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全集(第七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4章 北京(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七月)(4)

《莽原》实在有些穿棉花鞋了,但没有撒泼文章,真也无法。自己呢,又做惯了晦涩的文章,一时改不过来,下笔时立志要显豁,而后来往往仍以晦涩结尾,实在可气之至!现在除附《京报》分送外,另售千五百,看的人也算不少。待“闹潮”略有结束,你这一匹“害群之马”多来发一点议论罢。

鲁迅五月三十日

十二

广平兄:

拆信案件,或者它们有些受了冤,因为卅一日的那一封,也许是我自己拆过的。那时已经很晚,又写了许多信,所以自己不大记得清楚,只记得将其中之一封拆开(从下方),在第一张上加了一点细注。如你所收的第一张上有小注,那就确是我自己拆过的了。

至于别的信,我却不能代它们辩护。其实私拆函件,本是中国的惯技,我也早料到的。但是这类技俩,也不过心劳日拙而已。听说明的方孝孺就被永乐皇帝灭十族,其一是“师”,但也许是齐东野语,我没有考查过这事的真伪。可是从西滢的文字上看来,此辈一得志,则不但灭族,怕还要“灭系”,“灭籍”了。

明明将学生开除,而布告文中文其词曰“出校”,我当时颇叹中国文字之巧。今见上海印捕击杀学生,而路透电则云,“华人不省人事”,可谓异曲同工,但此系中国报译文,不知原文如何。

其实我并不很喝酒,饮酒之害,我是深知道的。现在也还是不喝的时候多,只要没有人劝喝。多住些时,固无不可的。短刀我的确有,但这不过为夜间防贼之用,而偶见者少见多怪,遂有“流言”,皆不足信也。

汪懋祖先生的宣言发表了,而引“某女士”之言以为重,可笑。他们大抵爱用“某”字,不知何也。又观其意似乎说是“某籍某系”想将学校解散,也是一种奇谈,黑幕中人面目渐露,亦殊可观,可惜他又说要“南归”了。躲躲闪闪,躲躲闪闪,此其所以为“黑幕中们说”欤!?哈哈!

迅六月二日

十三

广平兄:

六月六日的信早收到了,但我久没有复。今天又收到十二夕信,并文稿。其实我并不做什么事,而总是忙,拿不起笔来,偶然在什么周刊上写几句,也不过是敷衍,近几天尤其甚。这原因大概是因为“无聊”,人到无聊,便比什么都可怕,因为这是从自己发生的,不大有药可救。喝酒是好的,但也很不好。等暑假时闲空一点,我很想休息几天,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看,但不知道可能够。

第一,小鬼不要变成狂人,也不要发脾气了。人一发狂,自己或者没有什么,——俄国的梭罗古勃以为倒是幸福,——但从别人看来,却似乎一切都已完结。所以我倘能力所及,决不肯使自己发狂,实未发狂而有人硬说我有神经病,那自然无法可想。性急就容易发脾气,最好要酌减“急”的角度,否则,要防自己吃亏,因为现在的中国,总是阴柔人物得胜。

上海的风潮,也出于意料之外。可是今年的学生的动作,据我看来是比前几回进步了。不过这些表示,真所谓“就是这么一回事”。试想:北京全体(?)学生而不能去一“章士钉”,女师大大多数学生而不能去一杨荫榆,何况英国和日本。但在学生一方面,也只能这么做,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候意外飞来的“公理”。现在“公理”也确有点飞来了,而且,说英国不对的,还有英国人。所以无论如何,我总觉得洋鬼子比中国人文明,货只管排,而那品性却很有可学的地方。这种敢于指摘自己国度的错误的,中国人就很少。

所谓“经济绝交”者,在无法可想中,确是一个最好的方法,但有附带条件,要耐久,认真。这么办起来,有人说中国的实业就会借此促进,那是自欺欺人之谈。(前几年排斥日货时,大家也那么说,然而结果不过做成功了一种“万年糊”。草帽和火柴发达的原因,尚不在此。那时候,是连这种万年糊也不会做的,排货事起,有三四个学生组织了一个小团体来制造,我还是小股东,但是每瓶八枚铜子的糊,成本要十枚,而且货色总敌不过日本品。后来,折本,闹架,关门。现在所做的好得多,进步得多了,但和我辈无关也。)因此获利的却是美法商人。我们不过将送给英日的钱,改送美法,归根结蒂,二五等于一十。但英日却究竟受损,为报复计,亦足快意而已。

可是据我看来,要防一个不好的结果,就是白用了许多牺牲,而反为巧人取得自利的机会,这种在中国是常有的。但在学生方面,也愁不得这些,只好凭良心做去,可是要缓而韧,不要急而猛。中国青年中,有些很有太“急”的毛病,(小鬼即其一),因此,就难于耐久(因为开首太猛,易将力气用完),也容易碰钉子,吃亏而发脾气,此不佞所再三申说者也,亦自己所曾经实验者也。

前信反对“喝酒”,何以这回自己“微醉?”(?)了?大作中好看的字面太多,拟删去一些,然后赐列第□期《莽原》。

□□的态度我近来颇怀疑,因为似乎已与西滢大有联络。其登载几篇反杨之稿,盖出于不得已。今天在《京副》上,至于指《猛进》、《现代》、《语丝》为“兄弟周刊”,大有卖《语丝》以与《现代》拉囗之观。或者《京副》之专载沪事,不登他文,也还有别种隐情(但这也许是我的妄猜),《晨副》即不如此。

我明知道几个人做事,真出于“为天下”是很少的。但人于现状,总该有点不平,反抗,改良的意思。只这一点共同目的,便可以合作。即使含些“利用”的私心,也不妨,利用别人,又给别人做点事,说得好看一点,就是“互助”。但是,我总是“罪孽深重,祸延”自己,每每终于发见纯粹的利用,连“互”字也安不上,被用之后,只剩下耗了气力的自己一个。有时候,他还要反而骂你;不骂你,还要谢他的洪恩。我的时常无聊,就是为此,但我还能将一切忘却,休息一时之后,从新再来,即使明知道后来的运命未必会胜于过去。

本来有四张信纸已可写完,而牢骚发出第五张上去了。时候已经不早,非结束不可。止此而已罢。

迅六月十三夜

然而,这一点空白,也还要用空话来填满。司空蕙,前回登过启事,说要到欧洲去,现在听说又不到欧洲去了。我近来收到一封信,署名“捏蚊”,说要加入《莽原》,大约就是“雪纹”也即司空蕙。这回《民众文艺》上所登的署名“聂文”的,我看也是他。碰一个小钉子,就说要到欧洲去,一不到欧洲去,就又闹“琴心”式的老玩艺了。

这一点空白,即以这样填满。

十四

(前缺。)

那一首诗,意气也未尝不盛,但此种猛烈的攻击,只宜用散文,如“杂感”之类,而造语还须曲折,否,即容易引起反感。诗歌较有永久性,所以不甚合于做这样题目。

沪案以后,周刊上常有极锋利肃杀的诗,其实是没有意思的,情随事迁,即味如嚼蜡。我以为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做诗,否则锋铓太露,能将“诗美”杀掉。这首诗有此病。

我自己是不会做作诗的,只是意见如此。编辑者对于投稿,照例不加批评,现遵来信所嘱,妄说几句,但如投稿者并未要知道我的意见,仍希不必告知。

迅六月二十八日

十五

广平兄:

昨夜,或者今天早上,记得寄上一封信,大概总该先到了。刚才得二十八日函,必须写几句回答,便是小鬼何以屡次诚惶诚恐的赔罪不已,大约也许听了“某籍”小姐的什么谣言了罢,辟谣之举,是不可以已的。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干。且夫不佞年届半百,位居讲师,难道还会连喝酒多少的主见也没有,至于被小娃儿所激么?!这是决不会的。

第二,我并不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我到现在为止,真的醉止有一回半,决不会如此平和。

然而“某籍”小姐为粉饰自己的逃走起见,一定将不知从那里拾来的故事(也许就从“太师母”那里得来的)加以演义,以致小鬼也不免吓得赔罪不已了罢。但是,虽是“太师母”,观察也未必就对,虽是“太太师母”,观察也未必就对。我自己知道,那天毫没有醉,更何至于胡涂,击“房东”之拳,吓而去之的事,全都记得的。

所以,此后不准再来道歉,否则,我“学笈单洋,教鞭17载”,要发杨荫榆式的宣言以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了。看你们还敢逞能么?

来稿有过火处,或者须改一点。其中的有些话,大约是为反对往执政府请愿而说的罢。总之,这回以打学生手心之马良为总指挥,就可笑。

《莽原》第十期,与《京报》同时罢工了。发稿是星期三,当时并未想到要停刊,所以并将目录在别的周刊上登载了。现在正在交涉,要他们补印,还没有头绪;倘不能补,则旧稿须在本星期五出版。

《莽原》的投稿,就是小说太多,议论太少。现在则并小说也少,大约大家专心爱国,要“到民间去”,所以不做文章了。

迅。六,二九,晚。

十六

广平仁兄大人阁下,敬启者:前蒙投赠之

大作,就要登出来,而我或将被作者暗暗咒骂。因为我连题目也已经改换,而所以改换之故,则因为原题太觉怕人故也。收束处太没有力量,所以添了几句,想来也未必与尊意背驰;但总而言之:殊为专擅。尚希曲予

海涵,免施

贵骂,勿露“勃谿”之技暂羁“害马”之才,仍复源源投稿,以光敝报,不胜侥幸之至!至于大作之所以常被登载者,实在因为《莽原》有些闹饥荒之故也。我所要多登的是议论,而寄来的偏多小说、诗。先前是虚伪的“花呀”“爱呀”的诗,现在是虚伪的“死呀”“血呀”的诗。呜呼,头痛极了!所以倘有近于议论的文章,即易于登出,夫岂“骗小孩”云乎哉!又,新做文章的人,在我所编的报上,也许比较的易于登出,此则颇有“骗小孩”之嫌疑者也。但若做得稍久,该有更进步之成绩,而偏又偷懒有敷衍之意,则我要加以猛烈之打击:小些罢!

肃此布达,敬请

“好说话的”安!

“老师”谨训。七月九日。

报言“章士钉”将辞屈映光继之,此即浙江有名之“兄弟素不吃饭”人物也,与“士钉”盖伯仲之间,或且不及所以我总以为不革内政,即无一好现象,无论怎样游行示威。

(其间当缺往来信札约共五六封。)

十七

广平兄:

在好看的天亮还未到来之前,再看了一遍大作,我以为还不如不发表。这类题目,其实,在现在,是只能我做的因为大概要受攻击。然而我不要紧,一则我自有还击的方法;二则现在做“文学家”似乎有些做厌了,仿佛要变成机械所以倒很愿意从所谓“文坛”上摔下来。至于如诸君之雪花膏派则究属“嫩”之一流,犯不上以一篇文章而招得攻击或误解,终至于“泣下沾襟”

那上半篇,倘在小说,或回忆的文章里,固然毫不足奇,但在论文中,而给现在的中国读者看,却还太直白,至于下半篇,则实在有点迂。我在那篇文章里本来说:这种骂法,是“卑劣”的。而你却还硬诬赖我“引以为荣”真是可恶透了。

其实,对于满抱着传统思想的人们也还大可以这样骂。看目下有些批评文字,表面上虽然没有什么,而骨子里却还是“他妈的”思想,对于这样批评的批评,倒不如直捷爽快的骂出来,就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于人我均属合适。我常想:治中国应该有两种方法,对新的用新法,对旧的仍用旧法。例如“遗老”有罪,即该用清朝法律:打屁股。因为这是他所佩服的。民元革命时,对任何人都宽容(那时称为“文明”),但待到二次革命失败,许多旧党对于革命党却不“文明”了:杀。假使那时(元年)的新党不“文明”,则许多东西早已灭亡,那里会来发挥他们的老手段?现在用“他妈的”来骂那些背着祖宗的木主以自傲的人们,夫岂太过也欤哉?

还有一篇今天已经发出去,但将两段并作一个题目了:《五分钟与半年》。多么漂亮呀。

天只管下雨,绣花衫不知如何?放晴的时候,赶紧嗮罢,千切千切!

迅。七月二十九,或三十,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