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初冬之夕
{我和程靖夕,应的是那句古话,我走我的独木桥,他走他的阳关道。他前程如何似锦,我今后如何落魄,我们,都再无交集。}
你有没有见过冬日微薄的夕阳?
老宋葬礼的那个傍晚,我在后海的堤岸边见过一场这样的薄夕。
橘色的阳光被层层叠叠的云雾遮住,微弱得几乎看不见的光芒下,十里长廊,万里江川,静得像是陷入了沉睡,我只能听到北风呼啸在耳边的声音,像是谁人的骇泣。
我摸了摸自己的眼角,企图感受到一星半点湿润的痕迹,但遗憾的是,那里有的,只是让人绝望的干涸。
老宋是我爸。
我五岁时就没了妈,老宋那时还是个穷司机,又背了一屁股的债,大家都劝老宋趁着年轻发展第二春,并热心地表示自己身边有个年纪相当且不嫌弃老宋带着拖油瓶的对象。那时我尚且年幼,对“后妈”这个词的理解仅限于电视剧里塑造的凶恶形象,想到从此要过上包办家务且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当弟妹保姆的凄凉光景,我拉着老宋的手,汪泪汪汪地望着他,等待他的反应。
老宋立场很坚定,摸着鼻子憨厚地婉拒,又低下头对眼泪即将坠下来的我说:“再怎么也没有亲妈周到,我有小慈就够了,好得很。”
我咧着嘴冲他笑,学着他的语气点头重复:“好得很,好得很。”
那之后我开始了与老宋相依为命的日子。在我遥远得有些模糊的记忆里,总是有着这样一幅画面,望不到尽头的长街上,我坐在老宋厚实的肩膀上,手里攥着的柳枝在半空中胡乱挥舞,老宋握着我的脚,嘴里唱着一首永远不在调上的童谣,昏黄的夕阳将我俩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一直向前走,像永远也不会停下来。
可是现在,我挚爱的父亲去世了,我竟然没有掉过一滴泪。
原来,跟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在一起久了,自己也会变成一个没有心的人。
“宋初慈!你、你不要动!信不信再动我就弄死你!”
有声音自身后传来,在这样安静的氛围下显得很不和谐,我蓦然回首,看见苏荷正以超人的速度向我飞奔而来,不由瞪大了眼。
我从没看过她跑得这么快,对一向把形象高于生命当做人生信条的苏荷来说,她连走路都会掐着距离做出最优美的跨度,像现在这样撒开蹄子全然不顾自己扭曲的嘴脸和梅超风一般头顶凌乱的发,实属她人生中的第一次。
我顿时瞠目结舌,可下一秒,这个震惊就变成了惊恐。
如果回头也算是动的话,那么苏荷一定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她直冲向我,并没有停下的意思,在离我还有半臂距离的时候,她身形一歪,扬着双手尖叫着朝我扑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她推下了堤岸。
身体同海水相拥的那刻,我想,这可真是件众望所归的事儿。
我张牙舞爪地在冰冷的海水里扑腾,苏荷在岸上大声吼着救命,无奈正常人都不会在这样的天气看海,小部分不正常的除了我这种生活遭逢巨变的,也就只有想不开闹自杀的了。
最近国内经济形势大好,百姓安居乐业,人们生活质量优越,自杀率明显降低,所以,此时此刻,目之所及的堤岸上,除了苏荷,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
身上的羽绒服不断吸收着海水,越来越重,我环顾了下四周,决心靠人不如靠己。把希望寄予在只会攀嗓门的苏荷身上,无异于自寻死路,这是我同她认识十年来领悟到的真理。
在吞下几口咸涩的海水后,我终于游到石阶处,手脚并用的爬上了岸。身体接触空气的那刻,刺骨的寒风透过湿透厚重的衣服渗入骨缝,我头一次体会到了心如刀割的感觉,被冻得麻木的身体不停打着颤,眼泪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
从看着完完整整的老宋被推入火化间,到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一小盒骨灰交到我手上,一直没有流出来的泪在此刻像被开了在泪腺后头的闸门,汹涌而下。
我抱着自己动弹不得的身体一直在哭,甚至没有看见苏荷是什么时候跑到我身边,她脱下自己的外套,一把裹住我,搂着我的脑袋安慰:“没事了,没事了。”
我被苏荷带回家,她把冻得僵硬的我剥光丢进浴缸,然后趴在浴缸边缘检视我的身体由衷道:“宋初慈,你是有多久没好好吃上一顿饭了,瞧瞧你这身板,要不是你现在面对着我,我还真分不出前后。”嘲讽的语气里尽是关心的意味。我朝她笑笑,想要开口同她说些什么,无奈冻僵的肌肤还未缓过来,哆哆嗦嗦了半天只能发出一个单音节的“你”。
“我去给你弄些吃的。”苏荷无奈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轻轻带上门,走了出去。
浴缸是当初老宋花了半个别墅的价钱从北美买回来的,带有自动恒温的功能,带着淡淡薰衣草香味的水汽氤氲在淡褐色的瓷砖上,温热的水包裹着冻僵的身体,我仰头枕在边缘,长长吁了口气。
若那颗凉掉的心脏也能像身体一样,泡一泡热水便能再次暖起来该有多好。
我闭上眼,慢慢顺着浴缸边缘滑下,任池水漫过我的头。
程靖夕的脸如刚洗出来的照片,一点点显现在我紧闭的眼帘后。
他还是一贯冷清的模样,没有什么表情的脸像一尊雕刻千年的古像,他的手一寸一寸地从我的发上抚过,最后停留在我的脖颈间,稍稍用力,我听见他的声音回响在空荡荡的室内,他说:“这样的结局,不是你一开始就该预料到的吗?
还是,没有按照你的剧本演,让你失望了?”他手上的力道渐渐加大,我感受到了窒息的滋味。
我猛然睁开眼,扶着湿滑的浴缸边缘挣扎着爬起来,慌乱间呛进了几口水,捂着胸口大声咳起来。
“怎么了?”
闻声而来的苏荷扒开条门缝探头问我,嘴里叼着半截胡萝卜啃得津津有味。
我冲她摆摆手:“没事,呛、呛着了。”
苏荷很是感慨:“还好你没事,不然跳海都毫发无损,回家泡个澡要溺死在浴缸里,那是要笑死人的。”感概完后她挠着脑袋替我关上门,临走前还用一种无比怜爱的目光对我用力眨了眨眼。
躺在浴缸中,我想,如果我真要溺死在浴缸里的话,那倒是能为我无常的人生画上最完美的一笔,也着实不枉此生了。
换好衣服出来时,我被端着一盘西瓜从厨房里走出来的兰西吓了一跳,手上的毛巾没有拿稳,啪嗒一下掉在地上。他身上套着老宋的家居服,宽大的袖口被他随意卷过肘,明明不那么协调,看起来却独有一番风情。
见我愣在原地,他冲我打了记响指:“发什么愣,我连夜冒雨赶回来的,没衣服换,借下宋叔叔的,应该不算对逝者的不敬吧?”
走了几步,又回过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现在这个受惊吓的样子……莫非是把我当成了宋叔叔?你千万不要点头,否则我跟你没完。”
我跟在他后面,在沙发上坐下:“你不是在苏梅岛拍戏么,怎么会在这里?”
“还说呢,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一声,宋叔叔怎么也算是我半个爸爸。”
兰西白了我一眼,伸手戳了戳我脑门,继续道,“现在倒好,我连宋叔叔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听他这么说,我的鼻子微微发酸,低下头不说话。
苏荷在一旁小声说:“兰西,小慈她……也没有见到宋叔叔最后一面。”
一时间,屋内静极。
“哎呀,小慈快吃片西瓜,这可是兰西新加坡的影迷寄来的,黄瓤无籽。”苏荷傻呵呵地干笑,企图将我们从方才沉重的话题里拉出来。
为了不辜负她的好意,我和兰西特配合地各拿起一片,在苏荷的深情注视下咬了一大口。
甜而不腻的汁液充斥味蕾的那刻,仿佛连心情都变得好起来。
我好甜食,再郁闷伤心,只要一吃到甜的东西,头顶那片乌云密布的天空立马晴空万里。
老宋过去常说我这个怪癖,不知是太好打发,还是没心没肺。
其实他不知道,我这个怪癖的形成追根究底,还是因为程靖夕。
玄关处突然传来转动锁眼的悉索声。
苏荷刚咬到嘴里的西瓜就整个掉了下来,我默然注视着被我千里迢迢从新西兰背回来的羊毛地毯上染上的西瓜渍,深吸了口气,刚想说话,就被兰西打断。
他斜睨着苏荷,问:“是谁?”
苏荷面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又紧张地将目光投向了玄关。
门开了。
苏荷长长吁出一口气。
我悬着的心也慢慢放了下来,对抱着一堆大包小包的袁北辙笑了笑:“阿辙。”
“宋小姐,”袁北辙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朝我们走来,“听说你坠海了,现在有没有好点,要不还是去医院检查下比较保险。”
我瞄了眼苏荷,她正弯着身假装用纸巾擦地毯上的西瓜渍,不用想,袁北辙会知道这件事,一定是拜她所赐。
“没事的,你看我现在不是生龙活虎么?给你表演个胸口碎大石都不成问题。”
袁北辙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顿了顿,笑容变得有些僵硬:“程先生他……不在国内,所以没能亲自来看你,我……”
“阿辙,你真是个不会撒谎的人,”我打断他,“你今天过来,是因为别的事吧。”
他的脸红了红,眼神闪躲着我的目光。
我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钥匙和早已准备好的文件袋,一齐放在袁北辙面前的桌面上:“我收拾完最后一点东西就会走。”
他面露为难之色:“宋小姐,你不用这样。”
我笑笑:“难道要我赖在这里不走?”
“宋小姐,我……”听我这么一说,袁北辙脸上又一阵红。
“和你说笑呢,”将文件往他面前推了推,“我不是那种不识时务的人,宋家的一切不都已经是程靖夕的吗?我自己走,好过他带着警察来赶我走。”
袁北辙难过地看着我,敦厚老实的脸上写满歉意。
宋家的公司,宋家的厂房,宋家的房子,宋家的声誉,在老宋去世的那天,就已经被他程靖夕收入囊中。
袁北辙拿着钥匙离开后,苏荷双手捧了片西瓜慢吞吞地移到我旁边,睁着双人畜无害的大眼望着我。
兰西客观地抛下两字评价:“狗腿。”
苏荷瞪了他一眼,转过头双手交叉地放在身前对我作鹌鹑状:“小慈,我只是气不过他在这个时候还让袁北辙打电话来问你有没有搬出去,就……顺便提了下你伤心过度坠海的事,嘿嘿,我本来以为,看在你们之前那样好的份上,他会动恻隐之心,没想到,他那么绝情,他……”
我已经无心去听她对程靖夕的人身攻击,想想就知道,从她口中说出来的坠海事件,会被扭曲到何种程度。
我突然觉得无比疲惫,抚额叹了口气:“知道了,我去睡会儿,你们自便。”
刚躺下没多久,兰西就走了进来,他在床边坐下,替我摁了摁被角,轻声道:“小慈,不要担心,只要活着呢,就总会有好事发生的。”
兰西大约是这世界上最有资格说这句话的人,别看他如今耀眼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他的童年可是社会普法频道最常见的节目。五岁那年,他的母亲跟个外来的打工仔私奔,父亲从此开始酗酒,醉了后就把长得越来越像母亲的兰西错认成妻子,将所有不甘与憋屈发泄在他身上。
我至今仍清晰记得,年幼的兰西蜷缩成一团蹲在暗得透不进一丝光亮的后巷角落的样子,倾盆的大雨,湿透的衣服,鼻青脸肿的他,空洞的眼神,青石板的背景上刻满孤独。
可就是这样一个连我这个外人都在他身上看不到光明未来的人,他却在十八岁那年因一场选秀节目一炮而红,被业内有名的经济公司看中,经纪公司给他起了个艺名,打造出一个无比清白的身世背景,之后拍戏、唱歌、做代言,如今已经是亚洲炙手可热的影视歌三栖偶像明星,他的影迷手牵手连起来虽然不能绕地球三圈,但一圈半还是有的。
当初那个躲在角落里满身伤痕的小男孩,被时光以最细不可闻的方式埋在记忆背后,我们默契地绝口不提,但我知道,谁也不会忘记他。
白天海里的那一遭,令我在夜里发起了高烧。
烧到迷糊之际,浑身酸痛的我意识朦朦胧胧地回到还扎着羊角辫的孩童时代,我们住在潮云巷的小平房里,而老宋,也还在。
约莫是半夜,我迷迷糊糊中听到门被轻轻地推开,老宋的手脚很轻,似乎是怕惊醒到我,而我也感觉到床柔软地塌下去一角。接着,清淡的檀香味中,带着凉意的手捋过我的刘海,抚上我的额头。
我哼了一声,翻身抱住老宋的腰,头搁在他怀里。老宋身子一僵,没有动静,当时那个心理年龄状态的我,没有母亲的我自小就对老宋特别依赖,生怕哪一天他厌烦我便不要我了。他一不理我,我就如临末日。我吸了吸鼻子,往老宋怀里凑近,紧紧抱着他的腰,害怕地哭起来。
老宋终于有了反应,紧绷的身子放松了下来,揽着我的肩膀替我顺气。我从他怀里爬起来,刚想同他说话,就被他一把按回怀里,半晌,他拥了拥我,沉着嗓子道:“好好睡觉。”
我觉得老宋今天的嗓音特别好听,兴许是他最近吃多了王阿姨给他炖的雪梨糖水吧,想到以后亲子会上,老宋一展歌喉时再不会魔音穿耳,甚至还会赢得小伙伴们的掌声和喝彩,我觉得很开心,也很欣慰,就连他一勺一勺往我嘴里喂药,我都配合地吞完了。
一觉睡到自然醒,烧已退了大半。我瞪着悬在天花板上的水晶灯,回想起夜里那一出,着实是悔不当初。
老宋已经不在了,那么,夜里出现在我房里的,就是这屋子里唯一的男性兰西无误了。且以他的性格,我在迷糊中对他一番占便宜的行为,怕是要人尽皆知了。
出乎意料的是,等我在房间里磨蹭到下午,被饿到不得不出来觅食而遇见兰西时,他并没有表现出异状,和我打了声招呼后,就托着腮继续看他自个儿主演的连续剧,边往嘴里塞鱿鱼丝,边时不时咧着嘴傻呵呵笑两声,一如既往地露出被自己演技所折服的傻样。
兰西的一如既往让我胆战心惊,俗话说得好,暴风雨前的天都很宁静。这一番话,用到眼下再适合不过了,这绝对是要出大事的征兆。
我从冰箱里拿出两罐饮料,狗腿地打开并插好吸管,恭敬地放到兰西面前,献媚道:“这部剧你演得真好,瞧瞧那小表情,多到位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美男,比那个什么,对不起啊,这部戏除了你,其他人我都记不住名儿,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演技简直把那男二秒成渣渣。”
这一长串的恭维,我说得流利至极,句句发自肺腑,对兰西很受用,他正了正姿势,递给我一根鱿鱼丝,做了个请吃的动作:“你也觉得我演的比那谁好是吧?不过还有不足呢,就那场抢婚的,你看,你说我是按原剧本安排那样直接上去拉住新娘的手好,还是按我自己想的那样先在门口喝上一声,再冲进去比较好?”
我被他问倒了,这部戏我除了刚才那略微一瞟就没有看过更多的了,抢婚戏自然是不知道,只好呵呵干笑了两声,拍了拍他的肩:“我知道你是个谦虚博学很有自己想法的人,但,俗话说得好,高人总是不拘小节的,So,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有道理。”兰西赞同地点点头,指了指电视,“来,陪我看完这集,咱们就拾掇拾掇,搬家。”
“搬家?”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兰西斜睨了我一眼:“难道你对程靖夕还有想法?想在这里等着他入住时和他狭路相逢好抱着他大腿哭?”
“不是,”我这才想起这茬,愁道,“但是,这几天为老宋葬礼的事儿,没有去找房子,这么突然搬家,我……”
“早就说让你搬去苏荷家你又不愿意,现在知道自找麻烦了吧。”兰西打断我,撇撇嘴,从一旁的茶几上拿过包,掏出文件袋,“昨天你去睡觉后,我和苏荷去给你找房了,找到深夜才找到这间,就直接给你签了一年租,为了这房子,我和苏荷还被狗仔跟踪了,又不敢将狗仔引回这里,硬是在江边兜了一夜风。”
我握住他的手,感激地鞠了一躬:“谢谢领导的体贴!”想了想又觉得方才那话好像哪里不对,仔细回味了一番后,我一个激灵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颤抖道,“你、你是说你和苏荷昨夜不在这里?”
兰西嘴里还叼着鱿鱼丝,看着我点了点头:“嗯,直到中午狗仔队跟无聊了自动收队后,我们才回来的,怎么了?”
我愣了半晌,摆摆手:“没、没什么。”然后重新坐了下来,颓然地叹了口气,就刚才愣神的刹那,我已经对昨夜发生的一切有了个全新的解释,既然不是兰西,那大约是我太过思念老宋因而梦见他了。
想到这里,我还特意回房仔细查探了遍,并没有发现有人来过的痕迹,什么药之类的更是连包装盒都没看见,一方面我为自己能睡一觉就药到病除的好身体惊叹不已,一方面我又因确定了昨夜那是场梦而心情陷入了低落。
在我还小的时候,老宋就教育我做人不要太较真,正所谓难得糊涂,想不通或者不想面对的事儿,我们可以先将它打包放在一边,以后再说,就像香水刚喷到物体上时,味道很浓烈,但过段时间你再闻,它就只剩淡淡的味道了。
过去,我自认老宋教育得很有道理,也用着这个法子糊里糊涂地开心过日子。
只是到了如今,我才知道,过去那些所谓不想面对的事其实不算事,这段时间我所遭遇的,才是真正会痛到不想清醒的事。
打包放在心底的东西它不会消失,不管多久,它都会在那里,在你心上长成一个疙瘩,时刻提醒着你它的存在,不经意的一阵风,就会吹开蒙在它面上的灰尘。然后,清晰地呈现在你面前。
就像无论我多想生活得和老宋还在时一样,该吃吃该喝喝,同兰西苏荷他们开玩笑,但心底总有个声音在提醒,老宋不在了。
我也只有在梦中,才能卸下所有假装坚强的保护色,抱一抱他,告诉他:“爸,我很想你。”
我趴在床上带着对老宋的思念又小睡了会,直到兰西看完电视剧来叫我。他拍了拍身边两个大箱子,问我:“翻了半天才找出这两个箱子,够装吗?”
我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点点头:“够了。”
要带走的其实也没什么,我和老宋的衣服,加上一些旧物,收拾相册的时候,看到时间还早,一时怀旧,便坐在地板上一本本翻阅起来。
上学时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用在照片上也是一样的。
记忆里快要模糊的人或事,总能在看到这些泛黄皱边的照片时,慢慢想起一些零散的片段,再慢慢连成一幕幕完整的场景。
照片仿佛变成哈利波特里的魔法相册,静止的小人纷纷动起来。
五岁的我拽着老宋的手吵着要他抱,老宋把我举过头顶时没有注意到上方的柳枝,我被戳破了眼皮,揪着老宋的头发哭天喊地,老宋仰着头担忧又抱歉地安慰我,我怎么都不愿理他。
小学毕业照上,穿着清一色蓝白相间校服的小朋友中,兰西和我在最后一排里,隔着七个小伙伴的脑袋,相视而笑。兰西没有钱买校服,我把我的校服剪开分给他一半,我俩一人穿一只袖子,被老师分别指去最后一排的两头,嘱咐我们千万不要露出那只胳膊以外的部位,以免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破坏我们班的整体和谐。
第一次和苏荷去拍大头照,我们在校门口唯一一台大头照机器里折腾了一下午,力求拍出让我们俩都满意的合照,厚重帘子外的队伍排了老长,不时有人掀开一条缝催促我们,都被苏荷用一张十元钞票打发了,那天下午苏荷不知道发掉了多少十元钞票,后来我们从另一边出来路过门口时,看见几个学生边跑边喊:“快点,就是那边,有个土豪正在发钱呢,我都假装不同的人拿了好几次了,看!”阳光下,那人抖了抖手里的一叠钞票,苏荷的嘴角也随着钞票的抖动抽
了一抽。
还有,几十个背影中我挤在边框的半张脸,那是多年前程靖夕出席商城的剪彩仪式,我站在人群中,踩在准备好的折叠椅上,让苏荷尽量把我和程靖夕照在一张相片里,后来我被人挤得从椅子上掉了下来,还摔断了一颗牙,但看到苏荷给我照好的照片时,还是忍不住张着血盆大口难看地笑了起来。
“你还留着这些照片啊。”
兰西凑过来,就着我的手瞄了一眼:“那时你可真傻。”
“你不也傻。”我合上相册就要往他脸上砸去,兰西灵敏地抓住我的手,空着的一只手揉了揉我的头发,笑了笑,“是啊,我们都很傻。”
他像是想到什么,眼神淡了淡,低低地重复了遍:“我们都很傻。”
苏荷的电话打来时,我和兰西刚好收拾完,苏荷说她已经在门外恭候我们大驾。我和兰西一人拖着一个箱子,边对苏荷的懂事认可边推开门,看见门外的阵仗时,就有种想把脚收回去的冲动。
不远处,苏荷穿着件红色风衣,手臂上挂着路易威登的水桶包,戴着当季最流行的蛤蟆镜,举止优雅地拿着对讲机指挥车队开进狭窄的通道内,阵势浩大。
据我目测,这清一色印着“小蜜蜂搬家,你的人生伴侣”的红色箱车,至少有五辆。我一时没有看明白这个阵仗,很明显兰西也没有看明白,他拉下墨镜,掷地有声地蹦出俩字:“我去!”
苏荷微微扭过头看了看我们,然后眉开眼笑地踩着标准的猫步过来了,还没站定,兰西就问她:“这么多车是你叫的?”
她点点头,得意道:“我包下了他们公司一天,后面还有几辆暂时开不进来呢。”
我摸摸鼻子:“听说过土豪包场看电影吃饭的,还是头一次看见包搬家公司的。”顺便的,我脑补了一下苏荷抓着叠钞票扔搬家公司老板脸上的场景,继而对自己没有见证这历史性的时刻而感到深深的遗憾。
“不过,现在看来,你的钱大约是打水漂了。”我痛心地指出这一点。
“为什么啊?”苏荷摘下墨镜,不可思议地指了指我们拿着的箱子,“别告诉我行李就只有这些?”
“不然你觉得该多少才合适?”我不耻下问。
苏荷一只手柔柔弱弱地搭在腰上,拿着墨镜的另一只手抚了抚额,道:“当然是,只要能活动的,全都搬走咯。”
白色的大理石门柱后,突兀地闪进两个人,为首那人一身黑色西装,一贯冷清的脸如雕刻的石像,阳光被高大的红色箱车挡住,没能照在他身上,阴影中,他看起来就像自地狱而来的路西法,冷淡且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他抬起头,目光与我在半空中交汇,纯粹的陌生中没有一丝杂质。
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兰西拉住我的手,用力捏了捏,我茫然地转过头看他,他弯起嘴角对我笑笑,虽然他没有说话,但我知道这个笑容的含义,是在告诉我:勇敢地去面对。我抿抿唇,将视线重新放到前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由内而外都散发出平静。
苏荷没有注意到我和兰西的小动作,仍然在发表她的高谈阔论:“要不是时间不够,我原本还准备请个施工队来,什么瓷砖啊,动不了的家具啊,该撬的撬,该砸的砸,将这里变成毛坯房,我啊,就是不想让程靖夕捡了便宜。”
“那我可真要谢谢你高抬贵手了。”
“好说好说。”苏荷边笑边往声音处望去,然后就被自己的口水噎到,带得天翻覆地一阵咳。
有一句流传甚久的古话,说曹操曹操到,可我发现这个曹操大多是在说他坏话时到,由此可以推断曹操着实是个小心眼的人。
相比之下,程靖夕就要大度许多,他淡淡扫了苏荷一眼后,没有什么情绪的目光若有似无地落在我和兰西交握的手上,再缓缓往上移,与我泰然对视。
虽然在过去,我与他对视是常有的事,更亲密的事也不是没有做过,但彼时的心境和环境同现在大不相同,如今,我还不是很习惯我与他之间的新关系,不知道该以怎么的态度去面对他,这样想着,我不由别开视线,默默垂下眼,看着自己的脚尖研究鞋子皮面上又多了几个褶子。
“你可以不用走。”
在场四人纷纷吃惊地抬起头,看向面无表情的程靖夕。
袁北辙最先反应过来,往前走了几步,边接我手上的箱子边热情地笑道:“宋小姐,来,我帮你把箱子放回去。”
“为什么?”我愣愣地问,一时不知作何表情。
程靖夕眼神淡淡的,就那么看着我:“没什么,就是忽然不想要这房子了。”
我哦了声,攥着箱子的那只手微微握紧,没有成功将箱子接过去的袁北辙感觉到我的动作,不解地抬起头叫了我一声:“宋小姐?”
我对他笑笑,又转头去看程靖夕露在西装外面烫得一丝不苟的衬衣衣领道:“不用了。”
据后来苏荷给我描述,我这句话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但无论从语调还是态度上来看,都是极具气势的,就连程靖夕那样伶牙俐齿兼毒舌的人,都说不出一句话,他震慑在原地,虽然面上看不出什么,但她就是知道,被我当面拒绝的程靖夕内心一定难堪得要命。
苏荷说:“小慈,你高,真是高!”
兰西端着茶杯喝了一口茶,哼了声:“你怎么知道,他是难堪,而不是难以置信?”
苏荷愣了愣,捋过垂落耳际的发反驳道:“怎么可能不是难堪了?他为什么要难以置信?”
兰西不说话,又喝了口茶,意味深长地看向我,我不动声色地端着茶杯假装品茶品得投入,嘴角的笑意淡了淡,抬手抹去滴在桌上的茶水渍。
兰西的意思我懂,程靖夕他难以置信的是,一向对他言听计从,就差没拂着袖子跪下说一声喳的我,竟然会对他说不。骄傲如他,大概,是一时半会不能接受,脑子当机罢了。
但人生就是这样,就好比这滴在桌上的水渍,固然是多余的,我抹去了它,茶桌才显得干净完整,虽然乍看之下茶桌上没了水渍有些不习惯,但几秒之后,便会觉得这才是茶桌该有的样子。世间万物各自都有各自的位置,摆正位置,才是万物该有的心态。过去,我就是摆不正自己的心态,才会让自己生出这么多烦恼和伤心。
其实在多年前那件事发生后,我心中就隐约知道,我和程靖夕之间,大约是不可能了。是我自己不认命,以为他早已释怀,妄图以一己之力将没有可能的我和他重新绑在一起,结果如何,我已尝恶果。
往后,我要想活得舒心快活,便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他是茶桌,我是水渍,就算有几秒的交融,但最后总归会被生活这张抹布抹去,拨乱反正,各归各位。
我和程靖夕,应的是那句古话,我走我的独木桥,他走他的阳关道。他前程如何似锦,我今后如何落魄,我们,都再无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