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特征初探
当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征把握含混。又由“含混”而带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本身往往带有一定的工作上的随意性、目标上的盲目性、内容上的空洞性和力度上的疲软性,缺乏企业特色,显示效果不太佳。因此,探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征,应当成为当前加强、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这里所指出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特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所共有的、相对与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特征相比,这种特征具有较大的程度上、结构上、动态上的成分。对此,我仅谈点个人浅见,遗漏、甚至错误之处在所难免。
一、地位作用上的特殊性
首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更具基础性。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大厦”的基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作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基本“载体”的社会主义企业得以持久巩固、发展的基本条件,就在于在对待人的态度上与必然走向死亡的资本主义企业有本质上的差别。社会主义企业既见物又见人,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从而形成了强大的持久的精神动力,这正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威力所在。因此,相对于一般思想政治工作而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更具有基础作用的特性。
其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巩固党的阶级基础,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社会主义企业是产业工人的集中地,产业工人又是工人主体,而我国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强大动力,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工人阶级要真正担负起对国家前途和社会主义命运的重大责任、由自在阶级变成自为阶级,就必然有一个伟大的实践过程和曲折的认识过程,即要求工人阶级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提高当家的自觉程度,提高参与管理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在这方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灌输,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首先作为经济组织的社会主义企业,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也具有其内在必然性。企业管理无论就其自然属性即处理人身自然的关系,正是就其社会属性即与人的关系而言,本质特征都是对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管理,尤其是现代化管理更应以人为中心,而开掘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改造人的认识能力,激发人的创造热情,都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因此,至少可以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部分内涵应当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上的科学化,制度的规范化本身就有助于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人际关系,减少职工的思想问题和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从这种意义上讲,它也是灵活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
最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更具有必要性,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要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事关大局的指导思想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不再出现反复的折腾,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努力,诸如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等,而相应的、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作为经济的基本细胞的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从历史上看,以经济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作出了明确的阐述,党的八大一次会议又作出了郑重的决议,以后发生动摇、偏离,主要是来自多方面错误思想引起的认识上的混乱,当然也还有个别阴谋家、野心家的破坏,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文革”时期,林彪、“四人帮”出于反革命的需要,篡改思想政治工作包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把其夸大扭曲到“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冲击一切”的荒唐地步。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到“冲击”的位置上,我认为并非“加强”,而恰恰是“毁灭”,这一点,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而言尤为重要。
二、内容上的特有结构性
内容上的系统性是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共同特征,而要增强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关键在于增强内容上的针对性,针对性并非否定系统化,而是指思想政治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对象确定内容的不同结构,这种内容的结构上的差异性首先表现在不同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象应该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工作重点的确定不但与工作对象本身的特点有关而且与工作对象所在的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及其所处的外部环境有关。我认为,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应放在如下几个方面:
(1)围绕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重点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国情的“三基”教育,这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改革开放意识教育,艰苦奋斗思想教育。对此,不仅是因为当前中央有明确指示,而且它符合企业的实际,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第一,“学习理论不仅是干部的事,也是职工的事”。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序言》一文中说:“具有理论修养是德国工人的优越性之一,如果工作没有理论感,那么这个科学社会主义就绝不能像现在这样深入他们的血肉”。可见,工人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天经地义之事。在我国,工人阶级是国家领导阶级,职工学习理论尤为重要。第二,虽然我国公有制企业劳动力存量流动性不强,但由于在过去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普遍性地存在着经济“外延”或调整增长,巨大的就业压力,大部分企业“年轻”等原因,青工已经和必将占企业职工的主体。如我县青工占全县企业职工人数的80%以上。由于:一方面青工普遍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另一方面,青工一般是“文化大革命”中出生的,爱党爱国的观念比较淡漠的特点。他们遇到问题,发牢骚多,对社会某些现状表现出种种不满,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年轻职工缺乏对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党基本路线的了解,不懂得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客观必然性,不了解党的艰苦奋斗历程。因而,需要把“三基”教育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同时,也要看到:青工具有热爱学习,容易接受真理等有利条件和可塑性强等特点。“五四运动”就说明马克思主义对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只要我们教育方式得当,一定会使“三基”教育取得成功。第三,由于前些年政治理论教育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被淡化,且在公有制经济等问题上的一些理论是非混乱,如近几年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极力攻击社会主义公有制、吹嘘资本主义私有制,叫嚣“早日敲响公有制丧钟”,说什么“公有制经济必然缺乏活力、效率低下”,叫喊“把全民所有制的产权分为个人所有”, “大力扩大私营”,使“私营经济成为与国营、集体经济享有同等地位的第三势力”等等,严重地影响了作为公有制“载体”的社会主义企业的职工的情绪。从这一方面讲,“三基”教育更具有其现实性、迫切性。第四,这是反西方“和平演变”和既要对外开放,又要克服西方一些不好的东西乘虚而入而带来的消极因素的需要。
总而言之,不论是从我国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上看,还是从企业内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状况现实及企业所处的外部思想、政治环境来看,“三基”教育不但可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之一,而且应该作为其重点内容。
(2)围绕引入发展商品经济,重点进行商品经济意识、知识教育和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系,克服“一切向钱看”的倾向。这是因为:第一,企业是引入商品经济机制的直接受体和发展商品经济的主要“载体”,这样引入、发展商品经济对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两方面的非企业单位而言都更加强烈、直接、深刻。一方面它有利于把职工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首先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促进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这是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有消极一面的影响。这消极的一面主要有两个表现:一是“一切向钱看”的倾向;二是个人主义的价值倾向,国家、集体主义观念淡薄。因此,把克服这“两个倾向”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尤为必要。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作为计划经济的主体,职工具有较强的计划经济意识,相对于非公有制企业而言,其商品经济意识较淡、商品经济知识较薄。因此也应特别注意增加对职工进行商品经济的意识、知识教育。
(3)围绕企业改革,重点提高职工对改革的承受力。走改革开放式强国之路,而当前,我国改革的重点已转移到城市,企业改革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的十三大七中全会又指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核心是转移企业经营机制。因此,企业改革不但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地位,而且力度将愈来愈大。这样,一方面,要保证改革的顺利,就更需要得到处于改革最前列、力度最大的企业的职工的支持;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客观地存在着一个既定的社会利益结构,首先是企业内部的既定利益结构将被打破,调整确立的过程将是十分曲折的、漫长的。因此,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迫切和长期需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把提高职工对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的教育作为重点。从当前的情况看,这方面的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何正确对待合同制、如何正确对待优化劳动组合、如何正确看待打破“三铁”、如何正确对待社会的分配不公现象等。
(4)围绕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个中心,重点加强企业精神建设。企业精神是企业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产物,它的内涵既是非常丰富的,如道德(含职业道德)、价值观念等等,又是极具有个性的。我认为:不管每个企业精神是多么具有个性,都应该而且能把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精神包含其中,这是每个企业的企业精神的共性所在,应该作为企业精神的中心。因此:一方面,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精神与资产阶级的所谓“企业文化”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只有“企业精神”逐步获得了绝大多数职工的认可,并努力去实践它,企业精神才有其真正价值。企业精神既然是企业长期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产物,它的建设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的理由就不言而喻了。
我相信:这样有意识地去培养企业精神,一定会使每个大型骨干企业的企业精神更加规范化,其凝聚企业职工的能力和维护企业安定团结的作用,将会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方法上的相对差异性
这里所说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的差异性是指相对一般和非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而言,其方法上应体现企业特色。因此,这种差异性主要是程度性的,而不是本质性的。根据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特点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问题上的现实状况,我认为,“差异性”主要应体现在:
——方法上更强的渗透性。“渗透性”的内涵主要是指:在方法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活动相互渗透,也包括与企业文化建设、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相互渗透,且在渗透中加强前者对后者的服务、保证后者接受前者的导向、驱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的渗透性主要依据是:它是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的体现;是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上的具体运用;是在方法上解决过去和现在仍然存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两张皮”问题的基本途径。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之所以应有更强的渗透性,主要是因为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与非企业相比,其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建设的联系更紧密、更直接、更广泛、更有必要,这自然不但在指导思想上、内容上、而且也应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上体现出来。当然,强调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的渗透性并不是指停留于就事论事,就事论“钱”而是就是论理,论企业精神;是两者的统一,同样,也不是指要否定基本、有效的传统方法。
——方法上更高的民主性。这是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观点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的体现,它内在地要求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坚持依靠群众进行自我教育,重视和开发群众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动精神,主要采取启发式的方法: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善于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主要采取开展树先进、学先进活动的方法,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主要采取平等式、协商式的方法。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应有更高的民主性是因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构成了工人阶级的主体,而工人阶级是最先进的阶级,是党的国家的领导,它必然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它必然要求采取更良好的民主形式,包括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应体现更高的民主性。必须指出的是:这里强调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应有更高的民主性并非是指与理论“灌输”有矛盾、并非是指放弃必要的思想斗争,也绝不是不讲原则,放松管理,取消批评,而是指应该把“疏导”与“灌溉”、“表扬”与“批评”、科学性与原则性更好地统一起来。
——方法上的更讲示范性。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职工工作居住相对集中,企业人员密集性大,且占企业职工多数的青工更易接受、更能让其信服。因此,政工人员的“身教”——示范作用更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作为示范性办法的两种具体形式——政工人员的“身教”和开展树先进、学先进活动,前者目前在企业尤为欠缺,政工干部、厂长形象不太佳;后者则“随意性”过大,有些企业评先进往往搞“轮流坐庄”。这样,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注重采取示范性的认识方法显得尤为迫切、重要。
——方法上的更多灵活性。这主要是针对企业青工所占比例大,且远远超过青年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而青工性格活泼,对新事物接受快等方面而言的。对此,特别要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于思想生活中受到感染、熏陶。同时,在这方面,公有制企业有其相对优势:文化基础设施比较齐全,有一定的文艺人才积累和经济条件保证,有这方面的传统等。
四、体制上的特别组合性
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后,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实行政治思想领导,处于企业的核心地位,同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并列,构成“核心”与“中心”共同作用于企业的新的企业领导体制,从而也构成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新的领导体制。这种新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对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企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由于这种新生的体制,理论的积累和阐述难免不充分,实践的体验和感受难免不丰富,因而难免认识的异质,而认识异质体现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行为异质上,往往表现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两张皮”,厂长、书记“各干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无人管”,厂长、书记都强调是对方的事;虽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有人抓,但厂长、书记只有一方抓。对此,探讨新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的实现形式或说是领导个体的群体组合形式,显得尤为必要。我认为,这种实现形式的基本框架为:“厂长、书记‘一肩挑’、两手抓,专兼结合,齐抓共管”。这里,关键在于厂长、书记“一肩挑”是否有必要性、可行性。对此,我认为,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目前,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厂长都是党员,无论是业务素质还是政治素质,大部分是好的,只要对少数进行调整即可胜任书记的职务,而在今后企业厂长的调整和新建企业的厂长任命中,通常都是采取委任制、聘任制,只要请注意按照担任“厂长”、“书记”的双重条件把关,就可实行“一肩挑”。这就为全面推行“一肩挑”创造了前提条件。
其次,实行“一肩挑”有利于从体制上解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两张皮”问题,实现双向渗透;有利于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团结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无人抓”, “只有一方抓”的问题,从而形成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大家来做”的新局面,有利于书记(厂长)总揽企业全局,更好地开展工作,真正把加强组织对企业的政治思想领导落到实处。
再次,几种对“一肩挑”持否定性的议论,是不能成立的。①“精力、能力有限论”。即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厂长、书记工作量本来就很大,实行“一肩挑”在精力、能力上都不适应,致使厂长、书记原各自的工作“两误”。对此,我认为,“精力、能力有限论”有一定的客观性。但可以采取设企业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一肩挑”厂长(书记)适度授权、分责,把抓企业党的建设、生产经营活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集中精力抓其中的大事;把好选任“一肩挑”厂长(书记)的素质关,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等办法予以解决。②“党政不分、党政合一”论。党政分开是指党的职能与行政分开,而企业厂长、书记“一肩挑”只是使厂长(书记)个体担负起了双重职能,充当起双重角色。在“一肩挑”厂长抓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时,其主要是在履行经营管理职能,充当厂长的角色;当他集中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时,则是在履行党的工作职能,充当书记的角色。这种“双重性”,决定了党政职能是分得开、有区别的,而不是“党政不分”、“党政合一”;同时有利于党政职能更好地协调统一。③“监督弱化论”,即弱化了党组织对厂长行使职权的监督功能。事实上,“一肩挑”是指厂长、书记“一肩挑”,并非是党组织、厂长职能“一肩挑”。持“监督弱化论”的同志,在相当的程度上,是把书记与党组织混同起来了。
(1991年6月于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