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民俗禁忌大全(超值白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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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两性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为、性生活。在旧时,即便是合法的夫妇生活,也有许多禁忌,这多数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俗以为淫欲过度,会损伤身体。房事禁忌是一种远古的禁忌。

房事保健对人类健康长寿至关重要,正常的房事生活是人们幸福美满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给人们带来幸福和欢乐,也可给人们造成灾难和苦恼,这种相互满足的幸福是不会自行来到人们中间的,它是建立在一定知识的基础之上的。中国古代养生家和医家对房中保健做了比较系统的阐述,指出了一些理论原则和具体方法,以及有关禁忌。其中很多观点已被现代科学所证实,值得今人借鉴。

房事饮食禁忌

中医房事养生,讲究饮食对人体性功能的影响。如古人云:“嗜食醇酒厚味,酿生湿热,流注下焦,扰动精室,则遗精。嗜食辣肥甘,损伤脾胃,运化失常,湿热下注致阳事不举”,这里的遗精、阳事不举均是饮食不当所产生的性功能障碍。所以,为了保护性功能的正常,一定要注意饮食的禁忌。

·忌食太咸

因为咸味先入肾,适度的咸味养肾,但食咸太多则伤肾,不利助阳,因而饮食上宜清淡,多吃点富有营养、补肾益精的清淡食品,如植物油、蔬菜、花生、禽蛋、鱼类、豆类、芝麻、粗粮等,这对益寿延年,避免性功能衰退有积极意义。

·忌肥甘厚味

这是因为,肥腻之物易伤脾胃;而脾胃运化失常,可引起精气不足,精亏血少,体虚气弱,可致性欲减退。除此以外,过食油腻,脾胃运化艰难,酿生湿热,能流注下焦,扰动精室;可造成遗精、早泄;若流注宗筋则生阳痿。

·忌食寒凉

因为寒凉食品令肾阳不足,肾阳虚衰,命门火衰,可致精少阴冷,性功能衰退。祖国医学认为:“性凉,多食损元阳、损房事。”现在已发现,菱角、海松子、猫肉、茭白、兔肉、猪脑、羊脑、粗棉子油和水獭肉等,对性功能不利,常吃能出现性功能减退或精子减少、阳痿等。

如对猪脑,《本草从新》说:“损男子阳道。”水獭肉,《日华子本草》说:“消男子阳气,不宜多食。”《随息居饮食谱》说:“多食消男子阳气。”

·忌饱食之后行房事

古今医学、养生学都认为,人在饱食之后,应适当休息。不宜从事剧烈运动,更应严禁房事。《二元延寿参赞书·欲有所忌篇》提到:“饱食过度,房室劳损,血气流溢,渗入大肠,时便清血腹痛,病名肠癖。”人饱食伤脾脏,谷力未行,脾未散精,输注血脉,若再加之房事损精,气血逆行乱窜,可导致腹痛、便血的“肠癖”之症。

·忌饮酒醉酒后行房事

俗语云:饱暖思淫欲,酒为色媒人。现实生活中,不少醉酒者常习惯于失态中鲁莽草率行房事。传统医学指出:醉酒之后切忌行房,否则导致百病,伤人身心,轻则面焦咳嗽,严重者伤脏绝脉,危及性命。

故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告诫曰:“醉不可以接房,醉饱交接,小者面焦咳嗽,大者伤绝脏脉,损命。”《素问·上古天真论》对饮酒醉酒后性交所导致的病理变化叙述得更为清楚:“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说明饮酒醉酒入房,贪图淫乐,耗散真元,损伤肾精,不仅是造成早衰的根源,还会带来各种疾患。因为醉酒行房事,气竭伤肝,男子会精液衰少,阳痿不举;女子则月经衰微,恶血淹留,患生恶疮。另外,酒性湿热,乱性乱精,会造成不孕或生育畸形儿、弱智儿。

·忌病初愈吃青菜后行房事

传统医学指出,凡病初愈而身体尚衰弱者,切忌在吃青菜后性交,否则将导致旧病复发,必死无疑。如《备急千金要方》曰:“时病瘥未健,食青菜竟,行房事,病更发,必死。”

·忌病初愈食肉、蒜后行房事

传统医学指出,凡病初愈者在吃一切肉类及蒜后,切忌性交,否则必导致旧病复发,不治而死。故《备急千金要方》诫之曰:“时病瘥后,食一切肉并蒜,食竟行房,病发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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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劳伤禁欲

当人的情志发生剧烈变化时,常使气机失常,脏腑功能失调。在这种情况下,应舒畅情志,调理气血,不应借房事求得心理平衡。七情过极,再行房事,不仅易引起本身疾病,如果受孕还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另外,劳倦过度宜及时休息调理,尽快恢复生理平衡。若又以房事耗精血,必使整个机体脏腑虚损,造成种种病变。《千金要方·房中补益》指出:“人有所怒,气血未定,因以交合,令人发痈疽……运行疲乏来入房,为五劳虚损,少子。”《三元延寿参赞书》说“恐惧中入房,阴阳偏虚,发厥自汗盗汗,积而成劳”。只有在双方精神愉快、体力充沛的状态下,性生活才能完美和谐,才能无碍于身心健康。

患病期间房事禁忌

患病期间,人体正气全力以赴与邪气作斗争,若病中行房,必然损伤正气,加重病情,导致不良后果。病后康复阶段,精虚气弱,元气未复,极需静心休养。若反而行房耗精,使正气更难复元,轻者旧疾复发,重者甚或丧命。《千金要方·伤寒劳复》指出:“病新瘥未满百日,气力未平复,而以房室者,略无不死……近者有一士大大,小得伤寒,瘥已十余日,能乘马行来,自谓平复,以房室,即小腹急痛,手足拘挛而死。”

由此可见,疾病未愈和大病初愈时,都是禁忌房事的。所以,有疾病患者应适度的进行房事。

·忌妇女患病时同房

在妇女患病期间,应严禁同房。因为,妇女在生病期间,性欲会降低,男方应克制自己,不要同房,以免加重病情。

·忌伤筋动骨者行房事

传统医学及养生学指出,男女在身心强健的状态下进行房事才会和谐幸福,益身健体。若身体虚弱,筋骨受损伤,则要在养好伤后,再禁欲两个月才能过性生活。民谚曰“伤筋动骨一百天”,指的是筋骨损伤患者要一百天才能复原,而欲行房事,则还需断欲七十天才行。否则,百日之内,即伤未康复时行房事,必死勿疑,刚过百日,即伤刚愈合即行房事。则必然导致肢体残废。

·忌伤寒初愈行房事

传统医学指出,患伤寒病初愈而未复原者,不能与人发生性关系,否则,男子病新瘥未平复而妇人与之交接得病者名阳易,其妇人得病新瘥未平复而男子与之交接得病者名阴易……其得病之状,身体热冲,胸、头重不能举。眼肉生眯,四肢拘急,小腹疼痛,手足拳,皆即死(《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八)。

·忌疮痘未愈行房事

传统医学及养生学认为,若在机体患疾、生疮出痘、病未康复时,应忌房事。否则,强行房事将会导致毒气进窜,而疮破痘发,无可收拾。

·忌患结核病者行房事过频

古今医学及养生学均认为,身患结核病的人,往往性行为的要求比常人强烈,若不加克制,会有很频繁的性交合。但从病理上看、从体质上讲,患结核病者最忌行房事,尤其忌房事过于颇繁,否则,于身体有害,会加重病情。故应禁忌过频行房事。即使病已初愈,体质看起来已较强健者,也应断欲一年以上,否则,将无可救药。

·忌温热病初愈行房事

传统医学指出,春时温病患者及夏时热病患者,其病初愈时,身体衰弱,血气未复,阴阳未和,若于此时性交,则必患重病而难以治疗。《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十提到:“温病虽瘥,阴阳未和,因早房室,令人阴肿,缩人腹,腹疼痛,名为交接之劳复也。”

·忌新病未愈行房事

古今医学、养生学均认为:新感之病,未瘥(瘥者,愈也)之前,应禁止同房。否则,必将引邪入内,感染其他疾病。因为新感之疾病在其表,病势尚轻,但表气不固,正气已虚。倘若此时过性生活,则伤肾耗精,使虚衰更虚,邪毒自然会乘虚自表而入脏腑。

·忌女子伤口未愈时行房事

传统医学指出,妇女若身有伤口未痊愈,则切忌行房事,否则血气冲动必导致伤口破裂溃烂。《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三十九记载:“妇人金疮未瘥而交,会动于血气,故令疮败坏。”

·忌男女性病患者行房事

古今医学强调:男女凡患有诸如下疳、子痈、囊痈、淋病、尖锐湿疣、梅毒等性病者,应严禁行房事,否则不仅会加重自身病情,危及性命,而且也会传染他人,祸及社会。

·忌受惊吓后行房事

传统医学和养生学认为,男女性交合应在心情愉快、情绪正常的情况下进行,才能养生益体、幸福美满,而在情绪不正常的状态下性交,则适得其反。尤其在人受到惊吓、惊魂未定之时,情绪紧张,内部功能失调,应切忌性交合;否则,必遭受疾患,伤害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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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婚后不育者勿房事过度

男女婚后多年不育,自然是件苦恼的事,不少夫妇于是采取增加性交次数,企图以过度的房事来增大受孕生育的机会,殊不知,这是极不科学的,反而会得不偿失,造成不育。因为从正常生理功能来说,男子每次射精后要等待1~7天,体内精子才能再次发育成熟,若在5~7天内连续性交,所射出精子未成熟自然无法受孕;再则,过度性交,每次精液内含的精子数量也会大大降低,更难达到受孕目的。因此,凡不育者应就医检查,若夫妻双方生理无其他病症,就应适当节制,科学安排性生活,切勿盲目过度行房事。

房事时间禁忌

俗话说“百里行房事者病,行房百里者死”。意思就是远行前后禁忌行房事。走远路后再房事会生病的,而行房事后再走远路就更危险。这就说明行房事要选择时间。

在旧时,人们对行房事的时间是有所禁忌的。

·忌每日晨昏时行房事

传统阴阳五行观念认为:每天清晨和黄昏,是阴阳二气转换交接之时,此时阴阳交替,最易失调,而男女交合就需阴阳和谐,平衡相守,故认为此时应忌行房事,否则,将因阴阳失调而招致灾祸,引发疾病。自然,这是传统阴阳五行学说在房事禁忌上的反映,但从医学、养生学的角度视之:经一天劳作,黄昏时人体已劳累困乏,自然不宜行房事;而晨起精神未振,又要用充沛的体力迎接一天的劳作,故亦不宜行房事。

·忌每日虚损之时行房事

传统医学认为,一日之中,人体内的阴阳气血呈现着规律性的更迭变化。对于男女交合,与阴阳气血的盛衰有着极大关系。每日半夜子时,约23点至1点,正是人体阳气开始生发的时候,即所谓“至于夜半生气乘旺之时”,是男女性交的最佳时间。而天地暗淡,日月无光,正是每日中的虚损之时,人体气血亦极衰,《广嗣纪要·协期篇》中记载:“天地晦冥日月,此一日之虚也”,男女交合宜有所避忌。

·忌天气物候变化异常时行房事

传统医学、养生学以及气象学等认为,天气物候变化与男女性生活关系密切;认为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星辰相应,两者息息相关,时刻都在进行信息传递,人总是在不断吸引自然之灵气为己之精气。自然界的变化会导致人之气血及脏腑功能的变化。风和日丽,气候宜人,神清气爽,此时性交,情洽意美,两心交畅,定会完美和谐,有益身心。反之,天气物候变化异常,如严寒伤人阳气,酷热耗人阴津,地震雷电使人心神不宁……若此时性交,不仅不和谐愉快,且会导致疾病。《千金要方·房中补益》曰:“若御女者,则损人神,不吉,损男百倍,令女得病,有事必癫痴顽愚,喑哑聋聩,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寿不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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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房秘诀》中七种房事禁忌

中国古代对于房事禁忌的说法数不胜数,“七种房事禁忌”始见于《医心方》卷二十八《求子第廿一》引《玉房秘诀》文。具体内容为:

第一,晦朔弦望以合阴阳,损气,以是求子,必刑残(指被杀戮或致残),宜深慎之。

第二,雷风,天地感动,以合阴阳,血脉涌,以是生子,必痈肿。

第三,新饮酒,饱食,谷气未行,以合阴阳,腹中彭亨(指胀满),小便白浊,以是生子,必癫狂。

第四,新小便精气竭,以合阴阳,经脉得涩,以是生子,必妖孽。

第五,劳倦重担,志气未安,以合阴阳,筋腰苦痛,以是生子,必夭残。

第六,新沐浴,发肤未燥,以合阴阳,令人短气,以是生子,子必不全。

第七,兵坚盛怒(指阴茎勃起状)茎脉痛,当合不合,内伤有病,如此为七伤。

现代性学专家认为,当时这些禁忌有些的确有一定的道理,如酒后行房对自身,尤其对可能孕育的子女有害,但也有许多禁忌缺乏依据,或含有封建迷信色彩。

房事环境禁忌

传统观念认为,人所处之地理环境与男女性生活有密切关系。受华夏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以及优生优育的影响,人们认为男女性生活是隐私,故交合环境应隐秘安静;认为男女交合需心气平和,情绪自然,故交合环境应幽雅舒适。

·忌在险恶、神圣等非常之处行房事

传统观念认为,若在神庙、荒冢、井灶等处交合,不仅会遭人讥笑嘲弄,也会因心绪不宁、神魂不安而招致身心疾患。《玉房秘诀》记载:“山水神社,五谷寺庙井灶等地势阴险之处,不宜交接。是谓地忌。”

《妇人规·子嗣·地利》中记载:“如寝室交会之所,亦最当知宜忌。凡神前庙社之侧,井灶冢柩之旁,及日月火光照临、沉阴危险之地,但觉神魂不安之处,皆不可犯,倘有不谨,则夭枉残疾,飞灾横祸,及不忠不孝之流,从而出矣。验如影响,不可慎哉。”

·忌在鬼灵神明常居处行房事

传统观念认为,人们的性行为会亵渎神明。于是在鬼神常在的地方,诸如在宗祠里、祖堂上、庙宇内、宫观中、神龛下、井灶旁、坟墓地、棺柩处等位置都是严禁行房事的。

因为这些地方都是鬼灵神明常居地或出入处,男女如在此行房事,势必会亵渎、触犯鬼神精灵。如果惹得它们恼怒起来,是会给人类降下灾祸的。

·忌在鬼灵神明出没的时间行房事

在鬼神出没的时间里,或在与鬼神交往(遭遇)的场合下都是禁忌行房事的。否则,会亵渎鬼神,使自己遭遇不幸。例如,在日食、月食、暴风、骤雨、地震、电闪、雷鸣、水灾、旱灾、雹灾、蝗灾、瘟疫等情况下应禁忌性行为。因为此时行房事是对天意的违背,是对天神的不敬,是对鬼神意志的亵渎。

·忌在阴冷场所行房事

古今医学及养生学都指出,男女行房事需有适宜的天气、安静幽雅的环境,才会幸福美满。忌讳在阴冷的场所行房事,尤忌秋凉冬寒时在竹席上性交合,因为竹子性寒阴冷。若犯此忌,将会导致阴冷寒气浸淫肌肤脏器,而患腰酸腿疼、风湿瘫痪之疾。

·忌男女行房事被人撞见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男女行房事便有了保守性和隐蔽性,故被称为“隐私”,是最忌讳被人撞见的。例如,据张紫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载:“(真腊国)行房不欲令人见,此俗与中国同。”又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载:“(苗族)獠人夫妻异宿,唯于晴昼,牵臂入山为乐。于路口插松竹,以断往来,谓之插青,见者即避。如或误入,刀斧相加。”“(苗族)夫妇野媾,插青路衢,以断行路,不知误入,张弩射之,媾精入地,是生短狐。”

·忌男女露天交合

传统习俗认为,男女性交时应该在房间内床上进行,因为这样可避开天与地,故民俗称男女性交为“床笫之欢”、“房事”。为什么要避开天地呢?因为传统习俗认为男女性交属隐私,不洁,而天地是天神和地祇住的地方,是神圣不可亵渎的,因而要避天地。而“野合”则是指男女性交合不在房内床笫上,而在露天之野林山地。这样自然会被视作污秽了天地,亵渎了神明,故严禁野合。否则,惹怒天地神灵,会遭五雷轰顶,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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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行房事时忌讳周围环境恶劣

生活环境会影响人的心理,男女行房事时的环境优劣,也直接影响性心理,而性心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性功能的发挥。男女性交合应有舒适安全的环境,切忌环境恶劣。因为环境舒适,如床铺被褥干净、四周无噪音、气温适度会激发人的性兴奋;反之,则难以激发性兴奋。环境安全,就更能保证性交合的隐秘性,而使人全身心投入从而获得满意的性交效果;否则环境不安全,双方心理压力太大、紧张恐惧、心神不宁,自然是无法实现美满的性生活,而且还会损伤双方的身心健康。所以,性生活一定得有安全舒适的环境。

房事年龄禁忌

在旧时民间,人们对于精液的认识是很神秘的,以为那里面含有某种精气、元神,一滴精水,万滴血水,精液是比血液更珍贵的东西,因而房事过多会损神折寿。俗话说,“贪花,不满三十”就是这个意思。民间俗谚“惊死暝暝一,不惊死暝暝七”,是说怕死的一晚上只交合一次,不怕死的一晚上交合七次。谁不怕死?所以男女房事过度就成为一种禁忌了。此外,旧时对行房事的年龄及各年龄的人行房事的次数也是有禁忌的。民俗有“二更更,三暝暝,四数钱,五烧香,六拜年”之说,意思是,20岁时每更可交合一次;30岁时一晚上可交合一次;40岁就要像一五一十数钱那样,每五夜交合一次;50岁时就要像初一、十五烧香那样,每半月一次;到了60岁就要像一年一度的拜年那样,一年只能交合一次。这些规劝节欲的俗谚是有一定的养生健身的道理的。在民间,也确实起着禁忌淫欲过度的告诫作用。

·忌老年放纵情欲

古今医学、养生学都认为:人至老年,年事已高,体质渐虚,尤其肝肾不足,精气已衰,故应严禁放纵情欲,应节制房事。如《三元延寿参赞书》诫之曰:“年高之时,血气既弱,觉阳事辄盛,心慎而抑之,不可纵心竭意。一度不泄,一度火灭,一度增油,若不制而纵情,则是膏火将灭,更去其油……以致虚损之祸……”指出年老若不知节制房事,而纵情施泄,必动摇根本,使寿命缩短。

·忌年轻女子衰老男子行房事

传统医学从养生学的角度指出:男女婚配交合应尽量做到阴阳平衡,不要使阴阳盛衰的差距过大,如此的性生活才会和谐美满,有益于身心健康,否则,若年轻女子与衰老男子交合,女子年轻,气血旺盛,性欲正茂,而男子衰老,阳事不举,交合难成,将损伤女子眼睛,甚至引起失明。《养生经》中对由于性交不当所引起的对女子的损伤时说:“三者少阴而遇老阳,玉茎不坚,茎举而易软,虽入不得摇动,则女伤其目,必至于盲。”

·忌少年行房事

古今医学都指出,少年身心发育不健全,尤其性器官、性机能尚处发育中,此时应戒好色,严忌行房事。对此,孔子早在几千年前就谆谆告诫人们:“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传统医书《外台秘要·虚劳阴痿候》也提到:“五劳七伤阴痿,十年阳不起,皆由少小房多损阳。”指明了少年好色行房事会损伤肾阳,导致男子性障碍的最常见病症——阳痿。所以少年切勿好色,严禁房事。

·忌房事过于频繁

传统医学认为,有节制的房事生活,有益于男女身心健康,这已为人们所公认。事实证明,若不节制房事而纵情色欲,必有损身心健康,轻则致病,重将损寿。而无节制的房事生活中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性行为过于频繁,故应忌之。

《玉房秘诀》规定了房事频度:男子20岁,强健者一日可两次,弱者一次;30岁强者一日一次,弱者二日一次;40岁强者三日一次,弱者四日一次;50岁强者五日一次,弱者十日一次;60岁强者十日一次,弱者二十日一次。

《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引《养生要集》又按季节气候对房事频度作了规定:“春三日一施精,夏及秋天一月再(两次)施精,冬令闭精勿施。夫天道冬藏其阳,人能法之,故能长生,冬一施当春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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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少女不宜发生性行为

现代医学指出:正处于性成长发育阶段的青春期少女应忌性生活,否则,会给身心带来严重危害。因为,青春期少女的内外生殖器都还未发育到进行性交而不受损伤的程度,若此时性交,不仅外阴和处女膜易撕裂感染,就是阴道也会因较短较薄嫩而破裂,造成大出血和伤口感染,重者还会向上扩散,引起子宫、输卵管和盆腔等的感染。

其他房事禁忌

除了上述提到的房事禁忌,在民间,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房事禁忌。

·忌与“白虎女”行房事

在我国一些地区的民俗中,将女性外阴部无阴毛者称为“白虎女”。在这些地方的房事禁忌中,最忌讳男子与“白虎女”性交,认为女人成年后,应以阴部长毛为正常,反之则被视作异常,有凶灾之象。若与之性交,会遭灾祸。

·忌婚外性行为

所谓婚外性行为,主要指已结婚的人又与第三者发生的性关系、性行为。这是我国大多数民族所严加禁忌的,因为它最容易引起人们对乱伦的恐惧。人们认为婚外性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厄运、灾难。故民谚曰:“睹近盗,奸近杀”, “赌博场里出贼情,花柳巷里出人命”。还认为“万恶淫为首”,婚外性行为将导致因果轮回报应,即民谚所说:“淫人妻女,吃谷还米。”意即淫人妻女的人,自己也会受到妻女被人淫乱的报应。

·忌房事时男女双方不和谐

房事生活是男女双方的事,其基础就是男女双方和谐,男女双方神和意感,男唱而女和,女欲而男从,这样的性生活才正常、愉快,才能达到养生、优生的目的。而不和谐的性生活是应禁忌的,《洞玄子》中记载:“若男摇而女不应,女动而男不从,非直损于男子,亦乃害于女人。”因而主张在“男欲接而女不乐,女欲接男不欲,二心不和,精气不感”的情况下,应禁止房事。否则,必招致疾患。

·忌男女房事时粗暴急促

古代医学强调:男女性交应和缓温柔、从容自然,方能养身益体。否则,若交媾时动作粗暴,急上急下,卒暴施泄,不仅危害身心,且会直接损伤性器官,导致性病。

古人在《千金方》中告诫曰:男子性交卒暴施泄“其衰有五:一曰精泄而出,此气伤也;二曰精清而少,此肉伤也;三曰精变而臭,此筋伤也;四曰精出不射,此骨伤也;五曰阴衰不起,此体伤也。凡此众伤,皆由不徐交接而卒暴施泄之所致也。”

·忌劳倦汗出未干时行房事

传统医学从养生角度指出,凡因劳作、运动浑身出汗,而汗未干时,应忌男女行房事。否则,将使人腹部灼热难禁,唇焦口干舌燥,浑身不适。《玉房秘诀》中对因房事不当所导致的病理损害进行阐发时说:“四损曰气泄,气泄者劳倦汗出未干而交接,令人腹热唇焦。”

·忌男子“三气”未至而行房事

古代医学指出,男子的性兴奋是人体精、气、神的综合反应:肝脏精气至则阴茎充血竖起,心脏精气至则阴茎粗大发热,肾脏精气至则阴茎坚硬持久。“三气”至最适宜行房事。反之,“三气”未至而强行交合,正如《广嗣纪要·协期篇》记载:“肝气未至而强合伤其筋;心气未至而强合伤其血;肾气未至而强合伤其骨。”

·忌女子“五气”未至行房事

古代医学认为,女子的性兴奋是人体精、气、神的综合反应:心脏精气至则面部充血,眉间唇颊红晕;肝脏精气至则两眼湿润,含情脉脉,频送秋波;肺腑精气至则低头不语,气深咽唾;脾脏精气至则偎依男体,拥抱亲吻;肾脏精气至则阴户张启,玉液淫淫。“五气”均至,性兴奋已达较强程度,此时交合即可无限美满,且于身心有益。反之,若“五气”未至而强行性交,则必损伤男女身心健康,更无法优生优育。

·忌男女行房事大汗淋漓

两性欢爱结合应心气平和,神情怡然,需从容不迫,缓缓进行。凡因太急太猛、过于激动紧张等原因造成的大汗不止都应当禁忌。因为男女交接时大汗淋漓不止,既伤津,又损阳,传统医学称之“外泄”。这对男女身心均有很大损害。古人在竹简《天下至道谈》中将此列为男女交合不当所致的“七损”之一,“七损……为之出汗,曰外泄……”

·忌男女行房事时喘息烦乱

两情欢爱、两性结合应神情专一,全身心投入。要平心静气,正气不乱,如此才能获得最佳效果。凡因神思散乱而致的烦闷不安,因正气不守而造成的喘息不止,都应当禁忌。否则不仅不会享受到性爱的欢愉,反而会带来身心的损害。《天下至道谈》中将此列为男女交合不当所致的“七损”之一,“七损……为之喘息中乱,曰烦。”

·忌女子大劳大热时行房事后沐浴

传统医学指出:女子在劳累时、天热时与男子房事后,切忌入水洗浴,否则将导致“女劳疸”疾病。如《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十二中所言:“女劳疸之状,身目皆黄,发热恶寒,小腹满急,小便难。由大劳大热而交接,交接竟入水所致也。”

·忌妊娠期前后三月内行房事

古代医学指出,妇女妊娠期间,既要保护母体健康,又要妊养胎儿健康成长,故孕期卫生保健非常重要。其中最应注意的,是妊娠期的房事。《万氏妇人科·胎前章》所列妊娠期禁忌,即以房事居首:“妇人受胎之后,所当戒者,曰房事,曰饮食,曰七情……不可少犯,以致伤胎难产,且子多疾,悔之无及。”

·忌女子房事后立即乳婴

传统医学及养生学指出,哺乳期妇女应少房事。即使可适当进行房事,也应注意房事前后的保健。如,乳妇在性交结束后,忌马上给婴儿喂奶,而应休息,待血气体力精神恢复正常后才行。否则,不仅会使自身血气受损害,对婴幼儿也极为不利。

·忌压抑性欲

性是生物界的普遍现象,是一切生物赖以繁衍的基础。性与性欲是人类的一种本能,顺应这一自然本能,就可使身心健康,延年益寿。否则,压抑或诫绝性欲,就会导致疾病,甚至缩短寿命。故而在《备急千金要方》中诫之曰:“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强抑郁闭之……以致鬼交之病,损一而百也。”可见违背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强行压抑性欲是极有害的。

·忌房事后饮冷饮、扇凉风

传统医学和养生学认为,男女在性交结束时,全身松懈,机体防御力最虚弱,故应休息;应忌饮凉水、凉茶,尤其忌吃冷饮、冰块,也应忌扇凉风。即暑天性交后切不可贪凉,冬天更不可感寒。否则,图一时官能的舒适,会造成终生的灾难:男子缩阳,女子缩乳,四肢风湿冰冷,轻者成疾,重者死亡。

·忌房事时忍大便

传统医学及养生学认为,男女房事之前或中途,一定要排尽大小便,切忌强忍大便进行房事。否则必将引起大便干燥、秘结、阻塞,进而导致病痔及其他肛肠病。《玉房秘诀》中记载:“当大便不大便而交接,即病痔,大便难。”

·忌房事时忍小便

传统医学及养生学指出,房事之前一定要将小便排泄尽,切忌强忍小便进行房事,否则将引起脐腹疼痛、小便痛涩滞阻,日久还会引起“胞转”之疾,严重者四五日即致死。

《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十四中记载:“勿忍尿入房,令胞转或胞落,并致死。”在《玉房秘诀》中亦告诫道:“当溺不溺以交接,则病淋,小腹气急,小便难,茎中痛。”

·忌刚解大小便后立即行房事

传统医学从养生学的角度指出:在解完大小便后,应使身体稍事安定后才能行房事。否则,若刚解完大小便身体尚未安定即性交,将损伤人之肝脏。在《玉房秘诀》中对由于性事不当所引起的病理损害进行阐发时说:“五损曰机关厥伤,机关厥伤者,适新大小便,身体未定而强用之则伤肝……”

·忌远行之后行房事

男女行房事不仅需要两情愉悦的情感基础,还需要精力充沛、体质强健的物质基础。如长途跋涉、精力疲乏之时切忌行房事,否则必损害身心,祸及子孙。《备急千金要方》中告诫曰:“远行疲乏来入房,为五劳虚损,少子。”《玉房秘诀》在对由于性交不当而引起的病理损害进行阐述时亦诫之曰:“七损曰血竭,血竭者,力作疾行,劳因汗出,因以交合……”

·忌浴后立即同房

一些人以为沐浴后精神振奋,肌肤清爽卫生,适合立即行房事。古籍《玉房秘诀》中记载:“新沐浴,皮肤未燥,以合阴阳,令人气短。”沐浴后应忌立即行房事,尤其是高血压、冠心病和贫血病患者,更应禁忌。否则会导致头晕、心悸、恶心、乏力等症,严重时会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因为人体洗浴后即进入“休息状态”,全身肌肉松弛,神经系统不活跃,不宜立即进行性生活。

·忌经期同房

旧时,民间认为女子的经血不洁,因此,避讳同房,恐给男子带来灾祸。而从传统医学角度来说,经期同房,会给妇女带来很多疾病。

·忌月经未尽同房

古代医学及养生学都认为,妇女月经未尽绝之时,切忌与男子行房事,否则将引发各种疾病,损害身心又祸及子孙。如《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三十九引《养生方》中说道:“月水未绝,以合阴阳,精飞人内,令月水不节,内生积聚,令绝子不复产乳。”《千金要方·房中补益》亦指出:“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原病集》也说:“有妇人月经来时,交合阴阳,致伤血络,多成经漏淋漓。”而《妇人大全良方·调经门》更进一步诫之曰:“若经适来而不禁房室,……将理失宜,似产后一般受病,轻为宿疾,重可死矣。”

·忌在祭祀活动期间夫妻同床

我国云南彝族阿西(阿细)人在祭密枝活动期间,有严禁夫妻同床的禁忌,清代南方赛水神活动期间也禁忌夫妻同床。例如,据纪晓岚《阅微草堂笔汜·槐西杂志篇》载:在赛水神活动中,曾经有一名当会首的舵工,因“一夕犯不洁(即指房事),方跪致祝,有风刮灰扑其面,骨栗神悚,几不成体。退而拂拭,则额上现一墨画秘戏图,神态生动,宛肖其夫妇,洗濯不去,转更分明,故以膏药掩之也”。这是说,在祭祀神明期间,即便是夫妻也不得行房事,否则,必会受到神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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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勿滥服壮阳强精等药物

不少男性,尤其是中年以上男子,为贪欢作媾,为增强性交能力,常购服各种壮阳强性等刺激药物。殊不知,这是严重损害身体的。因为滥服壮阳强精药物其结果会使人的脑垂体分泌激素遭到破坏,其原有激素酶物的平衡遭到破坏,从而会引发细胞癌变。另外,父亲用药对胎儿的成长发育也有很大影响,经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父亲滥用壮阳强精等刺激药物,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勿服用壮阳强精药物。即使服用,也应遵医嘱,切忌滥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