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民俗禁忌大全(超值白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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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食物禁忌

中国人对食物深有研究。食物有热性和凉性之分,热性的食之有火,凉性的食之有寒。一般说来,物性相反的不可同食,但如热、寒太过,则热上不可再加热,寒上不可再加寒。又如,从营养的角度,可分析出各种食物是大补还是大损,补则有益,损则不宜,但补又忌过分,损或在积食、需泻等时也可适当食用。有些食物还被认为是有毒的。热、凉、补、损、毒的各种食物又可以专攻人体的某一部位、某一器官,因而成为一种食物食品禁忌的信仰根据。这方面的食物禁忌信仰往往是与医道相关的,中医很讲究这些,因此,吃东西也是有禁忌的。

关于食物的禁忌:有一部分禁忌是民间百姓的感官臆想,纯属荒诞不经之论;但其中也有不乏科学性的,这部分禁忌是来自古代医书的(传统中医学是科学与巫术的杂糅,其中免不了有联想比附、牵强附会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条目),这一部分食物禁忌是现代医学、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学科通过科学实验验证过的科学而合理的禁忌,属于实用的禁忌。

因为此类禁忌涉及饮食,所以,在接触此类禁忌时要注意甄别。

相克食物禁忌

在我国民间,有物性相生相克之说。有的食物是不能与别的食物配搭食用的。食物相克,实际上是说它们相互作用的结果会对食用的人的身体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会危及生命。

关于相克食物的禁忌,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古代医书的,是经过现代医学验证的实用禁忌,对于饮食研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忌驴肉荆芥同时食用

驴肉忌与荆芥一起吃,吃了以后必死无疑。《日用本草》:“食驴肉,饮荆芥茶杀人。妊妇食之难产。”

·忌芥菜与兔肉共食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芥为蔬菜名,其子如粟粒,味辛辣,研末后常作调味品。传统医学与食俗认为:兔肉不可用芥菜调制,否则,食后必精神失常,导致邪恶怪病。

·忌鱼子与猪肝同时食用

民俗认为,鱼子与猪肝也不能一起吃,吃了以后也会致命。

·忌鸡、狗肉与生葱同时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生葱共鸡犬肉食,令人谷道终身流血。”吃鸡肉狗肉时,切忌伴吃生葱,否则会使人直肠终身流血不愈。

·忌鸡肉与狗肝肾同时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鸡肉犬肝肾共食,害人。”鸡肉不能同狗肝狗肾一道烹制食用,否则会危害身心健康。

·忌鸡肉与兔肉、狗肉一起烹食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鸡兔犬肉和食必泄利。”即鸡肉不能同兔肉、狗肉一道烹制食用,否则必导致腹泻、痢疾。

·鸡肉与鱼肉汁同时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黄帝云:一切鸡肉合鱼肉汁食之成心瘕。”鸡肉应忌与鱼肉汁一道食用,否则,食后会导致胃生肿块。

·忌鸡肉与獭肉同时食用

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四引《养生方》说:“鸡肉合獭肉食之令人病成遁注。”鸡肉不能同獭肉一起食用,更不能一道烹制。否则,食后会中毒,导致邪恶之气侵入肌体,停遁于经络藏府之间,令人四肢沉重,腹内刺痛而生“遁注”之恶疾。

·忌鸡蛋与野鸡肉同时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野鸡肉共家鸡子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首节疼痛。”鸡蛋应忌与野鸡一道烹制食用,否则,食后会使人生“遁尸”恶疾,终日尸鬼缠身,全身肢体骨节疼痛不已。

·忌鸡蛋与生葱同时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食鸡子共生葱变成短气。”吃鸡蛋时,应忌同时吃生葱子,否则会使人气急哮喘。

·忌鸡蛋与鳖肉同时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有此一说,告诫人们鸡蛋与鳖肉不能同时食用,否则适得其反,会对身体健康不利。

·忌鲫鱼与猪肝肺合食

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三十二说:“鲫鱼合猪肝肺食之发疽。”也就是说,鲫鱼不能与猪肝猪肺一道烹制或一道食用,否则将引起食物中毒,使人发毒疮恶痈。

·忌鹿肉与蒲白一起煲汤食用

此忌见于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鹿肉属阳性大热补品,不可与蒲白和而制羹汤吃,否则,因热太重必将导致人体生发毒痈恶疮。

·忌水牛肠与犬肉一起烹食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青牛肠就是水牛肠,不应与狗肉一道烹制,否则食之有损身体。

·忌牛马奶酪与生鱼共食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一切牛马乳汁及酪共生鱼食之,成鱼瘕。”一切牛马的乳汁奶酪,都不能与生鱼一起食用,否则必导致“鱼瘕”之疾患。

·忌薤菜、韭菜与牛肉一起做羹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薤菜和韭菜不能与牛肉一起烹制,否则,食后将导致腹中生寄生虫,重者会使腹肉结块,患肿瘤之疾。

·忌牛肠与狗肉一起烹食

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七说:“杂鸟兽他物诸忌法:牛肠不可合犬肉。”也就是说,牛肠不能与狗肉一起烹制,否则,食后必中毒伤身。

·忌鲤鱼与狗肉一起烹食

此说见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鲤鱼属阴性食品,犬肉属阳性补品,二者合而食之,阴阳相抗,对人身体健康不利,故视为大忌。

·忌螺蚌与蔬菜同时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螺蚌共菜食之,令人心痛,三日一发。”吃螺肉蚌肉时,不能同时吃各种蔬菜,否则将会使人患胃疼之疾,此病疼每两天发一次,危害人体。

·忌青羊肝与小豆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青羊肝和小豆食之,令人目少明。”黑色羊的肝脏不能与小豆一起烹制食用,否则会使人双目昏暗,导致失明之疾。

·忌羊肝与乌梅一起食用

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七说:“杂鸟兽他物诸忌法:羊肝不可合乌梅及椒食。”吃羊肝时不要吃乌梅,自然也不能将它们和而烹制,否则,食后会中毒,损伤身体。

·忌羊肝与花椒一起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拌羊肝的花椒一定要用熟椒,切忌用生椒共食羊肝,否则,将损伤肠胃,遭受病害。

·忌白黍米与蜜糖、葵菜一起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白黍米不能与蜜糖、葵菜一起食用,否则会导致疾病。

·忌蓼与生鱼共食

此忌见于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吃生鱼时,应忌用蓼作调料拌食,否则夺人元气,使人患病痛。孕妇尤其当忌之,犯忌会祸及腹中胎儿。

·忌青小豆与腌鲤鱼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黄帝云:青小豆合鲤鱼蚱食之,令人肝黄,五年成干瘠病。”青小豆不能与腌制或干鲤鱼一起食用,否则会使人患肝病。

·忌白羊肉与雄鸡肉一起食用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食物按照阴阳属性有相克关系。因此有些食物就不能同时食用。例如,晋代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七说:“杂鸟兽他物诸忌法:白羊不可杂雄鸡。”吃白毛羊肉时,不要同吃公鸡,自然更不能将两者和而烹制,否则,食后必会中毒。

·忌秋季果菜与龟肉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秋果菜共龟肉食之令人短气。”秋天的果菜不能与龟肉一道食用,否则,食后会使人哮喘气急。

·忌生麂肉与虾汁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生麂肉共虾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麂肉不能沾拌虾汁食用,否则,食后必使人患胃疼之疾。

·忌生麂肉与野鸡肉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生麂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生麂肉不能与野鸡肉一道食用,否则,食后必使人患痼疾。

·忌兔肉与干姜一起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兔肉着干姜食之成霍乱。”吃兔肉时不应伴以干姜,否则,将导致霍乱之疾病。

·兔肉、鳖肉与芥子酱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鳖肉兔肉和芥子酱食之,损人。”兔子肉、鳖肉不能与芥子酱一道拌和食用,否则必将损害人的身体。

·忌兔肉与白鸡肝心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兔肉共白鸡肝心食之,令人面失色,一年成瘅黄。”兔子肉不能和白鸡的心、肝一道烹食,否则使人面无血色,一年之后患黄疸病。

·忌兔肉与獭肝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兔肉和獭肝食之,三日必成遁尸。”兔子肉不能和獭肝一道烹制食用,否则,食后三日必中毒而亡。

·忌生大蒜与青鱼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生葫合青鱼蚱食之,令人腹内生疮,肠中肿。”大蒜由西域传入,故又称“葫”。生大蒜不能与青鱼一起食用,否则会使人腹内生疮,肠因之而肿痛。

·忌乌鸡肉与鲤鱼肉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乌鸡肉合鲤鱼肉食生痈疽。”乌鸡肉应忌与鲤鱼一道烹制食用,否则会使人中毒而生痈疽。

·忌乌龟、团鱼与苋菜一起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吃乌龟、团鱼时不可掺和苋菜,否则,将有伤身体。

·忌白狗肉与海鲇肉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白犬合海蚰食之,必得恶病。”白毛狗肉不能与海蚰一起烹煮,一道食用,否则必导致恶病发生。

·忌猪肝与鲤鱼肠、鱼子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猪肝共鲤鱼肠、鱼子食之,伤人神。”猪肝不能与鲤鱼肠及其鱼卵一道烹制食用,否则会损伤人的精神元气。

·忌猪肉与驴马肉一起食用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猪肉不能与驴肉马肉一同烹煮,不能和而食之,否则将引起食物中毒,患霍乱之疾。

·忌猪肉与戴甲苍耳一起食用

苍耳,为一种草名。古又称作“卷耳”、“苓耳”、“地葵”、“常思”、“双刺”、“羊负来”。可蔬食,可入药。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戴甲苍耳不可共猪肉食,害人。”长刺的苍耳不能与猪肉共食,否则将中毒害人。

·忌喝甜粥的同时吃苍耳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食甜粥复以苍耳甲下之成走注,又患两肋。”吃甜粥后不能再食苍耳,否则将导致“走注”之疾,使两肋疼病。

·忌猪肉与羊肝一起食用

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七:“猪肉不可杂羊肝。”猪肉不能与羊肝一起烹制,否则,食后会中毒伤身。

·忌柿子与螃蟹一起食用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食物按照阴阳属性有相克关系,因此有很多食物不能同时食用。例如,柿子与螃蟹的物性相同,都属阴性食物,属寒凉食品,若同时食用,则必会导致痢疾或者膈疾。

·忌荞麦面与猪羊肉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作面和猪羊肉熟食之,不过八九顿作热风,令人眉须落。”荞麦味酸微寒,其面不能与猪羊肉一起烹制食用,否则吃过八九次后,会使人燥热发烧而导致须眉脱落。

·忌李子与白蜜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李味苦酸,不可多食,令人虚。黄帝云:李子不可和白蜜食,蚀人五内。”李子味苦平,多吃使人虚。尤其禁忌李子与白蜜共食,否则腐蚀人的五脏。

·忌人参与萝卜同时食用

人参为温性补药,服用人参是为了大补元气。而萝卜却与人参的药理作用相反。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指出:“萝卜生食开气,熟食降气。”吃萝卜破气正好与补元气的人参相克。一补一破,自然起不到滋补作用。另一方面,萝卜具有消食利尿功效,人参、萝卜同食会加快人参中滋补成分的流失,妨碍人体吸收,降低滋补疗效。

·忌猪肉与大豆屑一起食用

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服大豆屑忌食猪肉。”大豆屑忌与猪肉一起食用,或吃大豆屑后忌食猪肉,否则于身体不利。

·忌吃甜酪后饮醋

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七引《养生方》说:“人食甜酪勿食大酢,必变为尿血。”在吃甜奶酪时或食后,都不要喝醋,否则,会引起肠胃不适,导致尿血之疾病。

·忌吃蜜糖后四日内食生葱韭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吃蜂蜜时忌食生葱,就是吃蜂蜜后的四天之内,也不能吃生葱子,生韭菜,否则将使人肠胃患疾,疼病不止。

·忌独头蒜与蜜糖一起食用

传统医学和食俗指出,吃蜜糖时,不能同吃生葱,尤其不能同吃独头蒜,否则必将使人中毒而致身亡。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忌枣与生葱共食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吃枣子时,不可同吃生葱,否则将使人中毒患病。

·忌吃甜瓜后食用盐

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七说:“《食医心镜》黄帝云:食甜瓜竟,食盐,成霍乱。”在吃完甜瓜之后,不能立即吃盐,否则将引发霍乱等疾病。

·忌吃热食咸物后饮冷酸梅汤

人们在吃热食咸物之后,常口渴欲饮。传统食俗认为,此时宜饮温热水浆,切忌饮用冷冻的酸梅汤,否则,骤热骤冷,使人之口腔咽喉不适,易引起各种炎症,严重者会致癌。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诸热食咸物后,不得饮冷酢浆水,易失声成尸咽。”

·忌吃野生莴苣时吃蜂蜜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野苣即莴苣,又名“莴笋”,是较常见的一种蔬菜,有人工种植和野生两类。吃野生莴笋不能与蜂蜜一同吃,否则将引发内痔。

·忌牛羊猪肉用楮木桑木蒸炙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食牛羊猪肉时,不要用楮树和桑树制作的炊具蒸制,不要用楮木和桑木生火炙烤,否则,食后会使人腹内生虫,患病。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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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克食物的化解方法

民间还认为如果不慎同食了相克的食物,大多数还有补救的办法,一般可用绿豆水、黑豆水、甘草水、芦根汁、冬瓜汁、橄榄汁、粪汁等化解之。但亦有一些严重相克的,无药可解,如“驴肉与荆芥同食”、“茅檐水滴到肉上同食”等,均认为无化解的可能。

食物属性禁忌

民俗认为,一些食物的自然属性能够改变和影响吃者的素质性格。而且有些食物也不宜多吃,否则,会适得其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在食物属性和剂量上产生了很多禁忌。

·忌食老母鸡

民俗认为老母鸡的皮肉很粗糙,人若吃了老母鸡的肉,人的皮肤也会变得疙里疙瘩的,变得粗糙难看,因而忌食之。

·忌食父母本命所属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子女不能吃其父母本命所属生肖的肉,如父母属牛、马,则子女应忌食牛肉、马肉,否则被视作忤逆不孝,必损寿命。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勿食父母本命所属肉,令人命不长。”

·忌食自身本命所属肉

传统的十二生肖,人人均各有所属。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人不能吃自身本命所属生肖的肉,如属鸡的应忌吃鸡肉,属猪的忌吃猪肉;否则必将使人死于非命,魂魄游荡,无所归依。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记载:“勿食自己本命所属肉,令人魂魄飞扬。”

·忌多吃肉食

古今食俗都主张,饮食要清淡,应多吃蔬食杂粮水果,切忌过多食用肉类,否则将导致各种疾病。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每食不用重肉,喜生百病,常须少食肉,多食饭”。

·忌长久食用芫荽

芫荽又称胡荽、香菜,是古今人们均嗜食的一种蔬菜。古代医学及食俗指出,胡荽不可长时间地食用,否则会损伤人的记忆力,使人多忘事。此禁忌见于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

·忌多吃黄瓜

黄瓜,俗称“胡瓜”。黄瓜鲜嫩可口,又具有养颜的功效,所以女性喜吃。但是传统医学及民间食俗认为,黄瓜其味甘寒,不可多食,否则将引动寒热,导致疟病。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胡瓜味甘寒有毒,不可多食,动寒热,多疟病,积淤血热。”当今民间俗语也说:“黄瓜上市,医生行时,茨梨上市,医生悖时。”又说:“黄瓜上市,医生行运,萝卜上市,医生无事。”都指出黄瓜不宜多食,即使吃也应注意卫生,不然对人体健康不利,会导致各类病痛的产生。

·忌多吃梢瓜

梢瓜,又称“越瓜”,属甜瓜的一种。传统医学认为,越瓜味甘甜,人喜生吃,但勿多吃久吃,否则损害肠胃。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越瓜味甘平无毒,不可久食,损肠胃。”

·忌多吃大头菜

大头菜古称芜青,又作芜菁、蔓菁,为蔬菜名。其根块肉质,可供蔬食。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这种菜不可多吃,否则令人消化不良,胃闷气胀。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芜青根多食令人气胀。”

·忌长期食用花椒

花椒又称蜀椒,因产于蜀而得名,产于巴又名“巴椒”,通称“川椒”。是上等的香料。巴蜀两地的人们都喜欢用它来做调料,火锅更是离不得花椒,与辣椒一起产生的麻辣香味诱人口鼻。但是,传统医学认为,其味辛大热有毒,切忌久食,否则将使人精气疲乏,双目失明。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蜀椒味辛大热有毒,久食令人乏气失明。”

·忌多吃蓼

蓼为草本植物,其叶味辛香,古人用以作调味品。传统医学认为,蓼味辛香,刺激性较大,多食将引起肠胃疼痛。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蓼多食发心痛。”此说有无科学依据,尚待验证。

·忌长期食用生姜

传统医学认为,生姜具有治疗伤寒头痛、除痰通汗、开胃健脾之功效,故人多喜食用。但不能长期食用,否则将使人神志困乏、睿智挫减,心性受损伤。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胡居士云,姜杀腹中长虫,久服令人少志、少智,伤心性。”

·忌多吃盐

盐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俗话说:绫罗绸缎离不开棉,山珍海味离不开盐。但古今人们都知道吃盐过量会中毒,会引起各种疾病。传统医学指出,盐多而火重,必伤人肺,切忌多食。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盐多食伤人肺。”此说有一定道理,可以信从。

·忌过多食用醋

作为调料,醋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由于醋除作调料外,还具有杀菌等药用价值,因此不少人产生了吃醋多多益善的偏见。殊不知这也是不科学的。醋不宜过多食用,否则会伤脾损胃。关于过量的醋会损伤脾胃和软化骨骼的观点,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脾病毋多食酸,酸伤脾。”又说:“损筋骨,亦损胃,不益男子,损人颜色。”

·忌长期食用大麦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长期食用大麦,会引起皮肤病,导致皮癣等。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大麦久食令人作癣。”此说有一定道理,大麦不像小麦那样性平和,而是一种燥热食品,火重的人吃大麦很容易引起大便结燥。

·忌多食甜米粥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甘甜的米粥宜少吃、不吃,否则,会使人机体虚弱,邪毒之气随人血液而行,或充盈皮肉之间,游走无常,令人两胁刺痛而生“走注”之恶疾。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四引《养生方》说:“食米甘甜粥变成走注,又两胁也。”

·过多吃核桃

核桃,又名“胡桃”,其味甘甜冷滑。传统医学认为,胡桃动痰,切勿吃得过多,否则使人恶心呕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胡桃味甘冷滑,无毒,不可多食,动痰饮,令人恶心吐水吐食。”

·忌多吃橘柚

橘子、柚子味道鲜美适口,人多喜爱吃。但吃得过多,会伤人胃口,败人食欲,所以,不宜多吃。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忌多吃林檎

林檎是一种形色如苹果,但比苹果小,北方称为沙果的水果,其味酸甜。古代医学认为这种水果不能多吃,否则伤人精神,使百脉衰弱。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忌多吃梅子

梅子含果酸丰富,人多喜食,但一次不宜吃得过多。因为果酸有腐蚀作用,一次食之过多,会损伤人的牙齿。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梅多食坏人齿。”

·忌多吃梨子

传统医学认为,梨性阴寒,食之可祛火解热,但不宜多吃,否则会使人凉寒而伤身体。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

·忌多吃生枣

传统医学认为生枣属甘甜阳热之物,以少食为佳,不宜多吃。否则会使人发热口渴,腹胃气胀,导致寒热之疾而损伤身体。身体瘦弱者更应忌食。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

·忌多吃石榴

传统医学和饮食习俗认为,石榴以少吃为好,不应多吃,否则会伤人肠胃。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石榴不可多食,伤人腹。”

·忌多吃杏子、李子

民俗认为,杏子、李子不宜多食,否则伤胃害体。俗语说:“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这就是告诉人们,桃子、杏子、李子三种水果对人体健康的不同影响,并告诫人们,杏子、李子不宜多吃。

·忌多吃西瓜

西瓜具有清热解暑功能,炎夏季节人们最喜吃西瓜。但按传统医学观念看来,西瓜属阴性食物,其性寒。若过多食用,必违背饮食结构中阴阳平衡规律,使人阴极阳虚,于身体健康无益。按清人黄宫绣《本草求真》中所载:“……若是脾胃素虚,恣服(指随意多食西瓜)载渴,朝夕恣食(指常吃多吃西瓜),必待隔滞上涌,或泻或肿或胀,元阳已削,方为觉悟,悔莫及矣!”凡是有慢性胃肠病或消化不好的人,以及夜尿多和有遗精症的人,切记勿过多食用西瓜,否则必加重病情,有损身体。

·忌食初生芽的葱、韭

葱子、韭菜是古今人们最喜爱的作料和蔬菜。传统医学认为,刚发芽的葱子韭菜不能吃,否则,将损伤人的精神元气。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诫曰:“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忌吃鲼鱼

鲼鱼又名“海鸥鱼”、“荷鱼”、“蕃蹋鱼”、“石砺”,俗称“锅盖鱼”。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此鱼鱼尾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危害身体。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不益人,其尾有毒,勿食。”其实鲼鱼就是今天的脯鱼,已早成了人们餐桌上的菜肴,所谓有毒之说,不过是人们的一种猜测。

·忌吃鲈鱼肝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鲈鱼的肝脏含有毒素,不能食用,否则必使人皮肤生病,糜烂剥落。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六说:“鲈鱼肝有毒,人食之中其毒者即皮面剥落,虽尔不至于死。”

·民间过年忌吃到包煤块的饺子

在我国北方地区,民间在过年包饺子时,人们常常爱在饺子里包上钱币和小煤,以预示吉凶。吃到包钱币的饺子预示着要发财,是大吉之兆;若不幸吃上包有小煤块的饺子,则被认为大不吉,因而人人都很忌讳吃到包小煤块的饺子。这是因为民俗以为,“煤”与“霉”谐音,吃到包煤块的饺子就预示着要倒霉了,要走霉运了,故而忌之。当然这种民俗禁忌所表达的只不过是人们避凶趋吉的一种自然心态而已。

·忌热食虎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虎肉味酸无毒,但不能热食,否则必损坏人的牙齿。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虎肉味酸无毒,不可热食,坏人齿。”

·忌食铜器煮的公羊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用铜器烹煮的黑色公羊肉有毒,切忌食用,否则,男子吃了必损伤阳气,妇女吃了必断绝阴经。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不得铜器中煮段羊肉,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

·忌冒着严寒吃猪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吃猪肉应避风寒,不然将引起肠胃消化不良,导致虫疾。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七说:“食猪肉遇冷不消,心成虫。”

·忌食盛夏暴死的牛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凡是在盛夏炎热天气中突然死亡的牛,其肉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必导致肠痈疾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一切牛盛热时卒死者,总不堪食,食之作肠痈。”

·忌吃骏马肉不饮酒

传统饮食观念认为,马为征战、邮驿、运输的良好工具,一般不得食之,骏马更不该肉食。若不得已而食之,则必以酒随之,否则必遭灾祸以至身亡。此禁忌出自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

·忌睡眠中途饮水

传统医学及养生学认为,人在睡觉醒后,切忌饮水再睡,否则将使水浆停滞于两胁之间,引发病痛。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引《养生方》说:“卧觉勿饮水更眠,令人作水癖。”

·忌食马肝及马毛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马的肝脏和马毛不能吃,因其毒性较大,误食必中毒伤身害命。张机《金匮要略》卷二说:“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忌食霉湿干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指出,一切腌烘肉类,久放于破漏潮湿处,必生霉变质,含有剧毒,不可食之,否则必中毒致病致死。隋代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六说:“凡诸肉脯,若为久故茅屋漏所湿,则有大毒,食之三日乃成暴症,不可治,亦有即杀人者。”此说有合理的成分,可以取信。

·忌食米缸所藏干肉

我国东南一些地区的人们有用米缸储藏干肉的习俗,据传统医学认为,这种干肉有毒,若过夏天吃这种干肉,其毒性更大,可引发肾病,故应忌食。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脯藏米雍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忌食秽饭腐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隔夜的饭食和腐败的鱼肉其营养成分已被破坏,其中已有各种病菌繁殖,这种东西应弃之忌食,反之则必伤害身体。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此说合理,今人当取信。

·忌暴饮暴食

民间流行着很多关于暴饮暴食的禁忌俗谚。如“爽口食多偏作病,快心事过恐生殃”、“少吃多滋味,多吃坏肚皮”,就是告诫人们勿贪口暴食,否则患病害己。其中尤其忌讳晚饭吃得过多,如“少吃一口,活到九十九;多吃一勺,半夜睡不着”、“少吃一口,安稳一宿;少吃一碗,安稳一天”,就是告诫人们夜饭应少吃,否则严重影响睡眠和消化,导致疾病。这种“饥不暴食,渴不狂饮”的饮食禁忌习俗,是值得肯定的。

·忌饮用隔夜茶

至今流行的“隔夜茶不可饮”,是一条老幼皆知的禁忌。关于其记载颇多,民俗谚语曰:“隔夜茶,毒如蛇。”又清代《闲居杂录》还记载:“惊蛰后至九月,凡茶水在几上经宿者不可饮。因守宫(壁虎)之性,见水则淫,每于水内相交,余沥遗人,为性最毒。如误饮时,急觅地浆水解之,或吐或泻,尚可救一二。掘地以冷水搅之,令浊,少顷取饮,谓之地浆。”

·忌食隔夜熟白菜

白菜营养丰富,且制作简便,味美可口,是人们日常最爱吃的蔬食之一。但据现代科学研究指出,凡烹制好的白菜应一餐吃完,切不可搁置过久,或隔夜后再吃,那样会导致中毒。因为白菜里所含有的硝酸盐在煮熟后久放的过程中,会在细菌的感染下变成有毒的亚硝酸盐,人食后,亚硝酸盐进入血液,会破坏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而使人中毒患病,严重时将危及性命。

·忌食霉烂白菜

白菜腐烂后,其本身所含有的硝酸盐便会变成有毒的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会使人体血液里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为高铁血红蛋白,会使血液失去运送氧气的功能。这样,人就会中毒,轻者昏迷,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忌吃肥肉喝热羹后饮冷水

古今饮食习俗都认为,吃肥肉和多脂肪食物以及喝热汤之后,应禁忌喝冷水、冷饮,以免引起冷热骤变导致肠胃不适而患疾病。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此禁忌有一定合理性,今人可以信从。

·忌食老母鸡鸡头

对鸡的繁殖饲养,一般公鸡长大成熟即宰杀,鸡龄不长;而母鸡一般以其产卵为目的,待其不下蛋时才宰食,故而鸡龄较长。但据古今食俗认为,长龄鸡的鸡头是不能吃的,如民谚说:“十年鸡头生砒霜。”生长期特长的鸡,其啄食的有毒物质也越多,虽大多数可自然排出体外,但不少随血液循环滞留在脑组织细胞里,鸡龄愈长,其脑组织细胞里含的毒素愈多,故而老母鸡的鸡头要忌食用,否则有害身体。

·忌食燕肉

燕子在传统文化中一直被人们所崇拜、爱护。古人视其为神鸟,如《诗经》云:“天命玄鸟(燕子),降而生商。”今人视其为益鸟,古今人们都因爱燕子而忌食之。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吞。”

·忌食一切动物大脑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一切动物的脑髓都切忌食用,否则将大大损伤人的身心健康。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勿食一切脑,大损人。”

·忌男子吃羊脑、猪脑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男子应忌吃羊和猪的脑,否则,必损伤人的精气。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羊脑猪脑男子食之损精气。”

·忌吃野外闲放而死的猪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在野外闲放的猪,常食有毒之水草等物,故其肉含毒,应忌食,否则会导致毒气攻心,令人呕吐烦闷。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六说:“凡猪肉本无毒,其野田闲放或食杂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则有毒,人食之则毒气攻脏,令人呕吐困闷不安。”

·忌食存放日久变质的米

谷米应吃新鲜无质变者,存放的日子长久,谷米易生霉虫蛀变质损坏,俗称为陈化米。食之会导致多种疾患,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忌吃芹菜误食钩吻

钩吻,一种野生草,又名“茛菪”、“野葛”,其形与芹菜相似,有剧毒。误吃后使人精神失常、狂乱烦躁、吐血而亡。切忌误作芹菜食之。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又曰茛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之,令人狂乱如中风,或吐血……”此为生活经验的总结,可以取信。

·忌饮深幽阴暗之地的冷水

深幽阴暗之地,常年不见日光,其地之水阴冷多有毒气,切忌取之饮用,否则必引发疾病。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深阴地冷水不可饮,必作痎疟。”

·忌吃铜质器皿覆盖食物时水汽滴入的食物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用铜质器皿覆盖食物,热气上升凝为水珠,水珠若下滴入食物,这种食物有毒不可食用,否则将中毒引发恶疮毒痈。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三十五引《养生方》说:“铜器盖食,汁人食发恶疮,内疽也。”

·忌吃未经霜的食茛蟹

传统医学及食俗指出,有一种蟹喜吃含剧毒的水茛,这种蟹也有毒。若在霜冻之后吃这种蟹一般不致中毒,若食未经霜冻的毒蟹,则会使人精神紊乱,中毒致死。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六说:“此蟹食水茛,水茛有大毒,故蟹亦有毒,中其毒则闷乱欲死。若经霜后遇毒即不能害人,未被霜蟹者食之则多有中毒……”

·忌夜晚吃葱、蒜、姜

葱、蒜、姜是古今人们均嗜食的佐食佳品。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夜晚应忌食葱、蒜、姜等物,否则会刺激损伤肠胃。汉代张机撰、清代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此说有一定道理,可以取信。

·忌饮水急咽

传统医学与养生学指出,人们在饮用水与汤羹时,应缓缓吞下,切忌急速下咽,否则,久而久之必酿成“气病”。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十三说:“饮水勿急咽,久成气病。”此说有一定道理,可以信从。

·忌吃有蜘蛛掉进去的食物

传统医学视蜘蛛为有毒之物,凡食物中落入蜘蛛,食物已被毒素污染,所以,这样的食物应忌食用,否则必中毒伤身。此禁忌见于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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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长期素食

现代社会,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尤其是城市人)脂肪蛋白摄入量增大,随之带来不少现代“富裕病”,由此也相伴而滋生了吃素食,甚至长期素食的观念。自然,因为蔬菜纤维丰富,对人体好处极多,尤其城市人更应多吃蔬菜。但也不应走极端而长期素食。因为有不少重要的微量金属(如锌)在蔬菜中含量极小,而人体则缺少不得,否则就会引起食欲减退,发育不良,营养缺乏,不少病患会因此难愈。若女性为健美减肥而长期素食,不仅会使自身受以上损害,而且还会给下一代造成先天疾病。因而,切记不宜长期素食。

变异食物禁忌

何为变异食物?

在清朝竹柏山房《闲居杂录》中有所记载,文中说:“凡禽兽虫鱼之属,或有感珍气形质变异者,如兽有歧尾,蟹有独螯,羊一角,鸡四足是也;有形色变异者,如白鸟乌首,乌鸡白首,白马青蹄,白马黑蹄是也;有肉变怪者,如落地不沾灰尘,经宿肉体尚暖,曝炙不燥,入水自动是也;有肠脏变改者,如肝色青黯,肾气紫黑,鱼无肠胆,牛肝孤叶之类是也。”

除此之外,民间还忌吃双蒂的甜瓜和能沉入水底的甜瓜;忌吃一荚五粒仁的大豆,忌吃五爪猪,忌食三足、赤足、腹下有“主”字、腹下有蛇文的鳖等,这些有异常变化的食物食品,旧时在民间都是禁忌食用的。

人们认为,任何一种食物、食品,其性质发生了变化,是没有定数的,是不可捉摸的,人吃了以后会不吉利,甚至会变异。

对这种异质异形食物的禁忌,其中不乏合乎科学的,但多数是一种附会牵强的说法,甚至是荒谬的,要注意甄别。

·变异家畜动物食用禁忌

旧时民间百姓,由于知识的匮乏,对于一些不同寻常的家畜动物是不敢食用的,比如说形色的变异、性状的变异等。人们凭着主观感受对其进行判断和想象,加之对生活经验的总结,进而得出很多关于变异家畜类动物的禁忌。当然,这些禁忌中也不乏具有科学性的使用禁忌。

·忌食沾盐醋不变色六畜内脏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一切牲畜的内脏若沾染盐醋后仍不改变颜色的,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必致人死命。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凡六畜五脏得咸酢不变色者有毒,杀人。”

·忌食烤之不动入水而动的干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指出,一切腌烘之干肉若用火烤不动,而放入水中则动的,有毒不能吃,否则必使人中毒致死。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六说:“有脯炙之不动,得水而动者食之亦杀人。”

·忌食独肝牛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只长有一瓣独肝的牛肉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必致人死命。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指出:“独肝牛肉,食之杀人。”

·忌食有六趾四距的鸡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鸡如果每只脚上生有六个脚趾、四个后距,则为怪异,其肉有邪毒,切忌食用;否则必中毒危害身心。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鸡若有六趾四距者食之害人。”

·忌食五色俱备的鸡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不同毛色的鸡,其肉具有不同的营养及药效。若鸡的毛羽五色全具,则被看做有毒邪,其肉切忌食用,否则必使人癫狂。故《备急千金要方》诫曰:“鸡具五色者食其肉必狂。”

·忌食白毛鸡

在我国传统饮食习俗中也有着颜色禁忌观念。比如,在我国的香港深圳等沿海地区,人们就有忌讳购买和烹食白毛鸡的禁忌习俗。否则被认为大不吉,会遭受灾厄。这是因为在传统颜色禁忌习俗中,白色被视为“凶色”,比如丧葬中的“孝服”即白色,白色是很不吉祥的。由此,便认为白毛鸡也是不吉祥之物,食后会给人带来灾难。因而忌食之。

·忌食白首的乌鸡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全身乌黑,仅头独呈白色的鸡不能吃,否则将有害身心。汉代张机撰、清代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乌鸡白首者不可食之。”这可能是对形态奇异的禽畜产生恐惧而形成的一种禁忌。

·忌食落水即浮的猪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猪若无疾,其肉敦实,落水不浮;若落水后浮而不沉,则被视作有疾,不可吃,否则有害身心。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曰:“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忌食眼呈红黄二色的死牛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牛死之后,若其眼呈红色或黄色,说明是因病或中毒而亡,其肉中有毒,不可食用,否则有害身心。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此说有一定道理,可以取信。

·忌食羊蹄悬筋

所谓羊蹄悬筋是指悬筋生于羊蹄甲中,其形若珠子,白色。据传统医学临床证明,这种悬筋不能吃,否则会致人癫狂。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食之令人癫。”

·忌食全身皆白只有头黑的羊脑髓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全身皆白的羊,若其头为黑色,那么这种羊的脑髓是不能吃的,否则,会导致肠内生痈。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忌食无故自动的祭神灵的肉食

古今人们常用肉食酒果祭奠祖先神灵。祭完之后的供品人们就地食用。不少地区的人们认为食供品可避凶免灾。但传统习俗认为,祭祀之肉食无故自动,则切忌食用,否则必害人性命。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曰:“祭神肉无故自动,食之害人。”这可能是对神圣怪异的事物引起恐惧而产生的一种禁忌。

·忌食胆呈白色的鹿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胆为白色的鹿肉有毒,不能食用。否则必使人中毒受害。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记载道:“黄帝云:鹿胆白者其肉害人。”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需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进一步验证。

·忌食落地不染尘土的肉和五脏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一切动物的肉和内脏按正常情况,落地必染尘灰;若其落地不染尘灰,则非正常,吃后有损身心。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又“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需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进一步验证。

·忌食肝肉呈青色的家禽

一切家禽的肉及肝颜色变青,是有病毒或已腐败的表征,所以不可食用。若食之则必将导致疾病,害人身体。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需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进一步验证。

·忌食带红点的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一切禽兽鱼肉,若其中呈现红色小斑点,是有病毒的表征,应弃之勿食,反之则危害身体。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忌食有切不断的六畜肉

《三字经》说:“马、牛、羊,犬、豕、鸡。此六畜,人所饲。”六畜就是指的这六种家养牲畜。传统医学认为:六畜等动物饲之太久,或羸弱有疾,其肉老硬而不鲜嫩,刀刃切割不断,若吃这种肉必招致疾患,所以要禁吃这样的牲肉。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说:“六畜肉有切不断者不可食之。”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可以采信。

·忌食死去的六畜肉

传统医学认为:六畜等动物饲之太久,或羸弱有疾而死去,其肉及内脏都含有病毒,故应忌而勿食。晋代葛洪《肘后备急方》诫之曰:“六畜自死皆是遭疫,有毒,食之洞下,亦致坚积。”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可以采信。

·忌食春天鼻子红而性情暴躁的狗的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指出,春季狗多患狂疾,其时狗鼻发红,其性暴躁,这种疯狗肉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将致人死命。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犬春月多狂,若鼻赤起而躁者,此欲狂,其肉不可食。”

·忌食长黑头白马的脑髓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白色的马若其头为黑色,那么它的脑髓应忌食用,否则将导致人患疯癫之疾。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白马玄头,食其脑,令人癫。”此说或许有夸大其词之处,但对毛色异常的禽兽之肉,最好慎吃。

·忌食头无须、肚腹通黑、煮后反白的虾

古代医学及食俗认为,虾子头上不长须,腹部全黑色,煮熟后又变为白色的,不能吃,否则将毒害身体。此忌见于汉代张机撰、清代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当为生活经验之谈,今遇着这类虾也当忌吃,否则会引起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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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洁”食物禁忌

民间还有忌食不洁净食物的禁忌。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蒙古》云:“他如水族鸟类,则视为不洁之物,绝不沾唇。”俗以为一些动物的内脏和血液等是不洁净的。因而禁忌食用,唯恐食之不吉,会得病或招致灾异等。比如仫佬族忌食动物的心脏;鄂温克族忌食病死的野兽和家畜的头、五脏、膝下骨髓等,锡伯族、达斡尔族等除羊血外,禁食其他动物的血;民间也有少女未满16岁忌食鸡鸭血的习俗等等。这一类饮食禁忌自古有之。

水中动物食用禁忌

水生动物各式各样、千奇百怪。最常见的是鱼,此外,还有腔肠动物,如海葵、珊瑚虫;软体动物,如乌贼、章鱼;甲壳动物,如虾、蟹;海豚(哺乳动物)、龟(爬行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水中有很多生物是可以食用的,而且味道鲜美可口。营养价值也极其丰富。但是,在远古时代,人们觉得水生动物奇形怪状,恐食之会对身体不利、危及生命,因而许多有宜于身体健康的水生动物,人类是不敢食用的。不仅如此,还衍生出很多禁忌。

这些禁忌中有一部分是人们对生活经验的总结,因此,还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

·忌食鳃呈金色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鱼的鳃若呈金色,禁忌食用,否则将使人中毒发毒疮痈疽。巢元方《巢氏渚病源候总论》卷三十二说:“鱼金鳃食发疽也。”

·忌食眼睛闭着的鱼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鱼的眼睛闭上了,此鱼一定腐而不鲜,食后易中毒伤身,汉代张机撰、清代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鱼目合者不可食之。”这是生活经验的总结,有一定的可信度。

·忌食从头至脊生白珠的鱼

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鱼头正中到背脊若长着有成串的白色圆形物,是为有毒之鱼,不能食,否则将中毒伤身。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忌食没有肠胆的鱼

鱼应有其肠胆,若无则被视为怪异,故传统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这种无肠胆之鱼不可食用,否则将损伤女子阴气,致阴虚经绝,不能生育。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忌食双眼呈红色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双眼呈红色的鱼不能脍制烹食,否则食后必中毒,招致恶疾。隋代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十九引《养生方》说:“鱼赤目作脍食之生瘕。”这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可以取信。

·忌食没有鳃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食鱼时应察其是否有鳃,若无鳃则不可吃,否则将使人五月生发癞疾。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说:“鱼无鳃不可食,食之令人五月发癞。”

·忌食全身披着红色鳞甲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鱼的鳞甲若全为大红色,则此鱼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将危害身体。此禁忌见于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忌食身有黑点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鱼的身体上若长有黑色斑点,此鱼有毒,切忌食用。否则,必将危害身体。此禁忌见于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忌食有角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鱼若头上长角,其肉切忌食用,否则,必将引发恐惧惊骇之疾而危害身心。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鱼有角,食之发心惊,害人。”

·忌食眼呈白色的鱼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鱼的眼睛呈白色。其肉有毒,切忌食之,否则危害身体。此禁忌见于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

·忌食三足鳖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鳖当四足,若仅三足则为怪异,其肉应忌食用。否则必危害人体。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鳖三足,食之害人。”这是对怪异之物恐惧而产生的一种禁忌。

·忌食腹下成王字的鳖肉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凡是鳖肚腹下呈现王字形者,其肉切忌食用,否则将招致灾祸。此禁忌见于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可能是对该类鳖特殊的形态而引起的一种恐惧,故禁忌食用。

·忌食河豚

河豚古称为“鯸鲐鱼”。传统医学及食俗指出,河豚的肝和腹肉、鱼卵含有剧毒,切不可食,否则将致人死命。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六说:“缑鲐鱼肝及蝮内子有大毒,不可食,食之,往往致死。”此说有一定道理,可以信从。

·忌食螃蟹

在我国的杭州、湖州一带地区,人们就曾奉行过忌吃螃蟹的饮食禁忌。因为人们认为,凡食螃蟹者在死后都会被驱赶入蟹山挨罚受罪,在那儿会由因果报应而饱受蟹之利爪的撕抓刺伤。又有人认为螃蟹中多有怪异者,如蟹背有星形,蟹脚不全,蟹目独,腹上生毛等都属怪异者,是忌食用的,否则会伤害人,给人带来灾祸疾患。若是有风疾的患者则更应忌食之。

·忌食鼋鳖

在我国南昌、瓯江地区的人们,有着忌讳吃鼋肉鳖肉的习俗。据《清稗类抄》所载:“南昌人畏鼋与鳖,呼之为老爷。南康府附近有老爷庙,所祀为鼋老爷。相传明太祖与陈友谅战时,曾救御舟脱险。赣人祀之甚虔,且相诫不食鼋鳖,恐犯老爷之怒也。”这是说南昌人是为感恩才忌食鼋鳖的。瓯江人也认为鼋是有功之物,曾在唐时帮唐僧师徒取经横渡过了八百里通天河,驮回了宝贵的经书,其功不可没。故人们奉之若神明,禁杀食其肉,否则会因亵渎神灵而招致灾祸。这种禁忌自然无科学依据,但它源于人类的感恩报德的传统心态,又是较自然合理的一种禁忌信仰。

·忌食两眼相向、花爪红眼的螃蟹

古代医学及饮食习俗认为,两眼相对,八个爪子上生有花斑纹,眼赤红的螃蟹有毒,不能吃,否则将危害身体健康。此禁忌见于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此种禁忌属于生活经验之谈,今遇着这类螃蟹也当忌吃,否则会引起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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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食死甲鱼

甲鱼又名团鱼,俗称鳖或王八。由于甲鱼肉质细嫩,滋味肥厚,营养丰富,被视作滋补佳品。但是,死甲鱼不能吃。因为甲鱼肉含有较多的组氨酸,组氨酸是具有特殊鲜味的重要成分,它分解后可以产生组氨。组氨是一种强烈的血管扩张剂,它可以引起一系列过敏物质的释放,浓度过高时,可以引起人体虚脱,休克等症状。死后的甲鱼肉能自行分解产生组氨,人吃了死甲鱼,就会引起食物中毒。

饮酒禁忌

我国是酒的故乡,也是酒文化的发源地,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酒与文化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

中国人对酒是别有一番研究的。在传统饮食文化中,酒历来被用于祭祀、宴飨、酬宾,或用于医疗、解乏、养生。因此,人们在喝酒时也是有所禁忌的。

·忌烧酒与生姜一起食用

我国中原一带的饮食文化中有着不少流传至今的食物相克的禁忌习俗,如人们认为烧酒不能和生姜同时食用,否则会诱发疾病,损害身体健康。因为我国的传统饮食习俗认为烧酒和生姜都属阳性食物,都属燥热类食品,其物性相同,若同时食用,对人体肠胃的刺激会更大,会引起肠胃和消化系统疾病,即如古人所说:“食之坏心肺。”此说有一定道理。

·忌饮酒后过量饮茶或饮浓茶

酒醉后适量饮点淡茶可起到解酒的作用,这是取用茶能润燥解酒、消积化食、调水道之功效。但酒醉后不宜喝浓茶,因为茶叶中的咖啡因与酒精结合后不但不解酒,反而会加深醉酒的痛苦;当然,醉后更不可大量饮茶,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指出:“酒性纯阳,其味辛甘,开阳发散。其气燥热,胜湿祛寒。酒后饮茶伤肾脏,腰脚坠重,膀胰冷痛,兼患痰饮水肿,消渴挛痛之疾。”即是说酒醉后大量饮茶必会使酒性驱于肾脏,肾主水,水生湿,湿被燥,从而形成寒滞,进而导致小便频浊,大便燥结,睾丸坠痛,阳痿等疾患。

·忌饮酒时食生苍耳

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饮酒时不可吃凉拌生苍耳。否则必损伤肠胃,引发胃疼病。

·忌饮酒时食凉拌生韭

汉代张机撰、清代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饮白酒食生韭令人增病。”

古今人们在饮酒时都爱食凉拌生菜,传统医学指出,饮白酒的时候不要吃生韭菜,否则将会使有病者病更加重,无疾者患疾。

·忌饮酒时食龟肉和菰白菜

菰白菜,一种蔬菜名,又名“蒋”,俗称“茭白”。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饮酒食龟肉并菰白菜,令人生寒热。”饮酒时不能吃乌龟肉和菰白菜,否则将会使人生发寒热之疾。

·忌暴饮酒

古今饮食卫生和养生学都曾指出,少饮酒对身体有益,暴饮狂饮则对身体有严重损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人体肝脏的损伤;二是引发急性酒精中毒;三是导致急性心肌梗死而危及生命;四是会使高血压患者、冠心病患者全身血管扩张,心跳加快,血压骤然升高从而导致心绞痛或脑血管破裂和心肌梗死……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善于克制自己,切忌暴饮狂饮。

·忌勉强饮酒

饥餐渴饮,人之本能,当顺其自然。若不饥不渴,或已进饮食和厌倦饮食,则不能勉强进之,否则必导致疾病,有损身心。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莫强食,莫强酒……皆损寿命。”

·忌饮酒后过多喝水

传统医学及食俗指出,人在饮酒后因口渴常嗜饮茶水,少量饮用尚可,切忌过多饮用,否则将使人患疾病。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说:“饮酒后饮水多,水汽停留于胸鬲之间而不宜散。乃令人胁下痛,短气而竭。”又云“饮酒后饮水多。水汽停留于脾胃之间。脾得湿气则不能消食,令人噫气酸臭,腹胀满,吞酸。”

·忌饮酒过量

适量饮酒可消除劳累,舒筋活血,强身健体,好处极多。但若嗜酒成性,饮酒过量则适得其反,不仅伤人身体,也乱人情志。故民间禁忌俗谚曰:“气大伤人,酒多伤身”,“饭要少吃,酒要少饮”, “不贪意外财,不饮过量酒”。否则会导致“酒极作乱”而“乐极生悲”。

·忌醉后饱食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饮酒大醉之后,应少吃饭菜及其他食物,切忌饱食,否则将引发寒热之病,损伤身体。张机撰、徐彬注《金匮要略论注》卷二十四说:“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忌卯时饮酒

古今习俗都认为:卯时不能喝酒,否则对人对己都不利。卯时指的是清晨5~7点钟,人若在这时饮酒,自然会整天醉意蒙蒙,既伤害自己身体,影响耽误整天的工作,也会因醉酒而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和影响。故俗语诫曰:“莫吃卯时酒。昏昏醉到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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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药酒禁忌

中药泡酒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内经·素问》中有“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之说,醪醴就是治病的药酒。

饮用药酒时应注意以下禁忌:

·所用酒须是50度以上的白酒

不是所有中草药都可以配制药酒,一般来讲,寒性药物比较适宜,热性药物就不适宜。配制药酒的酒必须是白酒,度数在50度以上,以粮食酒为主,最好为谷类酒,工艺上主要分为冷浸法、热浸法、渗漉法和回流热浸法4大类,前两种在民间广为流行,后两种因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技术,一般出现在医院的制剂室。

·配制、服用药酒,须遵医嘱

配制药酒,需要根据病人的症状,选择适用的中草药,千万不可以乱用。如果想在家中配制药酒,一定要先找有经验的中医,把脉问诊后,开出药方,再制作药酒,一般来讲,浸泡6~7天就可以饮用了。

在服用药酒时,也要遵照医嘱,医生会根据病人的体征,规定饮用的大致量,主要是达到中医所讲究的阴阳平衡,从而发挥它的作用。以人参天麻药酒为例,一般每次10毫升,每天3次为宜,多的话每天也不要超过50毫升。

其他异常食物禁忌

旧时,人们为了自身的安全,在判断一种食物是否可以食用时,一般都是用眼看。就是因为如此,很多性状发生变化的食品、饮品,人们都是对其有所禁忌的,甚至与鬼神操纵联系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人类的身体健康。

·忌食向上蜷曲生长和呈红色的菌

食用野生菌味道鲜美可口,且营养丰富,人多爱食之。但古人认为,凡向上蜷曲生长和呈红色的菌属毒菌,切忌食之。此禁忌见于汉代张机《金匮要略》卷二十四。此种禁忌为生活经验之谈,可以取信。

·忌食入水即沉的瓜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一切冬瓜、南瓜等,凡放入水中即沉没的就不能吃,否则将导致冷病,且终身不能治愈。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说:“凡瓜入水沉者食之得冷病,终身不瘥。”

·忌饮所映人影晃动的酒或水

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酒和水在正常情况下静止时所映人影亦静止不动,反之,所映人影晃动,则说明其中有异物,不可饮用。张机《金匮要略》卷二十四指出:“凡水及酒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忌食呈红色的木耳

木耳具有排毒软化血管等功效。传统医学及食俗认为:木耳以黑白二色为正常,若其色呈红色,为有毒不可食之木耳,切忌吃这种木耳。此忌见于汉代张机《金匮要略》卷二十四。

·忌饮照人不见影的水、酒等液汁

传统医学与食俗认为,凡是一切诸如水、酒等液体食物,其照人而不现影者,不能饮食,否则将使邪气流注人体,导致恶疾。巢元方《巢氏诸病源候总论》卷二十四引《养生方》说:“诸湿食不见影,食之成卒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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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禁忌俗语

在民间,一些俗话,比如“吃了火药,脾气暴躁”、“吃了秤砣,铁了心”、“吃了灯草芯,说得轻巧”等,虽然是一些比喻,却也径直地表明了民间有食物的素质能够转化为吃者的素质这一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