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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查嗣庭案

查嗣庭试题案是雍正时期文字狱中的一件大案。查嗣庭,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进士。雍正元年(1723年)由隆科多推荐担任内阁学士,雍正三年(1725年)察又保举他晋升为礼部左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各省乡试,查嗣庭出任江西正考官,九月下旬返回京城之后,就有人告发他试题乖张。雍正皇帝派人搜查他的住所,查出两本日记和请托营求科场关节的书札文字。雍正帝看后,就认为查嗣庭所出试题大逆不道,心怀怨恨,所写日记对康熙本人及当时朝政大肆诋毁而且还谄媚依附隆科多,将他革职查办,交由三法司处置。这就是著名的查嗣庭试题案。

(1)案件经过

关于查嗣庭案,说法有二。一是查嗣庭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雍正”二字去头就是“维止”二字,这被认为是把雍正的头砍了,雍正于是龙颜大怒,兴文字狱,治罪查嗣庭。二是隆科多器重查嗣庭,为了治罪隆科多,雍正就先对查嗣庭下手,以打击隆科多集团。那么,查嗣庭案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的?它跟隆科多的案子有多大关系?因为查嗣庭获罪是由出试题引起的,就从他所出的试题谈起。

按照规定,清代乡试要考三场。第一场是四书五经,第二场是论、判、表;第三场是经史时务策。在查嗣庭所出试题中,四书首题是“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言废人”。雍正帝认为:尧舜时任用人时要察其言,就是这个办法,况且现在实行科举考试,不也是以言举人吗?查嗣庭出这样的题目,显然是和国家任用人才之道相违背,是在讥讽和诽谤中央和地方官员选举人才的政策。另外,查嗣庭在《易经》次题中出了“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在三题和四题中分别为“其旨远,其辞文”和“百室盈止,妇子宁止”。雍正认为他想把前面的“正”字和后面的“止”字联系起来,这和汪景祺大逆不道的话相同。在三场策题中,查嗣庭又出了“君犹腹心,臣犹股肱”,雍正帝认为古人把君主称作元首,把臣下称为股肱、腹心,查嗣庭在策题中把君主称作腹心,这是对君主的大不敬。这就是查嗣庭所出的所谓有问题的试题。可见,查嗣庭没有出“维民所止”的试题,想砍掉雍正的头也是子虚乌有的事了。

查嗣庭获罪与科场试题有关,不过他从来没有出过“维民所止”的试题。而且,查嗣庭也不是直接被杀,而是被人告发后,被捕狱中,最终病死牢中,死后被雍正以“大逆罪”戮尸枭示。

他的主要罪证还是他写的那两本日记,其中对康熙皇帝进行了非议和攻击。事实上,无论试题还是日记,都是借口而已,这一案件的政治背景很是复杂,雍正是要以治罪查嗣庭为突破口,来对隆科多集团进行打击,是在杀鸡给猴看。所以,查嗣庭案是和政治斗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不过查嗣庭是个文人,成为此案的主角,令人无比同情,所以后来出现了许多牵强附会甚至是无稽之谈的说法。查家有兄弟四人,大哥查慎行,是当时著名诗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入值南书房,赐进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二哥嗣,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做官到侍讲,诗名与慎行可以相提并论;查嗣庭排行第三,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进士,雍正初,任内阁学士,后来很快做到礼部侍郎。康熙晚期,查家最为兴旺。

当时查氏家有“连桂之瑞”,门户兴盛,天下闻名,旁人都另眼相看,无不羡慕。谁知祸福难料,自从查嗣庭在雍正四年(1726年)获罪之后,查家马上门户衰落,一片哀声。

后来雍正说,他早就看出查嗣庭心怀不轨,因为查天生一副“狼顾之相”。什么叫“狼顾”呢?

相面家说,有的人走路回头时像狼一样,就是头能向后转一百八十度而身体保持不动,这种人往往心怀不轨,怀有谋逆之心。雍正帝非常相信相面术,对此也比较通晓。他说查嗣庭长相不好,使他警觉,也许是为了向群臣显示自己从来没有信任过他。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二十六日,查嗣庭被革职查办,这时雍正对群臣说:“查嗣庭一直谄媚依附隆科多,隆科多曾经举荐过他,朕命他在内廷行走,封为内阁学士及礼部侍郎。” 这样,雍正就点破了整查嗣庭的原因。前面说过,隆科多是雍正继铲除年羹尧集团之后,部署打击的下一个目标。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开始对培植党羽、专职擅权的隆科多表示不满。

《雍正帝行乐图》之一

第二年,开始整隆党集团。雍正四年(1726年)一月,隆科多被削去太保衔和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发配到阿兰善山修城垦地。在这个当口,查嗣庭被任命为主考官,主持江西乡试。乡试完毕,雍正对江西试题录进行查阅,反复研读,发现了一些问题。但觉得证据却不充分。他料想平日查嗣庭不可能没有文字记载,于是下令突击搜查他的住所和行李,果然发现两本细字密写日记!

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雍正把大学士、九卿、翰詹、科道等在京大小官员召集起来,当众宣布查嗣庭的两大罪证。一是查嗣庭主持江西乡试时出的两道试题:《易经》次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风矣”; 《诗经》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

雍正帝对这一部分罪证作出结论,认为查嗣庭所出题目,明显心怀不满,有讥讽非议朝政的意思。但是,雍正帝也担心这样说证据不充分,不足以令人心服,又对大臣们说:“假如只因为试题加以治罪,可能有人会说查嗣庭一时不小心,文字疏忽以致于犯错。”

随后雍正出示了查嗣庭第二个罪证:两本日记。日记中有许多是批评康熙朝政的,比如:戴名世《南山集》狱是文字之祸。方名因科场受贿正法是冤案。赵晋因科场案获罪起因于江南流传的一副对联。钦赐进士是滥举,不能识拔奇才。九卿会议,不过是虚构故事。殿试时不能按时完卷被黜革进士是非罪。引见百官,拂意即行罢斥,这是丧失用贤之道。

如此等,不必一一列举。这些评论,有的说得很对,有的则是查嗣庭出于个人偏见,对前朝政治进行强烈批评,因此雍正帝抓住了其把柄。

还有,雍正认为查嗣庭日记中对个人琐事或天气状况的描述也暗含讥讽之意。如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二日记皇帝驾崩,过了几天又记自己“患腹泻,狼狈不堪”。

从雍正元年(1723年)以后,凡朝会或皇帝亲自举行祭奠之日,查嗣庭往往记当天“大风”“狂风大作”“大雨倾盆”“大冰雹”。热河发了大水,查记为“官员淹死八百人,其余不计其数,雨中飞蝗蔽天”;雍正极力夸大这类琐碎小事,硬说查嗣庭是在讥讽当朝。在雍正看来,第一部分罪证只是治罪的参考而已,而第二部分白纸黑字,赫然醒目,心怀不轨,大逆不道,足以令人信服,证据确凿,份量最重,所以雍正说它能充分证明查嗣庭的罪行。

这样说是不能充分说明问题的,查嗣庭运用文字极为小心,据说他每晚将房门紧闭,有人曾经从窗缝之中偷偷观看,见他奋笔疾书,写完后就登梯子爬上房梁,把所记的文字藏起来。即使查嗣庭当真不满现实政治,但如此谨慎地私记日记,不为人知,又没有相应的行为,不会构成什么罪行的。不过命中注定查嗣庭会有这样的厄运。雍正四年(1726年)九月,公布查嗣庭罪状之后,雍正将查嗣庭革职查办,交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定拟具奏。所谓的定拟只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皇上早定了调子,三法司不过遵旨行事而已。但就这么简单,三法司还耽搁了七八个月,到第二年五月才查完此案。

(2)案后余波

在抄查嗣庭家时,还发现很多信札。雍正帝命令只要与查嗣庭有书信往来的,一律到京城等候审讯。经过审问调查,认定廉州守李元伟、庆都令刘绍曾、济宁河道杨三炯、云南驿盐道沈元佐等人与查嗣庭有师生或同年关系,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雍正帝认为事情非同小可,专门降下谕旨晓谕众大臣说:“人们经常说要禁止淫词小说,朕认为利用师生关系和同年关系进行联络,培植党羽,朋比为奸,蛊惑人心,比前者危害更大。国家开科取士,是想得到读书明理的人才,可现在这些人却结党营私,互相依托,这是不利于国家的。”

随着查嗣庭案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雍正帝的注意力逐渐由清除隆科多集团转向打击“科甲朋党”。

此时,又有一事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直录总督李绂、御史谢济世等科甲出身的官员先后上奏参劾非科甲出身的河南巡抚田文镜,雍正帝认为科甲朋党不利于皇权的巩固。

之所以查嗣庭案拖了很久才结案,正是雍正经过细细思虑安排的,他要从查案再找出新的突破口,以为打击科甲朋党集团提供有利证据。但拖到现在,查嗣庭已不能等到最后的判决了。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当刑部等衙门奏请将查嗣庭凌迟处死时,他已在狱中被折磨死了。

查嗣庭活着不能按规定被处决,照例应戮尸枭示,雍正批准刑部所议。查嗣庭的兄弟子侄只要年满16岁的应按律连坐,立行斩决。雍正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免罪和减罪。

查慎行父子就在被宽免治罪、释放回籍的人中。查慎行一生有两次风险,能得到善终,确实是非常幸运。第一遇险是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洪升为庆贺生日在家里设宴,演出《长生殿》,并请好朋友前来看戏共同庆祝,其中就有查慎行。谁想到当时正赶上皇太后去世的国丧期间,查慎行和前去看戏的50名官员都被革职。查慎行十分后悔,就把原来的名字“嗣琏”改名“慎行”,字悔余,以谨记此事。有人写诗嘲笑他:

竿木逢场一笑成,酒徒作计太憨生。

荆商市上重相见,摇手休呼旧姓名。

当查氏门户兴旺时,查慎行却到乡里归隐,不再踏上仕途,如同一个落魄的老秀才。查嗣庭案发生,慎行全家被捕,押往京城,经过奋力争辩,又幸得到鞠审大臣相助,雍正才特旨赦免了查慎行父子。当时有人大为感慨,认为查慎行之所以能免去灾祸,正因他能适可而止。而老二嗣一直在官场羁留,当然没有查慎行那样幸运了。他和他的儿子一起被流放三千里,最后死在关西戍所;查嗣庭长子则被处死,另三个弟弟被流放三千里。

使整个朝野为之震惊的查嗣庭案终于结束了,但长时间不能平息下去。

同年十月,隆科多被判终身监禁,罪状之一就是因为保奏大逆之人查嗣庭,而查嗣庭的家乡浙江海宁,则一度流传着“屠城”的流言,使人们纷纷出逃,弄得人心惶惶。因浙江出了汪景祺和查嗣庭两个大逆不道之人,雍正特在浙江设观风整俗使,而且不定期地停止浙江全省的乡、会考试,后来,乾隆效法其父雍正,制造了“胡中藻诗狱”,这就更可见查嗣庭案的影响多么深远了。

查嗣庭案,是雍正一手制造的。在查处查嗣庭过程中,雍正宣布查嗣庭的罪行在于他所出试题乖张,还在日记中对康熙和本朝进行诽谤。其实,这不过是治罪查嗣庭的借口罢了。真正的原因是雍正四年的李绂、田文镜的互参案,使雍正警惕朋党的那根敏感的神经被重新激起。重罪查嗣庭,是要给那些借师生关系的科甲出身的人以警戒,使他们谨慎言行,防止科甲朋党侵犯皇权的现象的发生。查嗣庭案缘自文字之祸,雍正却用来打击科甲朋党,巩固皇权。因此,它不仅仅是文字狱,还有深厚复杂政治背景的政治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