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庄生梦蝶(4)
耶稣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想要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汉无时不是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安分守己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奴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奴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奴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冲动,是被创造冲动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哪里真有常驻的东西。只有灭亡才是永存不变的,凡是存在的天天总脱不了变更,这真是“法轮常转”。Walter Pater[57]在他的《文艺复兴研究》的结论曾将这个意思说得非常美妙,可惜写得太好了,不敢翻译。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间、变幻万千的,不跳动的心是属于死人的。所以除非顺着生命的趋势,高兴地什么也不去管往前奔,人们绝不能够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ekson[58]在他那篇论“流浪汉”文里说:“流浪汉如入生命的波涛、汹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紧紧地拿着(普通人将生命握得太紧,反把生命弄僵化、弄死了),却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儿,伸开他的柔软身体,跟着波儿上下,他感觉到处处触着生命,他身内的热血也起共鸣。最能够表现流浪汉这种精神的是美国放口高歌、不拘韵脚的惠提曼[59](Walt Whitman)。他那本诗集《草之叶》[60](Leaves of Grass)里的诗句句都露出流浪汉的本色,真可以说是流浪汉的圣经。流浪汉生活之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们的生活是很危险的。踢足球,当兵,爬悬崖峭壁……所以会那么饶有趣味,危险性也是一个主因。在这个单调寡趣、平淡无奇的人生里,凡有血性的人们常常觉到不耐烦。听到旷野的呼声,原人时代啸游山林、到处狩猎的自由,化做我们的本能,潜伏在黑礼服的里面,因此我们时时想出外涉险,得个更充满的不羁生活。万顷波涛的大海谁也知道覆灭过无千无数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许多盎格罗萨格逊[61]的小孩恋着海上危险的生涯,宁愿抛弃家庭的安逸,违背父母的劝谕,跑去过碧海苍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会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为它是世上最危险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汉哪个不爱冒险、爱慕海洋的生活,不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够有小说家们像Marryat[62],Cooper[63],Loti[64],Conrad[65]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66]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是世界真可以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蒙眬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怅惆。
流浪汉在无限量地享受当前生活之外,他还有丰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侣。Dickens[67]的《块肉余生述》里面的Micawber[68]在极穷困的环境中不断地说“我们快交好运了”,这确是流浪汉的本色。他总是乐观的,走的老是蔷薇的路。他相信前途一定会光明,他的将来果然会应了他的预测,因为他一生中是没有一天不是欣欣向荣的;就是悲哀时节,他还是肯定人生,痛痛快快地哭一阵后,他的泪珠已滋养大了希望的根苗。他信得过自己,所以他在事情还没有做出之前,就先口说莲花,说完了,另一个新的冲动又来了,他也忘却自己讲的话,那事情就始终没有干好。这种言行不能一致,孔夫子早已反对在前,可是这类英气勃勃的矛盾是多么可爱!蔼理斯在他的名著《生命的跳舞》里说:“我们天天变更,世界也是天天变更,这是顺着自然的路,所以我们表面的矛盾有时就全体来看却是个深一层的一致。”(他的话大概是这样,一时记不清楚。)流浪汉跟着自然一团豪兴。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他的生命是多么有力。行为不一定是天下一切主意的唯一归宿,有些微妙的主张只待说出已是值得赞美了,做出来或者反见累赘。神话同童话里的世界哪个不爱,虽然谁也知道这是不能实现的。流浪汉的快语在惨淡的人生上布一层彩色的虹,这就很值得我们谢谢了。并且有许多事情起先自己以为不能胜任,若是说出话来,因此不得不努力去干,倒会出乎意料地成功;倘若开头先怕将来不好,连半句话也不敢露,一碰到障碍就随它去,那么我们的做事能力不是一天天退化了?一定要言先乎事,做我们努力的刺激,生活才有兴味,才有发展。就是有时失败,富有同情的人们定会原谅,尖酸刻薄的人们的同情是得不到的,并且是不值一文的。我们的行为全借幻想来提高,所以Masefield[69]说:“缺乏幻想能力的人民是会灭亡的。”幻想同矛盾是良好生活的经纬。流浪汉心里想出七古八怪的主意,干出离奇矛盾的事情,什么传统正道也束缚他不住,他真可以说是自由的骄子;在他的眼睛里,世界变做天国,因为他过的是天国里的生活。
若是我们翻开文学史来细看,许多大文学家全带有流浪汉气味。Shakespeare[70]偷过人家的鹿,Ben Jonson[71],Marlowe[72]等都是Mermaid Tavern[73]这家酒店的老主顾,Goldsmith[74]吴市吹箫,靠着他的口笛遍游大陆,Steele[75]整天忙着躲债,Charles Lamb[76],Leigh Hunt[77]癫头癫脑,吃大烟的Coleridge[78],De Quincey[79]更不用讲了,拜伦雪莱、济茨[80]那是谁也晓得的。就是Wordsworth[81]那么道学先生神气,他在法国时候,也有过一个私生女,他有一首有名的十四行诗就是说这个女孩的。目光如炬专说精神生活的塔果尔[82],小孩时候最爱的是逃学。Browning[83]带着人家的闺秀偷跑,Mrs.Browning[84]违着父亲淫奔,前数年不是有位好事先生考究出Dickens年轻时许多不轨的举动,其他如Swinburen[85],Stevenson[86]以及《黄书》杂志[87]那班唯美派作家那是更不用说了。为什么偏是流浪汉才会写出许多不朽的书,让后来“君子”式的大学生整天整夜按部就班地念呢?头一下因为流浪汉敢做敢说,不晓得掩饰求媚,委曲求全,所以他的话真挚动人。有时加上些漫天大谎,那谎却是那样子大胆地杜撰,是一般拘谨人和假君子所绝对不敢说的,谎言因此有谎言的真实在,这真实是扯谎者的气魄所逼成的。而且文学是个性的结晶,个性越显明,越能够坦白地表现出来,那作品就更有价值。流浪汉是具有出类拔萃的个性的人物,他们的思想同行事全有他们的特别性格的色彩,他们豪爽直截的性情使他们能够把这种怪异的性格跃跃地呈现于纸上。斯密士[88]说得不错,“天才是个流浪汉”;希腊哲学家讲过,“知道自己最难”。所以在世界文学里写得好的自传很少,可是世界中所流传几本不朽的自传全是流浪汉写的。Cellini[89]杀人不眨眼,并且敢明明白白地记下,他那回忆录(Memoirs)过了几千年还没有失去光辉。Augustine[90]少年时放荡异常,他的忏悔录却同托尔斯泰(他在莫斯科纵欲的事迹也是不可告人的)的忏悔录,卢骚[91]的忏悔录同垂不朽。富兰克林[92]也是有名的流浪汉,不管他怎样假装做正人君子,他那浪子的骨头总常常露出,只要一念Cobbett[93]攻击他的文章就知道他是多么古怪的一个人。De Quincey[94]的《英国一个吃鸦片人的忏悔录》,这个名字已经可以告诉我们那内容了。做《罗马衰亡史》的Gibbon[95],他年轻时候爱同教授捣乱,他那本薄薄的自传也是个愉快的读物。Jeffries[96]一心全在自然的美上面,除开游荡山林外,什么也不注意,他那《心史》是本冰雪聪明、微妙无比的自白。记得从前美国一位有钱老太太希望她的儿子成个文学家,写信去请教一位文豪,这位文豪回信说:“每年给他几千镑,让他自己鬼混去吧。”这实在是培养创造精神的无上办法。我希望想写些有生气的文章的大学生不要死滞在文科讲堂里,走出来当一当流浪汉吧。最近半年北大的停课对于中国将来文坛大有裨益,因为整天没有事只好逛市场、跑“前门”的文科学生免不了染些流浪汉气息。这种千载一时的机会,希望我那些未毕业的同学们好好地利用,免贻后悔。
前几年才死去的一位英国小说家Conrad在他的散文集《人生与文学》内,谈到一位有流浪汉气的作家Luffmann,说起有许多小女子读了他的书以后,写信去向他问好,不禁醋海生波,顾影自怜地(虽然他是老舟子出身)叹道:“我平生也写过几本故事(我不愿意无聊地假假自谦),既属纪实又很有趣,可是没有女人用温柔的话写信给我。为什么呢?只是因为我没有他那种流浪汉气。家庭中可爱的专制魔王对于这班无法无天的人物偏动起怜惜的心肠。”流浪汉确是个可爱的人儿,他具有完全男性,情怀潇洒,磊落大方,哪个怀春的女子见他不会倾心。俗语说:“痴心女子负心汉。”就是因为负心汉全是处处花草颠连的浪子,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头,他那痛快淋漓的气概自然会叫那老被人拘在深闺里的女子一见心倾,后来无论他怎的负心,女子总是痴心地等待着。中古的贵女爱骑士,中国从前的美人爱英雄,总是如花少女对于风尘中飘荡人的一往情深的表现。红拂的夜奔李靖[97],乌江军帐里的虞姬[98],随着范蠡飘荡五湖的西施[99]……这些例子也不知道有多少。清朝上海窑子爱姘马夫,现在电影明星姘汽车夫,姨太太跟马夫偷情,也是同样的道理。总之,流浪汉天生一种叫人看着不得不爱的情调,他那种古怪莫测的行径刚中女人爱慕热情的易感心灵。岂只女人的心见着流浪汉会融,我们不是有许多瞎闹胡乱用钱行事乖张的朋友,常常向我们借钱捣乱,可是我们始终恋着他们率直的态度,对他们总是怜爱帮忙。天下最大的流浪汉是基督教里的魔鬼。可是哪个人心里不喜欢魔鬼。在莎士比亚以前英国神话剧盛行的时候,丑角式的魔鬼一上场,大家都忙着拍手欢迎,魔鬼的一举一动看客必定跟着捧腹大笑。Robert Lynd[100]在他的小品文集《橘树》里《论魔鬼》那篇中说:“《失乐园》诗所说的撒但[101]在我们想象中简直等于儿童故事里面伟大英猛的海盗。”凡是儿童都爱海盗,许多人念了密尔敦[102]史诗觉得诡谲的撒但比板板的上帝来得有趣得多。魔鬼的堪爱地方太多了,不是随便说得完,留得将来为文细论。
清末有几位王公贝勒常在夏天下午换上叫花子的打扮,偷跑到什刹海路旁口唱莲花[103]向路人求乞,黄昏时候才解下百衲衣回王府去。我在北京住了几年,心中很羡慕旗人知道享乐人生,这事也是一个证明。大热天气里躺在柳荫底下,顺口唱些歌儿,自在地饱看来往的男男女女;放下朝服,着半件轻轻的破衫,尝一尝暂时流浪汉生活的滋味,这是多么知道享受人生!戏子的生活也是很有流浪汉的色彩,粉墨登场,去博人们的笑和泪,自己仿佛也变做戏中人物。清末宗室有几位很常上台串演,这也是他们会寻乐的地方。白浪滔天,半生奔走天下,最后入艺者之家,做一个门弟子,他自己不胜感慨,我却以为这真是浪人应得的涅槃。不管中外,戏子、女优必定是人们所喜欢的人物,全靠着他们是社会中最显明的流浪汉。Dickens的小说之所以会那么出名,每回出版新书的时候,要先通知警察到书店门口守卫,免得购书的人争先恐后打起架来,也是因为他书内大角色全是流浪汉。Pickwick[104]俱乐部那四位会员和他们周游中所遇的人们,《双城记》中的Carton[105]等等全是第一等的流浪汉。《儒林外史》中的杜少卿,《水浒》中的鲁智深,《红楼梦》中的柳二郎,《老残游记》中的补残,老是深深地刻在读者的心上,变成模范的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