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下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前言

本卷的一个主题是,近代政治制度的基本要素以及人们对于它们的态度是逐渐形成的,而且过程时断时续。一般来说,要到它们形成后,人们才开始对它们产生理解,过程也是同样缓慢而断断续续,但并非总是如此。黑格尔说,哲学本质上是回溯性的,但我们不可能不注意到,有的思想似乎是横空出世,不仅照亮了当时人的心智,而且时至今日仍然在启发着我们。本卷开篇的人物托马斯·霍布斯就提出了许多如明灯般闪耀的思想。此类卓见对人的思维方式的影响明显地大于对政治实践的影响。评价政治思想家在近代国家兴起中的作用时需要谨慎,力戒言过其实。不仅如此,前面也曾说过,近代概念中的国家有许多特点来自罗马教廷,而非世俗国家;中世纪欧洲世俗国家的发展至少部分地效仿了罗马教会的行政管理。

教廷制度的实质不是地理性的,而是法律性的;它的特征是法人的特征,不是国土的特征。教廷的生存依赖教会法规,由教会法规定下规则,来管理所有承认教会权威的人的行为;教廷枢机院就是近代官僚机构的早期范型。教廷除了在“巴比伦之囚”时期设在阿维尼翁之外,其他时间都设在罗马,被称为“教皇国”的各个教会辖地受教皇代理人直接或间接的统治,直到1871年解散。然而,从1871年到1929年,尽管教廷不再控制主权领土,但它的统治制度依然存在,并继续对罗马天主教的教众行使传统的权威。这说明,法律和行政特征至少和领土特征一样关键。“教会”一词的拉丁文是corpus mysticum(奥体);此词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按现代读者的理解,它意味着教会的特征含有神秘或超自然的因素。其实,“奥体”就是组合体的意思。说到底,福特汽车公司是“奥体”,近代以来的每一个国家也都是“奥体”。“奥体”的界定特点是:有一个权威中心,有一群受权威统治的人,还有这群人作为组合体的成员所共同奉行的宗旨。

当然,近代以来的国家不仅是组合实体,而且享有并垄断对领土上所有居民的强迫性权威。即使公民身在国外,通常也要受制于国家的权威。对近代国家来说,领土特征至为重要。自有政府以来的漫长时期内,政府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在对斯巴达的战争中,为了执行伯里克利制定的战略,必须放弃阿提卡的土地,使其落入斯巴达入侵者手中;为说服雅典人支持这一战略,伯里克利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众所周知,马基雅维利因当时的意大利人互不团结,无力阻止西班牙和法国的大军在意大利土地上肆意横行而痛心疾首。政府的权威并不总是与掌权者的国籍或出生地相关。今人几乎无法想象,政府首脑可以不是他或她所治理的国家的公民。然而,近代早期的情况大不一样。波旁王室和哈布斯堡王室你争我夺,就是因为根据它们的王朝理念,权威近似家族财产,而不是按近代的理解,产生自“民族国家”。

我在这里提到了“近代国家”和对政府与政治的“近代理解”。虽然这是唯一可用的提法,但需要说明的是,所有的时代都是人为划分的。关于“近代世界”诞生的时间,可以认为是1492年10月,即哥伦布到达他以为是东印度群岛的美洲沿岸岛屿的时候;也可以认为是1517年10月,即路德将《九十五条论纲》钉在维登堡教堂大门上的时候;还可以认为是1633年,即伽利略被迫放弃哥白尼的异端学说时说出“eppur si muove”(“不管怎样,它仍然是运动的”)这句话的时候;又可以认为要早得多,也许是1439年,即古登堡发明了活字印刷术的时候——古登堡的发明引发了印刷业的爆炸式发展,随即导致了宗教、科学、文学及政治领域中新思想的喷薄涌出。关于近代世界的诞生,有一些颇具启发性的说法。其中一个是,发明了可靠的钟表后,新的时间感随之产生,使人得以更加有效地协调活动,这间接地为工业革命和近代经济生活的严格纪律铺平了道路。作为政治思想史,本书不是讨论关于近代史开端的不同说法的地方,不管这样的讨论是多么饶有趣味。无论如何,促成我们所谓的近代世界兴起的因素为数众多,包括地理意识的改变、新科学的崛起、宗教动乱、识字率的提高、经济增长、军事技术的改进等等,不一而足。对于它们的重要性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一个重要原因是防止把政治思想史误认为仅限于列举发表各种论点的一部部著作,只讲逻辑,没有激情。

就本书所论而言,说关于政治的近代思维方式始自霍布斯不算夸张。不过,若仅因黑格尔说过是霍布斯开创了政治学,就以此为大旗,那是思想上的懦夫懒汉行径;霍布斯说他的《利维坦》(Leviathan)标志着政治学的开端,对这种自吹自擂更是不能信以为真。毕竟,马基雅维利也自称发明了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法。如果对每一位思想家自称的创新都细细研究的话,要研究的可就太多了。近代政治思想始自霍布斯和与他同时代的其他一些思想家,此论有好几个根据,单独挑出来没有一个足够有力,但放在一起是可以服人的。

自然状态的概念是根据之一。要明白国家是什么,比如,它的合法性基础为何,它的权威范围多大,它的人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等等,需要先想象一个没有国家的世界。这个思想十分新颖。确切地说,它的新颖之处在于将这样的设想作为思想实验,而不是对一个业已逝去的天真单纯、自然友好的黄金时代的幻想。并非每个人都认为这个新颖思想有实际的用处,也并非每个人在论及政治出现之前的“自然”状态时,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同样的情形;众所周知,在对“自然”状态的设想上,霍布斯、洛克和卢梭这几位最著名的思想家各执一词。但无论如何,国家并非自然生成,而是重要而有趣的人为产物,这个主张为关于国家的目的、权力以及对权力的限制的讨论提供了新的方向。至于社会组织的自然形式与人为形式的对比为何引起如此大的重视,众说纷纭,大部分仅是猜测,不足为凭。一个说法是,自16世纪初开始,宗教战争和其他战争连绵不断,几无停歇,这使人强烈感到,偶然因素在政治中的作用不可小觑。统治者是谁,他们要人民信奉何种宗教,政治实体之间的地界定在何处——这一切似乎都具有极强的偶然性。

欧洲人与欧洲以外社会的互动显然是一个重要因素。欧洲的探险家和商人出海航行,沿非洲海岸下行绕到印度洋,到了印度和如今的印度尼西亚,后来又横跨大西洋到达西印度群岛和美洲,这使欧洲人接触到了在技术、政治和军事水平上比他们低得多的社会。武装精良、技术日益先进的欧洲文明对那些在技术上仍处于石器时代水平的社会造成的破坏令人发指;那些社会的人民沦为奴隶,土地被抢走,文化被摧毁,对欧洲人带来的病菌,他们没有免疫力,被传染后纷纷死去。另一方面,对这些社会的了解也为对人类自然状态的推测提供了一定的实际根据,尽管相当有限。政治出现之前的状况远非天真未凿的黄金时代,恰恰相反,那时的人顶多只能勉强糊口,寿命短促,蒙昧无知。不过,从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并不意味着欧洲人因此就有权如此残酷地对待那些原始部落的居民;从16世纪到19世纪的思想家也并非都认为,技术落后的社会在道德上就一定劣于技术先进的压迫者。

难以确定科学对世界做出的新发现起到了何种作用。亚里士多德的宇宙是不折不扣的等级制宇宙,伽利略的宇宙却在一些重要的方面是“平的”。上帝也许按照理性的次序创造了宇宙,人也许位于造物的巅峰,因为人和上帝一样,是有理性的。尽管如此,社会等级制并非像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是宇宙的固有性质。物理定律的普遍性和许多社会习俗的近乎普遍性完全不同。不过,这些并不意味着人们不相信君主的权力来自上帝。在17世纪的政治生活和政治思想中,拥有神授权力的绝对君主占据了十分显著的地位,这一点有些令人不解,但不管怎样,它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使我们不禁猜想,那时的人之所以相信绝对君主拥有神授权力,可能是认为,既然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等级制被否认了,那么就只能靠统治者的法令来维持秩序。上帝安排了世界的秩序,绝对君主则安排臣民的生活。

一般认为,欧洲近代政治思想的伟大传统始自霍布斯,止于马克思。前面说道,在划分任何时代时,都不可能确定无可辩驳的起始点;同样,也不可能确定无可辩驳的终止点。本卷依据的观念很简单。持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家有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根据他们的理论,国家实质上是社会的黏合剂,它由人建立,有法律作基础,维持着立法概念所暗含的自上而下的权威,等等。这种关于政治秩序性质的比较狭隘的观念明显有别于古典政治思想的观念。17世纪到19世纪的政治思想家很清楚,古典思想对共和的论述与近代对法律权威的性质及来源的重视迥然不同。他们之中有些人试图回归古时思考政治的方法;有些人则认为古典思想无用,对其弃之不顾;但也有些人开始对政治进行细致的分析,探索在何种条件下能够维持何种形式的法律与政治权威。简而言之,这就是政治社会学——甚至干脆说就是社会学——的兴起。它造成的一个结果是,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认为政治具有完全的自主性。

一些深层的社会力量对于政治领导人力所能及与实际执行的行动至少有所遏制,甚至可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一旦将注意力转向这些力量,“人是政治动物”这个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尽人皆知的思想无论如何解释,就都不再像过去那样无可辩驳。人也许是“制作工具的人”(homo faber),创造性远远超过了普通意义上的政治范畴。说得难听些,他也可能是单纯的繁殖性动物,本质只限于繁衍物种。所谓社会因素的兴起还产生了别的影响。亚里士多德认为,人,至少他所知道的希腊人,不言而喻都热心参与城邦公民分内的活动。然而,随着所谓资产者的舒适生活日益普及,他这个假设越来越站不住脚。如果私人活动(这里不是指自私的活动,而是指家庭生活、各种文化活动以及人们无须国家及其代理人的帮助而自主从事的其他活动)明确无误地成为人的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在人的生命中,他作为劳动者和消费者的生活显然比他作为公民和被统治者的生活更重要,那么就可以想象,国家终有一日会枯萎凋零。本卷最后部分论及的政治悲剧中,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希望的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