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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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早期国家文明(1)

夏、商、周在中国原生文明史上独具一格。我们的商战传统,我们的文字结构,我们的兼容理念,我们的工艺传统,我们自由奔放的开拓精神,处处渗透着那个时代澎湃的热血。

夏:国家文明的开端——早期邦联制

1.大禹后期社会的新冲突

治水成功之后的社会总体状况,并没有出现人们预想的那种普遍太平。

在《史记·夏本纪》中,对治水成功后社会状况的说法是,“大禹声教播于四海,于是舜帝赐禹玄圭,以告成功于天下,天下于是太平治”。这种说法,我们只能看作是一种简单笼统的评价,带有浓厚的儒家春秋笔法——为圣王讳,为尊者讳。因为,这种评判与包括《史记》在内的史料记载的大量具体事实,完全不相符合。

事实是:随着治水大见成效,种种新的社会问题纷纷涌出水面,形势空前复杂了起来,社会矛盾与高层矛盾也空前复杂了起来。当时,最大、最普遍的实际问题是:治水期间出现的种种社会新格局,要不要继续维护,能不能继续维护?背后的深层问题是:最高权力层与整个社会,如何看待治水期间的社会创新?大禹治水带来的社会变化,是承认下来,还是当作临时法度适时结束,或者任其自生自灭?大禹们在治水过程中形成的实际权力,是当作既成事实接受下来,还是按照古老的传统重新作出评估?

战胜洪水劫难的伟大时代风云,造就了一支新的巨大的社会力量。近古社会将如何对待这支社会力量及其带来的种种社会变化,舜帝后期的最高联盟权力,无疑起着决定性作用。

(1)从矛盾复杂深刻的治水“总决算”会议,到最高权力的实际转移

治水完成之后,舜帝召开了一次极其重要的小型会议。

会议做什么?听取大禹和伯益的治水总汇报。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次会议只有四人参加——舜帝、大禹、伯益、皋陶。与会者中,没有另外两个当初确定的治水首领——殷契与后稷。如果我们还没有忘记前面所说的那组惊人的历史密码,我们就可以合理推定:殷契族群和后稷族群,一定是在治水过程中和大禹族群发生过某种相对深刻的冲突,以致后来这两个首领不再是共同治水的上层权力的核心成员了。在后面的辩白中,大禹说到了后稷的功劳,但却只字没有提及殷契。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大禹族群与殷契族群的冲突,应当更为严重。否则,最先举荐大禹并排在治水辅佐首位的殷契,如何竟不能参加如此重要的会议呢?

所以,这次会议只有三大员与会,就很自然而合理了。大禹在治水中排斥殷契、后稷,或者说,大禹在当时已经将两大领袖中途“罢黜”出局了。虽然,这很可能引起诸多的社会不满。但是,基于大禹的巨大声望与实际力量,舜帝仍然无法举行一场所有当事者都能参与的真正公平的治水“总决算”会议。于是,舜帝特意召来了执掌“司法”的皋陶,也召来了据说五岁就开始辅佐大禹,且始终与大禹共同领导治水的伯益。大禹与伯益,显然是两个治水汇报者;皋陶,则是当时权力很大的最高联盟“大法官”,似乎担负着某种“仲裁”职责。此时的舜帝,权威显然衰落了,只能举行这样向大禹“一边倒”的会议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皋陶与伯益,都是同一族群——秦人族群的首领,皋陶是父亲,伯益是儿子。父与子能够共同与闻极其重要的最高层会议,足见这时秦人族群的力量与重要性,已经仅仅次于大禹族群了。

先让我们听听,这次会议都说了什么。

会议自然是由舜帝主持的。一开始,舜帝便请皋陶对第三次治水作出评判,自己则只听不说话。皋陶的首先评判是:“(禹治水,)信其道德,谋明辅和。”大禹则立即说话,既表示赞同,又提出问题:“然!如何?”皋陶则继续赞美大禹:“敦序九族,众明高翼。近可远在已。”大禹又立即表示了认同:“然。”皋陶又再次高度赞美:“於!在知人,在安民。”这一次,大禹公开表示了某种不满,叹息说:“吁!皆若是(都是这样啊),唯帝其难之(只有帝责难我啊)!”而后又义正词严地说:“(我)何畏乎巧言善色佞人!”皋陶第四次正式赞美大禹治水,“行有九德”,“百吏肃谨”,“五刑五用”等,说了许多话。大禹立即发问:“女言致可绩行?(你的话,可以当作对我业绩的定论吗?)”皋陶大约觉得事关重大,立即表示:“余未有知,思赞道哉!”——自己只是褒扬大道而已,不能作为定论。显然,这是逼舜帝说话了。终于,一直沉默的舜帝开口,允许大禹也可以敞开心扉。

还是在皋陶的配合下,大禹痛心疾首地叙述了自己在13年治水中的艰难奋争:“……陆行乘车,水行乘舟,泥行乘橇,山行乘檋,行山刊木……”以及与伯益率民种稻,才能吃到一口热饭鲜食;与后稷率民种菜,民众才有难得之食;粮食少,就调有余以补不足,还得迁徙民众;决九川,致四海,民众才得安定,万国才得大治等一大篇陈述。

大禹陈述完毕,首先得到的还是皋陶的赞誉。得到皋陶的拥戴,大禹以感喟的语气,对舜帝发出了隐隐的警告:“於,帝!慎乃在位,安尔止。辅德,天下大应。清意以昭待上帝命,天其重命用休。”总的意思是,要谨慎行权,天下才能安宁。最后,舜帝只有万分感喟地将大禹赞美了一番,请大禹辅佐自己的政事。

显然,这次重要会议,实际上成了皋陶的颂扬会和大禹的申述会。这次质询,意味着最高联盟权力对大禹治水功绩完成了最终形式的肯定。舜帝的寡言与顺势应对,显示出年迈的最高领袖权力已经衰落。其背后的事实是:舜帝统领的“天子”族群,已经不再是最强大的社会力量了。舜帝只有顺势而为,对既成事实的大禹权力采取承认态度。紧随之后的重大变化是,“皋陶于是敬禹之德,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

接着的事实是,“帝舜荐禹于天,为嗣”。这就是说,皋陶开始以最高联盟权力的名义下令:全社会必须服从大禹,否则,以刑罚处置!之后,舜帝举行了祭天仪式,将禹的功业告知了上天,并正式举荐禹为自己的最高权力继承人。

这一重大变化,意味着大禹已经由一个族群首领升格为最高权力继承人;大禹族群,也跃升为社会轴心族群了。其连带的后果是,治水期间形成的新的社会格局,以及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变化,必然要以新的形式固定下来。整个近古社会,开始出现了向一种崭新的秩序转化的可能。但是,这个转化过程,必然是艰难而残酷的。

(2)民心不古:大禹后期社会的阶级分化

西汉刘向的《说苑·君道》,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

大禹车行出巡。一老年罪人拦路高呼,要见大禹。大禹出车,恭敬沉痛地询问老人家何事。白发老罪人愤愤然高声:“天下不公!”大禹无言,泪流满面。随行官吏错解大禹之心,说:“罪人不顺道,故使然焉,君王何为痛之至于此也?”大禹摇头说:“尧舜之民,皆以尧舜之心为心。今寡人为君也,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哉!”

引人关注的,是大禹的最后一句话:“今寡人为君也,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哉!”

什么是各以其心为心?就是各想各的利益,再也没有了民众对最高联盟权力的无条件拥戴了。请注意,这是大禹后期社会变化的一个根本点: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带来的利益冲突的尖锐化,最终表现为“天下”民心的离异化。当时的相关事实是:整个社会非但有对治水事业的种种流言非议,而且有殷契族群、后稷族群、皋陶伯益族群与大禹族群在治水中积累的种种矛盾与利益的多样冲突。

更为严重的是,曾经潜藏的不满,爆发为公开的权力挑战。

有两件大事最为典型:一则,是在大禹治水成功之后,禹曾在会稽山下举行过一次大祭群神的大规模庆典,其实质意义,当然是借诸神的名义,树立新秩序的威权。可是,在发出大祭号令后,防风氏族群的首领却迟迟不来与会,表示了对大禹新权力的极度轻慢。另一则,是三苗族群又再度作乱,公然以武装力量大肆掠夺中心区域的土地,向最高联盟权力发动了实际的挑战。其实质目标,当然是对准大禹权力来的。

就认识水准与创造力而言,大禹无疑是一个空前的英雄领袖。他与最高权力层的同盟者们,一定也意识到了这种世情人心的根本变化。但是,大禹的权力机构却没有以五帝时代的传统安抚之法平息矛盾,而是打破传统,采取了强硬应对的新方式。大禹的第一个强硬举措,就发生在那次极其重要的最高小型会议之后——派执法的皋陶威慑民众:必须服从大禹!明确地以刑杀的方式来维护大禹的威权。

应该说,这是中国近古社会在政治上的第一次强制服从。自黄帝开始的近古社会,虽然有大争夺大战争,但在非战争时期的经常性社会治理中,还是非常看重以道德声望服人的,这就是所谓的“圣王德治”。大禹权力却破天荒丢弃了这一传统,其实际意义,是宣告了中国近古社会土壤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社会利益的冲突已经不可能通过磋商的方式来解决了。时势使然,以强迫性力量来巩固社会新秩序的需要,已经形成了。

但是,距离国家权力的出现,这里还缺少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

2.大禹后期创建的威权政治

大禹在治水完成之后,最基本的作为,便是创建了具有强制性的威权政治。

首先,大禹后期创建了以常备军为轴心的政治强制力量。

黄帝时期形成的“师兵”,实际上是时聚时散的民兵性质。大规模长期治水的特殊性社会群体活动,使得治水权力机构必须拥有一支稳定的“师兵”,才能有效维护治水的法度。这给常备军的出现,奠定了第一个坚实的社会条件——社会需求条件。常备军出现的另一个社会条件是,生产能力与生产规模的发展,已经能够承担部分人脱离生产而专事武装行动的巨大社会成本了。事实是,为维护新的社会格局,治水中形成的稳定“师兵”,已经继续保留了下来。

接踵而来的重大事变,又给创建政治强制力量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第一个重大事变,是大禹成功举行了涂山大会盟。

治水完成的初期,大禹立即以在治水中形成的巨大威望为基础,大会天下族群首领于涂山。这是大禹最为成功的首次会盟,未见任何抵制。顺利会盟的根源是,此时天下洪水初退,贡赋、田制、部族居住地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需要立即确定,这牵涉到每个族群的实际利害分割,故此人人踊跃前往。

文献的说法是:“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古人凡以“万”之大数描述事物,一般的表意就是该来的都来了,全部族群首领都来了。这次大会盟的成功足以说明:此时大禹的声望与实际影响力,已经超越了近古时期前四任最高盟主——黄帝、颛顼、尧帝、舜帝,而具有了普遍的具有威权性的号令力量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史无前例的“大会诸侯”,竟然没有最高盟主舜帝参加。这显然不是寻常的以最高联盟权力名义召开的天下会盟,而是以大禹治水权力机构名义召集的首领会盟。在整个社会意识还处于相对朴实甚或蒙昧的近古社会,这是极其反常的政治事变。应该说,大会涂山,是正面奠定大禹权力基础的第一个重大政治事变。

第二个重大事变,是大禹与皋陶、伯益两大势力结成了高层政治同盟。

在舜帝时代的权力结构中,大禹与皋陶、伯益、殷契、后稷等,都是政治地位等同的高层“大臣”,相互之间并没有超越权力传统规范的实际关系。但是,在大禹治水的13年里,殷契与后稷都与大禹产生了矛盾冲突,都淡出了大禹的治水权力框架。治水中枢留下的他族领袖,只有忠实追随大禹的伯益了。依据后来在最高小型会议上的相互呼应,我们完全可以推定:至少在治水的中后期,大禹已经与伯益结成了相对牢固的政治同盟。

这一结盟,首先使大禹成功地遏制了最高权力阶层对治水大业的种种非议;其次,使大禹能够借助皋陶之力,以强制手段有效消除了反对大禹的社会阻力,使大禹成功走上了最高权力继承者的地位。这种空前的政治谋略的实施,是又一个重大的政治事变。

第三个重大事变,是大禹以特殊的胁迫方式,确定了自己的特殊名号。

据史书记载,大禹做摄政元首之后的第17年,舜帝病逝了。在舜帝的三年葬礼之后,大禹避开了居住在联盟中枢的舜帝的儿子商均,离开了联盟权力所在地,搬到嵩山地带的阳城老家去住了。大禹的实际意图很明显,是利用这样一个重大机遇,迫使天下各族群在自己与舜帝的儿子之间,作出明确的权力归属的选择。

结果是,所有的族群首领,都没有去朝拜居住在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的商均,反而都赶到阳城来朝拜大禹了。所谓朝拜,其政治上的实际意义,就是表示愿意服从大禹号令,尊大禹为最高领袖。如此巨大的实际力量,舜帝族群的继任者——商均是无法对抗的。

于是,在接受首领群的朝拜中,大禹正式继承了联盟最高权力。若仅仅是继承最高权力,自然无所谓胁迫。毕竟,大禹是功业第一人,同时又是舜帝明确承认的权力继承人。所谓特殊胁迫,是因为大禹在称帝的同时,作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政治举动,明确宣布了自己与自己的权力机构的名号——夏后。

依据当时的语汇,夏者,权力名号也;后者,帝也;夏后者,夏之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