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贞观之治,光照百代的盛世牡丹
“一日之恶”与“三年之善”
登基之后的唐太宗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留下来的残余势力。虽然这两人已经在“玄武门之变”中丧生,但他们的死并不代表着太子集团势力的最终消亡。这些势力依旧分布在全国各地,随时都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统治。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究竟应该对他们实行安抚政策,收买人心,还是武力镇压,消除隐患,唐太宗也难以抉择。
早在玄武门事变之后,秦王府的将领们就在这个问题上各执己见,大部分人都认为应该将太子的这些余党全部处死,以免放虎归山,日后难以处理。但尉迟敬德却认为,如今最重要的是安抚人心,既然李建成和李元吉已死,滥杀无辜只会丧失民心,弄得天下大乱。
唐太宗也认为如此甚好,于是便以唐高祖的名义颁下诏书,大赦天下,表示除了李建成和李元吉两人,其余人一概不予追究。对于政敌的残留势力,唐太宗的这种做法是十分明智的,一来可以稳定局势,使人心思归,为日后的统治打下坚固的基础,二来可以缓解天下人对于他杀兄夺权这种行为的谴责。
对于唐太宗想要“化干戈为玉帛”的和解态度,大部分太子和齐王的旧部都“心术豁然,不有疑阻”,冯立、薛万彻等人在政变后很快就归顺了李世民。对于他们的配合,唐太宗也十分满意,称他们以前为太子卖命,也是忠义之士。由于东宫集团首领等人纷纷归顺,那些散落在长安附近的东宫兵勇也都放下了武器,长安附近的隐患基本解除了。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在地方上还有一些势力集团不满李世民的统治,制造出了不少的事端。李建成在各地的残部中,势力最强大的当属幽州大都督、庐江王李瑗和泾州总管罗艺。庐江王李瑗是唐高祖堂兄的儿子,于武德元年被封为庐江王,任信州总管,武德九年升至幽州大都督。
李瑗和李建成的关系十分密切,在李建成与李世民争夺帝位的时候一度准备在北方策应。但事实上,李瑗并非将才,所以朝廷派将军王君廓到幽州担任他的副手。李瑗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处理军事没有天赋,再加之王君廓是朝廷派来的命官,所以对他十分尊重,遇事都与他商议,还与他结成了儿女亲家。
李世民早就知道李瑗和李建成的关系非同一般,所以玄武门之变后,他便马不停蹄地派人召李瑗回京,以免他在幽州制造出什么事端。为了让李瑗不疑有他,李世民还特意让崔敦礼作为使者前往幽州。从地理位置来看,幽州离长安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所以李瑗虽知朝廷可能发生了事变,但具体情况却不甚明朗。敕使崔敦礼的到来一时间让李瑗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是好。在和王君廓商量之后,李瑗决定先将崔敦礼扣押起来,再找燕州刺史王诜前来商议大事。
就在此时,李瑗手下的兵曹参军王利涉却对他说:“大王您如今不奉召入京又拘押来使,已经如同谋反。现在各州的长官都是朝廷命官,未必会肯听从您的指令,如果征兵不起的话,该如何处理呢?”李瑗听后也觉得有理,便向他询问具体事宜。
王利涉接着说道:“山东之地是窦建德的故地,现在还有很多窦建德的部下。大王您应当使他们官复原职,在当地镇守,如此河北之地就没有后顾之忧。之后再联合燕州刺史王诜北连突厥,您再亲率大军开往洛阳,不出两个月便可以平定天下。”王利涉还认为王君廓曾经跟随李世民东征并颇受宠信,所以并不可靠,应该先将他除去而让王诜掌控兵权。
但李瑗和王利涉的谈话却被王君廓得知,他决定先下手为强,王君廓首先找到了王诜,将不知所以的他杀死并砍下其头颅。随后,王君廓又带着王诜的首级向众士兵宣布:李瑗和王诜私自扣押朝廷来使,意图谋反。如今逆臣王诜已被我除去,你们跟着李瑗只有死路一条。何去何从,你们自己考虑。
众人见局势已定,便跟随王君廓将崔敦礼从牢中放了出来。虽然是大势已去,但为了自保,李瑗还是带领手下的几百将士手持兵刃意图反抗,但被王君廓当众勒死。一场兵变还没开始就宣告流产,李瑗的头颅被送到长安之后,王君廓因平叛有功,代替李瑗成了幽州大都督。
李瑗死后,唐太宗的目光又落到了泾州总管罗艺的身上。罗艺是隋朝旧臣,后归顺李唐王朝,征战多年,立下了不少功勋。唐朝建立之后,罗艺和李建成关系密切,曾经帮助他招揽了大批将士驻扎在东宫,号称“长林军”。但这件事后来被高祖发现,李建成受到了严厉的谴责。而罗艺却因为劳苦功高,得以赦免。
事后,罗艺被高祖放了外职,镇守泾州。太宗即位之后,为了安抚住他,便下令封他为开府仪同三司。但区区开府仪同三司并不能满足罗艺的野心,他“惧不自安”,借检阅军队之机召集了大军来到了幽州,意图谋反。
太宗闻讯后大惊,马上派长孙无忌和尉迟敬德率大军前去镇压。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朝廷的讨伐大军还未到达,当地的太守赵慈皓便联合统军杨芨将罗艺赶出了幽州。兵败之后,罗艺抛弃妻子向突厥逃去,但却在到达宁州之时被部下所杀,首级被传到了京师。至此,李建成残留下来的两大武装力量迅速溃灭,可见此时太宗是众望所归,李建成的残部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除去了李瑗和罗艺两大武装力量,唐太宗还对消除山东和河北之地的隐患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李氏家族出于关陇政治集团,建立政权后,唐高祖因此启用了很多关陇地区的政治阶层。和高祖一样,唐太宗登基以来,山东人士也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
贞观元年,殿中侍御史张行成对太宗这种因地域原因对人才差别对待的做法进行了劝谏。当时唐太宗“言及山东、关中人,意有同异”,张行成便劝他道:“臣听说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应以东西为界。如果陛下这样的话,天下人便会觉得您内心狭隘了。”太宗听了张行成的话,很有感触,便打破成见,擢用了很多山东地区的人才。
河北地区本来是窦建德和刘黑闼的势力范围,当年刘黑闼起兵谋反,李建成奉旨出征。他听从了魏徵的建议,在当地实施了“安抚民心”的政策,破了刘黑闼的大军。从此之后,这片地区就成了李建成的势力范围。玄武门之变后,一部分太子残部逃到了这里,在暗中威胁着唐太宗的统治。为了消除河北地区的隐患,只能怀柔安抚,武力镇压只会适得其反。
为此,太宗派魏徵出使河北。魏徵本来是窦建德的部下,平刘黑闼时献计有功,在河北地区颇有人望。魏徵没有辜负唐太宗的期望,到达河北之后按太宗的旨意将一些太子原来的残部释放,以此来获得当地地主豪强的支持。除此之外,魏徵还主持减免了当地的赋税,百姓对此感恩戴德,人心渐趋平稳。
就在太宗登基两个月后,他下令封李建成为息王,封李元吉为刺王,并以亲王的礼仪安葬。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宗允许太子宫和齐王府的人前去送葬,而他本人也是在宜秋门上痛哭流涕。贞观十六年,又追赠李建成为皇太子,李元吉为巢王。
天下安定之后,唐太宗便开始着手于民生、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的治理,在几年时间内,便使得天下富足,社会稳定。对于李世民的治国之能,后人一直颇为称许,许多人认为这是因为他天赋异禀,具有常人所无法比拟的政治才能。其实与生俱来的智慧和后天培养的治世才华确实是唐太宗的长处,但却不是他能够创造贞观盛世的唯一原因。
事实上,在李世民的内心深处有着强烈的治世愿望,这种深刻的愿望来自于一种恐惧,那便是隋朝的灭亡和发生在玄武门那一场血案。按史学家的分析来看,那就是他和隋炀帝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不愿重蹈隋炀帝的覆辙,所以只有努力控制住自己安于享乐的欲望,反其道而行之。而“玄武门之变”虽然是唐太宗一生无法平复的伤痛也是他唯一为世人所诟病的事件,但这“一日之恶”却成就贞观的“三年之善”。这些因素在无形之中制约着、鞭策着唐太宗,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位独步古今的君王。
蛋糕的切法
解决完李建成等人的遗留问题之后,唐太宗便开始着手于政治班底的变革,组织起自己信任的领导集团。唐代的政府机构中宰相人数很多且更换频繁,仅唐高祖在位的九年时间里,前前后后就一共有十二位宰相。武德年间的这些宰相主要由隋朝遗臣和关陇贵族集团而组成,他们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基本上都出身高贵且有过多年的从政经验,但思想上都比较保守。
以此来看,这些人并不符合锐意改革的唐太宗心目中对于宰相的要求。再加上这些人都是高祖时期留下来的臣子,他们对刚登基不久的唐太宗的忠心程度以及唐太宗对他们的了解度都不如原来秦王府的官员来得深刻。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最终被秦王集团的政治班子所代替也是时势所趋了。
自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被立为皇太子开始,他就开始为自己的领导班子进行“换血”,即将原来秦王府的官员慢慢转移到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中,用他们来代替高祖时期的旧臣。所以秦王府的众多谋臣在这段时间内都得到了迅速的升迁,例如长孙无忌和杜如晦被擢升为左庶子,房玄龄和高士廉则被封为右庶子。再加上太子詹事宇文士及,新的领导集团已经初具规模。
一个月之后,李世民又有了进一步的举动,他任命房玄龄和高士廉为宰相,并将兵部和吏部的大权交由杜如晦和长孙无忌掌管。这一次是李世民掌权时期最高领导阶层的第一次较大的调整。通过这次调整,宰相集团一改以往全部是高祖旧臣的局面,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新旧宰相之间逐渐出现了不小的隔阂,有鉴于此,唐太宗又逐步用调职或罢黜等方法将这些旧官员排除出了最高权力机构。
在这些被罢黜的高祖旧臣中,萧瑀、陈叔达和宇文士及因在武德年间就归属唐太宗,且对他获得帝位有一定帮助,所以在离开之后得到了较好的待遇。而封德彝因为生前在李世民和李建成中间首鼠两端,犹豫不决,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唐太宗下令收回他死后的赠官和食封,就连他的谥号也被更改。从唐太宗做这些高祖旧臣的处理态度来看,可以清楚地看到,太宗是个既念旧情又不能忘怀旧怨的人,他对宰相裴寂的处理就是最好不过的例子。
裴寂早在晋阳起兵的时候就跟随在唐高祖李渊的身边,可以说是李唐王朝不折不扣的开国功臣。他虽然在才能各个方面都不如同一时期的刘文静,但却因为和高祖是多年至交,所以仕途一路畅达。武德二年,朝廷发生了著名的“刘文静事件”,这场表面上是裴寂和刘文静的意气之争的案件,最后以刘文静的被冤杀而告终,而裴寂基本上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唐太宗就开始对裴寂怀恨在心,所以多年后,裴寂也迎来了他命运的低谷。
其实在武德九年之时,裴寂受到的待遇还是不错的。此时的他虽然只有司空的虚职,但还是朝廷的一等公,并拥有着朝廷赏赐的一千五百户封食邑。如果情况不发生太大的变化,纵然手中没有实权,但这些爵位和封邑也足够裴寂安享晚年了。但到了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局势还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唐太宗下令免除了裴寂的一切官职,并将他的封食邑削减了一半,将其“放归本邑”,原因就是当时的“法雅”一案。
遭到罢职的裴寂本想留在京师,但唐太宗却将武德年间的旧事重提,认为遣他回乡已经是念及旧情,法外开恩,不容商议。无奈之下,裴寂只好回到了家乡蒲州。但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不久之后,汾阳就传来了“裴公有天分”的谣言。
唐太宗听闻这件事后大怒,他当着众臣的面历数裴寂的四大罪过,其中包括“位为三公而与妖人法雅亲密”,其后“负气愤怒,称国家有天下,是我所谋”,回到蒲州后有“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报”,最后“阴行杀戮以灭口”,条条都是死罪。念及他是开国重臣,唐太宗决定免除他的死罪,但“活罪难逃”,遂下令将他流放到偏远的静州,后死在回京途中。
处理完这些武德旧臣后,唐太宗还下令启用了魏徵、王珪和温彦博等人。唐太宗这么做的目的有两个,其一是他的确看重这几人的才华,希望能够收归己用,帮助自己处理朝政,其二是这种不计前嫌的做法能够体现出他作为一个君主的宽容和大气,对此时经历乱局、亟需安抚的人心很有帮助。
到了贞观三年(公元629年),房玄龄、杜如晦、温彦博、魏徵等人都先后进入了国家的最高决策层。这样一来,最终的领导集团的主要成员都是由唐太宗亲自选拔的官员而组成,这对他日后施行自己的政治方案和巩固自己的统治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作用。
完成权力重组之后,唐大宗将迎来一项更为重大的挑战,那就是治理这个庞大的帝国。古往今来,多少帝王败在“能得天下不能治天下”的怪圈之下。唐太宗之所以能为世人所称道,就是他做到了一般的君主难以做到的事,既以武功得了天下,又凭文才治理了天下。言易行难,要打造这让后世人无限神往的大唐盛世,唐太宗付出的努力和辛酸也是任何人都无法切身体会的。
“大乱之后,其难治乎”,如何在这纷纭的国事中理出头绪,确立自己的治国方向,关于这个问题,唐太宗在登基之初就和群臣讨论过。这场治世之论异常激烈,在唐太宗的鼓励下,大臣们各抒己见。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看法和意见数不胜数,难以统一,但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是名臣魏徵和封德彝的辩论。
在魏徵看来,如果天下长久安定,民众则骄逸,不容易教化,但战乱之后,百姓经历了愁苦,则比较温驯听话。这就如同饥者思食物,渴者思饮水,道理是一样的。所以说,唐太宗所说的“大乱之后”,不是难治,而是易治。
听了魏徵的话,唐太宗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他询问魏徵:“一个善于治理国家的君主,要使得天下大治恐怕也要百年的时间。如今天下已是大乱之后,能很快达到天下大治吗?”魏徵回答道:“话虽如此,但圣人说过治天下,只要上下齐心,三年之内必定可以将天下治理得井然有序。”唐太宗心下暗许。
但封德彝对魏徵的看法并不十分认同,他反驳道:“自夏商周三代以来,人心越来越向奸佞讹诈发展。因此,秦朝用严酷的律令,汉朝则是王霸道相杂用,这些都是人心不稳造成的结果,不是不想将天下治理好。魏徵是个书生,不识时务,只懂纸上谈兵。倘若听信他的言论,国家的灭亡指日可待。”因此,他主张施行严刑峻法,加强统治的力度,这一看法也得到许多人的认同。
魏徵不甘示弱,反唇相讥,说道:“古往今来大乱之后大治的例子比比皆是,黄帝、颛顼、商汤、周成王都是如此。如果按你所说,古人都人心纯朴,今人都渐渐奸恶,岂不是今天的人都变成鬼了吗?那样的话,人主还怎样治理天下?”
魏徵和封德彝二人各执己见,你来我往,争得不可开交。但最后,英明的唐太宗还是采纳了魏徵的意见,并据此制定自己的治国方略。
孟宪实先生说:“这是贞观之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辩论,是事关国家基本政策的思想交锋,也可以说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这个争论代表了唐初的两种统治路线。两种路线,一是王道,一是霸道。”二者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要看世事的具体时间和状况,而此时的唐朝正是需要用“王道”来安抚天下臣民,而不是用“霸道”来武力镇压。
亲身经历隋末大乱的唐太宗更清楚地知道,百姓之所以作乱都是为时势所逼,如果不是没有生存的机会,是不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当盗贼的。所以,李唐王朝虽然是靠武功夺得了天下大权,但唐太宗认为此时应该采取魏徵所提倡的“王道”,与民休息,制定合理的政策让百姓安居乐业,如果一味地用重刑重律,不仅不能“止盗”,反而会使得人心不稳,社会动乱。
一头是吏治,一头是军制
为了国事能够更好地进行,唐太宗还下令在唐初的各项政治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建立起新的政治制度,其中对吏治的改革就是重中之重。官员是皇帝的左膀右臂,治国方略的提出需要他们来出谋划策,既定国策的实施也需要他们去具体执行。可以说,官员们的好坏优劣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固和发展。如果没有一批高素质的官员,那么无论君主多么励精图治,也都是徒劳无功的。
如《新唐书·百官志》所记载:“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唐因隋旧,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三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合称“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
首先,政府的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此种名义上为皇帝诏书的“敕”,乃是由中书省所拟定,即所谓“定旨出命”。中书省中,正长官中书令外,设有副长官中书侍郎,之下又有中书舍人。中书舍人官位虽不高,却有拟撰诏敕之权。遇事,则中书舍人各自拟撰,是谓“五花判事”;然后再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于初稿中选定一稿,或加补充修润,成为正式诏书,再呈送皇帝画一敕字,即为皇帝的命令。
其次,门下省掌审议副署权,每一命令,必须门下省副署,始得发生正式效能。门下省主管长官侍中及副长官侍郎,接获来自中书省的诏书后,即加以复核。在门下省侍中侍郎之下,设有若干第三级官,谓之给事中。给事中之地位与中书舍人相类,官位不高,却须对敕发表意见。门下省若反对此敕,需将原敕批注送还中书省重拟,称为“涂归”,亦称“封驳”、“封还”、“驳还”等。
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资治通鉴》载: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人心所见,至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在他的眼中,中书、门下协助皇帝决定大计方针,为“机要之司”,同时也是防止个人专断的有效措施。
之后,国家一切最高政令,经中书定旨、门下复审,即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是政府结构里职位最高权力最大的行政机构。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下设左、右仆射,其下各设左、右丞。“尚书省,天下纲维,百司所禀,若一事有失,天下必受其弊者。”《旧唐书·戴胄传》中所载的唐太宗的这几句话便足以说明尚书省在中枢行政机构中的重要地位了。
尚书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下设二十四司,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此六部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末年,生命力延续长达一千多年。
吏部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下统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
户部掌天下财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钱谷、贡赋等,所属有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
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统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
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选授、考课、主持武举,以及军令、军籍和中央一级的军训,所属有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并平议国家之禁令,其属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
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国家农、林、牧(军马除外)、渔业之政,以及诸司官署办公所需纸笔墨之事,所属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
三省六部制虽然做到了权力的相互制约,有利于皇权的集中,而且对于提高中央机构的办事效率也很有帮助,但是到了贞观年间,还是出现一些弊端和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唐太宗便下令改革和完善三省六部制,使其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首先,唐太宗废除了尚书令这一职位。在三省的长官中,尚书令的职权可以说是最大的,唐太宗在武德年间就担任过这一职位。但唐太宗登基后,朝廷便因为避讳,一直都没有再设置尚书令一职。如此一来,尚书令就成了一个虚设的空职。因此唐太宗便下令废除了尚书令,而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的最高长官,由左、右仆射和中书令等人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
但这种制度有个缺陷,那就是在三省的官员中,左、右仆射为正二品,中书令、侍中为正三品,品阶都比较高。能被授予此官职的除了要有出色的才华,还需德高望重,能够使众臣心服。正是因为有着这样严格的限制,所以三省的高级官员人数一直都较少,根本不能满足朝廷对于人才的需要。
为了招揽更多的有才之士为国效劳,唐太宗下令调整这一制度。他经常让一些品阶较为低下但颇有治世之才的官员和宰相们共同辅佐朝政。这些人原本并没有进入中央朝廷的机会,所以在他们在感激皇帝给予他们恩赐的同时,无一不竭尽全力为君王效劳。
这种灵活的官员任免制度不仅使全国各个阶层的人才都能够为国效力,还改变了原来三省之内一成不变的格局,增加了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权力分散之后,各阶层官员之间能够相互制约,皇权的至高无上就得到了保障。
唐太宗还十分重视中央各个机构的办事效率,因此在中书省还特别设立了一种制度——“五花判事”。这本来是一种旧的制度,在唐朝之前很多君王都使用过,而并非唐太宗独创。但这项制度确实是到了贞观年间才得以彻底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中书省的办事效率和加强官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中书省的诏书起草主要是由中书舍人负责,而中书省按照尚书省的六部设置了六位中书舍人。所谓的“五花判事”,就是指所有由中书省起草的诏书和政令,除了执笔的那位中书舍人外,还需由其他五位中书舍人加入自己的意见并签署自己的名字。并且在这之后,还需由中书舍人之上的中书侍郎和中书令审核之后才交由门下省勘察。这样的规定督促了两省的官员对待所拟诏令更加认真仔细,不容一丝马虎,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工作的质量。据《资治通鉴》记载,“五花判事”推行之后“鲜有败事”,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唐太宗是个十分开明的皇帝,他认为“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且日断十事,五条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继月,乃至累年,乖谬既多,不亡何待?”
所以,只要是对政事有利的事他基本上都能够接受并给予鼓励。例如,他就常常鼓励中书和门下省的官员集思广益,不要墨守成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事件要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不能因为惧怕上级和权贵就是非不分。
要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仅仅靠改组国家最高领导层是不够的,接下来,唐太宗便命房玄龄根据“量才授职,务省官员”的原则,制定出朝廷官员的具体限额,以此来裁减官员,解决隋朝遗留下了的冗官冗费现象。隋朝官员队伍庞大,政府开支十分巨大,而这些负担就自然而然地加到了百姓身上。
到了唐朝,官员队伍更加壮大,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礼部侍郎刘林甫主持官员的选拔时,仅六、七品的官员就“将万余人”,可见当时的官员人数何其壮观。为了精简官员队伍,房玄龄等人经过多方面的查实,确定了中央机构的官员为六百四十人比较合理,而地方官员的数量也应酌情递减。
此外,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唐太宗还在贞观元年下令将全国分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剑南道、岭南道、陇右道、淮南道、山南道和江南道等十道,以此来作为州县行政区域之外的监察区域。朝廷按时派出官员到各地巡查,但这些官员到了地方之后只负责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而不得干预地方官员的正常公务。
唐太宗还下令特设了监察巡省,监察巡省并没有特定的官员,而是根据皇帝的需要临时派遣。这样一来,职权就明显分开,官员专权的现象大大减少。加之监察力度的加强,各地的吏治在短时间内都有很大的改善。但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监察制度在提升地方吏治水平的同时还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它带来的地方权力的增强为唐中后期藩镇林立埋下了祸根。
改革吏治的同时,唐太宗还下令完善了兵制。在初唐时期,“举天下不敌关中,居重驭轻之意明矣”。府兵制在贞观年间所发挥的积极影响是不可替代的。形势变化,其作用也不可同日而语。唐朝军队能够横扫西域,击败突厥,以及在后来的多次战争中取得胜利,府兵制有不小的功劳。
唐代的府兵是世兵,职业军人,和汉朝缺乏训练的农民军不同。众所周知,全民皆兵,生产工具就是战斗工具,生活就是战斗,这是游牧民族战斗力强的重要因素。唐代利用世袭职业军人的大量训练,造就出战力更强的农民兵,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游牧民族的优势。范文澜评价过府兵制:“府兵制的抽兵法,对生产的影响不大,又有全国保卫朝廷和防守边镇的意义,民众服兵役的劳苦也比较均平,在贞观时期,府兵制是一种好的兵制。”
唐太宗时的府兵制以均田制为基础,达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政府将农民按贫富分为九等,六等以上的农民,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二十岁开始服役,到六十岁才免役。唐太宗时,全国分置634个折冲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
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长官为折冲都尉。府兵除出征与轮流卫戍外,其余时间均居家种田;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由折冲都尉统率教习攻战之术。遇到有战事发生,府兵由中央临时任命将领统兵出征,战事结束,兵士散于府,将领归于朝,平时每年须轮流宿卫京师,还需定期镇戍边疆。
府兵的任务,最主要的一项是到京城宿卫,多由距京城较近的关内、河南、河东诸道府兵担任,这几道府兵兵额也占全国府兵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其职责除宿卫宫禁外,还充当诸王府、各官府及京城警卫巡察等治安之责。
因此,在府兵制下,军民是一家,一个男子既是军人也是农民。但是国家出于省钱的考虑,不给出钱买兵器,连粮食、日常用品都要自备。由于府兵平时务农,生活无异于农民,自给自足,国家又省了一笔军费开销。战争时期,由中央临时配备将领,战争结束后,将帅则解除兵权。这种措施使军队不至于成为将帅私有,减少了军人拥兵专擅或割据的可能性。
府兵制的出台是唐朝初期国家形势的需要。贞观年间,国家刚刚从硝烟里走出来,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百姓朝不保夕,国库也十分空虚。这时候如果把青壮男丁都抽调出来,不仅国家要养着他们,每个家庭也少了一个干农活的主力。这样,家庭和国家的负担都重了。还没来得及喘息,大唐又要背着沉重的负担行进,显然不现实。
鉴于隋文帝统治时期改革府兵制的成效,唐太宗决心加以继承发扬。经过一番精心筹划,制定出进一步发展府兵制的方针政策,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府兵制度。贞观元年,唐太宗刚即位不久,立即着手改革兵制,到贞观十年(公元636年),下令仿照隋朝鹰扬府和唐初十二道府兵建制,于全国各地设置折冲府,“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百六十一,皆隶诸卫”。
可是府兵制有很大的弱点,那就是它极其倚赖田地,发生重大战事时候聚集慢。为了克服府兵制的弱点,唐朝后来设立了临时征兵办法,这在唐中后期成为主要的兵役制度。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统治者认为,将壮健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
总之,唐太宗在贞观年间进行的政治改革可以说是“革故鼎新”,针对唐朝当时的国情构建了适合的政治制度。这些改革都完成了之后,唐代的国家机构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完善,变得更加简洁明了,效率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织一张遍被天下的网
“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兵车行》)、“借问新安吏,县小更无丁,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新安吏》)、“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无家别》),杜甫的这三首诗中,都有一个“县”字。古之郡县,乃地方行政区域,每每国家打仗、征税,必以县为单位。“县”在古时候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唐朝地方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民众的社会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是国家治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唐初的地方制,亦如三省六部制一般沿袭隋朝的旧制,地方上有州(郡)、县两级。州设刺史,有时称郡,则设郡守;县设县令。州、县均按其地位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
州的长官为刺史,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录事、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又有市令、丞、文学、医学博士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县的长官不分大小统称令。京县令,正五品上;畿县令,正六品上;上县令,从六品上;中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令,从七品上;下县令,从七品下。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等。
州、县官员都是“亲民”之官,掌本级地方政府的政令。一方面负责刑狱治安,征敛赋役;另一方面“宣扬德化”,“劝课农桑”,“务知百姓之疾苦”。《新唐书·百官志》说:“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季终,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隄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可见县令统管一县所有军政事务,并且亲自处理刑狱。
所以,州县官员的选任,得人与否,对封建政权的稳固关系甚大。唐自太宗开始,就很重视地方吏治,他曾说自己“居深宫之中,视听不能及远,所委者惟都督、刺史,此辈实理乱所系,尤须得人”。他亲自过问刺史的选用,并把各地都督、刺史的名字写在屏风上,凡做“善事”的就在其名下记上一笔。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又派李靖等人到各地巡查,升迁廉吏,惩罚贪官,问民间疾苦。
除州、县外,唐朝还有许多另设的地方级别。贞观元年,唐太宗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即道),称十道。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唐玄宗又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和江南西道,分山南道为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从关内道析出京畿道,从河南道析出都畿道,增置黔中道,共成十五道,这种监察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行政区的性质,州、县二级建制实际上变成了道、州、县三级建制,出现了“制敕不下支郡,刺史不专奏事”的局面。
首都或陪都所在地有“府”的建制。开元元年(公元713年),唐玄宗改雍州为京兆府,洛州为河南府,并州为太原府,长官称“牧”,由亲王挂名遥领,实际主持府政的是“尹”。后来又陆续设有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等府。若皇帝不在京城,则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临时指定大臣兼任。唐玄宗以后诸帝都居住长安,但洛阳那套略同于长安的职官建置并没有省去,凡在那里任职的,叫做分司东都,或称为分司。
为了管理周边少数民族事务,唐代在边疆设置了都护府,所谓“都护”,其意本为监察。从贞观到天宝年间,唐朝先后设置过六个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
为适应边防军的需要,自唐睿宗时起开始设立节度使,由统领当地军队的都督兼任。节度使中的地方州郡,仍由朝廷委任的各道按察使监督。天宝年间,节度使增至八个:安西节度使、北庭节度使、河西节度使、范阳节度使、平卢节度使、陇右节度使、朔方节度使和河东节度使,节度使们集地方军、政、财权于一身。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曾说:“节度使在其地域,可以指挥军事、管理财政,甚至该地区用人大权,亦在节度使之掌握,于是便形成‘藩镇’。而且唐代边疆节度使逐渐擢用武人,于是形成一种军人割据。本意在中央集权,而演变所极,却成为尾大不掉。”
县以下在农村实行乡里制,《通典》有云:“大唐凡百户为里,五里为乡。”里设里正,乡设耆老。乡、里是最基层的政权,一切政令行于民间,皆依赖里正贯彻。“里正之任,掌按此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与乡里制相关的是邻保制,一保有五家、十六家、二十家之说,尚无定论,但在古代文书中,常见“连保”及保人均摊代纳等情况。
大唐帝国的体制无疑是周密的,它有效地对臣民进行管理,加强了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关系,以防止割据和流民的情况大肆泛滥。全方位一体的国家地方制度,不但使其王朝受益,就连远在海外的日本也深得其惠。在中国的唐代,日本曾多次派遣遣唐使来中国学习政治制度、法律、宗教、教育等各方面知识。公元645年,日本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改革“大化革新”,不但照搬了唐朝三省六部制,还以唐朝的郡县制为蓝本,设立了国、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对于日本形成以天皇制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封建制国家影响巨大。
除此之外,整个地方制如同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将社会中的普遍人群都纳入其中,使其总能找到至少一个所属的群体。这样做的弊端是使受剥削的百姓无处可逃,但同时也确实为民众提供了一种可以依靠的归属感,这对增加民族凝聚力同样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治世,以人为本
柏杨先生曾经对唐太宗李世民有这样一番评价,说:“自从盘古开天辟地,李世民大帝是中国帝王中最初一个被中国人真心称颂崇拜的人物,固由于他的勋业,也由于他本身的美德。他治理国家的一言一行,也成为以后所有帝王的规范。”此言着实不假。
唐太宗固然让世人景仰,但他之所以能够开创唐朝盛世,在于他一开始就充分意识到治理天下要以民为本。从贞观初年,他力排众议,采纳了魏徵以“王道”治国的建议,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唐太宗也曾说过:“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所以,施行新的政策来满足百姓的衣食住行,使他们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是贞观年间唐太宗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经过了隋朝末年的混战,唐朝初期,社会经济各个方面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可谓是人口凋敝,百废待兴。武德年间,唐高祖虽然针对这些情况做出很大的努力,但由于他在位时间较短,再加上前几年全国各地还不稳定,随时都有战乱爆发,所以所取得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贞观初年,唐朝的经济还未充分恢复,社会经济也比较萧条,而唐太宗要做的就与民休息,恢复生产。百姓是天下之本,而对于百姓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农业和土地。为此,太宗下令继续推行高祖时期颁行的“均田令”。
“均田令”虽然诞生于高祖时期,但直到贞观年间才逐渐成熟并彻底推行到全国各地。在武德年间,根据“均田令”,地主豪强可以合法拥有大批土地。但一些贵族官僚并不满足律令所规定给他们的田产,于是便利用职权侵占了很多百姓的土地。这样一来,百姓的授田数量就普遍不足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唐太宗希望将这些被贵族多占的土地都重新分给当地农民。因为土地仍然不足,他还下令将本来要分给官员们的土地分给百姓,而对于官员们欠缺的粮食则由朝廷从官仓中拨出。不仅如此,他还以身作则,将自己的皇家园林的面积减少,而将这些裁减出来的土地分配给百姓,并鼓励百姓开荒种粮。
为了保证生产,唐太宗还下令各地官员在所在地劝课农桑。他还定期派遣官员到各地视察,一是为了监督地方官对朝廷政策的实施力度,二是让自己能够随时了解各地的民生状况,为日后制定和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土地是百姓生活的承载,但生产的主体还是人口。在以农耕制为主体的封建社会,充足的劳动力就象征着强大的社会生产力,但唐代初期的人口状况却不容乐观。唐初人口的锐减要归咎于隋末的乱战,武德年间全国的人口不足隋朝的四分之一,只有两百余万户,根本满足不了生产。
面对这样的状况,唐太宗采取了许多措施。贞观初年他就下令将宫内多余的三千宫人悉数放归民间,他下诏说:“妇人幽闭深宫,情实可愍。隋氏末年,求采无已,至于离宫别馆,非幸御之所,多聚宫人,皆竭人财力,朕所不取。且洒扫之余,更何所用?今将出之,任求伉俪,非独以惜费,兼以息人,亦人得各遂其性。”
唐太宗放归宫女的做法在当时取得了很大的影响,首先这些宫女不必再因得不到君王的垂怜而在深宫寂寞之中了此残生,这也充分表现了皇帝的仁慈和宽大;其次,也体现了皇帝的节俭,不仅给万民做出了表率,也给天下百姓减轻了负担;最后,这些放归出去的宫女虽然人数不多,但也能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自由给予天下百姓对这个君王强大的信心,使他们能够安心地在他的统治之下生活。
除此之外,鼓励百姓生育、奖励婚嫁等政策都在贞观年间得以实施。根据朝廷的规定,唐朝的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就可以成婚。不仅如此,为了鼓励生育,唐太宗还将一个地方人口是否增长作为考核当地官员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经过全国上下多年的努力,到了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全国的人口数比高祖时期增加了一百八十万户。
为了进一步解决百姓的负担,唐太宗还下令裁并州县,缓解各地豪强割据的状态。唐代初期之所以形成豪强林立,土地割据现象的原因要追溯到隋文帝时期。当年隋文帝为了改变各地“十羊九牧”的状况,下令将东汉末年以来的州、郡、县三级的地方制度改为州、县两级。
这一举措在当时确实收到了一定成效,但随着隋末战争的爆发,各地豪强纷纷割地自立,这一制度基本上形同虚设。唐代初期,唐高祖为了缓解这一现象,下令恢复了郡县制,但因为当时人心不定,出于安抚各地势力的目的,设置的郡县数量大大超过了隋朝。唐太宗因此“思革其弊”,下令将这些州县统统裁并。
到了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这项指令基本上得以完成,改变了原来各地“十羊九牧”的现象。州、县等行政机构的减少,直接导致了所需官员数量的减少,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各地官员的办事效率,还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除此之外,为帮助百姓进行生产,朝廷还做出了许多重要的利民举措,兴修水利和设立义仓就是较为重要的两项。水利是农业不可或缺的因素,对于各地的水利建设,唐太宗是十分重视的,他还曾多次亲自视察黄河的治理状况。由于朝廷的重视,在贞观年间,全国各地都积极兴修水利工程,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些或新建或在前代基础上进行修复的水利设施给百姓的生产带来了便利。
设置义仓是历朝历代都会施行的一项利民政策,目的是为了储备粮食来防止灾年的饥荒。事实上,隋文帝在开皇年间也在各地设置了义仓。但他的儿子隋炀帝不像他的父亲那样节俭,在位期间不顾民生,大肆挥霍,使得义仓内的粮食储备消耗殆尽。
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唐太宗下令在各地重设义仓,重新恢复它储备灾粮的作用。为了给义仓储粮,朝廷颁布具体的施行措施,规定每亩良田征收粮食两升,商人按照其资产来缴纳粮食,特殊的民户可以不交。
为了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朝廷还特设了常平监官,以官府的名义对市场进行调控。常平监官在物价下降的时候收购商品(主要是粮食),上涨时则将这些商品抛售出去,保护百姓们的利益。政府的这些努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天下富足,米粮不过三四钱一斗,到了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也不过四五钱,到了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更是下降到了二钱,百姓根本无需为粮食担忧。
与此同时,唐太宗下令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目的是减轻百姓的负担,让他们安心生产。该政策一经推行,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升,生产也得以恢复。贞观时期“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大治的情况已经初步出现。
唐太宗深知战争是最消耗民力的事情,隋朝的灭亡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隋炀帝好大喜功,发动了太多的战争,才导致国库入不敷出,民生凋敝。所以唐太宗即位之后就尽量避免战争,因为战争不仅要消耗人力物力,还会损害刚刚稳定不久的民心。
例如当时益州大都督窦轨给太宗皇帝上书,称益州当地的獠民叛乱,希望朝廷能够发兵前去讨伐。但唐太宗却不同意窦轨的看法,他认为獠民依山而居,自然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地方官员如果可以用恩德来使他们内心感激,自然就会臣服于朝廷,不能动不动就对百姓大动干戈。
“贞观之治”的诞生可谓是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大乱后大治”是魏徵给太宗提出的治国思想,吕思勉先生在他的《史学论著》中说:“其能致三十余年之治平强盛,承继汉、魏、晋、南北朝久乱之后,宇内乍归统一,生民幸获休息;塞外亦无强部。皆时会为之,非尽由人力也。”也是这个意思。虽非“尽由人力”,但也不能抹杀贞观年间唐太宗的励精图治和群臣的鼎力辅佐。
在唐高祖打下的基础上,雄才大略的唐太宗凭借傲人的智慧,虚心的态度,宽广的胸襟,踏实的实干精神,再加上一批德才兼备的臣子的从旁协作,终于完成了心中梦寐以求的治世理想,创造了唐朝两大治之一的“贞观之治”。
天下英雄入吾彀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作为一个贤明的君主,唐太宗还有一个长处,就是善于收揽人才。他求贤举才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以才举官”,不拘一格。早在他即位之前,就招纳了大批人才为他效力,即位之后更是经常命宰相们向他举荐各类能人志士。
太宗举才“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只要有才华,都可以归为己用。例如,秦叔宝、尉迟敬德、程知节等人都是以往敌军的大将,还有前太子李建成手下的很多官员如魏徵等,唐太宗都没有避讳,而是都以礼待之。他选拔官员有一套很严格的规定,即从身、言、书、判等四个基本标准,再加上德与才来综合衡量。
唐太宗用人不拘一格,还表现在他用人不论门第出身、富贵贫贱,一律一视同仁。据说贞观年间有个出身贫寒的书生李义府,由于担心自己不能入朝为官,于是他赋诗感叹:“上林多许树,不借一枝栖。”唐太宗听闻后对他说:“吾将全树借汝,岂唯一枝?”打消了他内心的顾虑。而且唐太宗此言并非只为博取人心,他手下的许多大臣,如马周、戴胄、岑文本等人都出身寒微。
为了拓宽选官的途径,唐太宗还下令改革了科举制度,这也是贞观时期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汉魏时期选官无一定的标准,主要是依靠官员的举荐,即所谓的“举孝廉”。但这种方式根本不能保证所选官员的质量,更有甚者借机欺上瞒下,进入官场,不仅没有治理国家的才能,反而给社会带来混乱。
到了魏晋时期,又诞生了“九品官人法”,主要靠门第来选拔人才,但弊端也显而易见。因为这种制度使得贵族世家基本垄断了官场,庶族地主之中虽然也有不少治国良才,但却因为门第的关系而被埋没,而门第显赫的人家即使是庸才也能很轻易地进入官场,这显然是对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既然这些选官制度存在着种种弊端,那么必然随着时间的发展慢慢被淘汰,所以,科举选官制度就应运而生。
科举制度首创于隋文帝开皇年间,是隋唐两朝选拔官员重要的途径之一,并一直延续到清末。科举考试的优点在于它形式公开,竞争公平,采取的是择优入取的标准,一改以往的以“门第”授官的方式,给一些寒门庶族入朝为官,成为统治阶层的机会。
隋文帝时期,科举设秀才和明经两科,到了隋炀帝时期,又增设了进士科,著名的房玄龄、许敬宗等人都是隋朝的秀才,只是因为隋末天下混乱才没能为官。科举制度在隋朝的规模较小,按照朝廷的规定,各郡因自身等级不同,每年选拔的秀才分别为上郡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数量较少。
到了贞观年间,由于治国的需要,唐太宗求贤若渴。为了扩展选拔官吏、招揽人才的途径,唐太宗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打开了庶族做官的途径。据记载,唐太宗在贞观元年就大开选举,不久之后又通过科举考试的途径选拔人才。
贞观年间的科举制度较于隋代及唐初有很多不同之初,首先改变了考试的时间,并增加了考试地点。和隋朝不同,唐代常科考试的日期不再定于冬季。原因是经过改革后参加考试的士子较前代大大增加,如果还按旧制,路途遥远的士子便来不及进京应试。因此唐太宗下诏将十一月考试的时间改为“四时听选,随阙注拟”,给考生提供了便利。不仅如此,为了方便各地考生从容应考,唐太宗还下令特设了“东选”,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到长安还是洛阳参加考试。
其次,唐太宗下令在原来的秀才、明经和进士科的基础上增加了考试科目。唐朝的科举考试有六科,分别是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明法科、明书科和明算科。其中取士较多的是进士与明经两科,尤其是进士科更是做官的主要途径。这两科的考试内容也不尽相同,明经科考帖经,主要就是背诵儒家的经典,比较简单,但也较为空洞。
而进士科除了要考明经科所要考的科目外,还要考策问、文章诗赋,通过考试后还要经过吏部的复试方能为官,由于进士科相对于其他诸科比较容易进入仕途,所以虽然难度比明经科大,却颇受当时学子们的喜爱,也比较热门。所谓“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唐高宗时的宰相薛元超就以未能以进士的身份进入仕途而引为终身憾事,可见当时进士及第对官员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明法科、明书科和明算科是选拔专门人才的,选拔数量少且选拔出来的人也都是用在法律和天文历法方面,上升的机会少;秀才科取士也很少,所以这些科目都较为冷门。
再者,放宽了考试限制,考试的种类和次数也增加了不少,士子应试的机会更加丰富。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种。所谓常科就是朝廷按照规定每年定期举行的考试,而制举则是由皇帝本人临时下诏举行,灵活性较大。
常科考试每年举行,由礼部员外郎主持。国子监和各地州县官学的学生都可以参加。为了拓宽选举道路,朝廷还规定非州县官学的学生通过州县举办的考核也可以参加国家考试。除此之外,贞观年间参与科举考试的人数还不限制,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应考。因此,每年从全国各地到长安考试的人数多达数千人,场面十分壮观。
除了每年举行的常科考试之外,唐太宗还不定期地下诏命各地官员向朝廷推举人才,这就是所谓的制举。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唐太宗就诏告天下,推举各地才德兼备的人才。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又“手诏举孝廉茂才异能之士”。制举由于是皇帝直接下诏令举办,所以一般都在长安举行,是唐朝最为隆重的考试。但举行次数不多,选拔的人才数量也较少,和常科并不冲突,可谓是相得益彰。
即使如此,唐朝的科举录取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唐太宗在位二十三年,只有进士二百五十人,而其中只有一甲的三名进士得赐“进士及第”,难度非常大。唐人赵嘏有诗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许多人参加科举考试一辈子,最后也没能如愿。但是唐太宗广开科举之途的做法确实给他招揽人才带来了很大的成效,还使得中央集权更为强化。
考试限制的放宽和吸引力的增加,使得天下有才之士都来参加科举考试,选拔的范围也增大了。
选拔比例的降低和标准的严格,保证中选之人都是万里挑一,精益求精。
因为考试科目的规定,使得应试者不得不去研习儒家经典,并学习诗词歌赋,非常有利于统一全国的思想,为统治阶层服务。
贞观年间关于科举制度的这些改变和完善无不出于一个目的,那就是最大可能地吸纳天下贤才来为统治服务,可见唐太宗求治之心是何等急切。科举制的改革不仅给唐朝的官场带来了勃勃生机,也满足了唐太宗招揽人才的愿望。同时也打破了以往选官对阶层和地域的限制,从今往后不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寒门庶族都可以凭自己的才学参加考试,进入仕途。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不再是梦想,不少寒门子弟得以一朝成名,后来做到了尚书、宰相的也不在少数。据统计,唐代庶族地主官至宰相的共有一百多人,比士族拜相的人数还要多,这还不包括那些名不见经传之人。眼见天下人才都纷至沓来,唐太宗兴奋地说道:“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所选的官员都不是侥幸得中的平庸之辈,日理万机的唐太宗甚至亲自参与刺史的选定。因为刺史和县令这些地方官员直接统治人民,直接关系到朝廷政策的推行和社会的稳定。除了亲自选定刺史外,他还规定五品以上的在京官员每人推举一位县令,以此来保证地方官员的质量。唐太宗还将全国刺史的名字和情况命人写在屏风之上,放在了自己的寝宫之中,以便他随时了解这些人的功过得失,为日后的考核作参考。
在朝廷的规定下,贞观年间的官员还需来长安进行考核,吏部会根据他们的业绩来进行官位的升降。这样一来,即提高了官员的积极性,又给他们在各地的办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
因为有了正确的人才选拔标准,过程又极为严格,再加上唐太宗本人“以才选官”,不拘一格的态度,贞观年间出现了不少为世人所称道的名臣良将,这些才华横溢的臣子紧紧围绕在唐太宗的周围,君臣共同创造了这令人神往的贞观盛世。
把别人的头脑变成自己的资源
唐太宗不仅知人善任,而且性喜纳言,可谓是胸怀宽广,从谏如流。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唐太宗对身边的臣子说过这样一番话:
“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谅,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嗤!”
纵观历史,凡是不听谏言的独夫往往难以稳坐天下,而广开言路的明君则可以开太平之世、青史留名。就如唐太宗分析的,隋炀帝就是由于暴虐昏庸,臣下们都不敢进言,所以才任由国势日颓,最终亡了国。既然唐太宗要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反其道而行之,那么他无疑就要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好自己和群臣之间的关系,达到既兼听则明,而其皇帝威权又不会因此而受到动摇的目的。
其实人性都有弱点,而对于一个尊贵的君王来说,向地位比自己低下的臣子纳言更是涉及到自尊和身份问题。但事实上,虚心纳言不仅不会让一个君王有失颜面,还有助于改善和群臣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于治理国家有益。所谓的“自尊和身份”是纳谏一个关键之处,唐太宗显然是清楚明白这一点,所以并没有把求取臣下的意见作为有失帝王身份的一件事。
唐太宗这种做法对于贞观时期的官员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那些对治国之道有独特见解的官员可以通过向皇帝进言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被君主采纳,无疑就是晋升的良机。因此,自贞观初年以来,向太宗皇帝进言的奏章就源源不绝,而唐太宗的这种这种虚心求教的态度也让天下人都甚为赞叹,这也是他能够成为千古明君的德政之一。
事实上,唐太宗善于纳谏的优点早在他当秦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表现出来。如果不是虚心听取手下将领们的意见,他也不会在无数次的征战中建下赫赫功勋。当年的洛阳之战,围困王世充之时,由于洛阳城坚如磐石,一时难以攻下,而窦建德的援军又步步逼近。在这腹背受敌的情况下,许多人都劝他先行退兵,暂避锋芒,以图日后再战。而郭孝恪和薛收则与众人不同,他们认为退守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围城打援才是良策。
最终,唐太宗力排众议,决定兵分两路,留齐王李元吉守城,自己则亲率大军前去迎击窦建德的援军,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郭孝恪和薛收之所以敢于在众人都主张退守的时候提出自己的意见,自然是因为李世民向来鼓励手下将士各抒己见,不以言罪人,并且不只凭自己的判断一意孤行。
到了武德末年,李世民被立为太子之后,他就令百官上书,提出关于国家治理的意见,登基之后,更是鼓励臣下们大胆对朝政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他希望用这种方式来获得百官们对于新生统治者的态度和看法,给日后治理国家打下基础。
贞观年间,臣下敢于向皇帝进言,并且能够被皇帝接纳的例子数不胜数,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名臣魏徵。魏徵本来是李建成的太子洗马,和李建成的关系十分密切,素来就以敢于直谏而闻名天下。玄武门事变后,李建成被杀,魏徵作为前太子的旧臣也被召到唐太宗面前问话。唐太宗问他:“你为何要挑拨我们兄弟之间互相争斗?”魏徵面对唐太宗的诘问,不卑不亢地答道:“如果太子早听臣的话,也不会死于今日之乱了。”对于魏徵这种敢于直言的性格,唐太宗十分欣赏,所以他不但没有治魏徵的罪,反而封他为谏议大夫,将他留在了身边。
获得重用的魏徵十分感激唐太宗的知遇之恩,因此就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直言进谏来回报太宗。关于军国大事,魏徵向唐太宗直谏不下五十次,一生中所上劝谏皇帝的奏疏多达“数十余万言”,虽然忠言逆耳,但唐太宗还是十分信任他,只要是魏徵提出的建议,唐太宗一般都会给予考虑。所以,他们君臣之间关系处理得很好,成为唐史上的一段佳话。
由于唐太宗的励精图治,到了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天下治理已经初见成效,各地都纷纷向皇帝进贡。就在这一年,各地出现了不少祥瑞之兆,于是朝中许多大臣就向太宗皇帝进言,希望他能封禅泰山,将自己的功劳告知上天。这件事让唐太宗异常兴奋,因为能够封禅泰山,无疑是对自己政绩的极大肯定。
但是这一次魏徵又表示反对,而且态度异常坚决。在唐太宗的询问下,魏徵解释道:“如今陛下在治理天下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还是远远不够的。经历大乱之后的国家就如同一个病人,虽然现在病痛已经除去,但因为原来患病太久,所以要慢慢恢复,不宜太过劳动。”魏徵的比喻非常生动,唐太宗也采纳了他的意见,没有举行封禅泰山的仪式。
贞观八年,中牟县丞皇甫德参向皇帝上书进言,称:“修洛阳宫,劳人,收地租,厚敛;俗好高髻,盖宫中所化。”皇甫德参只是个小小的县丞,竟敢将劳民伤财的利剑直指皇帝和后宫,这让唐太宗十分恼怒。他即刻找来房玄龄等人,说道:“皇甫德参难道想让国家不施行劳役,不收取赋税,也想让后宫之人不留发髻吗?他上这样的奏疏是什么意思?”
这时,魏徵站了出来,他劝唐太宗道:“自古以来,上书不言辞激烈怎么会引起君王的注意呢?皇甫德参的言辞看似诽谤讥讽,其实不然。依臣所看,陛下这几年纳言不如以往豁达了。”听了魏徵的解释,唐太宗心中的怒火也消除了不少。最后不仅没有处置这个胆大妄为的县丞,反而提拔他当了监察御史。由此可见,魏徵的话对于唐太宗的决定有着不可小觑的影响力。
为了鼓励臣下进言,唐太宗还采取了奖赏的办法。对于上书进言有功的,太宗皇帝都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例如贞观四年,给事中张玄素因为修建洛阳宫一事向皇帝进言,就获得太宗皇帝两百匹绢的恩赏。
贞观四年六月,唐太宗下令在洛阳修建宫殿,原因是以后总会去洛阳办公,因此最好有个居所。这个理由看似冠冕堂皇,但给事中张玄素却上书反对,称修建洛阳宫并非十万火急之事,如今国事纷纭,陛下应该把精力放到别的事上。在奏章中,张玄素还历数隋炀帝奢靡亡国的事例,希望以此能够劝阻皇帝,让他能够以勤俭治国。
张玄素的奏折让唐太宗大为恼火,他怒问张玄素:“你说朕不如隋炀帝,那么比之夏桀和商纣王朕又如何呢?”面对君王的指责,张玄素从容不迫,回答道:“如果陛下您执意要修建洛阳宫,那后果就将会和这些暴君一样,弄得天下大乱。”唐太宗思虑再三,也觉得自己考虑得不够周全,又考虑到张玄素以民为本的良苦用心,所以最终还是下令停止了对洛阳宫的修建。除了张玄素,著名的御史马周也因为上书有功,在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被赐帛百匹。
唐太宗这种从谏如流的态度甚至影响到了后宫,虽说古代帝王大多不允许后宫女子干政。但在开放的唐朝,女人也是可以适当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的,前有唐高祖的皇后窦氏,后有一代女皇武则天,而太宗的长孙皇后更是辅佐君王的典范。有皇后做榜样,后宫的嫔妃们也是尽力帮助皇帝,一旦有什么有助国事的想法,都敢于直接向皇帝表达。例如,唐太宗的嫔妃徐氏就因为劝谏有功,在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得到了皇帝丰厚的赏赐。以此看来,“贞观之治”的盛世和唐太宗善于纳谏以及臣下们敢于直言是分不开的。
法制精神的光芒
除了改革吏治、完善兵制,唐太宗还下令修订唐律,给官员们的执法提供一个可靠的依据。事实上,隋文帝时期的法律还是比较宽松和公正的,但发展到了他的儿子隋炀帝时期,情况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隋炀帝在位时期施行严刑峻法,在当时的律法中,死刑的条例很多,甚至连偷一斗米也会丢掉性命。
早在晋阳起兵之时,唐高祖为了取得天下人的支持,就颁布了宽刑的诏令。攻入长安后也下令大赦天下。李唐王朝建立后,他在统一全国的战争中还不忘修订律法,给量刑定罪提供一个有效并且可靠的依据。高祖李渊在即位后便下令废除隋炀帝时期的《大业律令》,以“务在宽简,取便于时”的准则重新制定了《武德律》,并颁行全国。
和父亲一样,唐太宗李世民也认为一部简洁易行的律法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在贞观初年他便下令,命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根据高祖时期的《武德律》来修订新的律法。
这部律法的编纂历经十年之久,终于在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颁行全国,是为《贞观律》,也就是《唐律》,其中修定出律十二卷,五百条;令三十卷,一千五百四十六条(一说一千五百九十条);又从武德以来发布的三千余件中,定留七百条,编为格十八卷;又定式二十卷,三十三篇。
《旧唐书·刑法志》说,新律“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经过这次大修改,唐代才有了属于自己的独具特色的律法。
唐律的基本思想延续了唐高祖的仁义宽刑思想,具体来说就是“仁本”和“刑未”的思想,即所谓“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唐律》中对于执法官员审理案件有明确而又严格的规定,不能对犯人严刑拷打,以此来逼供。而应根据案件的情况反复斟酌和查证,最后才能给犯人定罪。如果有严刑拷打的现象出现,法官将会因此受到杖责的处罚。当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也不排除有一些拒不认罪的人和一些证据不足的案件,所以“拷讯”作为一种辅助方式在《唐律》中还是存在的。
但是,《唐律》更严格地规定了拷问程序,首先拷问犯人不能单独进行,必须有当地的长官共同在场,其次,对同一犯人的拷问不得超过三次,最后对于拷打的程度也有具体的限制,一旦有人因逼供致死,则负责审讯的法官以杀人罪论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执法人员滥用酷刑,从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不仅如此,唐太宗还下令取消了五十多种死刑,他先是将犯死刑的人改为施以断其右足的方法,但后来又觉得不妥,最终将这些死刑改为了流刑。并且将判处死刑的条目较以往的刑法减少了将近一半,还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如鞭背和断趾等。而对于死罪的判定,唐太宗也是十分重视的,他认为死者不可复生,并建议日后处决犯人,都要通过中书和门下的官员以及尚书九卿共同的决策,这也表现了唐太宗的仁慈和对生命的珍视。
据记载,河内人李好德患有严重的心疾。这种病是一种神经系统的疾病,一旦发作就会胡言乱语,做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事,影响社会的稳定,于是官府逮捕了李好徳。对于李好徳的处理,当时的大理丞张蕴古认为李好徳是患病之人,不能因此判处他的罪行。唐太宗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了他的奏请。可能是张蕴古得到这个消息后太过兴奋,所以亲自到狱中将皇帝赦免的事情告诉了李好徳。然而就因为张蕴古的这一举动,被御史弹劾张蕴古和李好徳有亲戚关系,因此徇私枉法。
唐太宗看到弹章之后大发雷霆,不假思索便下令将张蕴古斩首示众。但唐太宗只是盛怒之下一时冲动作出的决定,冷静下来之后他便心生愧疚,开始后悔了。他想本来事情就不明朗,而且就算情况属实,那张蕴古也罪不至死,这么处理实在是太草率了。皇帝在盛怒之下又有谁敢阻拦呢?但人非圣贤,唐太宗也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又该如何处理呢?于是便有了上述对于死刑判定的慎重处理。
《贞观政要》曾经称赞贞观初年的法治精神:“贞观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可见《唐律》在贞观年间在全国的推行是十分顺利的。然而这一切的成绩和辉煌都有赖于唐太宗辛劳和严格,也有赖于臣下们的努力。在《唐律》颁行之后,唐太宗为了保证它能够顺利地在全国各地贯彻和实施采取了许多措施,并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唐太宗首先做到的就是以身作则,唐太宗曾说过“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更在实际行动中做到了这一点。例如,吴王李恪因打猎损坏了百姓的庄稼和土地,受到了罢免官职,并削去三百封户的惩罚。长孙皇后的叔叔长孙顺德参加过晋阳起兵,在“玄武门之变”中也立有大功,他犯了法也是照样下狱审查,没有因为他的功勋就得以免除。
扬州刺史赵节是长广公主的儿子,是唐太宗的外甥,贞观七年(公元633年),赵节参加太宗太子李承乾的谋反。谋反本来就是当诛九族的死罪,与之稍有牵连就性命不保,所以依照律法,赵节应当处死。但长广公主苦苦哀求唐太宗,甚至以头触地,希望他能念在骨肉至亲的份上饶过自己的儿子。唐太宗见姐姐如此,心中也十分矛盾,但为了维护律法的公正,他拒绝了长广公主的请求,并对她说:“赏赐不回避仇敌,惩罚不袒护亲属。朕虽贵为天子也不能违背这个道理。”
对待臣下,唐太宗更是严格,这些官员本来知法,倘若再犯法,就罪无可恕了。贞观三年,濮州刺史庞相寿贪赃枉法被查,最后被处以罢官的处罚。但庞相寿是秦王府的旧臣,他想以此向皇帝请求宽恕自己的罪行,于是给太宗皇帝修书一封。
唐太宗本来想念及旧情放他一马,此时魏徵站了出来。他劝唐太宗道:“以往王府的旧人如今在各地为官的不在少数,如果都想仗着过去的荣恩来徇私枉法,这样怎么不让天下人心寒呢?”唐太宗听了之后,觉得魏徵说得很有道理。于是亲自对庞相寿解释,一国之君不能徇私情而违背律法,因此不能赦免他的罪过。唐太宗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因违法之人是自己的亲人、旧友还是劳苦功高的老臣就徇私舞弊,虽然他的内心也有痛苦,也有挣扎,但他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维护律法的尊严,堪称胸怀广阔、目光深远的英明君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英明睿智的唐太宗也有犯错误的时候,但他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知错能改,并不因为自己是一国之君,天下之主就磨不开面子,不肯承认自己的过失。事情还要从一个贪官的头上说起,这个官员叫党仁弘,是当时广州的都督。党仁弘身为一方的父母官,不仅不为百姓造福,还擅自将百姓缴纳的赋税收入自己的囊中,并收受贿赂,欺压当地的少数民族,让他们充当自己的奴隶,可谓是罪大恶极。
党仁弘被告发后,按律当处以极刑。但此时唐太宗的善心又一次“发作”了,因为党仁弘年事已高又对国家有过大功,太宗于是想对他从轻发落,免除他的死罪,将他贬为庶人。事后,唐太宗也觉得此事不妥,定会让天下人心寒。所以,他不顾众臣的阻拦,向天下人下了一道罪己诏,在其中历数了自己的三大罪过,一是知人不明,二是以私乱法,三是未能赏善诛恶。态度诚恳,让人感动之余也心生赞叹。
在唐太宗和众位臣子的努力下定型的《唐律》,以其内容的广泛性和严格性成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法律经典之一。它的种种规范也都充分体现了唐太宗“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及重视生命的态度和廉洁公正的品德。
节俭,成就生活之美
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五月,秦王李世民率领唐朝大军破了王世充,攻下了东都洛阳。当他看到洛阳城富丽堂皇的宫殿时,不禁发出了这样的感叹:“隋炀帝如此穷奢极欲,怎么能不亡国灭身呢?”感叹之余,李世民便下令拆毁了洛阳城的端门楼,并一把火烧了乾阳殿等宫殿。一时间,“天下翕然,同心欣仰”,对秦王的做法无不赞叹。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李世民就下定了决心,决不能重蹈隋炀帝的覆辙,要反其道而行之,将天下治理得欣欣向荣。
贞观初年,刚登基不久的唐太宗就和群臣总结了隋朝之所以灭亡的原因,认为隋朝本来是个实力雄厚的大帝国,都是因为隋炀帝耽于享乐,生活太过豪奢靡费,而又好大喜功,频繁地发动战争,使国库虚空,入不敷出,这才弄得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最终亡了国。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唐太宗决定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开源节流,大开勤俭之风,进行彻底的变革。
为了给天下臣民做出表率,唐太宗本人的日常生活就十分节俭。按照惯例,新皇登极,就算不为之营建新的宫殿,也应该在原来的旧址上重新修葺一番。但唐太宗却认为这样做太过奢靡,不仅费时还要消耗很多的财力和人力。所以他在即位之时住的宫殿还是隋朝时修建的,已经显得陈旧,根本配不上天子的规格,但他却并不在意。
据记载,唐太宗早年就患有较为严重的气疾,应该就是今天所说的心血管病的一种,然而他居住的宫殿条件简陋,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又十分阴暗潮湿,对他的身体很不好。因此,臣下们都十分担心他的健康,到了贞观二年,终于有人忍不住给皇帝上书,请求给他修建一所新的宫殿,但却被唐太宗拒绝了。
于此,唐太宗是这样解释的:“朕虽患有气疾,不宜居住在这些阴冷潮湿的宫殿里。但如果要为我修建新的宫殿,肯定会造成很大的浪费。从前汉文帝想修建一个露台,却因为估计到要花费十户人家的资产,因此而作罢。朕的功德远不及汉文帝,但花费却超过他数倍,这不是为君之道。”《旧唐书·窦威传附窦琎传》中提到,当时的高官窦琎就是因为修葺洛阳宫的时候开凿了池塘,并修建了假山,将宫殿装饰得十分华丽,而因“虚费功力”被罢官,甚至那些奢华的景致也被唐太宗下令拆除。
除了在居住方面尽量从简外,唐太宗还减少了宫廷的消遣娱乐设施,给国库省下了大笔经费。早在登基之初,他就下令将后宫饲养的珍贵的观赏动物,诸如鹰犬之类全部放生,并下令各地不许再向皇宫进贡这些东西。唐太宗在放弃自己享乐的同时,也减轻了全国百姓的负担。
百姓们不用再担心为皇宫进贡,而是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农业生产上,而官员们也不能借此机会盘剥任下百姓了。他还下令将后宫多余的三千宫女放归民间,这既节省了后宫不必要的开支,又使宫女们摆脱了老死宫中的凄惨命运,从而可以拥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显示了唐太宗对天下万民的一片仁爱之心。
据说隋炀帝的皇后萧氏从突厥归来后,唐太宗将这位表嫂迎进了皇宫奉养。一年正月,唐太宗决定陪萧皇后庆祝,便命宫人点起明灯,请萧皇后一起观赏。唐太宗的这次安排在贞观初年间已经算是比较奢侈的举动了,于是他不无炫耀地询问萧皇后:“你看今日这些灯火,比起隋炀帝时的怎么样呢?”
萧皇后面对唐太宗的垂问只是笑而不语,在唐太宗的一再追问下,她才道出实情:“炀帝的时候,每年的正月,大殿前都要设置有沉香木堆成的火山几十座,点燃之后香气宜人,十分壮观。”而这样的火堆一个晚上竟要消耗掉两百多车沉香木,此外萧皇后还告诉唐太宗,隋炀帝的寝宫用的是夜明珠照明,不像唐太宗用的是木柴和油膏,没有一丝烟火气。其实以唐朝此时的国力,完全能够使唐太宗过上比隋炀帝还要奢华的生活,但他却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也没有做出什么攀比的举动。
不过唐太宗力行节俭主要是在贞观初年,随着境况的好转,唐太宗也不免萌生了享乐之心。他之所以还能做到克勤克俭,主要归功于臣下们的直言进谏,而唐太宗本人也是个善于纳谏之人。例如,修建洛阳宫一事,张玄素就劝谏力阻,唐太宗虽然心生不悦,最终还是接纳了他的意见。再如泰山封禅一事,也因魏徵的劝阻而未能成行。
除了自己俭省之外,为了减少国库的开支,唐太宗还下令降封宗室,就是削去或降低分封过多的王公爵位。李唐王朝是中国古代封爵较多的一个王朝,唐太宗对于这件事十分苦恼。因为这些获得爵位的宗室们无需劳动,也无需向国库纳税,依靠国家赋税来养活,对于国家财政的压力是很大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唐太宗垂询了大臣封德彝,封德彝认为本朝的确分封过滥,这样会让天下人感到不公平,对于百姓的休养生息和国家积蓄力量也是有害无益。听了封德彝的话,唐太宗当即就决定削减封王,将一些没有功勋的郡王降为县公,以此来实现他的“养民”政策。
在古代,大范围地削减封爵对于皇帝来说是很危险的一件事,除非皇权受到了严重威胁,否则大部分皇帝们往往宁愿用国家税收养着他们来换取安全,明朝著名的靖难之役就是由于建文帝的削藩而引起燕王朱棣起兵叛乱,以致最后建文帝失去帝位。
不过唐太宗的做法比较缓和,他并没有强制地裁减所有的宗室爵位,只是降了一些没有功勋的郡王爵位,这样既缓和了矛盾,还激励了宗室之人建功立业的动力,再加上李世民本人就十分节俭,给皇室做出了表率,让人十分钦佩。所以对于他的这项决定,李氏宗室也没有什么非议。
除此之外,唐太宗还明令禁止铺张浪费,并要求朝廷的高级官员和皇亲国戚们都要严格遵守,给天下臣民作出表率。隋代以来,官宦贵族家庭“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枷,极雕刻之华,灵輀冥器,穷金玉之饰”,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因此唐太宗坚决反对厚葬,并规定皇家“因山为陵,容棺而已”,以简朴为上。
因为皇帝起到的表率作用,大臣们之中以勤俭为人称道的更是不在少数,魏徵和戴胄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戴胄一生为官清廉,死的时候连下葬的地方都没有,唐太宗闻后十分伤感,感叹的同时下令为他营建一座小庙,来供奉他的灵位。
再如中书令岑文本,虽是三省大员但住宅却十分破旧,阴暗潮湿,就连帷帐等生活必需品都没有。旁人看不下去,劝他置办一些,他却以身为朝廷命官,已经受到朝廷太多恩宠,应多加为国为民,不能贪图享乐为由拒绝了。贞观一朝,在皇帝的带领下,举朝上下形成一种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二十年间,风俗素朴,公私富给”。开元年间更有人评论太宗时期的节俭之风,云“隋氏纵欲而亡,太宗抑欲而昌”,对其赞叹有加。
李世民家训
唐太宗在位期间,居安思危,任用贤能,虚心纳谏,推行均田制与租庸调法,轻徭薄赋,崇尚节俭,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协调民族关系,促进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从而使国家统一,政治清明,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
然而就在此时,皇室内部却是暗流涌动。皇子与诸王中有的作恶多端;有的争夺皇位继承权;有的企图举兵谋反。隋亡的教训与皇室的矛盾都使他感到,为了李唐王朝长治久安和皇室内不骨肉相残,选立与教育太子、诸王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唐太宗对皇属的基本要求是:第一,克己。不要因为生长于帝王之家而不注意克制约束自己。如果胆大妄为,言行放纵,会遭灭身之灾。第二,惜民力。穿衣吃饭等日常享用,都是蚕妇农夫等辛勤劳动换来的,要倍加珍惜。意思是勿夺农时,勿滥用民力,使百姓安居乐业。第三,戒骄奢。唐太宗希望诸弟“学朕”,外绝游览观赏的乐趣,内去歌舞女色的欢娱。处理军国大事不怕辛苦焦劳,不骄奢淫逸,不倚仗自己的长处而鄙视别人的短处,以“得免于愆过尔”。第四,慎听断,审理案件不要感情用事,高兴时从轻发落,愤怒时从严惩处;要虚怀纳谏。唐太宗晚年多病,太子李治虽仁惠、“孝爱”,但秉性懦弱,又无治国经验,因而对其放心不下。为使李治成为守业之主,便在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即他去世前一年,特作《帝范》赐给李治,对他进行完整、系统的教诫。
《帝范》因是太宗统治生涯的全面总结,所以涉及面是非常广泛的。但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大致可以概括为“君道”二字。《帝范》开篇就集中地讨论为君之道的理论,而且,其他各篇也都是围绕着“君道”这一中心思想而展开的,即“君道”在各个方面的具体体现。宋朝史学家范祖禹特别称赞“太宗可谓知君道矣”,是有道理的。
在唐太宗看来,古代的明君圣帝之所以功垂万世,就是因为他们善于学习。“黄帝学太颠,颛顼学録图,尧学尹寿,舜学务成昭,禹学西王国,汤学威子伯,文王学子期,武王学虢叔。前代圣王,未遭此师,则功业不著乎天下,名誉不传乎载籍”。今天也是如此,“夫不学,则不明古道,而能致太平者,未之有也!”唐太宗头脑比较清醒,认为自己的智慧比不上圣人,若不向前人学习,没有大臣辅助,就不可临朝听政,治理好天下。
唐太宗在训诫太子、诸王过程中,使用了许多方法。情理结合,德法相济。为了使15岁的李治明白事理,他采用了以事明道、以物喻理的教育方法。
见他将要吃饭,便问:“汝知饭乎?”李治回答:“不知。”便告诉他:“凡稼穑艰难,皆出人力,不夺其时,常有此饭。”以此使太子明白以农为本的道理。
看到李治乘马,又问:“汝知马乎?”李治答:“不知。”便告诉他,马“能代人劳苦者也,以时消息,不尽其力,则可以常有马也”。以此使他懂得爱惜民力的重要性。
看到李治乘船,又问:“汝知舟乎?”李治答:“不知。”又开导他:“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尔方为人主,可不畏惧怕!”以此要他畏惧民众的力量,力戒骄纵。
看到李治在弯曲的树木下休息,又问:“汝知此树乎?”李治还是回答“不知。”唐太宗又耐心启发他:“此木虽曲,得绳则正,为人君虽无道,受谏则圣。”以此使他虚怀纳谏,防止独断专行。
即使到了去世前一年,李治已长大成人,唐太宗还是采用这个方法进行教育。比如在《帝范·崇文》中说:“质蕴吴竿,非栝羽不美,性怀辨慧,非积学不成。”意思是虽然吴地生产的直竹可用来造箭,但如果箭末不配上羽,则射之不远;同样,人虽有聪慧之性,如不经常学习,也不能明辨是非。这种教育方法比较直观,通俗易懂,有助于缺少生活经验的青少年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较快地明白寓于其中的深刻道理。
太宗特别善于以古圣贤为鉴,善于利用历史上圣主明君等榜样人物的事例来教育后人。如《帝范·求贤》在讲选贤任能的重要性时列举了尧、舜、商汤、周文王、齐桓公因善于用人而成就王霸之业的事迹;在《纳谏》篇讲如何听取臣下意见时,引用了因为进谏,汉成帝时的朱云攀折了殿槛、魏文侯时的师经投瑟撞坏了窗子、魏文帝的辛毗扯着曹丕的前襟、汉文帝时的袁盎不让慎妃与皇后同坐等故事,指出他们不仅没有被怪罪,反而得到表彰,从而使君臣相通,忠者竭其忠,智者尽其智。
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太宗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经常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亲情去感化他们,现身说法,进行自我解剖与自我鉴定。如在去世前一年对太子说:“吾在位以来,所制多矣。奇丽服,锦绣珠玉,不绝于前,此非防欲也;雕楹刻桷,高台深池,每兴其役,此非俭志也;犬马鹰鹘,无远必致,此非节心也;数有行幸,以亟劳人,此非屈己也。斯事者,吾之深过,勿以兹为是而后法焉。”一个创业的君王,能向儿子作这样的自我批评,是难能可贵的。
《管子·君臣》说:“道德立于上,则百姓化于下矣。”意思是君德有重要的教化作用。《礼记·大学》要求君王与百姓一样要进行道德修养:“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两汉时的刘邦、刘秀、刘庄,三国时的曹操、刘备,南北朝时的萧嶷、萧纲等都重视家教,留下了宝贵的思想。唐太宗吸取了历史上的家教思想,总结了隋王朝败亡的教训与自己对王子们的教育经验,写下了《帝范》、《戒皇属》等经典名篇,把帝王家训推进到了新阶段,是中国帝王家训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