过程,而等于正式宣布所有制的改变而对人员或内部组织不作任何改变。为了避免破坏生产,国务院在2月初期下令,现存的经营活动在改造后的6个月内不变。接收存货和经济改组的实际工作是逐步进行的,并且深深地依靠私人资本家,他们的技能在干部依然严重短缺的现代部门中仍是需要的。
虽然从农业扩大到工商业的迅速的社会主义化是预料得到的,但是在毛泽东寻求经济建设的“跃进”时,出现了一个不那么能够预料的发展。在12月,毛泽东攻击了广泛的工作中的“右的保守思想”:“现在的问题……有农业的生产,工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基本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商业同其他部门的配合,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工作同各种经济事业的配合等等方面。在这些方面,都是存在着对于情况估计不足的缺点的,都应当加以批判和克服。”在1955年后期和1956年初期,毛泽东显然看到了机会,可以像攻击社会主义改造的落后状态那样攻击经济和文化的落后状态。尽管毛泽东继续提出防止“左的冒险主义”和“右的保守主义”的警告,但在他的7月讲话到1955年底的这段时期内,毛泽东的思想出现了朝激进主义方向的微妙转变。这在他对一部论述合作化的著作的按语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他宣称:“这是大海的怒涛,一切妖魔鬼怪都被冲走了”;如果“六万万穷棒子……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
毛泽东在越来越多的问题面前,将很快从这种高度乐观的立场后退,但在当时,在最高层的领导圈子内几乎没有值得注意的反对迹象。不管是因为对社会主义化的进展有真正的热情,还是因为不愿意对一个意志坚决的党主席进行挑战,其他领导人都参加了大力推进中国第一次“跃进”的活动。
在1955年11月,毛泽东就具体政策,提出了若干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的长期措施,这些措施作为1956—1967年的12年农业发展纲要的草案而在1月份被扩充和批准。这个纲要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其中包括农业产量增加100%到140%,而毛泽东在前一个秋季曾对此表示过怀疑。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规定农民劳动力和农村的财政资源应起主要的作用。但是纲要还特别强调科学和技术的投入以及物质刺激。在实现这个纲要时,与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相同的现象出现了——下级单位大大地提高纲要草案的目标,并且开始以盲目的、破坏性的方式来贯彻纲要的各项措施。与此相似的是,在毛泽东要求取得“多,快,好,省”这一结果的口号的推动下,各级官员都提高了工业和农业生产的指标,以便提前一年努力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目标。不同的工业部把它们1956年的指标提高了25%或更多;周恩来提出粮食生产增加9%,作为这一年的最低目标;而有些乡领导号召粮食增产40%。这也导致了经济失调,因为行政制度再度证明自己对上面压力的反应太敏感了。由“高潮”和“跃进”引起的这些失调和其他问题很快迫使领导层去注意它们,于是对它们的处理就成了随之而来的调整时期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