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一本难得的宪法学、政治学佳作
去年8月,出版界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要我翻译一本名为The Five Thousand Year Leap的英文原版书。我当即予以回绝,原因有二:一是译书一事太辛苦。我前不久刚译完了法拉奇(意大利著名记者、作家)45万字的长篇小说《印沙安拉》(Inshallah),仍感疲惫。且国内稿酬薄得可怜,近乎一则笑话;二是自从爱上了泥塑、木刻等手工活儿,对文字就丧失了昔日的那种热忱与倾心,甚至渐生出一种让自己也感到难以理解的隔阂与疏离。但当朋友把原书给我,尤其是看到书的目录与内容时,我改变了主意。于是欣然把译书的事情接受了下来。
书甫一上手,我就感到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说它好,是因为它的主题鲜明,内容引人注目,谈的是美国国父们的启蒙思想、成功原则与美国宪法的精髓精华,说的是政府管理的金科玉律、国家强盛的伟大秘密。该书引用的资料极其丰富,既有原典的强大支撑,又有逻辑的巧妙铺垫,择其要点,分而述之,且论说中肯,语言简洁,没有一般此类书籍冗长、繁琐、凌乱、晦涩的毛病。正如美国当代畅销书作者斯蒂芬·科维所言:“该书是对那些有助于塑造美国杰出源泉与启蒙观念所做的一种迷人而深邃的研究。”畅销书作家詹姆斯·迈克尔·普拉特说:“这本书对詹姆斯·麦迪逊称之为一种奇迹的东西做了高度精辟的概括。不读实为一种遗憾。”
据说该书在美国民、共两党的骨干中人手一册,当作常翻的案头书与床头书,尤其在四年一次的大选前夕,该书的再版量颇为巨大,可以称得上是经久不衰,堪称美国的洛阳纸贵。
作者W.克里昂·斯考森是美国的宪政问题专家,做了60多年的教师、讲师与学者。1913年1月20日出生在加拿大。在加拿大、墨西哥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度过了他的成长岁月。1934年,他进了华盛顿特区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在那里获得了他的法律博士学位,并在哥伦比亚特区获准当执业律师。同时,受雇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后来,他成了国家主要警务杂志《法律与秩序》的主编。1960年,针对美国当时面临的重大政治问题,他开始在本国各地做巡回讲演。在此期间,他马不停蹄,平均一年下来要做300多次演讲,覆盖美国和加拿大所有的州和省,以及全球60多个国家。
1972年,斯考森创建了一个名为“自由人协会”的非营利教育基金会,后来演变成“斯考森宪法研究中心”(SCCS)。斯考森与他的团队向学生与立法者授课,成为在全美国探讨和传播有关美国国父与美国宪法问题的最重要的组织,受到里根总统的赞扬。他的另一本名作《缔造美国》(The Making of America)与本书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广被使用,向学生传授美国国父们最初的理念与思想。
斯考森著述颇丰,研究领域广泛,从孩子的抚养、良好政府的原则,到预言历史都有涉及。在他漫长的研究生涯中,斯考森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与乐观的信息,他把这称为让人激动的历史、自然法与希望之永恒原则的“钻石沙晶”。他煞费苦心地把这些原则提取出来写在他的著作中,以一种令人激动与鼓舞人心的方式与人分享。
该书的英文全名是THE FIVE THOUSAND YEAR LEAP-28 Great Ideas That Changed the World,中文版取名为《飞跃5000年》。这本书在美国的出版,让一个梦想变成了现实。按作者的说法,这个梦想从在国家首都的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算起,已经酝酿了40多年之久。可以说,这是一部呕心沥血、历时弥久的佳作。英文版原著全书共377页,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建国者们的艰巨任务,篇幅相对较小。尽管篇幅小,但涉及的内容堪称精粹。比如“建国者们的政治谱系”“何为左?何为右?”“国父们对一种统治与控制体系所使用的精确标准”“美国先贤心目中民主思想的两个典范及来源”“美国国玺的设计”“建国者们在平衡点创建人民法律所做的努力”“1787年制宪会议的精髓”“《权利法案》的诞生”“美国三头鹰的象征”“托马斯·杰斐逊对平衡需要的描述”“政治极端主义者的问题”“建国者们对‘左’倾集体主义福利国家提出的警告”,以及“建国者们基本信念的公分母”等章节,都是可圈可点、不能忽视的看点。
第二部分:建国者们的基本原则,该部分篇幅较大,是全书的重中之重。作者在翻阅、研究了大量国父原著,以及有关他们传记的基础上,归纳出了最能反映美国精神的28个原则。这28个原则,仅从标题上看,就具有一种让人感觉醍醐灌顶的效果。它们既是对美国国父建国思想的精准概括,也是对《美国宪法》宪政精神的高度提炼。它们既是美国精英治理国家、管理政府的普遍法则,也是美国国家繁荣的根本保障。在作者看来,正是由于建国者们奠基,并遵循了这些原则,才使得世界上第一个联邦共和国仅用200年的时间就超越了人类5000年的历史,完成了一次人类从未有过的壮丽跨越,这是使世界得以彻底改变的28个伟大原则,也是今天的美国政治家们应该回归、坚守的正轨。
这28个原则,涉及国家治理、政府管理的方方面面,不仅有政治、经济、法律的层面,而且还有宗教、教育、道德、文化等诸多的维度,可以说是对国家治理与政府管理的全方位辐射,是对社会管控其关键要点的全息照应。其中,有些原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比如第6条原则:“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第17条原则:“应建立制衡制度,防范权力滥用”等;有些是我们耳熟但并不明其真义的,比如第7条原则:“与其提供平等的物质,不如提供平等的权利,这才是一个政府应该有的作为”,第19条原则:“政府只应具有精细划定的有限权力,其余权力则为人民所有”等;而有些则是我们平常没有听说而又值得加以深思的,比如第4条原则:“如果没有宗教信仰,政府和公民的自由就不能长久”,第14条原则:“只有财产安全,生命和自由才不会受到侵犯”等。
关于28个原则的论述,斯考森可谓切中肯綮,条分缕析,言简意赅。其中很多原则都值得我们慢慢咀嚼,细心品味。比如第20条原则:“为讲求效率与分配,政府需根据绝大多数人的意愿行使职能,但需制定宪法条文,保护少数人的权利”,第21条原则:“强大的地方自治政府,是保护人类自由的基石”,第22条原则:“自由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管辖,而不是听命于人”等。
我相信,这28个原则可以帮助我深刻了解西方的民主思想、宪政理念,有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建设。所以我建议,读者可以把该书的第二部分,认真反复地读上两遍,想来就宪政精髓的理解而言,必有喜人的收获。
另外,我想提一下,读者可以耐心地再读一遍书后所附的潘恩(Thomas Paine)那篇非同凡响的檄文《常识》(Common Sense)。20世纪80年代初,我读过《常识》,觉得好,但还没有觉得好得不得了。这次通过重译、重读,可以说是被潘恩的思想与文采给彻底征服了。自然也理解了,为什么既不是政治家与革命家的潘恩,美国人民要把他与亚当斯、杰斐逊、华盛顿之辈并列起来,统称为美国的国父。什么叫真正的政论,什么叫真正的书本、书籍?我相信,通过再次阅读《常识》,我们自会有一番心服口服的体认。
最后,我要感谢朋友的信任,让我来翻译这样一本难能可贵的佳作;感谢出版社领导与编辑们的慧眼,让这样一本非凡的作品在当下获得出版的机会,使之能与更多的人得以分享。
2015年7月30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