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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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注老子与老子注我

《仿佛汲老子》一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我打了一遍《道德经》,除了虚词以外,最多的一个字是不,共224个;第二个是为,105个;第三个是无,98个;可见‘无’非常重要,不讲清楚不行。然后就是天,一共出现了89处;再后面就是有,共有86个;然后就是人,81个;下面的下,77个;道76个;是65个;知56个。这几个字在老子五千言占了957个字,将近1000字,占了全文的20%。”

十个字占了全文的百分之二十,可见这十个字十分关键。肯定会有人问:如果将上述某个字全部错识,或者解读错了,是否影响到对整部书的理解?如果这个字恰是《老子》一书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的概念情况又会怎样呢?完全错释后,其结论会不会南辕北辙,满纸荒唐呢?

下面便让我们看一看,《老子》一书中字频数最高的“不”字,以及概念性最强的“为”字是如何被错释的:

“为”字在《老子》一书中共出现105次,“无为,无以为,有以为”,以及“为之”和“无不为”等词语每每扼据老子思脉的咽喉之地。“为”字该怎么解?以往的解读是对还是错?

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一书中,认为“为”字是象形字,乃是画了一只母猴:“为,母猴也。其为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为母猴形。古文为,象两母猴相对形。”这一解读显然是大错特错,错得离谱。许慎之错在于他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字体,只能凭借他所见过的隶书和小篆字体来瞎蒙(《说文》一书将“禺”字也错释为母猴)。

1898年,埋藏地下三千年的甲骨文骨片重见天日。罗振玉先生依据甲骨文字判定:“为”字是一个由爪由象合体的会意字。认定这是“人手牵象”,词义是“役象以助劳”。

罗振玉只说对了一半:为字从爪从象,是一个会意字。这一点罗说对了。但他依据古书所载“殷人服象”,并参照南亚人驯服大象拖拉木头而认定“为”字的本义是劳作或作为,这个判定则是错的。

从甲骨文字体分析,“为”字是会意字,它的构字字根有二:一是爪;一是象。“为”字的结构特点是,“爪”形画在大象鼻子上方,而不是画在大象的右下方,不像甲骨文的“驭”字那样,将手形画在马的右下方。先民为什么要这般创设“为”字?答案只有一个:“为”字的构意不是大象劳作,而是说大象的鼻子像人手一般可抓拿东西,“为”字的本义不是作、做,而是仿效!引申后,又有担任、充当义,再引申后,又有变成、成为义。最后,才引申出“为”字的作为义。

我们有三条证据,可以证明“为”字的本义是仿效:

其一,“为”做声义旁,可构建“撝、伪”二字。在新创设的文字中,作为声义旁的“为”不仅表声也表仿效义:伪是仿效他人行为之人。《道部十八》的“故大道废,安有仁义;知慧出,安有大伪……”;直译便是:因此,大道废弃,于是便有对仁义的追求;智慧显现,于是便有了对仿效学习的追求。显然,在“为”字左旁增添一只手的撝(为中已有一个爪)的词义是仿效他人用手抓拿,即《说文解字序》中的“以见指撝”。

其二,汉代“文景之治”时代推行的大政方针是“无为而治,与民休养”。所谓“无为而治”不是不去作为,而是不要去仿效秦国的苛捐峻法,更不要仿效秦代的官吏制度和文牍制度。萧规曹随,曹参执行汉初萧何制订的“约法三章”,秉持黄老哲学以醉酒之举推托他人想要制订法规的故事,实质上就是“无为”。“无为而治”绝不是不去作为,而是不要去仿效!

其三,《老子》一书中的“无为”,词义是不要仿效或没有仿效;“无以为”是不要或不去凭借仿效(来的东西):“无”表示不要或没有,“以”表示凭借或借助。“有以为”的词义则是“需要凭借仿效”。只要把“为”字释为“仿效”,我们便可以十分通畅地解读下列文句: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乃之。”(《德部一》)

“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也。”(《德部六》)

之又,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以为。”(《德部十一》)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德部二十》)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未。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德部二十六》)

“为之乎,其未有也;治之乎,其未乱也……为之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德部二十七》)

“百生(姓)之不治也,以其上之有以为也。”(《德部四十》)

“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道部二》)

……

《老子》一书多处出现“有以为”和“无以为”,古今释家莫衷一是:河上公将“有以为”与“无以为”释为是否为自己“取名号”。王弼释为是否“有所偏为”。韩非释为是否“求其报”。高亨译为是否“有所考虑”。陈鼓应译为是否“出于有意……”张松如译为是否“有所作为”。严敏译为是否“故意人为……”李先耕译为是否“有其动机”。董京泉译为是否“出于私图”、是否“求其报答”……

众说纷纭、东拉西扯的原因,乃是缺失了对“为”字形、音、义由来的分析。或者说,《说文解字》关于“为”字的解读,把众人导入了迷障之中。

如果我们把“为”字的释读作一拨乱反正,那么,从古自今所有的《老子》释解本在“为”字的诠析上都是不及格的。

那么,作为字数排名第一的“不”字(计224个),古今学者们又是如何解读的呢?这个字是否只有“否定性”一项词义?

《老子·德部一》开宗明义便讲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什么是“不德”?什么是“不失德”。由于古往今来的训诂学者,不知晓甲骨文的“不”字构形源自女性经血来临时的不要或不可以(性交)。在“不”下增添一个口,便是“否”字,继承不字的否定义。在“不”下增添一横便创设出指事字“丕”。“丕”字以女子经血不再如期来临表示受孕怀胎。“丕”的胚胎义由转注后的“胚”字所继承,“丕”则表示引申而出的孕育义或彰显义(女人肚子大了)。例如,魏文帝曹丕的“丕”字,便是彰显义。《老子》书中的“不德”应作“丕德”讲,乃是“丕德”一词的习惯写法。“不失德”即“丕失德”,词义为彰显失去(又仿效回来)的德行。

《老子·道部三十》、《老子·德部十八》两章均有:“物壮而老,胃之不道,不道蚤已。”这里的“不道”乃是“丕道”一词的习惯写法,即彰显而出的道。将这几句话直译过来便是:万物壮大便会走向衰老,这就叫作“彰显而出的道”,彰显之道早已存在。

《老子·道部十五》云:“葆此道不欲盈……是以能而不成。”这里的“不成”乃是“丕成”,即彰显而出的成就。

《老子·德部十五》云:“启其,齐其事,冬身不棘”。这里的“冬身不棘”即“终身丕棘”。乃是说,一辈子都呈现出(背负)荆棘在身。

如果将文句中的“不”解读为今天人们所理解的“不”,结论会怎样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看一看古往今来的学者如何滑天下之大稽,是如何曲解《老子》的“不德”及“不道”思想的。

除了文字解读之外,《老子》一书更需要重新勘定每一个古文字、解读每一个词语背后的生活场景。只有把我们的思绪回落到老子们所处的时代,才能知晓《老子》这句话为什么这么说,《老子》凭什么这么说?知其然,然后知其所以然。

例如:“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什么是刍狗?汉代学者已不知“雏”为什么指从蛋中孵化而出,趴在草窝中的幼鸟,只好望文生义,认为刍狗便是草扎的狗(结刍为狗,巫祝用之)。后世学者吠影吠声,依附前人而不知有所抉择,没有人敢于提出质疑。

事实上,“刍狗”指的是从母狗身边抱走,离开母狗关爱的小狗——这是一只趴在草窝中的小狗,任其自生自灭。没有母爱,没有刻意的怜惜,只好死生由命,自然而然。《庄子·天运篇》因而说,“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小狗未陈列时,盛放筐笼中,覆盖绣有纹路的方巾。巫祝斋戒后将小狗摆放出来。然后让大家排着队用脚踩在小狗的身上,最后,将半死不活的小狗焚烧。如此而已。古人用小狗驱傩,最后焚烧小狗,让臭味直达天庭。

老子的“不仁”观,表面上是反对孔孟之道中的仁爱观,即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句仁,失仁而句义的渐次而下。但从骨子里散发出的是“道法自然”,秉承的是“无为”,反对的是“有为”。

真狗处处有,得之易如反掌,先民为什么刻意“有为”,要用草扎一只狗?难道他们心存仁爱,不忍用真狗驱傩祭祀?如果是草扎的狗,何以要“盛以箧衍,巾以文绣”?我们不得不问,上古时代的墓中为什么都用的是真狗殉,谁见过古代的墓或祭祀坑中埋过草扎的“刍狗”?

古代学者未见过甲金文字,不知“陵”字的构形源自安装了一条木腿的刖足者(陵字因而有凌迟义)。“陵行不辟兕虎,入军不被兵革;兕无所椯其角,虎无所昔其蚤(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遭遇兕虎,或者遭遇两军对阵厮杀,一条腿的陵行者为什么不逃跑?因为他只有一条腿,想跑也跑不掉。所以不跑,只好听天由命直面前行,这便叫作“以其无死地焉”,这就叫“道法自然”。

《老子·德部四》曰:“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现当代的诸多《老子》注家认为:“反”乃返的简写,词义为归返。“弱”的词义是柔弱的。因而,这一节言说“道”的周流归返。字数虽少,但集中了古代辩证法的要义。

古代复合反曲弓

事实上,甲骨文的“反”字是一个会意字,从又从反转字根厂,构意源自一个人的手被扳到身后。反的本义由转注后的“扳”字所继承(增加一只与又相通的手为类旁)。反则表示引申后的反向、反面义。“反”在文句中指给复合反曲弓挂上弓弦,将其扳扯过来。又指向后边拉扯弓弦,即张弓搭箭,把箭射出。

“弱”字则是一个同体会意字,由两个“”的并列,表示弓弦松弛后的弓。是象形字,构形源自一把弓弦松弛的弓。

“反”与“弱”在相同句式中位置相当。“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字面意义是:向后扳扯(搭箭拉开)弓弦,便有了道的起动;弓弦松弛后(箭被射出),便实现了道的功用。这句话与“卅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埴而为器,当其无,有埴器之用也”意义相当,都讲“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当注家不识“反、弱”二字的形、音、义由来时,因缺失生活,不知古代的复合反曲弓时,他们望文生义的解读必然成了膝盖上钉掌——离蹄(题)太远。

所谓的“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原本不是什么阴阳辩证法,只是对“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创世说的另一种表述:道生出混沌的壹(或太一),太一生出天地二者,天地二者又生出植物、动物和人物三者,植物、动物、人物三者又(分化)生出了万物。所以,作为天下之物的动物、植物和人物则由天地所生,而天地所由出的“壹”(或太一)则生于“无”,即无状无象无名之“道”。“道”就是“无”!

这里的“有”与“无”都有确定的所指,作为无的道生出了作为有的天地万物。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无中生有”,更没有形而上的无中生有。形而上学者舍弃了根植于时代的“具象”,给知性插上翅膀,便坠入了谬误的深渊。

《老子》一书的最大特点,便是使用比喻来说明道理。例如,用“玄牝之门”来比喻道的产门,“道”因而是“天地母”(《德部十五》), “万物之母”(《道部一》), “天下母”(《德部十五》)。这里的“玄”字,构形源自初生胎儿肚子上的脐带,与“午”为同源分化字。“牝”字从牛从匕,本义指母牛,引申泛指雌性动物(其中的“匕”为象形字,构形源自男女(或动物)后位性交时,趴在下边的雌性。“匕”因而是妣、老、牝、鸨等字的构字字根)。这便是“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朕(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也”,即“守雌持静”思想的物象由来(在两性交合中,趴在下边的母比趴在上面的公更持久。只见公的败下阵来,没见母的不行了)。

“玄牝”的字面词义则指由脐带延伸向上的母体产门。这一物象源自胎儿生下后,由脐带牵连的胎盘在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后也降了下来。由一根接一根的脐带,便可以上溯到我们的女性始祖,即中华民族的“帝”(殷商民族的简狄,西周民族的周嫄)。

“玄牝”一词与“谷神”一词对举。后世书生不识“谷”字的由来,只好臆测。有人认为,“谷”字河上公本作“浴”, “浴字当读为榖”。谷神即榖神(俞樾语)。又有人认为,“谷”是两山之间的河谷,具有陷下和虚空的特点,谷神是强调道以虚为体(李零语)。

事实上,“谷”是会意字,从八从入从口,构意源自口中吃下食物后又呕吐出来这一现象。“谷”的本义由转注后的“欲”字所继承——增添一个与口相通的欠(欠的构形源自张口打哈欠的人)。谷的本义为呕吐,又由想要呕吐时的止不住及内心所愿引申出欲望义。“谷神”即欲神,就是欲望之神,也就是情欲之神。这便是玄牝与谷神对举的原因,这便是“谷(欲)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为“天地之根”一语后边的物象场景。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欲”指的是雌性或母体的情欲,即按照自然时钟,定时发作的交配之欲,“欲”与雄性无关。在老子眼中,欲神发动乃是道法自然即“不(丕)道蚤己”的体现。

《老子·道部三十一》讲:“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你不要认为这里隐藏着深奥的哲理。事实上,这是古代生活的日常图景:君子们看书读竹简,需要左手执拿,所以崇尚左边。士兵和刽子手使用兵器则需用右手,所以器重右边。

诸如此类,由一个文字的形、音、义到这个字的物象场景,再到古人视域中的情景以及老子的晓喻,还有许多。读者在读《老子》一书时自然会碰到。这也是这本《老子》与以往注译本的不同之处,也是本人以文字学为根基注释帛书本《老子》的初衷。

王国维说过一段话,大体上是:一个研究小学(即文字学)的人,说历史怎么样时,大体上是可信的。一个研究历史的人,当他述说诸子百家或思想史上的某件事时,大体上也是可信服的。若用《老子》的“正言若反”作注脚,王国维的话中话是说:一个研究思想史的人,在他述说历史时,大体上是胡说。一个研究历史的人,述说某一个字的形、音、义时,大体上也是胡说。希望我辈谨以王说为戒,希望我辈牢记读经当从识字始,牢记“尽信书不如无书”。

最后要说的是,老子(不论一个人或是多个人)也是人,老子不是神。老子所说的话来自他的生活和视域。古代《老子》要说的道理相比于今日的科学理论,要相对浅显而直朴许多。因为古代的生活比今日的简单得多。正因为如此,他让那些脱离了生活,关在书斋里想入非非的训诂学者们佩服不已,惊叹不已。更让那些读不懂牛顿定律,理解不了康德哲学,只好把《老子》当作稻粱谋的学者们的解读令大跌眼镜——生活之树常青,理论永远是灰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