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同名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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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序

蒙殿下恩准

谨以最崇高的敬意

将本书

献给

摄政王殿下

殿下的

忠诚、恭顺、卑微的仆人

作者

简·奥斯丁作为一位伟大的小说家,给世人留下了六部完整的长篇小说。《爱玛》(1815)是作者继《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之后,在她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作品。她的另两部小说《诺桑觉寺》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出版的。

奥斯丁写作《爱玛》,于1814年1月21日开始动笔,于1815年3月29日完稿。她把书稿交给出版人约翰·默里。默里将稿子交给《评论季刊》的编辑威廉·吉福德审阅,吉福德的评价是:这部书稿“好得没话说”。于是,默里决定出版《爱玛》。1815年12月10日,《观察家报》宣布:《爱玛》“将在下星期六出版”。1815年12月21、22、23日,《记事晨报》连续三天发布告示,称该书为“《傲慢与偏见》作者著”。照此推断,《爱玛》似乎应是1815年底出版,但小说的扉页却标明“1816年”。头版印刷2000册(每册为3卷),定价21先令,当年售出1250册。

早在此之前,简从哥哥亨利的外科医生那里获悉,摄政王(即威尔士亲王)非常推崇她的作品,每处住所都放了一套她的小说。她还经此人穿针引线,由摄政王的内侍牧师引领,参观了摄政王的住所卡尔顿宫。内侍牧师向她暗示:她可以把她的新作献给摄政王。后来,经简与出版人商洽,做出一册特殊精装的《爱玛》,由简题词(见小说正文前译文),献给了威尔士亲王。

简的六部小说中,最受读者喜爱的,无疑是《傲慢与偏见》。《爱玛》虽然不像《傲慢与偏见》那样脍炙人口,但它在描写世态人情方面,似乎比其他作品更有深度,因而被不少评论家视为作者最成熟的小说。

跟奥斯丁的其他五部小说一样,《爱玛》也是一部爱情小说,只是故事发展并不那么曲折多磨,既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与前几本书中没钱没势的女主角相比,爱玛·伍德豪斯是一位有钱有势的绅士的女儿,父亲一向体弱多病,还未到迟暮之年就已老态龙钟,加上母亲去世得早,姐姐又出了嫁,她小小年纪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不禁有点自命不凡,喜欢随心所欲。她像一位女王一般,把海伯里臣民的幸福放在她个人的利益之上,虽然她自己打定主意终身不嫁,却热衷于给别人牵线搭桥。小说开始之前,经她撮合,她的家庭女教师泰勒小姐嫁给了邻近的鳏夫韦斯顿先生。从此,爱玛变得越发得意,决计要给更多的有情人做红娘。但是,她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泰勒小姐成家离开后,爱玛就与哈丽特·史密斯小姐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一个身份不明的私生女,人不怎么聪明,但是性情温和,知道感恩,对爱玛总是敬仰有加,于是爱玛就有了“用武之地”,开始为她物色如意郎君。坦诚而有见识的农民马丁向哈丽特求婚,爱玛以他地位低下为由,劝说哈丽特拒绝了他。她想策划把哈丽特嫁给教区牧师埃尔顿,并且怂恿她对埃尔顿先生萌生了爱慕之情。可是埃尔顿既势利又缺乏自知之明,压根儿看不上哈丽特不说,还把爱玛向他介绍对象视为她本人向他示好,便贸然向她表白了爱情;他遭到拒绝后,就跑到外地娶回了一个富家小姐。埃尔顿与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鼓捣哈丽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可是爱玛万万没有料到,哈丽特根本看不上弗兰克,她爱的是爱玛姐夫的哥哥乔治·奈特利。也只有在这时,爱玛才终于省悟到:本来从不考虑自己终身大事的她,却一直在不知不觉地爱慕着经常批评她的缺点,特别是反对她随意干预别人婚姻大事的奈特利先生。于是,在闹出许多笑话,吃了不少苦头之后,爱玛虽然没有再给别人撮合成一门亲事,但她自己却坠入了情网,最后不得不放弃自己天真的誓言,与奈特利先生喜结良缘,而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费尔法克斯结为夫妻,哈丽特也欣然答应了马丁先生的第二次求婚,构成了《爱玛》的喜剧结局。

显然,爱玛的故事带有浓厚的反讽意味。不过,《爱玛》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爱玛》中,我们见不到伊丽莎白和达西那种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纵观全书,女主角爱玛大部分时间是作为反讽对象而存在的,而反讽主体则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赢得“美满幸福”的故事。由此可见,《爱玛》的反讽特色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体现在语言上,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可以说,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终于认识到“人不可凭想象办事,想象应该受到理智的制约”时,小说对她的反讽也开始消解。

奥斯丁在书中描绘了十几个女性人物,最主要的是三个“女大当嫁”的青年女子:爱玛、费尔法克斯和哈丽特。这三位女子都有奥斯丁理想中的“温柔”三美:外表仪态的端庄优雅、言谈举止的和蔼可亲、性情品格的热情宽容。爱玛以满腔柔情关心爱护着她的家人与朋友,费尔法克斯深情到几乎可以为恋人容忍一切磨难,哈丽特则更是一个多情的姑娘,一年之中全心全意地爱上了三个男子。最后,三个有情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费尔法克斯凭借嫁给富家子弟弗兰克,从一个贫穷孤儿,一跃成为有钱有势的阔太太;哈丽特嫁给了与自己地位相当,一心喜爱自己,而又具有足够经济实力的马丁,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而爱玛嫁给奈特利,则更是一起浪漫甜蜜的婚事,将给双方带来长久的温馨和幸福。

奥斯丁写小说,特别喜欢嘲弄荒唐的事、荒唐的人。在《爱玛》塑造的人物中,不仅个个都有自己的弱点,构成了自己的特异之处,导致了自己的滑稽可笑,而且还塑造了埃尔顿太太和贝茨小姐这样的滑稽角色。她们俩,前者是个爱慕虚荣、庸俗不堪的女人,时而开口她的“埃先生”(指她丈夫埃尔顿先生),闭口她的“caro sposo”(意大利语:亲爱的丈夫),时而利用一切时机吹嘘她姐夫的“枫园”,真是俗不可耐,令人肉麻。后者是个喋喋不休的老姑娘,“虽然并不年轻,也不漂亮,又没有钱,还没结婚,可是却极有人缘”。正是她在博克斯山游玩时的直言,招来了爱玛的奚落,奈特利事后气不愤,把爱玛严厉地教训了一顿,从而促使这位女主角朝着“自知之明”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不少评论家之所以把《爱玛》视为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除了小说在描写世态人情方面所具有的深度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缘自小说中屡屡出现的心理描写。作者借助心理描写来展开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这在当时的创作界尚不多见。这样做的好处,可以让读者与小说中的人物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亲自参与作品的情节发展,似乎能直接听到人物的心声,窥测人物的内心世界。以小说男主角奈特利先生为例。他本是个出色的男人,女人理想的梦中情人,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缺点,那就是拘谨、自负、缺乏生气,有时还出奇的吃醋。他心仪爱玛,但又担心爱玛与弗兰克两心相悦,于是便希望弗兰克另有意中人(费尔法克斯小姐)。在小说第三卷第五章,奈特利眼看着爱玛、弗兰克和费尔法克斯三人在玩猜字游戏,表面上装作漫不经心,内心里却高度紧张,一边要观察爱玛与弗兰克是否彼此有意——他唯恐真有,一边要窥视弗兰克与费尔法克斯是否有眉目传情的举动——他唯恐没有。他虽然一声不吭,但是那焦灼、紧张的心情,却清清楚楚地刻在脸上,让读者一览无遗。难怪弗吉尼亚·沃尔夫感叹说:奥斯丁若是多活二十年,她就会被视为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