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古丁的奴隶监狱
伊莉莎在被关进监狱的第一天晚上不时痛诉她那位年轻女主人的丈夫雅各布·布鲁克斯。她声称自己早就察觉到布鲁克斯打算在她身上实施的诡计,他绝不会将她活着带到那儿。贝里主人不在种植园时,他们就趁这个机会把她弄走。贝里一直待她不薄,她希望能见到他;但她知道即便是贝里,现在也救不了她。然后她又开始哭泣,亲吻着熟睡的孩子,孩子们把头枕在她的膝盖上,睡得不省人事。她依次对着他们轻声细语,就这样度过了漫漫长夜。不管黎明破晓,还是夜晚再临,她始终悲恸不已,也得不到慰藉。
差不多午夜时分,地牢的门被打开了。博奇和雷德本走了进来,手中提着灯笼。博奇骂着脏,命令我们赶紧卷起铺盖准备上船,别慢慢吞吞的。他咒骂道,如果我们还不快点就把我们扔下。他粗鲁地把孩子们从睡梦中摇醒,说他们睡得跟死人一样。他到院子里叫来克莱姆·雷,命令他带上毯子离开阁楼,到地牢里去。克莱姆过来了,博奇就让我们肩并肩站好,然后给我们戴上了手铐——我的左手与克莱姆的右手锁在一起。约翰·威廉姆斯已经在一两天前被带走了,他的主人把他赎了回去,这让他高兴坏了。博奇命令我和克莱姆先走,伊莉莎和孩子们跟在后面。我们被带进了院子,从那里进入到秘密通道,走上台阶,穿过侧门,来到上层的房间——那里就是我听到来来回回脚步声的地方。里面有一个火炉、几把旧椅子,还有一张长桌,上面盖着废纸。房间被漆成白色,地面也没有毯子,像是个办公室。我记得其中的一扇窗户上挂着一把生锈的剑,这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博奇的行李箱就在那里,我服从他的命令,用没戴手铐的那只手握住了箱子的把手,他则握紧了另一只。在博奇的命令下,我们出了前门,走上了大街。
这是个漆黑的夜晚,一片寂静。灯光映照在宾夕法尼亚大街上,街上见不到任何人,连流浪汉都没有。我几乎下定了主意试图逃跑——如果不是手上的镣铐,我肯定早就义无反顾逃跑了。雷德本跟在最后,手上拿着一条长棍,催促孩子们用最快的速度往前走。我们戴着手铐沉默不语,一路经过了华盛顿——这个国家的首都——的街道,这个政府向我们宣扬:这个国家建立在人生而平等的原则之上,人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不可剥夺!你好,哥伦比亚!真是片幸福的土地!
我们上了汽船后很快被驱赶进了货舱,里面装满了木桶和货箱。一位黑人奴仆拿来了一盏灯。铃声响了,不久船就开始沿着波多马克河出发,把我们带向不知道的地方。当我们经过华盛顿的墓地时,铃声又响了。博奇摘下了帽子,在这个男人的骨灰前恭敬地弯下腰——他将自己的辉煌一生献给了这个国家的解放。
那晚,除了兰道尔和小艾米莉,没有一个人睡着。克莱姆·雷第一次完全垮了,去南方对他而言是极其可怕的。他离开了朋友,断绝了青年时期的所有关系——每件事在他心中都是珍贵无价的,美好的时代一去不返。他和伊莉莎哭到了一块儿,哀叹着他们悲惨的命运。在我看来,尽管命运艰难仍然要努力地保持精神。我在脑中设想了上百种逃跑的方案,打算时机一到就以身试险。现在我就在等待,生而自由的话题我不再多说——这只会将我暴露于被虐待的处境中,从而毁掉逃跑的机会。
日出东方,我们被叫上甲板吃早餐。博奇把我们的手铐卸了下来,我们在桌子前坐下。他问伊莉莎要不要喝点酒,她礼貌地谢绝了。吃饭期间,我们沉默不语,一句话都没有说。在桌子旁边伺候的黑白混血女仆似乎对我们很感兴趣,她鼓励我们振作起来,别这么低落。早饭过后,我们又被重新戴上手铐,博奇命令我们到船尾的甲板上去。我们在几只箱子上坐下,博奇在场,我们仍然一声不吭。偶尔有乘客向我们走来,看了我们片刻,又默默地回去了。
这是个宜人的早晨。河岸的田野上郁郁葱葱,跟以往的季节相比,那年的绿草更早地冒了芽。阳光普照,光线温暖,鸟儿们在树上歌唱。快乐的鸟儿——我真羡慕它们,我希望有像它们一样的翅膀,这样我就能划破长空,飞向北方的凉爽地区,飞向正在徒然等待父亲回归的雏鸟怀中。
汽船在中午前到达了阿奎亚河,乘客们都在这里暂时停留。博奇和他的五个奴隶独占一间房。他同孩子们一起嬉笑,在某个落脚点还给他们买了一块姜饼。他吩咐我抬起头,看上去机灵点儿。如果表现好,兴许能给自己找个好主人。我默不作声,他的脸让我感到厌恶,看一眼都无法忍受。我坐在角落里,希望某一天能在我故乡的土地上碰到这名暴君,我珍视着这希望,尽管它并不明朗。
在弗雷德利斯克堡,我们从公共马车下来,换上了汽车,天黑前到达了弗吉尼亚的主城里士满。到达这座城市后,我们被赶下了车,走过大街到了一座位于火车站和河流之间的奴隶监狱。监狱由一位叫古丁的先生照管。这座监狱与华盛顿的威廉监狱很像,只不过更大点。除此之外,院子对面的角落里还有两座小屋子。这些屋子通常被建在奴隶庭院里,作为购买者在交易成立之前对奴隶进行体检的地方。不健全的奴隶如同不健全的马匹一样,价格会有所贬值。如果没有担保书,严格的体检对黑奴贩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古丁先生本人在他的院子里亲自接见了我们,他矮矮胖胖,脸庞肥而圆润,留着黑色的头发与络腮胡,肤色几乎与他的奴隶一样黝黑。他看上去严峻冷硬,大约五十岁左右。博奇和他热情地打招呼——他们显然是老朋友了。他们亲切地互相握手,博奇说他带了几个人过来,问古丁船什么时候出发,古丁回答说或许明天的这个点离开。说完,他转向我,抓住我的胳膊,将我转了半圈,然后敏锐地打量着我。他自以为是一名财产鉴定能手,正在大脑中估算我值多少价钱。
“嗯,小子,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一时忘了神,回答说:“从纽约来的。”
“纽约?天啊!你在那儿做什么?”他惊讶地质问道。
博奇这时正一脸愤怒地盯着我,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我立刻说:“哦,我只是去过那儿。”意在暗示尽管我去过纽约那么远的地方,但是我并不属于那里或者其他自由州,希望他能清楚明白地理解这点。
古丁接着走向了克莱姆,然后是伊莉莎和她的孩子们,一个个检查他们,问他们不一样的问题。他对艾米莉很满意——每个看到这孩子甜美面容的人都会喜欢她的。她已经不像第一次见到时那么整洁了,头发稍显蓬乱,但是在她蓬松不洁的头发间仍然闪耀着一张极为可爱的笑脸。“全部加起来有点多了,确实够多了。”他用基督徒难以理解的词汇强调自己的观点。随即,我们走进了庭院,里面还有许多奴隶,我估计差不多有三十个。他们或在四处活动,或是坐在棚屋下的长凳上。所有人衣着都很整洁,男人戴着帽子,女人用手绢扎着头发。
博奇和古丁与我们分开后,走上了主楼后面的楼梯,然后在门槛上坐下。他们开始交谈,但是我听不到他们对话的内容。不一会儿,博奇下楼回到庭院,卸下我的镣铐,将我带进了其中一间小屋。
“你跟那家伙说你是从纽约来的。”他说。
我回答说:“确切地说,我只是跟他说我去过纽约那么远的地方,但没告诉他我是当地的人,也没跟他说我是个自由人。我真不是有意的,博奇主人。回头想想,确实是不应该。”
他打量了我一会儿,像是要把我吃了,然后转了个身出去了。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如果再让我听到你提起纽约,或是有关你自由的言论,我会成为你的死神——我会杀了你的,你给我记着这点!”他暴躁地吼道。
毫无疑问,他比我更清楚将一个自由人卖为奴隶的危险和处罚。他觉得有必要将我的嘴堵上,从而掩盖他所犯下的罪行。当然,我的生命轻如鸿毛,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可以被牺牲掉——毋庸置疑,他是认真的。
庭院一边的屋棚下有一张粗糙的桌子,上方就是阁楼——跟华盛顿奴隶监狱一模一样。在这张桌子上吃完猪肉配面包的晚饭后,我和一位高大的黄种人被手把手地拷在了一起。他健壮肥硕,脸上的表情极度伤感。他非常聪明,消息灵通。由于被锁在一起,我们很快就熟知了各自的身世。他名叫罗伯特,同我一样,他生来就是自由之身,妻子和两个孩子在辛辛那提。他说自己是和另两个人一起来南方的,那两人在他居住的城市雇下了他。因为没有自由身份证明,他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被抓了起来,在监禁期间一直遭到毒打,打到他终于明白了闭嘴的重要性——就跟我的经历一样。他在古丁的奴隶监狱中被关了三个礼拜,我和他感情深厚,彼此惺惺相惜。之后没几天,在我亲眼看着他死去时,我是怀着多么沉重的心情。我泪眼婆娑,却只能在他了无生机的尸体上望上最后一眼。
那晚,我和罗伯特、克莱姆、伊莉莎以及她的孩子们裹着毛毯睡在庭院里的一间小屋。屋子里还有其他四个人,他们都来自同一个种植园,四人早已被卖掉,现在和我们一起正在前往南方的路上。大卫和他的妻子卡洛琳都是黑白混血儿,他们非常不安,惧怕被安排到甘蔗地和棉花地里,但是最大的焦虑还是怕被分开。玛丽是一个高个女孩,身体柔软,皮肤如煤玉般乌黑,她没精打采的,显得有些冷漠。同许多这一阶级的人一样,她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在无知、粗野的环境中长大,她有的仅仅是粗人的见识。很多人什么都不怕,偏偏只怕主人的鞭子,除了听从主人的命令之外什么也不懂,她就是其中之一。另一个人是丽熙,她和其他人完全不同,留着一头长长的直发,比起黑人女子,长得更像一个印第安人。她的眼神敏锐而又刻薄,话语里总是充满了怨恨与报复心。她的丈夫已经被卖了,她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换个主子对她而言也坏不到哪里去,她也不关心他们会把她带到哪里。这个绝望的女人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希望能见到血债血偿的那一天。
我们就这样各自倾诉着自己的悲惨遭遇,伊莉莎独自坐在角落,哼着圣歌为孩子们祈祷。缺乏睡眠让我感到疲倦,再也无法抵抗袭来的甜甜睡意,在罗伯特身旁的地板上躺下,不一会便忘了烦恼,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在古丁的监督下,我们清扫了庭院。洗漱完毕之后,他命令我们卷起铺盖,准备继续赶路。克莱姆·雷被告知说不需要再往前走了,因为某些原因,他们决定把他带回华盛顿。克莱姆非常高兴,我们在里士满的奴隶监狱前握手告别,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但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我回家之后得知他从奴役中逃出来了,正在前往加拿大那片自由土地的路上。他在萨拉托加我姐夫的家里寄宿了一晚,还跟我的家人讲述了他和我分开时的地点和情形。
下午,我们两两并肩站着,我和罗伯特站在最前面。博奇和古丁将我们依次赶出庭院,经过里士满的街道,上了奥尔良号帆船。船的体积庞大,装备齐全,主要用于运送烟草。我们在五点之前全都上了船,博奇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只锡杯和一根调羹。船上有四十多人,除了克莱姆,全都是被关在牢房里的。
我身上还有一把小折刀没被搜刮走,于是用它在锡杯上刻下了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其他人立刻围到我身边,请求我也给他们刻一个。我给所有人刻下了名字,他们似乎将此铭记在心。
夜晚,我们全都被藏在货舱里。门闩放了下来,我们被关在里面。我们躺在箱子上,或是地上任何一个够我们铺开毛毯的地方。
博奇把我们送到里士满后就回去了,带着克莱姆折回首都。直到十二年后,也就是去年一月,我才在华盛顿的警察局再次亲眼见到他的脸。
詹姆斯·H.博奇是一个奴隶贩子,将女人和小孩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他是一只吸着人血的蚊虫,在南方也声名狼藉。在下面的故事中,他会暂时消失一段时间,但在结尾时会再次出现——不是作为一个挥着皮鞭的暴徒,而是一名被捕的,在法庭上低声下气等待正义审判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