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推理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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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还是谋杀

夏日的一个夜晚,百万富翁威尔森在他的书房里死了。只见他右手握着手枪,一颗子弹击中头部,人倒在地毯上。桌上摆着一台电扇和一份遗书。遗书说因丧偶后难耐孤独而自杀,赶去天堂和妻子重逢了。从现场以及遗书来看,威尔森显然是自杀的。大家都知道威尔森很爱他的妻子,妻子生前几乎与他寸步不离,他们夫妻俩每天早上都要去公园散步、打羽毛球,是一对恩爱情侣,一年前威尔森的妻子遇车祸意外死亡,这给威尔森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折磨。他经常独自一人去妻子墓前表达哀思,喃喃自语。

警官克鲁斯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他在现场看到,电风扇的线已经从墙壁上的插座上拔出,被压在威尔森的尸体下。“是威尔森从椅子上翻倒时碰脱的?”克鲁斯心里滋生了一个假设。为慎重起见,他将电线从威尔森的尸体下抽出,将插头插入墙壁上的插座里,电风扇的开关是开着的,所以电扇又转动了起来。电风扇产生的强烈气流把桌子上威尔森的遗书吹到了地上。克鲁斯警官弯腰捡拾起地上的遗书,心里已经有谱了:“这不是自杀,是他杀!凶手在谋杀威尔森后,将伪造的遗书放到桌面上,然后逃离了现场。”

你知道警官克鲁斯为何如此判断吗?

推理分析

插上插头,电风扇开始转动,桌子上的遗书就会被风吹掉。而那封遗书在警察到达时仍放在桌面上。这就是说,被射杀的威尔森倒地时,碰到了电源线,插头从插座中脱落,电风扇停止了转动,然后凶手才将伪造的遗书放到桌面上。如果是威尔森死前自己放的遗书,那遗书就会被吹到地上了,因此毫无疑问这是他杀。

藏在叶子下的古币

布莱克探长接到他的朋友——收藏家凯恩的电话,说有一枚稀有古金币要拿到市场拍卖,为了安全,请探长陪他一起去。

探长下午如约赶到,想不到呈现在眼前的竟是凯恩的尸体。他被钝器击中,死了不到半小时。

探长翻转凯恩的尸体,发现上衣翻领上有一枚绿色三叶形的徽章,徽章后面有一样东西闪闪发亮,仔细一看,正是那枚古金币,藏在徽章的夹层中。他将金币放回原处,又把尸体脸朝下翻回原状,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死者身上外翻出来的衣兜。

当他察看这位独居死者的厨房时,凯恩的侄子汤姆走了进来,见状惊问是怎么回事。探长从碗橱里取出一个茶叶罐,打开盖子让汤姆拿着,自己则边从罐中取茶叶,边说:“今早上,你叔叔打电话叫我下午来陪他到市场拍卖一枚古金币,很显然,凶手抢到我的前面。看来凶手是搜遍了尸体,但一无所获,因为你叔叔没有把金币放在衣兜里。”

探长停顿片刻,将一壶水放在炉子上说:“你替我把它拿出来吧,它就藏在叶子下面。”汤姆立即放下手中的茶叶罐,离开厨房。过了一会儿,他从叔叔身上找到金币。

“为什么要谋杀你叔叔?”探长厉声责问汤姆。

请问,探长为什么认定汤姆是凶手呢?

推理分析

汤姆从他叔叔尸体上找金币的事实证明他涉嫌谋杀。假如他是无辜的,探长所说的“金币就藏在叶子下面”,汤姆就会将“叶子”理解为手中的茶叶罐,而不会想到三叶形徽章,立刻去翻他叔叔的尸体。

逃走的秘密

在到处是树林的爱尔兰高原上,有一幢19世纪末建造的一男爵的别墅。一天夜里,有个蒙面强盗潜入室内,把男爵夫妇用绳子捆绑起来关进厕所里,盗走了大量的珠宝。

按受调查这个案件的是布莱克,当他知道案发的前一天怪盗朗班在伦敦滞留的消息后,猜想一定是他作的案,便马上来到朗班下榻的伦敦饭店走访。

“朗班先生,上周六晚上去过爱尔兰高原的别墅吧?因为有人看见了,所以你想赖是赖不掉的。”布莱克说道。

“是的,是去过。出了什么事儿吗?”

“那天夜里男爵的别墅进去一个蒙面强盗,抢走了男爵夫人的珠宝后逃跑了。那个罪犯就是你吧?”

“胡说什么!事件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朗班一本正经地反问道。

“罪犯盗走珠宝的时候,用绳子把男爵夫妇捆起来,不知为什么又把他们关进厕所里。事后男爵说是晚上9点零5分,他看了一眼卧室里的钟。”

“如果是9点零5分,我有当时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我不是强盗。那天夜里我是在S车站乘21点16分的夜班车赶回伦敦的。从男爵的别墅到S车站无论如何10分钟是不够的。”

“噢!看来你对男爵的别墅很熟悉呀。”布莱克讽刺地说。

“去年赛马时应邀去住过一夜。”怪盗朗班强打着笑脸说。

男爵的别墅离S车站有相当远的一段路,再近的路步行也得30分钟。因此,朗班从S车站乘坐21点16分发的夜班车如果属实,他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是成立的。

布莱克侦探已经去过S车站,让车站工作人员看过朗班的照片,证明他没有说谎。那天从S车站上车的旅客只有朗班一人,并且他也没有化装,车站工作人员及列车员都清楚地记得他。

“可是,朗班先生,10分钟之内是有办法从别墅到S车站的。”布莱克侦探说。

“比如我是搭上一辆马车逃跑的——”

“不,对于你这个诡计多端的人来说,你绝对不会乘别人的马车。男爵的别墅里倒是有个马棚,并且还有一匹马,马棚外面还有一辆自行车。”

“接下来你会说我使用了这两种工具的一种。如果那样,我就会把它扔到车站附近的什么地方。你找到那种工具了吗?”朗班理直气壮地反驳。

“不,男爵夫妇一个小时后挣脱了绳索,出去查看四周情况时,看到马仍在马棚里,自行车也放在原处未动。可是,马棚的门从里面是推不开的,只有从外面推才能推开。所以,朗班先生,我已经清楚你搞的什么把戏。还是把偷去的珠宝老老实实地给我还回去,否则我要报警了。”布莱克威严地说。

请问,怪盗朗班用什么工具只花了10分钟就逃到了S车站呢?

推理分析

怪盗朗班从别墅骑上马飞奔到S车站,并在S车站附近下马,把马放开,自己奔向S车站乘上21点16分的夜车,回到伦敦自己的住处。放在那儿没人管的马自己回到了马棚。因为马棚的门由外往里是可以推开的,所以马可以自己走进马棚。

左侧的弹壳

杰克探长来到某地旅行,住进一家高级酒店二楼的一间客房。突然,从走廊传来女人的呼救声。

他循声找去,在315房间门前站着一个年轻妇女在哭喊,从开着的门看到房间里一个男人倒在安乐椅上,已经死亡。杰克探长对尸体做了简单检查后,确认此人刚死,子弹射穿了心脏。

当地警署也派人来了。那个年轻妇女边哭边说:“几分钟前,听到敲门声,我打开门时,门外一个戴面具的人朝我丈夫开了枪,把枪扔进房间逃跑了。”

地毯上有一枝装着消音器的手枪,左侧两个弹壳相距不远,在死者身后的墙上有一个弹洞。杰克探长告诉警署人员:“把这位太太带回去问讯。”

探长为什么对死者的妻子产生怀疑?

推理分析

如果真像她所讲的那样,歹徒是在门外朝她丈夫开枪,弹壳就不会落在房间里,也不会落在左侧,因为从自动手枪里飞出的弹壳,应该落在射手的右后方几英尺处。

没有字的遗嘱

库恩是一个盲人,他非常喜欢写作,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终于成为了一名成功的作家。简恩是库恩的好朋友,他是一名盲人歌手。相同的经历使库恩和简恩成了亲密的朋友。

这天,简恩演出回来,顺道探望重病在床的库恩。库恩紧紧握住简恩的手,喘着气对简恩说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最信任你。有件事情托付给你。我死以后,就从我的遗产里划出一半,也就是100万美元留给残疾人福利机构,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残疾人。现在,我就开始写遗嘱,然后由你保管它。”

接着,库恩让他的妻子拿来纸笔,他在床头摸索着写好遗嘱,装进信封里亲手密封好,郑重地交给简恩。

简恩接过遗嘱,慎重地把遗嘱专程送到银行保险箱里保存起来。半年后,库恩死于癌症。在库恩的葬礼上,简恩宣读了他的遗嘱,大家都为库恩的爱心而感动。而当残疾人福利机构的代表郑重地打开密封完好的遗嘱时,却吃惊地睁大了眼睛——里面竟然是一张白纸!

简恩根本无法相信,库恩亲手密封、自己亲手接过并且由银行保管的遗嘱会变成一张白纸!他仔细回忆,整个过程没有丝毫能够引起怀疑的地方,进了银行的保险箱,谁都无法更换涂改,更别说密封还是完好的呢。

这时来参加葬礼的尼克探长对简恩说:“简恩先生,虽然这只是一张白纸,但库恩先生的遗嘱仍然成立。”

众人都疑惑不解,尼克探长又说了几句话,众人恍然大悟。

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推理分析

库恩的妻子为了保住遗产,故意把没墨水的钢笔递给库恩。由于库恩和简恩都是盲人,自然也就没有发现,没有字的白纸最终被当成遗书保存下来。

可是,虽然没有字迹,但钢笔划过白纸留下的笔迹仍然存在,如果仔细鉴定是可以分辨出来的,所以尼克探长说遗嘱仍然有效。

门铃按钮上的指纹

克姆正满意地在新居里走来走去,忽然门外传来了悦耳的门铃声,克姆打开房门,却看到最不想看到的欧文斯。

欧文斯大声说:“老朋友,看来你过得不错啊!是用欠我的钱买下的漂亮新宅吧?三个月前你就应该还我的钱呢。”

“欧文斯,你听我说。”克姆一下子慌了神,“这不能怪我,你知道的,股票下跌谁也预测不到的……”

欧文斯愤怒地说:“我不跟你废话,两天内你必须把钱全部还给我!”

“我真的没钱……”克姆可怜巴巴地说。

欧文斯怒火中烧,站起来大声咒骂:“你这个骗子!”接着,欧文斯朝克姆猛扑过去,死死卡住克姆的脖子。

克姆艰难地挣扎,两手在地上乱抓,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反抗越来越无力。这时,他的左手碰到一个什么东西,根本来不及多想,克姆拿起来重重敲在欧文斯的头上。欧文斯的手松开了,他摇晃两下,倒在地板上。

杀死欧文斯后,克姆马上把欧文斯的尸体拖到后院掩埋起来,然后擦拭干净所有的血迹,再认真清理了沙发、地板和欧文斯所有可能碰过的东西,不留下一个指纹。正当他做完这一切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克姆打开大门,看到两名警察站在门外,一名警察说:“克姆先生,我是欧文斯的朋友,他上午和我说来你这里,如果下午还不回来就让我们来找你。他在里面吗?”

克姆强作镇定地回答:“欧文斯?他没有来过,根本没有。”

另一名警察笑了笑说:“就算你能擦掉他所有的指纹鞋印,还有一个指纹你是赖不掉的。告诉我们,你把他怎么样了?”

克姆顺着警察的眼光看过去,不由出了一身冷汗,这确实是一个没有想到的地方。你知道欧文斯最后留下的指纹在哪里吗?

推理分析

欧文斯是按门铃进来的,所以门铃按钮上还留有一个指纹,而警察敲门进来的原因,就是不破坏这最后一个没有被清除掉的指纹。

猫尾巴上的棉花团

一天上午,一幢大厦的管理员跌跌撞撞地跑进警察局报案。原来他到著名作家琼斯家门口收拾垃圾的时候,房里散发出一股难闻的煤气味。他连忙敲门,可是无论他把门敲得再响,里面还是一点声音也没有。

警探撬开房门后,只见琼斯倒在卧室地板上,满房间都是浓浓的煤气味。经过法医仔细鉴定,确认琼斯是煤气中毒身亡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琼斯身上没有伤痕,门窗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看来,这似乎是一场意外,煤气杀手又夺走了一条生命。

警察拿出记录本问道:“昨天晚上有谁来找过琼斯吗?”

管理员回忆着说:“一个男人——经常来的,好像是她的经纪人,在登记簿上登记的名字是劳伦斯。”

“哦?”警察连忙记录下这个人,既然他是惟一接触过死者的人,那么必然有重大嫌疑。

“这个劳伦斯先生应该不是凶手。”管理员接着说道。

“为什么呢?”警察问道。

管理员拿出登记簿翻给警察看:“你看,他是晚上八点时来的,十点的时候离开的,琼斯小姐亲自送他下来,然后上楼去了。打那以后,就没人来过。”

这么说还真的不是他。警察也觉得管理员的分析是正确的,死者死亡的时间是凌晨,这个时候劳伦斯早就离开了。随后的调查也表明,劳伦斯从琼斯家离开后,就去参加一个朋友的通宵派对,很多人可以证明他整晚没有离开过。

“看!这是什么?”一个警察从沙发后面拖出来一样东西,大家围拢过去,发现是一只灰色的波斯猫。这只胖乎乎的宠物也由于煤气中毒,和它的主人一起死去了,可是奇怪的是,它的尾巴尖上绑着一个棉花团。

“煤气管这里有破洞!”又一个警察说,只见塑胶煤气管靠近地面的地方,有一个破裂的口子,似乎是被故意剪开的。

“奇怪了,这个琼斯小姐还真让人搞不懂。”一个警察说道,“好好一只猫,干什么绑个棉花团在尾巴上?而且如果煤气管有裂口应该早就发现了啊。”

警察们看着奇怪的裂口和那只倒霉的胖猫,认真地琢磨究竟是怎么回事。忽然,有个警察叫起来:“我明白了,罪犯真聪明!快逮捕劳伦斯,他就是凶手!”

警察为什么说劳伦斯是凶手呢?

推理分析

只要用倒推的方法,就可以找出答案:猫咪尾巴上的棉花团可以塞住煤气管的缺口,凶手需要的是在自己走以后让煤气泄漏出来。

所以,他先给猫咪注射麻醉剂,再把猫咪尾巴上绑上一个棉花团然后塞住管子,等到深夜麻醉效力消失的时候,猫咪爬起来走开,煤气就开始泄漏……因为只有劳伦斯一个人来过,所以说作家就是被经纪人杀死的!

台阶上的两瓶牛奶

这天上午,杰克和约翰坐车来看望住在郊区别墅的金母森太太。作为医生的金母森太太是位可敬的老人,她挽救了不计其数患小儿麻痹症孩子的生命,为此,她获得了“爱心天使”的称号。她退休后便在这里的别墅住了下来。

转眼到了金母森太太繁花似锦,碧草如茵的小院子。杰克忽然对约翰说:“你看,金母森太太最近似乎身体不太好啊,墙上的花有段时间没修剪过了。”

约翰和杰克迅速直奔小院,他们在门外敲了很长时间,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这下,约翰也担心起来,他皱着眉头喃喃自语:“不会出什么事吧?我们还是进去看看……”

杰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原来是虚掩上的。两人小心地沿着铺满花草的小径向前搜寻,穿过花园,走进别墅,终于在一楼餐厅发现了金母森太太的尸体。

她是在用餐的时候遭到突然袭击的,一柄尖刀贯穿胸口,瞬间夺去了她的生命。凶手随后洗劫了整栋别墅,撬开了所有抽屉,带走了所有值钱的物品。

“怎么会这样?”杰克和约翰吓得差点瘫倒在地上。过了许久,两个人才缓过神来。

“报警吧。”杰克满怀沉痛地坐在金母森太太对面,缅怀这位勇敢而仁慈的女士。

“我们还是出去等吧。我已经让车夫报警去了,”约翰对杰克说道,“免得警察来的时候又要为剔除我们的脚印指纹伤脑筋。”

两人伤感而沉痛地坐在别墅前的台阶上,看着送来的报纸堆满了整级台阶,而订阅它的人永远不会再读报了。别墅的台阶上还放着两瓶早已过期的牛奶,也是金母森太太定的。

杰克看着这十天的报纸和两瓶牛奶,猛然间明白了一些东西,他拉住约翰的手说:“我知道谁是凶手了!这只需要思考5秒钟!”

推理分析

凶手是送牛奶的工人。因为只有知道金母森太太已经遇害,他才不再到这里送牛奶,而送报纸的工人显然不知道这一点,每天仍准时把报纸送来。

因此,送报纸的虽然每天都来,却因此被排除了嫌疑。送牛奶的工人作案后,显然没有想到这桩凶杀案在10多天以后才被发现,他停止送奶的行为恰恰暴露了自己的罪行。

嫁祸的录音带

泰森是一名会计师,他主要负责审计和监督股票市场上市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以便让股东了解到真实的信息,防止公司弄虚作假。

这天,一份等待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放到了泰森的桌子上。这是一家经营地板装修的公司,叫“大地地板”,从报表上看,这家公司经营有方,利润高达2000万美元,这在经济普遍萧条的环境中是不多见的。

泰森发现许多材料不清楚,有的材料甚至被多次使用,他正考虑是不是打电话询问一下大地地板公司财务总监,电话就响了起来。

“喂,请问是泰森会计师吗?”电话里转来一个彬彬有礼的男声,“我是大地地板公司的财务顾问凯特森,如果能和您共进午餐我将非常荣幸。”

“我正想找你呢,”泰森说,“你们的材料有问题。”

“中午,我们在您事务所对面的咖啡馆见,我会把有关材料全部补齐的。”接着,泰森甚至都没有拒绝的机会,凯特森就挂断了电话。

中午时分,泰森找到了早就等候在咖啡馆里的凯特森。他要了点心和咖啡,跟凯特森寒暄了几句,便直截了当地问道:“凯特森先生,那些材料你带来了吗?坦率地说,我对你们公司的赢利并不乐观,以你们的规模,似乎不大可能有这么高的利润额。”

凯特森微笑着点点头,递过来一个厚厚的信封。他说到:“50万美元,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个机会,如果再支撑一年,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将是全国最大的地板集团了。”

作为一个会计师,泰森坚决地拒绝了凯特森的贿赂,他有自己不可动摇的做人准则。凯特森于是转开话题,和泰森聊起高尔夫球来。咖啡馆的侍者看到他们愉快地谈论了一个小时,然后凯特森结账离开。两个小时以后,有人在咖啡馆的洗手间发现了泰森的尸体,他被尖刀刺中心脏,双目圆睁,好像发怒的样子。

警察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一个微型录音机,按下播放按钮,传来了这样的声音:“如果我出事,凯特森是最大嫌疑人……我拒绝了他的贿赂……天哪,他来了,啊!”

警察马上逮捕了凯特森,可是他坚持说自己是清白的,录音机是有人想嫁祸给他。由于没有别的证据,侦破陷入了僵局。

聪明的读者,你觉得凯特森是不是凶手呢?

推理分析

凯特森不是凶手,他是清白的。

当警察按下小录音机播放按钮,这卷带子就从头开始播放,而如果确实是纪录泰森被害现场的录音,会在泰森被害后继续往后走,直到走到头为止。从头开始的录音说明是有人把带子倒过来听过,如果凶手真的是凯特森,那么他一定会毁灭这份对自己非常不利的证据。

两颗痣

一天,警局接到报案,星科商厦遭到抢劫!

星科商厦是一家著名的百货公司,位于纽约城的西侧,距离警察局不到一公里。警长尼克在5分钟后就赶到了现场。只见现场到处都是被砸碎的玻璃和散乱的物品,商厦值班经理霍林顿满脸悲伤地坐在楼梯上,注视着乱成一团的商厦。对于商店来说,没有比珠宝柜遭到打劫更严重的损失了。

尼克走到霍林顿面前,拿出纸笔,打开录音机,准备开始记录案情。他告诉霍林顿,要想尽快破案,追回损失,就要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霍林顿似乎还没从混乱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喃喃地说道:“5个人……他们有5个人,枪……都带着枪。他们二话不说砸开珠宝柜台,抢走了所有钻石首饰,这都是价值几百万美元的首饰啊!”

“5个人?”尼克边记录边询问,“你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子了吗?”

霍林顿痛苦地摇着脑袋,回答道:“一个大胡子,眼睛旁边有两颗痣,其他人就看不清楚了……”

“光线那么暗,你怎么能看清楚眼睛旁的痣呢?”尼克有点奇怪。

“是这样的……”霍林顿结结巴巴地说,“他们闯进来的时候,我吓得躲到一排货柜里。大胡子拿着强光电筒照过来的时候,我正好从货柜缝隙看出去,刚好看到他的脸。”

尼克听到这里,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霍林顿先生,如果这真是一起抢劫案,那我要立刻逮捕你,因为你就是同伙。”

霍林顿哪里露出了破绽,让精明的尼克警长识破了呢?

推理分析

霍林顿一开始说看到歹徒眼角有痣,这在灯光昏暗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的;而霍林顿的解释更加离谱,人的眼睛突然被强光照到的时候会暂时失明,什么都看不见,更别说看到歹徒的面部细节了。

所以,尼克可以大胆地得出结论:关于强光电筒、大胡子或者眼角的痣,都是霍林顿一手导演出来的,他说了假话。

杀人犯的疏忽

班杰斯是多伦克小镇上最无赖的流氓,他是个酒鬼兼赌徒,主要依靠诈骗和小偷小摸来谋生,警察局成了他经常光顾的地方。

这天,他正琢磨着去赌场骗点钱。这时候,富商林德的侄子维柯多走了进来,用略带轻蔑的表情对班杰斯说:“听着,2万美元,我重复一次,2万美元,让你做件事。”

班杰斯顿时来了精神,忙从沙发里站起来问道:“你想让我干什么?剪草还是擦车?”

维柯多拿出一个信封递给班杰斯说道:“不要问为什么,今天晚上到我家书房去,杀掉我叔叔林德,伪装成自杀的样子,把这份遗书放好。信封里的1万美元是定金,如果做得干净利落,我会再付你1万美元的。”

班杰斯虽然是出了名的流氓,可最多也就干点偷鸡摸狗的小勾当,杀人这样的事情还没胆量做。不过,看到那个厚厚的信封,他还是咽了咽口水,点了点头。

这天晚上,班杰斯穿上一身黑色衣服,戴上头套,背上一个大包,偷偷来到了维柯多的家里。他顺利溜进后门,穿过长长的走廊和过道,来到了位于别墅东面的书房。从里面透出的微弱灯光判断,林德先生正在看书。

班杰斯取出手枪,装上消音器,从后面冲进去,猛然捂住林德先生的嘴,对准他的太阳穴开了一枪,林德先生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没命了。

随后,班杰斯从背包中取出打字机,把打字机端端正正放在林德面前,又把维柯多早就准备好的遗书放在打字机出纸口上,最后把手枪放到林德手里,做出刚刚打好遗书、举枪自杀的假象。为了谨慎起见,班杰斯还擦拭了所有他接触过的地方,包括打字机、手枪和桌子,避免留下指纹。

第二天,班杰斯喜滋滋地出来买报纸,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下午他就能得到另外的1万美元。他若无其事地向一个报童走去,却听到报童说出让他胆战心惊的话:“号外号外,有人假造遗书,谋杀富商林德!”

班杰斯大惊失色。他仔细回想昨天晚上作案的过程,确信没有任何疏漏,而留下的遗书也是经过本人签名的,应该没有破绽。

那么,警方是如何确定林德先生是被谋杀的呢?

推理分析

指纹是判断案情的重要依据,现场留下指纹应该是正常的,而没有指纹却是值得怀疑的。既然遗书是林德先生在自杀前打的,那么打字机上就应该有林德先生的指纹。可是班杰斯为了毁灭证据,竟然擦去了所有的指纹。

这样一个微小的线索让警方完全能够判定,打字机上没有指纹是极不合逻辑的,所以,林德先生的死绝不是自杀,而遗书一定也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