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纵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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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者强则国强

高光勇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法治国,才能凝聚我们的共识与力量,共建法治之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政府和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相互关联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又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但是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处理上,政商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企业发展中的一大难题。

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政府作用和市场功能都亟须进一步完善。以我国医疗器械政府采购为例,目前我国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须经政府采购和采购单位的招投标程序,部分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民族医疗器械产业持肯定态度,对民族品牌予以坚定的支持。但是仍有相当部分招标管理部门和采购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公然歧视和排斥国产医疗器械,或者按照某一进口品牌设备的技术参数,量身定制招标文件等手段,高价采购进口设备,排斥或限制质优价廉的国产、民族医疗设备的招投标资格,不仅没有按法律规定对自主创新产品予以扶持和优先采购,反而以各种非法手段阻挠和限制国产医疗器械参与投标,严重阻碍我国自主创新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如2011年江西省卫生厅采购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项目,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中,血液透析机项明确注明“进口产品”;沈阳市卫生厅在2012年的医疗设备政府集中采购中,按照德国费森尤斯品牌设备的技术参数,量身定制招标文件;云南省卫生厅在2014年度医疗设备政府集中采购中,对投标的评分标准和结果不予公开。这些违法行为严重阻碍我国自主创新品牌的发展,政府采购中排斥民族品牌的行为,削弱了民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些行为与我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未进行管办分离,行政管理者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没有市场化,未按照市场经济办事有密切联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推进经济体制的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奉法者强则国强,只有执行法律的人依法行事,那么国家才能强大起来。政府应当纠正在招投标过程中限制、排斥和压制民族自主创新产品的行为,打击进口器械制造商和代理商与医疗机构私下勾结起来,自己找专家进行进口器械采购评审,沆瀣一气,暗箱操作,损害国家和患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法治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经济要发展,需要招商引资,政府采取“亲商、爱商、敬商”等举措,制定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等高效快捷的服务理所当然;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创造税收、解决就业,企业发展了,国家才会强盛,人民才会幸福。企业的成长需要公平的市场环境、诚信的商务氛围、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为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才有方向、动力和活力,才有竞争力。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是推进改革、发展、创新的重要前提。

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一是要形成公平的政策环境。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比如,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保护过度,限制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政府应当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加强对企业的保护。政府应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办实事,使企业家能安心搞事业、办实体。二是要营造公正的执法环境,只有认真执法才可以发挥法的公平性价值,才具有权威性。以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在设备采购中采用送设备捆绑独家高价耗材商业模式的违法行为为例,我国现有将近1亿慢性肾脏病患者,其中终末期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的病人将近200万,而且每年新增患者数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尿毒症患者必须依靠血液透析来维持生命,但由于我国血透设备市场被跨国公司长期垄断和违法经营,设备和耗材价格高昂,导致透析费用居高不下,目前仅有不到20%的尿毒症患者得到充分治疗, 80%以上的患者皆因无法承受高昂的透析治疗费用而死亡。目前我国血液透析机生产企业和耗材生产企业都是分开的,截至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国产血液透析机品牌同时具备设备和耗材的研发及生产能力,而各进口血液透析机品牌几乎是集设备生产和耗材生产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企业,所以各进口血液透析机品牌就转而向我国公立医疗机构采用“赠送血透设备捆绑使用独家高价耗材,进而垄断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商业模式来规避血透设备和耗材的招标,将设备款转移到耗材中,由医保和患者买单,其行为是逃避监督进行利益输送,骗取国家医保资金,危害患者利益,且此商业模式排斥和挤压我国血液净化产业的生存空间,摧毁我国的自主创新和实体经济。政府应当废止跨国公司与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签订的“送设备捆绑使用独家高价耗材”的非法合同和协议,规范我国的血液净化设备市场,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国有资产和本国血液净化设备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要严格杜绝“暗箱操作”、“弹簧门”、“玻璃门”和“旋转门”,坚决遏制“寻租空间”,让各类法律法规在阳光下运行,使每一项实施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公众的认可。三是要建立权力清单。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随着中国法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活力,让企业家充分享受到公平、公正带来的红利。

从企业经营者的角度来说,一是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基本规律,企业要做到懂法、守法、护法,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观念。二是要坚守法治的底线。企业要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用优良的市场竞争手段来获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办事服务,绝不能用行贿等非法手段,通过拉拢政府官员来获取不正当收益。三是要把握市场先机,更多地依靠市场。企业应以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导向,把握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在正当的市场竞争中获取利润。

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归根到底就是希望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进行经济、政治和法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设依法治国的法制体系,使企业能够在一个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空间里健康成长,同时也是对每位企业家依法经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企业家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要牢固地树立法律观念,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公平竞争,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要严格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在市场竞争中做合法、守法经营的带头人,以实际行动推动依法治国,为创建法治、平等、规范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系重庆山外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