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黄帝内经》与五行学说(1)
一、五行学说是中医学的基础理论
《黄帝内经》将五行学说引入了医学领域,用来说明人体脏腑组织的属性、生理、病理及各脏腑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成为继阴阳学说之后,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又一重要内容。
五行学说是独立于阴阳学说之外的另一种自然哲学理论,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哲学思想,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抽象特性及五者之间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索自然规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我国古代天文、历法、医学、农业、历史、军事、星相等多个领域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五行学说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一)五行学说的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这五种构成世界的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行中的“五”,即是指木、火、土、金、水,“行”是指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和变化。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五行的特性,事物的五行归类,五行之间的生、克、乘、侮规律。
(三)五行的特性
(1)水曰润下这是对水的特性的概括。润,滋润、湿润;下,向下、下行。润下,说明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
(2)火曰炎上这是对火的特性的概括。炎,热也;上,向上、上升。火具有发热,温暖,向上的特性。
(3)木曰曲直这是对木的特性的概括。曲,是屈曲、弯曲之义;直,是伸直、伸展之义。曲直是言树木能屈能伸,刚柔相济,故木具有生长,升发,舒展,能屈能伸的特性。
(4)金曰从革这是对金的特性的概括。从,由也,言来源;革,变革、去故也。从革,言金来源于变革。自然界中能够直接供人们利用的金属极少,大多数都是经由矿石冶炼而成,古之“革土生金”即是此义。故金具有变革、更新,即清洁、清肃之特性。
(5)土爰稼穡这是对土的特性的概括。爰,即曰;稼,种植农作物;穑,收获农作物。稼穑,指农作物的播种与收获。因此,土具有培育庄稼、化生万物的特性,“土载四行”、“土为万物之母”即指此义。
古人对五行特性的认识,启示我们不能只从五种物质上去看五行,而是要从五种功能属性去理解五行,从而依据这些特性去认识其他事物。
(四)事物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把这五行各自特性抽象出来,构成一个固定的组合,认为事物内部运动变化及联系是五行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含有一种规律性的思想,自然界的事物均可按照这种组合形式分成五大类,于是用“取象比类”或“推演络绎”的方法把各种事物归于水、火、木、金、土之下,并用五行之性予以阐释。如以取象比类法为四季配五行:春季,万物生长,似木之升发,故春季属木;夏季炎热,类火,故夏季归火;长夏,即芒种后十日至处暑后七日,此时北半球昼长夜短,日照最长,湿气亦最盛,土地沃润,植物饱受湿土滋养,生长繁茂,类土金;冬季,霜雪严凝,自然物蛰伏闭藏,如水之沉潜,于是冬季归于水。以推演络绎法配属五行,在中医学中应用最为广泛,如在将整个人体划分为五脏系统时就用了这一方法。在五脏中,肝属木,而肝合胆、主筋、其华在爪、开窍于目,因此可推演络绎胆、筋、爪皆属于木;同样心属火,则小肠、脉、面、舌亦属于火;脾属土,则胃、肌肉、唇、口亦属于土;肺属金,则大肠、皮肤、毛发亦属于金;肾属水,则膀胱、骨、发、耳、二阴等亦属于水。
总之,中医五行学说将自然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脏腑组织及其生理病理现象,以“取象比类”或“推演络绎”的方法,按照事物的不同形态、性质、作用,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用以阐释人体内部各种复杂联系,以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将人与自然联系成了一个以五行为中心的大系统,体现了中医学的“天人相应”的思想。
(五)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
五行之间存在着生、克、乘、侮关系,表明木、火、土、金、水五者之间不是彼此孤立、静止不变的,而是相互联系、不断运动的。这一联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五行之间正常联系,即相生和相克;二是五行之间的异常联系,即相乘、相侮和母子相及,五行的相乘与相侮是五行之问异常相克的现象,母子相及是五行间相生关系的异常变化。
1.五行的相生、相克和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在自然界属于正常情况,在人体则属生理现象。
(1)五行相生规律生,即资生、助长、促进。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依次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其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资生,循环生化,无有终时。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个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喻此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生我者水也,则水为木之母;我生者火也,则火为木之子。
(2)五行相克规律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相克,是金、木、土、水、火之间存在着依次递相克制、抑制、制约的关系。其规律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如此依次制约,往复不已,如环无端。正常情况下的“相克”,是一种维持平衡的力量,如相克太过则起残害作用,而产生异常变化。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个方面的关系,克我者为吾“所不胜”,我克者为吾“所胜”,故《黄帝内经》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关系。以“火”为例,克我者水也,则水为火之“所不胜”;我克者金也,则金为火之“所胜”。其他四行均可类推。
(3)五行制化规律制,是制约、克制;化,即化生、变化。五行制化规律是指五行之间相互化生、相互制约,以维持五者之间平衡协调的关系。五行制化关系中既有相生,又有相克,是此两种关系的密切结合。五行的相生、相克是事物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没有相生,则万物就无以化生也;若没有相克,事物就会过分亢盛而为害,就不能维持事物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因此说制化中的相生、相克是正常现象中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不能截然分开或者机械地固定起来,而应把五行的关系看成是相互生化,相互制约,制中有生,生中有制,相反相成的关系。所以《素问·六微旨大论》谓:“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张景岳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生克循环,运行不息,而天地之道斯无穷矣。”这不仅论述了五行必须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循环不息,而且阐述了五行生克的意义。所以说制化是五行学说中的重要一环。在这种相反相成的生克制化中可以看出,五行之间的协调平衡是相对的,因为相生相克的过程就是事物消长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太过和不及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又可引起再一次相生相克的调节,从而出现新的协调平衡。这种相对平衡的无休止的运动,不断地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与变化。
2.五行的相乘、相侮和母子相及规律
五行乘侮的概念首见于《黄帝内经》。如《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已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侮反受邪,侮而受邪,寡于畏也。”五行的乘侮是正常的生克关系遭到破坏而出现的异常状态,即在某些因素的影响下,五行的每一行还会表现出“太过(气有余)”或“不及”的两种异常情况,从而乘侮其他某行,或者被其他行乘侮。
(1)五行相乘规律乘,凌也,有欺凌之意。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克制,亦称“倍克”。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五行相乘包括“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亢盛,即气有余,对其所胜一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致使其所胜变得衰弱,从而打破了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平衡状态。以“金克木”为例,在正常状态下,木通过生火,火克金,还能够抵御金的克制,但当金气有余,超过了木气的承受能力,木气本无不足,金对木还是会产生超过平常水平的克制,这就叫做“金乘木”。其他四行如此类推。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一行正常限度内的克制,导致本身更加虚弱。仍以“金克木”为例,在正常状态下,木能抵御金的克制,但当木气过于不足时,金虽仍处于正常水平,木仍难以承受金的克制,从而导致金克木的力量相对增强,使木更显不足。这就叫做“木虚金乘”,是“金乘木”的另一种情况。
(2)五行相侮规律侮,即欺侮,有恃强凌弱之义,是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忤逆,又称“反侮”、“反克”。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五行相侮也包括“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亢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以“水”为例,土本克水,若水气过盛,则土无力制水,反会被水逆向克制,这被叫做“水侮土”。其他四行如此类推。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衰弱,不仅无力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要受到其所胜一行的“反侮”。例如,正常情况下,土克水,但当土过度虚弱时,则土无力制水,水反会趁其力弱反克之,此即另一种“水侮土”现象。
(3)五行的母子相及规律及,是连累的意思。五行母子相及,属于五行之间相生异常的变化。是指五行中一行出现异常,必然会影响到“生其”一行(其母)和“其所生”一行(其子)的状态,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类。母病及子,指五行中作为母的一行异常,必然会影响到作为子的一行,结果母子皆异常。如木生火,若木不足,则无力生火,火热必衰。其他四行亦同此理。子病及母,指五行中作为子的一行异常,必然会影响到作为母的一行,结果母子同病。仍以木、火为例,火为木所生,若火势过旺,必然耗木过多,而导致木不足。
由上述可知,五行生克是维持五行协调统一的正常关系,而乘侮则是破坏五行相对平衡的异常现象。在医学上,五行生克主要用来阐释生理现象,乘侮则解释病理变化,但是,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千变万化,仅用生、克、乘、侮的规律是无法全面地、正确地说明机体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的。因此,我们既不能拘泥于五行生、克、乘、侮的框架而生搬硬套,也不能视它为形而上学,更不能认为对医学毫无用处;我们既要正确地掌握五行生、克、乘、侮的规律,也要依据具体病情进行辨证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