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者:从富兰克林、比尔·盖茨到爱因斯坦和伍迪·艾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美国开国元勋

富兰克林及其领导艺术

贝拉克·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我想如果本杰明·富兰克林地下有知,一定会感到很开心,甚至会笑出声来。因为他认为宽容是美国最重要的美德,也是建立多元民主制度的关键。那是一种允许不同信仰、背景和种族的人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的谦逊姿态。

富兰克林是一个讲究实用的人。我写他的部分原因是为了弘扬一个理念,即一个健康的民主政体需要实用主义者,因为他们能在党派分歧的背景下达成共识。我希望会有更多圣明理智的政治家,我也越来越相信奥巴马是所有美国政治家中最像富兰克林的一位。我相信富兰克林会欣赏奥巴马在坚持某些核心价值的同时,还能以务实的态度努力缩小党派之间的分歧的做法。富兰克林也会赞赏奥巴马的领导风格,比如广开言路,并能和强势人物合作。(说到政敌团队,即便是像林肯和奥巴马这样做得已经很出色的执政团队,也无法超越美利坚的那些开国元勋。)所以,当《新闻周刊》要我为其2009年首刊写一篇关于富兰克林的文章以纪念奥巴马就职演讲之时,我就写了下面这篇文章。

在本杰明·富兰克林还是个在费城看店的年轻印刷工的时候,他就在同行之间创建了一个以自我提升为初衷的“皮围裙俱乐部”,这个俱乐部的建立旨在帮助其成员成为公民领袖。为此,他列出了12种品质,并且从这些方面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比如勤劳和节俭。每周他都会骄傲地向俱乐部的其他成员炫耀自己的进步。

俱乐部的一个成员注意到了富兰克林过于明显的骄傲心理,就“善意”地提醒他漏掉了一个他需要努力实践的品质。“是什么呢?”富兰克林问。“谦虚。”那个人回答。富兰克林后来坦言自己从未很好地掌握那个美德,但又狡黠地指出自己学会了怎么假装谦虚。他在《自传》里这样写道:“我不敢说自己对谦虚的真正含义领会有多深刻,但我知道怎么表现得很谦虚。”很快他就意识到假装谦虚可以和真正谦虚一样有用——这样做能让你听取身边人的意见,表现出对他们观点的尊重,而这便是基于互相宽容基础上的民主制度的本质,也正是他和他的朋友们竭力想要构筑的制度。

美利坚的每一位开国元勋都展现出不同的领导才能。乔治·华盛顿刚正不阿、道德高尚;约翰·亚当斯和他的堂兄塞缪尔·亚当斯讲究并坚持原则;托马斯·约翰逊和他的追随者詹姆斯·麦迪逊表现出非凡的创造力;富兰克林则拥有很多和奥巴马相似的领导才华:有创造力,极其务实,懂得温暖而不是伤害身边人。但最重要的是,在那段动荡的岁月里,他能很明智地把满怀热情的人组织在一起,通过倾听去领导他们。他能够以谦虚(即便是假装出来的谦虚)的态度去团结这些人。在一个超党派的年代,这种品质是如此缺乏,但它仍是自由和民主的本质。

富兰克林利用“皮围裙俱乐部”发起了一系列自我提升的项目,第一个项目就是建立公共图书馆。他最初建议俱乐部成员把书集中放在俱乐部里,后来他拓展了图书馆的规模,提出通过筹集资金购买新书的想法,这样大众订阅者就能从图书馆借书了。至今尚存的费城公共图书馆在1731年成立,当时富兰克林27岁。他为这座图书馆所写的格言“为公众谋利是神圣的”反映了他以人为本的领导信条,即服务同胞就是服务上帝。

在为图书馆筹集资金的时候,富兰克林学到了第一条领导准则:如果不去计较功劳,事情就能轻松办成。当时他没有说建立图书馆是自己的想法,而是说“很多朋友共同的计划”。通过这种方式,他避免了别人的嫉妒,而且“这种方法使我的事情进行得更加顺利。如果再遇到类似的事情,我还会这样做”。比如,在提议建立镇上第一个志愿者消防队的时候,他就故意假借一个老朋友之手写了一封信提议此事。当然,正如他承认的那样,他从未真正学会谦虚这种美德,富兰克林在谈到此事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即使刚开始其他人拿走了你的功劳,但最后人们总会知道你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因而会更加尊重你。他说:“牺牲一时的虚荣心,会在日后获得丰厚的补偿。”

和奥巴马一样,富兰克林的领导天赋使他能够将众人团结在自己周围。他的另一个领导准则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他画了美利坚第一张社论漫画。画上一条蛇被切成了很多块,每一块上面分别写着美国最早的13个殖民地的名字,标题是“要么联合起来,要么分崩离析”。他以使者的身份在伦敦待了近17年,试图使大英帝国团结起来,但最终失败了。他将此事比作“精致高贵的陶瓷花瓶……一旦摔破了,独立的碎片再也无法保存它们当初在整体里的力量和价值”。

那些有团结他人天赋的领导人面临的挑战是,当分歧的鸿沟无法逾越的时候,要懂得选好自己的立场。对于富兰克林而言,那个挑战是在1775年他坐船回费城的时候不期而至的,当时美国独立战争的枪声已经打响。富兰克林一直没有对人透露个人想法,直到有一次他有机会和儿子威廉探讨此事时才说出自己的观点。威廉反对独立,曾被英王封为新泽西的皇家总督。富兰克林对儿子说自己决定站在独立派那边。威廉回答自己仍然反对独立;富兰克林当即冷冷地打断了他,有生之年再也没怎么与儿子说过话。不管是在政治上还是个人事务上,当发现无法达成共识,是时候做出选择的时候,富兰克林就会毅然决然做出选择。

大陆会议决定把富兰克林安排在一个委员会中,负责撰写一份宣言,阐明为什么那些殖民地一直在寻求独立。在那个时代,国会知道如何选定真正能做事的委员:富兰克林、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等人都在其中。他们知道领导者不仅要坚持自己的价值观,而且当这些观念发生冲突之时,还要懂得如何加以平衡。我们看到《独立宣言》第二段开头那几句著名的句子是这样措辞的:“我们认为以下真理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是杰斐逊写的。但在国会图书馆里的杰斐逊手稿的副本上,我们看到富兰克林用斜线将这句话重重划掉并修改的痕迹:“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言自明。”他所强调的是,我们的权利来自理性和人民的同意,而不是由任何宗教教义所规定的。杰斐逊接着说:“凡人生而平等,拥有不可转让之权利。”我们看到亚当斯在“不可转让之权利”前又加了一句:“造物主赋予的。”所以,仅从他们对只言片语的修改,我们就可以看出富兰克林和他的同僚在确定建国意义之时,是如何在神的恩典眷顾和民主同意之间取得平衡的。与之相比,政治家和媒体用宗教话题(比如学校祈祷、公开宣传十诫或者耶稣降生的故事)作为分化人民的手段显得多么苍白无力。

《独立宣言》的第一句话“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开宗明义,表明这份宣言实为公共外交法案。因此,当时已经70岁高龄且受着痛风折磨的富兰克林才秘密登上战船,不顾自身安全,穿越敌军控制的重洋到达法国,以争取法国对独立战争的支持。他的著作和科学发明使他享誉世界,在法国尤受爱戴。在那里,他关于电的理论首次得到验证。他知道领导的艺术需要灵活的秘密外交手段,需要懂得如何平衡权力。在写给法国外长的私人信件中,他巧妙地解释了新兴的美利坚合众国对法国有着什么样的战略意义,提醒法国其波旁协议的盟友们是如何反对英国的。但他也知道美国力量的大小取决于公共外交,以吸引人们认可这个新生国家的理念。因而在抵达巴黎之时,他创立了一家出版社,并开始出版一系列振奋人心的文件和宣言,借此解释美国的自由平等观,而这也是法国民众和知识分子一直拥护的价值观。

回到费城的富兰克林已是81岁高龄,是制宪会议中最年长的政治家。1787年那个炎热的夏季,大小州之间的敌对关系几乎要把制宪会议撕裂开来。他们的分歧在于,立法机构是要根据人口决定各州选票,还是按州平均分配选票。最后,富兰克林站起来,提议双方各退一步,设立一个以人口分配各州选票的众议院和一个各州选票数量相等的参议院。“制作一张大长桌的时候,如果木头的两端不合适,工匠就会把两头都削掉一点,这样就能无缝对接了,”他接着说,“此事同理。双方都要舍弃自己的一些要求才行。”他的观点对于理解政治领导艺术的真谛至关重要,即妥协之人可能成不了大英雄,他们却可以成就伟大的民主。

但政治领导艺术最难领会的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妥协,什么时候该坚持立场。而这一点无章可循,即使是富兰克林,有时也会犯错。在制宪会议上,他做出了一个事后困扰他自己的妥协:同意保留奴隶制。但他很明智,事后曾努力纠正这个错误。制宪会议后,他成了一个废除奴隶制协会的主席。他意识到谦虚就要能容忍不同的价值观,而这有时需要妥协;但对于那些拒绝宽容别人的人,不妥协则更为重要。

富兰克林一生中曾为费城的每一处教堂捐过建设基金。有一次,费城正在建设一座会堂以收留巡回传教士。富兰克林写了一纸公文以募集资金,并号召市民们要宽容些,因为“即便是君士坦丁堡的宗教司派出教士给我们传教,他也能在这里找到一个布道坛”。临死之前,他已经是费城首个犹太教会会堂“以色列圣会”的最大捐赠者。所以,当他去世时,两万民众在不同教派的牧师、传教士、神父以及犹太拉比的带领下为他送行。

国父们眼中的神

每年7月,《时代周刊》都要推出一篇名为“美利坚筑成记”的封面故事,向世人展示美国历史上的重要人物。2004年的主题人物是托马斯·杰斐逊。考虑到在很多次有关“宗教和国家”问题辩论的过程中,辩论双方都喜欢援引各位开国元勋的观点。所以我打算利用此次机会探讨杰斐逊和待他如伯父般慈祥的知己本杰明·富兰克林是怎样认识神祇和他们的自然神论的。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谈及有关宗教在人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比如效忠誓言里的“上帝庇佑下”或阿拉巴马州法庭上悬挂的《十诫》,那么,任何有关开国元勋们信仰的断言必然引发争议。这是十分有益的辩论,因为它会促使普通民众和元勋们博弈,而这个过程也展现了元勋们和宗教的博弈。

在《独立宣言》中,直接谈到上帝的唯一一处是第一段。托马斯·杰斐逊和其他起草者(包括本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援引了“自然法则和自然神之法”(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与上帝有关的四个英文实词没有大写的是杰斐逊的初稿,在羊皮纸终稿里这四个词都大写了。)

“自然神”这一词组反映了杰斐逊的自然神论,那是他和富兰克林共有的但尚自模糊的启蒙思想,即造物主的鬼斧神工体现在自然奇迹里。像杰斐逊那样的自然神论者,不相信有直接干预人类事务的上帝的存在。

“自然和自然神”这个词组首次出现的地方有些匪夷所思,它出现在富兰克林在1747年所写的一部闹剧里。剧中一位名叫波利·贝克(Polly Baker)的女子因生下5个私生子而受到法庭的审问。在法庭上,那个女人为自己辩护,宣称自己仅仅遵循“自然和自然神的首要神谕,即增长和繁衍”。(最终她不仅被无罪释放,其中一名陪审员还在第二天跟她结了婚。)

在《独立宣言》的初稿里,杰斐逊写下了著名的第二段话:“我们认为以下真理神圣不可否认……”从这份草稿可以看出,富兰克林曾用斜线重重地划掉了这句话,并将之改成“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言自明”。富兰克林觉得人的权利来源于自然,因“被管辖者的同意”而得到保障。他尤其喜欢“不言自明”这个想法,那是他的密友、苏格兰启蒙运动巨擘大卫·休谟提出的。休谟认为,不言自明的真理指的是那些我们仅根据理性分析就能获得的真理,不同于我们依靠实验或者经验数据得到综合结论的做法。

然而,就在同一句话的后半部分中,我们看到了约翰·亚当斯的影子。约翰·亚当斯是马萨诸塞州清教教条主义者。在草稿中,杰斐逊指出“凡人生而平等,拥有不可转让之权利”。但在《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结束工作、紧接着国会闭会之际,这些话已被改成“造物主赋予的不可转让之权利”。对我们这些为编辑工作所累的人来说,看到编辑过程可以这样平衡和突出思想,就会感到十分欣慰(同样,在看到这些伟人为“不可转让”是采用inalienable还是unalienable而犹豫不决时,我们也觉得很欣慰)。这个句子的最终版本把对无所不能的主的敬仰和对理性的信仰融合在一起。

《独立宣言》提及宗教的另外一处地方是最后一句话,即“我们坚定地信赖神明上帝的保佑”。大多数开国元勋都支持上帝观,但每个人对此的理解不尽相同。杰斐逊相信一种模糊不清的“普遍主恩”(general providence),即造物主爱人的原则;其他人则信条明确,有时也称之为“特殊主恩”(special providence),即认为上帝根据个人祈祷的情况直接干预人类生活。

不管怎样,这句话都不是杰斐逊的原创,也不是富兰克林或者亚当斯修改过的版本。它其实是国会在最后几分钟加上去的。正如效忠誓言里的“上帝庇佑下”一样,这句话掷地有声、一鸣惊人:“我们坚定地信赖神明上帝的保佑,同时以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来支持这一宣言”。

美国宪法中除了一处指出该宪法写于“主的年份——1787年”之外,几乎没有出现上帝这个字眼。(杰斐逊当时担任美国驻法大使,因而错过了制宪会议。)在罗恩·彻诺(Ron Chernow)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著的传记或其他文件里有这样一个故事,虽然很可能是杜撰的。故事讲的是一位普林斯顿的教授指责汉密尔顿没有在宪法中祈求上帝或者基督教的保佑,据说当时汉密尔顿回答道:“我们忘记了。”

在制宪会议上,有一次很有意思的辩论。当人们正讨论得难解难分之际,富兰克林走了进来。他提议每次召开国会之前代表们都要先祷告。在他注定流芳百世的一段话里,这位81岁高龄的智者富兰克林争辩道:“我活得越久,就看见越多关于这个真理的有力证据,即上帝管理着人类事务。一只燕子没有上帝的指示就不能着陆,那么一个帝国在没有他帮助的情况下可能崛起吗?”——这也是美国前副总统理查德·切尼(Richard Cheney)某一年在圣诞贺卡上所写的警句。

虽然富兰克林相信上帝,但自然神论的学习经历使他并不靠个人祷告求得神助。相反,他总是依赖善举以取得自我救赎。在法国—印第安人的十年战争中(1754~1763),他在写给哥哥的信中直言不讳地指出,新英格兰大约有4500万人在祷告,他们希望一支驻守在加拿大的法国戍卫部队被打败。“如果你的祷告没有应验,那么恐怕我此生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对长老会的祷告无动于衷。事实上,要攻取重镇,我会更依赖实战,而不是信仰。”

于是问题出现了:富兰克林当初在制宪会议上有关祷告使人冷静的提议到底是出于虔诚的宗教信仰,还是一种务实的政治信仰?或许两者兼有,但后者更多一点。他认为应该提醒一下费城的这群神人:如有神助,他们将更加强大;另外,历史也在注视着他们。要想成功,他们必须对自己的任务心怀敬畏,谦逊对待。

汉密尔顿告诫道,突然聘请一个牧师可能引起公众恐慌,他们会猜想“是因为制宪会议的难堪和分歧,人们才提出这个对策”。富兰克林回答,会议厅外的冷静对厅内的协商事宜是有利而非有害的。但另一个问题又来了,制宪会议没钱雇请牧师。因而这个想法被否决了。在一篇演讲稿的结尾部分,富兰克林附上了一句妙语:“除了三四个人之外,制宪会议的其他人都认为祷告没有必要!”

建国文档里明确提出宗教问题的当然是《宪法第一修正案》。该法案禁止建立国教,禁止政府有任何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的做法。杰斐逊强调该修正案就相当于一堵墙,隔绝了两个领域。他曾是促成《弗吉尼亚宗教信仰自由法案》设立的灵魂人物。成为美国总统后,杰斐逊曾说:“怀着对国家主权的崇敬之情,我仔细考虑了全美人民的这一举动,即宣布自己的立法机构‘不该制定任何有关建立教派或禁止宗教活动的法律’,这一做法无异于在宗教和国家之间竖起了一堵墙。”

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已经认识到其自身在宗教战争中所扮演的角色。比如有关唯信仰伦(即认为基督教徒既蒙上帝救恩,即无须遵守摩西律法的学说)之类的玄妙神学争议,就曾导致清教徒们被驱逐出马萨诸塞州,来到罗德岛。他们还经历了一次狂热的信仰复苏运动,即大觉醒运动。在那次运动中,诸如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那样的牧师猛烈抨击了“愤怒的上帝手里的罪人”的观点。

不过,开国元勋们在辩论中或者重要的文件里总是小心避免把“上帝”一词当作引起政治分裂或公民纠纷的手段。事实上,那种想法会使他们惊骇不已。相反,他们欢迎一种十分模糊的世俗宗教观,欢迎一位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客观神明。

所以,虽然我们很难明确知道国父们对诸如效忠誓言里的“上帝庇佑下”或者联邦法庭里悬挂《十诫》等行为的看法,但是,他们应该不会赞同任何一方以上帝之名或《十诫》为由去分裂而非团结这个国家。

对人类舆论的尊重

老布什政府入侵科威特之后,1990年又发动了反对伊拉克的战争,当时他和他的国务卿詹姆斯·贝克(James Baker)非常执着地寻求其他国家对此次行动的支持。他们集结的盟军包括来自34个国家的武装力量。这是外交上的一次巨大胜利,前提是使国际社会相信我们有共同的价值观。而他的儿子小布什在2003年攻打伊拉克的时候,对寻求国际社会的援助则未表现出多大的热情。我相信,比起其他国家,美国的外交政策(甚至包括战争)更多是受到价值观和理想的驱动。如果我们不用心寻求世界的理解和支持的话,那真是羞愧难当。因而,在2004年7月4日即美国的国庆日这一天,我趁此机会给《纽约时报》写了一篇社论,以提醒读者《独立宣言》本身就是一份“将事实公之于众”的公共外交文件。

美国人在吃热狗、看烟花的时候,自己应该反思一下,7月4日这一天我们到底在庆祝什么。是的,我们知道这一天是我们战胜万恶的殖民主义者、赢得美利坚独立的一天,但那张有着“开国之父”们郑重签字的神圣羊皮纸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它在今天依旧意义重大呢?

1776年7月,大陆会议曾总结道,英属美国殖民地不仅要独立,还要有一份文件解释独立的原因。于是,会议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起草宪法。这可能是国会最后一次设立一个真正了不起的委员会,其成员有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

杰斐逊有幸撰写初稿。他在第一句中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文件的写作目的。“对人类舆论的尊重”要求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因而《独立宣言》

实际上是一份伟大的宣传文件,说得更具体一些,它其实是寻求他国对美国事业的支持的外交文件。

假设你有三种方法说服别人和你合作:你可以强迫威逼他们,也可以通过指出他们将得到的好处利诱他们,还可以用他们的理想吸引他们。那些从商的或有着十几岁孩子的人,知道如何运用这三种方法。

可以想象1776年开国元勋们是如何用第一种办法对付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的。他们可能会说:我们要脱离英国,你们要么支持我们,要么反对我们。如果反对我们,那你们的船只在我们的港口将不再安全,你们未来的贸易将岌岌可危。而且,如果我们赢了的话,你们还是把毛皮贸易和密西西比河航行的事儿忘了为好。

或者他们可以用第二种办法。他们可以这样说:400多年来,波旁协议的盟友们一直坚持对英国作战。平衡世界力量的最好办法就是帮助殖民地脱离英国的统治,并与美国结盟。

但是,国父们选择了第三种办法,即以价值观和理想吸引潜在盟友。

《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们都经过启蒙精神的洗礼,尤其是杰斐逊和富兰克林。所以,他们先摆出了大前提,这便反映出约翰·洛克的哲学方法和牛顿的科学方法。他们主张人生而平等,有着不可剥夺的权利。从这个前提中,他们得出了政府的角色和合法性。“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概念。

为了将这份独立宣言付诸实践,美国必须赢得法国对独立战争的支持才行,尽管当时的法国并不好说话。所以,国会派出了当时已经70多岁的富兰克林去说服法国。他本来准备了一些冠冕堂皇、有关法国利益的权利平衡之说,但后来他又做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即开始以法国人的理想吸引他们。他在巴黎市郊的住所创办了一家出版社,并开始出版《独立宣言》和其他来自美国的鼓舞人心的文章,用以向法国人展示美国人是在为法国人民引以为傲的保卫自由、反对独裁的理想而战。这个办法果真奏效了。法国终于加入了美国的事业,帮助美国赢得了这场战争。

保卫自由、反对独裁,直到今天也是美国和法国以及其他天然盟友共有的价值观。但和国父们不同的是,我们越来越不愿意寻求其他国家的支持了。小布什并不关心舆论;当有人援引国际法反对他的行为时,小布什笑道:“给我律师打电话吧。”美国国防部前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也觉得没有必要给看管犯人的美国士兵分发论及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

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尼可罗·马基雅维利(1469~1527)曾向他的王子建议道:与其让人们感受到爱,不如使他们心存畏惧。若以此为标准的话,美国确实做得挺好的。但是,畏惧不是赢得反恐战争或反对危险武器扩张的准则。我们也需要志同道合的盟友的帮助。这需要领导者表现出对人类舆论的尊重。

正是美国的价值观——还有诸如杰斐逊和富兰克林等愿意参与到保卫理想的战争中的政治家们的眼界——帮助我们赢得了独立。同样,仍是美国的价值观的魅力,还有那些愿意参与到保卫理想的战争中的政治家们的领导力,确保了我们在冷战时对苏联的胜利。这两代人都意识到理想可以释放力量,而美国这种理想拥有的力量比我们的武器更强,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明。

而今,我们正在世界范围内输掉思想和理想之战。那样的失败会使国父们感到沮丧,因为他们知道228年前自己曾经宣扬过的那条不言自明的真理的价值,即人被赋予自由的权利,他们的权利应该受到政府的保护,而政府的合法地位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些都是当时激动人心的理想,至今仍是如此。国父们对自己能吸引千军万马加入这项高尚的事业感到骄傲不已,但他们仍能谦虚地意识到这需要“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

最佳配角

每当我写传记没有头绪之时,就会拿出一本大卫·麦卡洛(David McCullough)的精彩故事重读一章。书中的句子很有节奏感,细节的描述为故事增添了不少趣味,取材既可信又能让人接受,这些都激励着我去跟随他的脚步。遗憾的是,我的那本《基辛格传》和他的《杜鲁门传》竟然同年出版。

记得有一次我在一家书店签售《基辛格传》,没有一个人对这本书表现出任何兴趣。最后,一位和蔼的年长女士走过来要我给一本书签名。那是大卫·麦卡洛的《杜鲁门传》。我礼貌地告诉她那本书不是我写的。她说她知道。我又指了指一大摞还没卖出的《基辛格传》,说:“我写的是这本书。”“但我不想买写基辛格的书,”她坚定地说,并把麦卡洛的书推向我,“我要的是这本写杜鲁门的书。”我只好同意给她签名。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要签自己的名字还是麦卡洛的名字,但最后,我决定签下自己的名字。

除了几位知名人士,很多学者都避免写叙述传记。他们振振有词地争辩道:采用叙事的方法专写一个人有碍表现历史的复杂性。但这恰恰给一些真正伟大的非学者打开了叙事传记的一番新天地,比如多丽丝·科恩斯·古德温(Doris Kearns Goodwin)、罗伯特·卡罗(Robert Caro)、伊万·托马斯、乔恩·米查姆(Jon Meacham),还有最重要的大卫·麦卡洛。大卫·麦卡洛的《约翰·亚当斯传》出版于2001年(当时我正忙着写一本有关富兰克林的书)。以下是我对他这本书的评论,发表在《时代周刊》上。

约翰·亚当斯最近成了热门人物。首先是与布什家族类似的传奇经历:一位能力很强但不招人喜爱的副总统接任了有着超凡魅力的总统的位子,但只任职一届,就被一名南方的自由党人击败,不过有幸活着看到和自己名字相近的儿子赢得大选(虽然票数曾少于来自田纳西州的一名平民主义者),从而恢复了家族荣誉。关于约翰·亚当斯,现在又有了一桩更令人兴奋的事情:美国最受喜爱的传记作家大卫·麦卡洛把约翰·亚当斯从历史的迷雾里拽了出来(正如他当年写哈里·杜鲁门那样),写出了一本叙述精彩、见解深刻的大作。

对于约翰·亚当斯来说,虽然他和哈里·杜鲁门一样脾气暴躁,但可惜的是,他不如杜鲁门招人喜爱,生活轨迹也没杜鲁门那么波澜壮阔。约翰·亚当斯来自一个清教家庭,他诚实坚定,但也喜欢争辩、虚荣固执、脾气暴躁、容易绝望。尽管他聪明博学,但还是缺乏富兰克林的创造力,也没有杰斐逊的英明神武,更没有华盛顿的雍容大度。在传记里,麦卡洛做到了既没有刻意拔高也没有美化约翰·亚当斯。事实上,麦卡洛展示了亚当斯明智独立的一面,这种品质使他成为众多开国元勋里重要的一员。

1776年齐聚在费城的人里面,亚当斯是首个倡导国家独立的人。身为一名能言善辩的律师,亚当斯在这样的辩论中自然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他也比其他人更清楚地看到此事的历史意义,尽管在投票决定选7月4日还是7月2日作为独立日的时候,他的得票稍微落后其他人。那一周他给妻子写信,说:“人们应当在7月的第二天举行热烈的庆祝活动,游行、表演、游戏、运动、鸣炮、钟声、篝火和灯光无所不用。”

第二年,亚当斯被国会任命为驻法大使,与富兰克林还有后来的杰斐逊共事。他与两人都过从甚密,这种紧密关系可谓敬仰和鄙视之情皆有。富兰克林和杰斐逊比亚当斯更具有绅士风范,也更受欢迎,在和法国人打交道时也没有那么多的清教徒遗风。独立战争之后,亚当斯成为首位驻英大使。在那里,他再次表现得办事可靠但方式生硬,缺乏朝臣式的风范,而这点在欧洲外交上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亚当斯的刻板和好辩使他成了一个平庸的外交家,那这种性格也使他无法胜任副总统的职位。他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就乔治·华盛顿的头衔问题与参议院僵持了一个月。这件事使亚当斯被视为一个亲君主主义者,他也因此成为人们用来嘲讽那些不敢直呼华盛顿名字之人的代名词。他最终对华盛顿总统和国务卿杰斐逊的头衔一事也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亚当斯的远大目标是使美国一直做一个无党派的国家,避免党派分歧恶化至时称“内讧”的局面出现。但他还是失败了。在华盛顿两届任期结束退休后,1796年大选便是两大派别纷争的开始:杰斐逊领导着当时的共和党人,亚当斯则是联邦党人勉强推选的代表。事实上,正是由于当时政党政治的到来,联邦党人只有这最后一次机会共同争取更多选民,亚当斯这才赢得了他的一届任期。

尽管如此,亚当斯还是以一种负责的、不偏不倚的方式领导着这个国家。当时最大的问题是要不要与法国开战。法国当时侵扰着美国的船只,官员们还强收贿赂。共和党人是法国大革命的崇拜者,因而要求和平解决此事;联邦党人在汉密尔顿和华盛顿的鼓动下,则要求开战。亚当斯违背了本党的意愿,对法国采取软硬兼施的外交手段,不仅避免了战争,还帮助雄心勃勃的汉密尔顿当上了军事领袖。

麦卡洛的成功在于,他利用亚当斯的故事展现了开国元勋们凡人的一面:他们有朋友,有敌人;既具有真知灼见,又难免小肚鸡场。或许和他的同僚相比,亚当斯稍逊风骚,但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使大理石基座上那些国父的形象变得更加真实饱满。亚当斯以一种敬畏、厌恶、愤怒最后是勉强的敬佩眼光看待“老巫师”富兰克林。杰斐逊刚开始赢得了亚当斯的喜爱,后来却背叛了他。不过两人在老年时给对方写了很多信,而且都逝于同一个特殊的日子,1826年7月4日:他们决心撑到50周年国庆。亚当斯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喘着大气说道:“杰斐逊活下来了。”

和他挚爱的家人比起来,亚当斯相形见绌。这本书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心直口快、笔锋锐利的妻子爱比盖尔(Abigail)。她对丈夫深沉直率的爱,对奴隶制和妇女权力的支持,还有她在信中对富兰克林和杰斐逊一针见血的评论,都值得麦卡洛为她立传。

同样,和他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一比,约翰·亚当斯也会变得苍白无力。为了避免布什家族和亚当斯家族的对比言过其实(传言老布什称自己儿子为Q,即昆西的首字母),麦卡洛指出小亚当斯是多么睿智英明。他特写了昆西在父亲担任外国使节之时,十几岁便只身游历俄罗斯、芬兰、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一事。昆西17岁时,他的父亲已经让他翻译了维吉尔、塔西佗、西塞罗、亚里士多德和普鲁塔克等人的作品,还学习了几何、代数以及牛顿的新微积分理论。

从所选的这些人物可以看出,麦卡洛采用了一种有趣的文学手段:以一出怪诞的大合演形式书写一部优秀有趣的话剧。这个故事的启示在于,通过描写约翰·亚当斯,开国元勋们的形象变得更加真实,他们的历史成就也变得更加微妙。这样一部作品不仅仅是一部关于亚当斯的传记。这是一本描写开国伟人的合集,主要是他们和另一个伟人的关系——那个人正直、聪明,但有点刻板,深爱着他的家人、农场以及其参与建立的国家。

微妙的平衡

对我来说,《宪法》里最重要的一条启示是平衡的重要性。满怀热情地坚持价值观并不难。难的是在几种正统的价值观互相矛盾、需要调和之时,还能实现它们,这一点也让人颇为不爽。这种能力尚不值得在电台访谈或电视新闻节目里高调宣扬。但在我们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的今天——从反堕胎问题到医改再到反优先雇佣行动——在对立的原则中找到平衡点显得尤为必要。这是我们在致力于解决人类共性问题的阿斯彭研究所国际知名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提高领导力,以宣扬领导和良好公共政策为宗旨。——译者注讨论会上的核心原则。本杰明·富兰克林是掌握这个微妙却未受到应有重视的艺术的大师。理查德·比曼(Richard Beeman)教授在他2009年出版的一本书里讲述了1787年富兰克林和其他人的几个近似完美的平衡之举以及一个失败案例。以下是我对这本书的评论,发表在《纽约时报》上。

我们习惯于把国父们想象成对崇高理想抱有坚定信念的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确实如此。但1787年夏天齐聚费城起草宪法之时,他们显示了自己伟大但更多时候是两难的一面,即妥协。在这方面,他们不仅表现出了诸如诚实正直的传统美德,还有启蒙运动倡导的价值观,比如平衡、秩序、宽容、科学的调整以及对他人信仰的尊重。在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面前,除了一个特例之外,妥协艺术帮了他们大忙。那位最伟大的启蒙圣人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制宪会议上的言行就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妥协之人也许成不了大英雄,但他们能成就伟大的民主。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教授理查德·比曼40年来一直致力于美国建国史的教学研究。在《平凡的老实人》(Plain,Honest Men)一书中,他从学术的角度生动地对制宪会议做了一番解释,强调了制宪会议上每次妥协所体现的智慧和艺术。这个传奇故事最近出现在戴维·O·斯图沃特(David O, Stewart)的纪实文学作品《1787年之夏——缔造美国宪法的人们》中。但是,比曼的书笔调温和、分析合情合理,使读者能够欣赏热情洋溢的费城“熔炉”里产生的微妙的平衡之举,并从中获益。

那些美国的蓝图设计者要实现的第一个重要平衡是,13个州是要保留自主权,还是组建一个新的国家政府,抑或把两者巧妙结合起来。从一开始,弗吉尼亚州的埃德蒙德·兰道夫(Edmund Randolph)就提出这样一个计划,用比曼的话形容就是:“新生美国政府的一条全新理念,是使州政府的地位低于‘国家政府’的革命性一步。”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制宪会议限制了国家政府的一些权力,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央政府的权力受到了州政府权力的制约。尽管如此,国家政府的权力并非来自州的同意,而是——正如宪法里那简单而意味深长的开头所指出的那样——来自“我们人民”。

这个平衡之举使与会代表们遇到了另一个问题:在新的国家立法中,各州的选票数量是相等,还是根据人口决定。比曼写道:“詹姆斯·麦迪逊从一开始就相信,创建一个最终主权在民而不是在州的代表政府体系,取决于设立一个基于比例代表制原则的国家立法制度。”这又引起了大小州之间的权力纷争。最后这个问题通过妥协得以解决,即设立一个各州选票相等的参议院和一个根据人口决定选票数量的众议院。

这又引起了第三个重大妥协,而这个妥协在接下来的70年里一直折磨着这个国家。南方人争辩道,如果选票数基于人口,那么奴隶也该算进去。没有人提议奴隶(还有妇女)应该被允许享有投票权;争论的焦点是奴隶属不属于一个州的人口。麦迪逊本身是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奴隶主,他提议奴隶应该计算在人口内,这用比曼的话讲主要是因为“他想向南方军事实力比他强大的奴隶主们清楚地传递这样的信号,即新的国家政府不需要威胁他们的利益”。北方的反对者说这样的规定会刺激奴隶进口贸易。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提出了纯粹的数学妥协方案:在统计代表人数时,一个奴隶算3/5个人。在一份设计目的为“保障我们以及我们子孙后代的自由”的文件里,这是一次赤裸裸的背离原则的妥协。

比曼在学术上的贡献之一就是,他提高了南卡罗莱纳州的查尔斯·平克尼(Charles Pinckney)的声望。平克尼虚荣心很强,又爱夸大自己的功绩,这个性格使得他同时代的人和后来的史学家们并未对他的功绩做出中肯评价。大多数研究美国宪法的史学家十分依赖麦迪逊留下的笔记,但很明显,麦迪逊忍受不了平克尼这个人,还尽量避免记录这个南卡罗莱纳州人所说过的话。在兰道夫提议平衡中央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之时,平克尼就提出了另外一个备选方案。对此,麦迪逊只是一语带过,未进行详细描述。但事实证明,平克尼的不少观点最后都写进了宪法,其中就包括奴隶以3/5的人口计算。他甚至还帮忙促成宪法中有关各州(甚至是那些禁止奴隶制的州)把逃跑的奴隶归还给奴隶主的规定。

宪法制定者们虽然完成了此事,但一直竭力避免使用“奴隶”一词。很明显,他们对这种原则与务实主义脱节的做法感到很不自在。在这里,比曼似乎表现得太过理智了。一方面,他提醒读者要避免现代主义,即错误地根据今日的标准评判历史人物;另一方面,他又说“我们无法把目光从这个明晃晃的罪恶之举移开”。当论及如果没有这个可憎的妥协之举是否能实现联邦统一这个核心问题的时候,比曼有意回避回答,只是说:“或许我们不该高估南方代表对联邦的忠诚,因为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没错,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他们的真实想法,但是,由于比曼站在一个比我们更好的位置去看待这个问题,所以了解他的信念对我们也是有益的。

不过,比曼的明智通常对其还是大有帮助的。一些史学家过分强调宪法制定者们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但如果受狭隘的个人情感驱使,他们仍然会关注经济利益,而比曼能够避免这一做法。比如,和其他南方人一样,弗吉尼亚的代表们也希望保护奴隶制,但与来自佐治亚和南卡罗莱纳的代表相比(那里的大米和靛蓝种植需要更多的奴隶),他们更愿意阻止贸易进口(因为这样就能提高他们已经拥有的奴隶的价值)。

更重要的是,比曼抓住了宪法制定者们妥协行为里的微妙和复杂之处。懂得何时站稳立场,何时与人民取得共识,这是民主活动中最重要也最难做到的事情。这种做法并没有简单的公式可用。这也是为什么叙述故事具有价值,像比曼那样既可信又易读的文章尤其难得。他展示了1787年夏天齐聚费城的人是如此努力地——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如此明智地促成了各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