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昔日爱丽丝泉(8)
“你只是在他妈的度假混日子,而我得靠这些该死的动物谋生,”他说,“我现在告诉你,如果那头公骆驼再靠近我地盘的任何地方,我就打死它。”
我当时就火了。毕竟我教会了他所有知识,如果他能文明一点,我相当乐意再多教他一点儿东西。那笔交易他毕竟做得不赖。“如果我家杜奇出了任何事,朋友,你就等着早上起来,你所有的骆驼没影吧。到灌木丛里度假去咯。”反威胁现在对我易如反掌,即使我暗地里内疚地相信他是对的。
这种牧区大战的心态是经年累月培养起来的,直到它统领了我对整个世界的态度。我是一个悍妇——边界的产物。那是有充分理由的。
弗拉顿过来拜访了我一下,提议说如果我决定也开展一项骆驼业务的话,这个镇子容不下两家。
有一次,几个镇上来的人过来视察这个地方,希望趁原住民土地委员会把黑手伸向它之前先买下来。他们径直穿过我的卧室,就好像我不存在一样,甚至连一句“你好啊”或者“别见怪”都没说。我怒不可遏,告诉他们滚出我的家,下次来要有礼貌,并且穿过我家房子和拍照之前要先征求许可。他们气势汹汹地咆哮,反过来喊叫说,他们会让卫生部门把我赶出去。
偶尔还要对付警察的来访。“只是检查一下你过得怎么样。”他们毫不客气地搜查没有屋顶的房间时说,天知道在搜什么。燃烧弹吗?海洛因吗?我不知道。有几个人甚至扬言要阻止我上路:“你没机会的,你知道,连男人都会死在那里,你为什么要依赖牧场的人和我们来救你呢?”
到了这个阶段,茱莉,一个朋友,和我住在一起。我们蹬着我们的单车,带上拖把、橡胶扫帚和工业酒精,在镇上做起了清洗窗户的业务。詹妮很快也过来了。既然科特走了,我就不需要再为朋友们的安全担心,我也开始理解,独自一人有时会非常没劲,而且我需要人,我想要人。
我的生活在改变。在朋友们的影响下,我变得软弱了,生活也走上了不同的轨道;事实上,我现在过得太舒服,都几乎忘了还有上路这回事。我之前在巴索农场过的是吝啬野蛮人的生活。我吃自己一直讨厌的糙米和自家贫瘠花园里种的蔬菜,夜里下班后,我把餐厅里大厨给我的冷肉带回家,小刨、布鲁和我会像狼群一样发动攻击,一起吃起来,争抢最好的残肉。但有朋友们在场,就有理由更加文明、从容、讨喜一点儿。小詹是个杰出的菜农,托利是超级检修工,而茱莉是厨师奇才。我们过得近乎奢侈。他们和我一样爱着巴索农场,每个人都给了它更多的维度,这让它更像一个家了。一开始这让我稍微难以接受。当你习惯了当皇后,就很难考虑用民主替代专制。
一个下午,当我们都坐在后花园里喝茶时,我意识到自己对变化的抗拒已经有多深。几个旅行的嬉皮士来了。他们在南部听说了这个地方,准备留在这里度几天假。我立刻颈毛倒竖,说他们不能留下。他们走了以后,我转向其他人说:“他们好大的胆子,竟以为能擅自走到人家的私人住宅里,留下来度假,该死的毒虫,无聊又无趣,复读机一样就知道复述《海鸥乔纳森》里的话。老天爷。”
詹妮和托利斜着眼看我,眉毛微微挑起,什么也没说。但有时表情比言语更加有力,我能看出他们在想:“偏狭虚伪的老太婆,你变成了你最不喜欢的那种人。”
于是我仔细考虑了一会儿。我试图找出我身上这种卑鄙的根源,撇开明显的原因不提,比如不得不以毒攻毒地战斗,至少在爱丽丝泉是这样。我被这种人环绕,他们出于某种理由觉得我的存在是个威胁。如果没能按照他们的玩法勇敢对抗他们,我现在就得回到东海岸的某个地方,夹着尾巴做人。但不仅如此。对很多内地的人来说,几乎被完全孤立的感觉,加上那场面向自然的无所不包的斗争对他们的影响太大了,以至于当他们终于赢了,仍感觉需要在拼了老命而获得的知识与财产四周建起心理壁垒。那种凶狠的独立个人主义与我现在的感觉有几分相似——顽固,无法包容没有共同经历的新人。在那一刻,我理解了爱丽丝泉的一面,对它的心态有所软化。
葛莱蒂离开几周后,狗狗布鲁不只成功地拉拢了我的心,也拉拢了小刨。他是一条有魅力的老怪狗,一条狗中之狗。他的第一要务是吃和睡;其次,按照喜好排下来,是追逐甘愿的营地母狗,及跟营地公狗打架。一开始,小刨和我都命令他出去,但渐渐我们俩都变得宽厚了,直到布鲁在我们的温床上与我们一道打鼾、抓挠和抽鼻子。他把生活区分得相当清楚。他知道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他的斗殴冲动有一天戛然而止,因为他差点被一群发怒的营地狗打死。他舔了一个星期的伤口,然后,作为一只活得够久经历够多的狗,带着令人钦佩的智慧,高贵优雅地退休了。
一个清晨,我醒来发现他死在后阳台上。他被马钱子碱毒死了。还没等我定下神来,他就死了。埋葬他的时候,我哭了。亲爱的老布鲁不该死得如此残酷。我的头脑里冒出两个最强烈的想法——谁会这么变态做出这种事,以及谢天谢地,不是小刨。我后来发现,在爱丽丝泉,这样把狗毒死相当平常。二十年来,某些不明身份的人一直这样做,而警方依然没有头绪。要不是我在镇上住了这么久,很可能会非常惊讶。结果,我不过叹了口气,心想,那是啊,不然你以为这是什么样的地方。
又是盛夏了,一年的年末,我在巴索农场的房间冬天里还冷冰冰的,现在就是座熔炉。它其实是一连串洞穴般的房间,全是石头的,有拱窗和门廊,水泥地上铺了稻草,几乎没有家具。对我与之搏斗过的最巨型的蟑螂来说,我家是个避风港。它们大胆无畏,正面对峙时会用后脚立起来,把我吓得不轻。我夜里秉烛走进房间时,它们会急促抓挠地逃回各个洞口,那种怪声让我毛骨悚然,让我恶心。除去水蛭之外,它们是我最无法忍受的生物。我投放了大量毒粉——这种事我一般不会做,但它们吃得极欢。它们咯吱咯吱地吃,当早餐、午餐和茶点来吃,长得像突变的怪物。
然后就是蛇。巴索是这种优美生灵的家园。它们在这里求爱、繁衍、死去,拒绝被人类干涉。尽管它们能致命,却不及蟑螂的一半让我烦心;我相当喜欢它们,是敬而远之的喜欢,我一直秉承这样的信念行事,即我不犯它们,它们也不会犯我。但小刨满腔热情地憎恶它们。我为她担心,因为她会追蛇,试图弄死它们,尽管她非常擅于此道,蛇只需一口就能咬死她。一天夜晚,我正闷在我的小洞穴里借着烛光读书时,小刨开始发出了捕蛇颤音,那是她的行为信号,不会有错。一条小的西部拟眼镜蛇从我的床下出来,正准备跟外面的世界打交道。这没有让我太烦心,不久我就吹灭蜡烛睡觉了。夜里某个时候,我又被小刨吵醒,她僵硬地挨在我的身边,毛发竖得像只疣猪,龇着牙咆哮。我点着蜡烛。在床尾,我的床单外面,又有一条蛇在打瞌睡。刨刨把它赶走了。我开始感觉鸡皮疙瘩乱蹦,我太害怕踩到一条那玩意儿了,都不敢起床把门堵住。我花了好几个小时才重新入睡。早上大约十点醒来后,看到小刨正准备扑向一条在我床下蜿蜒滑行的巨蟒。一晚上三条蛇也太过分了。我堵住了墙上所有可能的蛇洞,但又过了几个星期,我才能好好地睡上一觉。
人在生活中一路学习,然后转眼即忘。如今我早该知道,骄者必败。我开始觉得自大。我开始觉得自己能把控事情,并为此沾沾自喜,扬扬得意。生命美好而丰沛。别的事情都不会出错,统计数据不支持的。朋友围在我身边。我没有危险。在经受过一切之后,那种一天都无法离开巴索农场的不适似乎只是我付出的最微不足道的代价。多数周末,托利都与我们共度,我们都崇拜他。他在乌托邦担任老师,那是一个原住民所有的牛场,在北面150英里以外。如果他一次把小詹拐走几天,而我因为被拴在骆驼的事情上,从来没法跟他们一起去,我就努力不去忌妒他们。他们消失的时候,留下大大的空洞。说实在的,我们计划了几百次能让我也去乌托邦的方法,但总有一些小事突然发生,我又不能去了。
其中一件时常突发的小事是,我会花上一整天追踪我的骆驼。他们的脚印会全部混淆不清,很难分清今天和昨天的。他们可能前去进食的方向,有六七个,大多数都是多石的地方,不易追踪。他们会躲藏在隐秘的山谷或茂密的树丛里,都是我看不到的地方。他们能十分和谐地融入卡其色与红色调的地貌里。他们戴了铃铛,但我发誓,在风中闻到我的气味时,一直保持脖子完全静止不动。当然,当他们看到我时,都是“老伙计,幸会啊,叮叮当当”“你怎么这么久才来?”以及,“见到你真好啊,小罗,你口袋里有什么好东西?”无奈的是,我非但不能去逮他们,反而只能解开他们的绊子,看着他们弓背跃起,一路飞驰着回家,要不就爬到某个驼峰后面,搭一段顺风车。杜奇在大热天里彻底没了愣头青的糊涂,三只骆驼现在是一个形影不离的驼队了。泽丽的身材丰满得恰到好处,她的乳房漂亮地鼓胀起来。骆驼的妊娠期是十二个月,但我不知道小犊子什么时候预产。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界限清晰。泽莱卡是地头蛇,是狡猾、处乱不惊、镇定自若的头驼。在荒野生存方面,她比其他两头加起来都更老到。如果她是总理的话,杜奇就是名义上的国王,但一有棘手的事情发生,他是第一个躲到她裙下的。而巴比深爱杜奇。杜奇就是他的英雄,只要杜奇的臀部在他的鼻子前面,他就相当神勇。如果杜奇是哈代,巴比就绝对是他的劳莱5。
就在这样一个早晨,在我追踪他们来到小溪旁之后,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巴比正侧躺着。我以为他在晒日光浴,于是挨着他的脑袋坐下,说:“阿拉(走啦),你这个懒惰的小家伙,该回家啦。”然后往他嘴里塞了一根棒棒糖。(他们最喜欢软心糖豆和长条甘草棒。)他没有跳起来看我还有什么好吃的,反而继续躺在那里,敷衍地嚼着糖果,我知道出大事了。我把他扶起来,看到他用三条腿站立起来。我抬起那只脚,检查了下面柔软的肉垫,上面有一条很深的切口,里面嵌了一块玻璃。科特以前因为这种伤口打死过他的一头牲畜。软垫专门适用于软沙,而不是锐物,它们是这种动物身上最脆弱的部位。肉垫里是一种湿软、有弹性的囊状物。当压力放在脚上时,所有小孔都会因此扩大。不可能让他们抬起一只脚走路,因为血液循环需要压力。切口一直穿到脚底,甚至穿到毛茸茸的上表面。我心想,他完了。我坐在那个河堤上哭了整整半个小时。我鬼哭狼嚎。骆驼是这么强壮的动物,我想,绝对是乖张的命运导致了这种事。天上到底有谁在恨我?我挥动拳头,号叫得更凶了。小刨舔我的脸,泽丽和杜杜都俯下身来表达他们的慰问。巴比丑陋的大头搁在我的膝上。他继续吃着软心糖豆,出色地扮演着茶花女。我重整心情,尽可能小心地从脚里拔出玻璃,缓慢地领他回家。等我骑单车到了诊所后,我发现认识的兽医们都不在镇上,一个新来的没有经验的男孩在代班。他来到巴索农场看巴比,站在离骆驼六英尺远的地方说:“嗯,他脚上是有个伤口没错。”然后给了我几管治破伤风的注射剂,但没起多大作用。我在餐厅碰到的两个女人,小姬和雪儿,她们在珀斯从事兽医业。我当晚骑单车去上班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她们。她们在第二天,也是在镇上的最后一天,过来了,用柳叶刀割开了顶部的洞眼让它排脓,又开了热水加高锰酸钾的处方。要把脚浸在一桶这样的药水里,而我得按摩伤口,彻底把它清洗干净。神奇的女人,她们再次给了我希望。
托利和詹妮用旧的星形尖桩、铁丝和铁网残片,以及我们各处捡来的其他物件,为我在巴索农场的屋后建了一座大收容场。我把巴比关在里面,一天为他治三次脚,同时祈祷。现在,在镇上外科医生的帮助下,我改良了治疗方案,改用一根婴儿用的鼻饲管插入伤口顶部,再用强力抗菌剂浸透整个创口。疗程持续了几个星期,我一直没有把握,脚是在愈合呢,还是腐肉在那里像蘑菇一样生长?一些日子里,我有希望,另一些日子里,我再次跌回深渊,呜咽着要詹妮、托利、茱莉或者镇上的外科医生把我拽出来。巴比不享受治疗的过程,我也一样。“保持那该死的脚不要动,你这个小杂种,否则我就从膝盖开始把它剁掉。”他渐渐恢复了。很快,那只脚看起来足够健康,我能让他跟其他两头骆驼一道出去了,他们一直像臭气一样在房子周围挥之不去,把长脖子探进厨房,或者每每我们坐在花园里喝杯茶时,他们就满心期待地站着,贪婪地大眼瞪小眼。朋友们像我一样爱上了他们,尽管大家冤枉了我,指责我把人类的品性投射到他们身上。我们看着他们发笑,一笑就是好几个小时。他们比马克斯兄弟6的喜剧电影还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