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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当发票成为“三违”证据
以各种形式隐藏在发票背后的“三违”报销,虽然不一定能在当时就被发现或查处,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一旦被举报或查证,可能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
根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提供的线索,其市纪委核查了市商业总公司的部分大额消费发票。在核查财务账目时,发现了线索以外的部分票据疑似公款滥用,进而查清时任总经理的违规违纪事实。
原来,该总经理先后7次擅自用公款宴请私人朋友共计3775元。公司在3笔公务接待中,没有履行相关接待审批程序,且接待超标准1845元。
因为这些问题,已经退休半年的总经理还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详见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hainan_bgt/sfjds_jdbg3/201512/t20151207_69712.html
这位本以为安全着陆的已经退休的总经理,从发票检查到被发现“三违”问题,全都被已经报销入账的发票给坐实。这恰是发票的证据功能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所以,每个经手付款报销发票的人都应当清楚:报销不是简单的拿票换钱。交发票也是交证据,要经得住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