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好的食光里记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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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吃点甜吧

闺密是个身段儿好脾气也好的女孩儿,长头发,说话细声细气,会做各种手工。读书那会儿流行用圆珠笔芯和废纸卷笔,她做的笔耐写又好看。她任何时候都收拾得妥妥帖帖,书本永远平整,不打卷边,课桌总收得干干净净。最羡慕的是,她特别爱吃甜,过生日大家一哄而上各自吃着蛋糕,她在一旁叫唤:“你们谁要是吃不下奶油,统统都给我。”有人说:“哎呀,哪有女生不吃奶油的?”只有我,犹犹豫豫地走过去,“来来来,我的给你。”这时候会有人诧异,“呵,还真有人不吃奶油呢。”

打小我就不爱吃甜。最多尝尝小时候才有的用粉色纸包裹着的水果糖,一毛钱一颗,一抓黏一手的那种。渐大,几乎与甜绝缘,一年中肯吃甜的次数十个手指头数得清。总觉得甜味太单一,即使有薄荷味、草莓味、抹茶味,但底味还是甜,发腻,发齁。牙齿像被黏住一样,迷糊糊,汗津津的。大约也是从那时候起,觉得自己似乎缺乏那么一点点女生特质。

女生,尤其是柔和苗条、细眉细眼、肤白貌美的女生,就该爱吃甜。白的、粉的、各色奶油巧克力慕斯,又养眼又昂贵的甜点,配上有好看拉花的咖啡,外加青葱玉指,气氛就出来了。朱莉白天在格子间受气,晚上回到家用蛋黄、巧克力混合糖和奶找寻安慰;李秀景每次被欺负都会恶狠狠地撕开巧克力棒的包装纸,再恶狠狠地咔嚓咬掉半截;赫本在西班牙广场上,捧着冰激凌,一脸纯真甜蜜,成为永远的经典。不少女生专程带着自拍杆、赫本专款衬衫,还有冰激凌模型去还原现场。假如把冰激凌模型换成肉夹馍或驴肉火烧、煎饼果子,就算赫本再世,只怕女神瞬间变女汉子了。

甜点对女生来说,是缓和剂,是镇定剂,是可靠的肩膀,是抚慰,更是爱。不然怎么会说“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呢?所以,海藻也只会对着橱窗里五颜六色的冰激凌出神,换成卤煮大肠试试看。想想也是,那些难过了或者是开心了,一块甜点就能让她破涕为笑,幸福感爆棚的姑娘们,确实有几分可爱呢。尤其是恋爱伊始的男主,更乐意挽着美人,走进香氛荡漾的甜品店,看着她启朱唇,露皓齿,微抿小口,姿势优雅地吃完小盒蛋糕。而不是撸着袖子,跷着二郎腿,在夜市摊子上吆五喝六。

小资代表人张爱玲有她的御用点心——云片糕,做梦都在吃。不过“吃着吃着却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云片糕,连名字都这么美,连惆怅也这么美。《红楼梦》里的甜点也是数不胜数,桂花糖蒸新栗粉糕、藕粉桂花糖糕、枣泥山药糕、糖蒸酥酪,还有如意糕、杏仁茶,只看一排儿的名字就够了,“头顶心儿都是甜的”。就像与甜有关的任何一个词语一样,甜言蜜语、甜丝丝、甜美、清甜、甘甜、甜润、甜津津,哪一个不透着软绵绵的幸福感。就像美好单纯的姑娘一样,光是“姑娘”两个字,就有无限爱意。

可是怎么办呢?对于我这种对甜天生无感的人(我都不好意思用“女生”这个词了),去哪里找寻与甜有关的幸福感呢?偶尔心血来潮,阳台天色好,窗台花香浓,有风过,想着酌点小酒,来块甜点定是极好。穿衣下楼,挑最貌美的糕点带回家,结果往往是拍几张照片,最多吃两三口,然后不了了之。简直就是暴殄天物。随即打开冰箱门,就着“黄飞鸿”花生能喝完剩下的二两酒。只是前后两样食物带来的气场完全不一样了,一个是小资女青年,一个是江湖女悍匪。

刚恋爱那会儿,还是很矜持的。男友送我巧克力,表现得惊喜不已。又直又憨的理科男误以为这惊喜是缘于我对巧克力的喜爱。结果每年情人节、七夕,都会送大盒巧克力。隔段时间还不忘问巧克力吃完了吗。敷衍几次之后不好再演下去,只好如实相告:“我不爱吃甜。”只是可惜了那些没有死得其所的巧克力们,没有发挥到它们甜蜜的功效。

于我而言,再美味的甜抵不过酱爆红肠,再美味的糕点不如炒饭一碗。当我在一个人面前,能不用刻意吃甜来展现女生特质,愿意穿着沙滩裤,趿着拖鞋,陪他啃鸡爪、吃烤串儿,也是一种甜呢。

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