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从自然人到社会人——一个人的成长历程
第一章 一个人是怎么长大的——社会化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狼孩与天性——关于人之初的思考
我国古代启蒙读物《三字经》上提到“人之初,性本善”。而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的本性具有恶的道德价值。西方的宗教里,认为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关于人类天性的问题,从古至今一直是一个人类永恒思考的话题。
1920年,在印度加尔各答附近的一个山村里,人们在打死大狼后,于狼窝里发现了两个由狼抚育过的女孩,其中大的年约七八岁,被取名为卡玛拉;小的约两岁,被取名为阿玛拉。后来她们被送到一个孤儿院抚养。阿玛拉于第二年死去,卡玛拉一直活到1929年。
孤儿院的主持人J.E.辛格在他所写的《狼孩和野人》一书中记录道:印度“狼孩”刚被发现时用四肢行走,慢走时膝盖和手着地,快跑时则手掌、脚掌同时着地;她们总是喜欢单独活动,白天躲藏起来,夜间潜行;怕火和光,也怕水,不让人们替她们洗澡;不吃素食而要吃肉,吃时不用手拿,而是放在地上用牙齿撕开吃;每天午夜到清晨三点钟,她们像狼似地引颈长嚎;她们没有感情,只知道饥时觅食,饱则休息,很长时间内对别人不主动发生兴趣。不过她们很快学会了向辛格的妻子去要食物和水,如同家犬一样。只是在一年之后,当阿玛拉死的时候,人们看到卡玛拉“流了眼泪——两眼各流出一滴泪”。
据研究,七八岁的卡玛拉刚被发现时,她只懂得一般6个月婴儿所懂得的事,花了很大气力都不能使她很快地适应人类的生活方式,两年后才会直立,6年后才艰难地学会独立行走,但快跑时还得四肢并用;直到死也未能真正学会讲话:4年内只学会6个词,听懂几句简单的话,7年时才学会45个词并勉强地学几句话。在最后的3年中,卡玛拉终于学会在晚上睡觉,她也怕黑暗了。很不幸,就在她开始朝人的生活习性迈进时,她死去了。辛格估计,卡玛拉死时已16岁左右,但她的智力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
狼孩在完全没有人类的环境下成长,身上就带有了动物的特征;那么,从小就在与世隔绝的孤立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他们的行为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派尼斯1981年研究了一个叫珍妮的人的案例。珍妮在18个月左右的时候,被锁在一间小屋子里,发现她时,她已有13岁。她童年的许多时光是在一个小便桶椅上度过的,她父亲把她捆在小椅子上,一待就是许多昼夜。没有被捆在椅子上时,她就被放在婴儿床上,置于一个没有窗户的房子里。她的瞎子母亲被允许给她喂食,但父亲不让她们在房子里发出任何声音。她的父亲、哥哥甚至不与她说话,确切地说,他们对她像使唤狗一样。发现她时,珍妮已是一个消瘦憔悴、情感受滞的少女,她根本不会说话。医生没有发现珍妮有任何生理上的缺陷,心理学家认为是由于长期的社会隔离,剥夺了她说话的能力。珍妮后来被带到医院接受治疗,在那里,她似乎懂得了一些单词,但待了一年后,她还不能说话,尽管在许多方面她都取得了进步,例如,学会使用厕所,但是她从未掌握说出一个完整句子的技能。
安娜也是一个这样的案例。安娜是个私生子,母亲由于害羞,生下安娜后,便把她藏在一间房子里,不与人接触。发现安娜时,她已经6岁半了,当时还不会走路、说话、自己吃饭,也不会保持自己的个人卫生。她没有任何情感表达,对人十分冷漠。安娜被发现后,首先被送到一个智残儿童之家,尔后又送到一所育婴所。她的社会技能逐渐提高,到11岁她去世的时候,她已开始学会说话。
当然,儿童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成长的例子是极个别的情形,但我们可以从他们的案例中得出结论,人最初是一张白纸,并不像其他小动物一样具有动物的天性,比如鸭子生下来就能找水和游水,人类的知识与才能不是天赋的,直立行走和言语也并非天生的本能,所有这些都是后天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产物。而刚出生的婴儿要想成活下来并成长为人类的一员,就必须与他人有正常的互动,必须向他们学习如何思考和行为。这种互动和思考学习的过程就是所谓的社会化。社会化的定义是:一个人获得自己的人格和学会参与社会或群体的方法的社会互动。
一个新生儿不管出生在什么地方,不管文化内涵上存在多大的差异,儿童社会化的过程大致都是相似的。婴儿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和学习,慢慢地实现了一个从人类动物到具有一定能力、获得独立人格的社会人的转化。当人们度过他们的童年的时候,他们已经被教会了社会所期待的行为模式、语言、技能,以及如何去扮演一系列的角色。即使在成年之后,社会化的过程仍在继续,他们会不断学习新的社会技能(比如工作),并不断适应新的社会角色。
其实,社会化贯穿了一个人的整个一生,从出生、童年、少年、青年、老年直至死亡。社会化是一个深入和持续的过程。
淘气与教养——这样实现人的蜕变
当人们提到“淘气”的时候,一定是在说小孩子,因为一个成熟的、正常的人是不会有那种行为的。正因为小孩子正处在成长的道路上,因此,他们做出一些被认为不正常的事情时是可以容忍并能加以教化的。
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卷一·母仪》中写道:孟子小的时候,父亲早早地死去了,母亲守节没有改嫁。他们就住在墓地旁边。有一次,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子的母亲看到了,皱起眉头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了!”孟子的母亲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靠近杀猪宰羊的地方去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和屠宰猪羊的事。孟子的母亲知道了,又皱皱眉头说:“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于是,他们又搬家了。这一次,他们搬到了学校附近。每年夏历初一这个时候,官员到文庙,行礼跪拜,互相礼貌相待,孟子见了,一一都学习记住。孟子的母亲很满意地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
孟轲的母亲为选择良好的环境教育孩子,多次迁居,以防他学坏。后来,大家就用“孟母三迁”来表示人应该要接近好的人、事、物,才能学习到好的习惯!
我国古代启蒙读物《三字经》里很早就有“人不学,不知义”, “苟不教,性乃迁”之说,于是人们很早也就明白了,人是需要教化的,教化是需要一个过程的。那么人到底怎样才会成其为人?教化又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
人从出生到6岁时是完全依赖于他人的,此后在正式成人之前还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他人的直接帮助。正是在这一段时间里,人逐渐地摆脱了“淘气”获得了“教养”,逐渐掌握了基本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以及社交技能等。
科学研究表明,人最初根本不具备任何社会本能。人类的生存技能和科学知识都是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通过学习慢慢积累起来的。在婴儿的成长过程中,与母亲的互动对婴儿的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母亲和婴儿的互动(比如怀抱和亲吻)不仅满足了孩子身体生长发育的需求,也会影响到孩子的情感。一项对比试验表明,经常接受母亲抚摸的婴儿神经系统发育得快,比其他婴儿更活跃,体重增加的速度会比那些不受抚摸的婴儿快47%。如果最亲近的人长期不能在亲密距离中相处,会导致情感缺失,甚至会在生理上出现不良反应。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心理学家哈洛对恒河猴做过一个实验,在一个笼子中设置两个“母亲”,哈洛用铁丝做了一个代母,它胸前有一个可以提供奶水的装置;然后,哈洛又用绒布做了一个代母。他写道:“一个是柔软、温暖的母亲,一个是有着无限耐心、可以24小时提供奶水的母亲……”一开始,哈洛把一群恒河猴宝宝和两个代母关在笼子里,很快,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在几天之内,猴宝宝把对猴妈妈的依恋转向了用绒布做成的那个代母。由于绒布代母不能提供奶水,所以猴宝宝只在饥饿的时候才到铁丝代母那里喝几口奶水,然后又跑回来紧紧抱住绒布代母。当把绒布代母拿走之后,猴子们产生了严重的行为问题。哈洛和他的同事证明了:“接触所带来的安慰感”是爱最重要的元素。
心理学家施皮茨比较了两组孩子:一组是在监狱托儿所中受到自己母亲照顾的孩子;另一组是在孤儿院中由称职的保姆看护而没有得到自己母亲亲自细心照料的孩子。虽然在孤儿院孩子刚入院后在身体素质、发育和智力指标上要高得多,但是不到4个月,这些指标就开始下降,情况并不断变化,他们不会说话,不会自己进食,也养不成清洁习惯。监狱托儿所的婴儿却在健康成长,因为他们在生命头12个月里与其母亲有着密切的感情交流。
对儿童安全的巨大威胁则是与母亲分离所造成的创伤。婴儿和幼童应该与母亲(或是长期充当母亲的人)有个温暖、亲密和连续的关系,婴儿和母亲双方在这关系中都能得到满足和愉快;这对于人格的健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约翰·鲍尔贝说:“生命的头3年中长期的分离(指母子关系)对孩子的人格有着特有的影响。在临床上,这种孩子感情淡薄,十分孤僻。他们不能开展与其他孩子和成人间的正常联系,从而得不到名副其实的友谊。”
从婴儿成长为成人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婴儿时期只有一些简单的情绪和表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婴儿慢慢地成长,他开始能区分自己的父母亲与别人,随后能对母亲的微笑和表情做出回应,直到学会了走路、学习。孩子在与父母亲的互动交流和周围的人的模仿学习下,慢慢长大,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自我肯定来自于别人的肯定——镜中我
随着人的不断成熟,每个人都会在心里问这样的问题:“我是谁?”这就是自我认识的开始。从古至今,人们探讨人类对于自我的认识这个问题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古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所以,“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或者,“要么只是禽兽,要么是个神”。近代科学和政治学的重要奠基人霍布斯说,人是自私的,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极端的个人主义的东西。法国思想家蒙田则说,人是一种奇妙的、无聊的、浮躁的、反复无常的东西。那么人到底是什么呢?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库利认为,人事实上是无法在没有人的环境下认识自我的。库利提出,人对自己的了解实际上是通过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来获得的。
库利是美国早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他对传播与人的社会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初级群”和“镜中我”的概念。“镜中我”是社会角色和社会互动的经典概念,是库利在1909年出版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的,源自库利对自我的反映特征的一个比喻: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一面镜子,反映着另一个过路者。
库利认为,一个人的自我观念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是其他人关于自己看法的反映。人们总是在想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之中形成了自我的观念。“一个人对于自我有了某种明确的想象——即他有了某种想法——涌现在自己心中,一个人所具有的这种自我感觉是由别人思想的、别人对于自己的态度所决定的。这种类型的社会我可以称作‘反射的自我’或曰‘镜中我’。”因此,认识自我是在与他人的联系中形成的,这种联系包括三方面:关于他人如何“认识”自己的想象;关于他人如何“评价”自己的想象;自己对他人的这些“认识”或“评价”的情感。
按照库利的说法,“自我”是社会的产物,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设想自己在他人面前的行为方式;做出行为后,设想他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根据自己对他人的评价的想象来评价自己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他人是一面映照自己的镜子,我们从他人那里感受到自己和理解自己,就像照镜子一样。
库利提出“镜中我”的概念,用以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有机的和稳定的联系。他认为问题不在与承认个人或社会哪一个处在优势,而是要考虑个人如何存在于群体之中,以及群体如何存在于个人之中。与他的群体论相一致,他假定:“一个单独的个体是未曾经验过的抽象;同样,一个社会,当被视为与个体分离的事物时也是如此。真实的是,人的生活可以从个人方面去考察,也可以从社会的即总的方面去考察。”
在家庭中,孩子通过父母赞同或者反对形成自我意识;通过注意父母的手势和话语,并开始认识到父母的期望、评价和意见,并通过惩罚获得对父母反对意见的认知。由此,一个淘气的孩子渐渐地成长为社会可以接纳的人,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
不要小看孩子的“过家家”——角色借用
每个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过家家”的游戏,四五个小孩在一起,一个演“爸爸”,一个演“妈妈”,剩下的分别演“兄弟姐妹”,这下家里的人员就组织齐全了,然后孩子们就模仿成人世界里的活动,比如,“妈妈”开始做饭了,“爸爸”出去买酱油了,“哥哥姐姐”带着“弟弟妹妹”出去玩……
“过家家”,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孩子们所共同拥有的一种游戏。不要小看孩子们天真的“过家家”,因为这是小孩子们人格发展过程中自我意识的萌芽,是他们意识到自己与父母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的开始,应该说是每一个孩子成长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的必经过程。社会学上把孩子们开始模仿自己之外的人的行为活动称之为“角色借用”。
角色借用最初是由乔治·赫伯特·米德提出来的。乔治·赫伯特·米德是一个符号互动论发展中最重要的人物,他认为他自己主要是一个哲学家。他的著作为社会学家们所接受,主要是由于在他死后他的学生发表了他在芝加哥大学的讲学笔记。
米德认为,在孩子出生的最初几个月里,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与他人是有所区别的。随着语言的发展和符号的理解,自我概念开始发展。当孩子们在思维中把自己当做客体并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加以想象和思考的时候,自我就形成了。他们可以与自己的自我“交谈”,可以对自我作出反应,他们本身形成了自我的客体。
米德将自我分为两个部分:“主我”与“客我”。“主我”包括每个人自发的、独一无二的“自然”特征,如在每个正常婴儿和儿童身上都有的无约束的冲动和动力。“客我”是自我的社会部分——对社会要求的内化和对那些要求的个人意识。“主我”首先发展起来。由于婴儿必须首先领会社会对他们的期待,因此“客我”要经过很长时间才得以出现。米德认为自我的发展包含主我和客我之间的一系列连续交流,在这种交流过程中,主我不断地对变化着的客我作出反应。
从米德的观点看,客我在社会化过程中经历了三个极不相同的阶段,有三种形式:模仿、嬉戏与群体游戏。
模仿阶段包括人的一生中最初的两年时间。在这个阶段,儿童仅仅从事米德所说的与父母“手势交流”活动,模仿父母的动作。在这个时期,真正的“客我”尚未发展起来。
第二阶段或嬉戏阶段从两岁开始,大约持续几年的时间,这时孩子开始从事角色借用:他们把自己想象为处于他人的角色或地位,从而发展起从他人的角度看待自我与世界的能力。这一时间是最先使他们发现自己的思想和目标与父母未能满足他们某种或多种需求从而遭受挫折的时候。
起初,儿童开始借用的角色是重要他人的角色。重要他人即指与儿童相处十分密切、同时对他们自我发展影响最大的那些人。一般来说,第一个重要他人是父母或代理父母之职者;到后来,兄弟姐妹、家里的朋友以及其他一些非亲非故者陆续加入到儿童的借用角色之中。在这个阶段,当儿童模仿他人角色的时候,他们实践着重要他人所期待的态度和行为。儿童也许首先演偷饼干的坏孩子,然后假装呵斥坏孩子的父母,最后扮演解决问题的警官。就是在这个阶段,儿童才开始第一次把自己看做社会客体:“我在做此事”、“他要糖果”。虽然“客我”在这个阶段得以发展,但儿童还是不能理解角色借用的意义,他们只是在玩耍生活中的社会角色。
三四岁以后,一个人的群体游戏阶段就立即开始了。在这个阶段,儿童开始走出家庭,与更多的人和群体发生联系,同时他们也把家庭看做他们所隶属于的群体。儿童开始关心非家庭群体、包括作为整体的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们发展起了一般意义上人们对他们的要求和期望的观念,即米德所说的一般他人。在游戏中,如玩垒球,儿童必须考虑许多人在同一时间扮演许多不同角色时的相似行为。他们必须知道周围的整个情势。这样做时,他们借用的是一般他人的角色。当能够这样做时,他们已将“社会”内化了,“客我”的形成过程已经完成。
白领出逃是社会进步还是认同危机——认同危机
生活在农村或城郊的人们,谁不渴望到大都市去生活,各种各样的人才如潮水般涌进大城市的现象已经不再新鲜。然而新鲜的是,在上海工作的白领们宁愿放弃当下令人艳羡的工作,而甘愿到其他相对较小的城市去生活。就像围城一样,出去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快节奏的工作与生活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上海白领觉得自己身心俱疲,却找不到目标。为了消除焦虑、减缓压力,一些白领索性辞去工作,移居到其他城市,寻找另一种相对轻松的生活方式。
白领的出逃并不仅仅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的问题,在身份认同上的强大危机才是白领出逃的最大原因。白领们是一个光鲜的称谓,表面上有优厚的薪水,但巨大的生活压力和风险预期的不成比例,让白领阶层的焦虑有升无降。不断疯涨的房价、令人生畏的医疗费、居高不下的失业率,既可以让那些社会底层群体“买不起房、看不起病”,并成为阻遏他们向上流动的经济瓶颈,当然也会时刻威胁着中产者看似体面风光的生活,蚕食乃至吞噬他们所谓的高薪,使其备感生活的易碎。
与“上海部分白领欲移居外地”相联系的一个数字是,我国社会的中产阶层的认同意识正在下降,甚至比10年前的认同度还低,并且有关研究表明,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大约有5%的人不能保持中间收入位置,他们绝大部分遁入了社会收入的最底层。也有学者从统计学上验证了中等收入者的脆弱性、不稳定性。由此看来,正是认同危机的产生,导致了白领的“出逃”倾向。
更进一步说,上海部分白领欲移居外地是白领阶层对对未来不确定性恐惧的显现,因为当下的中产阶层面临的道路非常狭窄:要么努力进入高收入群体,要么往下走,返贫为低收入群体。当二者都不可得的时候,“出逃”似乎成了个体理性的一项选择。
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社会中下层和下层占有很少的社会资源份额,占人口少数的上层和中上层垄断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这种两极化趋势严重限制了中产阶层的发育和成长:一方面强势精英群体垄断的资源过多,攫取了本应当由中产阶层等其他阶层占有的资源份额;另一方面弱势阶层由于自身素质的限制和现有的束缚,不能顺利实现向中间阶层的社会流动。说到底,认同危机才是白领出逃的真正原因。
认同危机使白领感受到了来自工作和内心的双重焦虑。自我身份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同,使身处在大都市之中的白领感觉到了空前的孤独感,于是他们选择了远离。
认同危机并不是只发生在人生的这一个阶段,其实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它都会发生,并随着人一生不同时期的发展而变化。认同危机是著名社会学家艾里克森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人格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由“认同危机”产生,通过对危机的解决,人获得了一个稳定的自我,他将自我的发展分为8个阶段。
(1)婴儿期的信任和不信任。在婴儿时期需要得到了满足,就会产生信任;反之,就会孕育一种基本的不信任。信任与不信任的危机会对人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但随着世事的发展和认识的提高与改变,信任与不信任也会发生转换。
(2)儿童早期的自主与怀疑。随着儿童运动机能和大脑智力的发展,自主(独立的感觉意识)开始出现。如果父母能够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就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肌肉、冲动、自我以及周围的环境。当然,在实践的过程中,儿童有时候会怀疑甚至害羞。此时,如果父母没有耐心而代替儿童去做的话,就强化了儿童的怀疑意识。在儿童进入其他发展阶段后,就会感到更加害羞和怀疑,而不是自主,从而影响到人的自主意识的获得。
(3)学龄前的主动与内疚。在差不多能够上学的时候,儿童已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在这个阶段,孩子开始尝试创造,不过孩子对自己创造的认同主要来源于父母的评价,如果父母否定孩子的行为,就可能使孩子产生一种强烈而持续的内疚感。
(4)学龄早期的勤奋与自卑感。在小学阶段,儿童希望能够对事物的道理获得了解,如果成年人鼓励儿童努力去探讨,譬如搭房子,就会加强儿童的勤奋感;但父母如果把孩子的努力看做是“捣乱”或“调皮”,或者要求儿童遵守成人的规则,就会使儿童产生自卑感。
(5)青春期的认同与角色混淆。进入青春期的时候,孩子的身体发生了变化,看待世界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有了重大的改变。这是因为他们的角色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增加了一些新的角色,如男友、女友、运动员、学者及许多其他的角色。如果这些角色能够顺理成章地进入,而且在此之前已经形成了较强的信任感、自主感、主动性和勤奋感,那么,进入青春期后就比那些没有形成这些感觉意识的人有更好的机会获得强烈的自我认同感和避免角色混淆。
(6)青年时期的亲密与孤独。在艾里克森看来,亲密是指一个人在无须虑及自我认同丧失的情况下热爱另一个人和关心另一个人的能力,如果不能与他人亲近,就会生活在孤独之中。而亲近他人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自我认同的强度。
(7)中年期的代际关怀与自我沉浸。进入中年的人,已有了丰富的人生阅历,他们的关怀也因此超出了自己的家庭,更关心下一代的成长,关心下一代的生活状况。这就是艾里克森的“代际关怀”。如果这个年龄的人没有形成代际关怀,就会沉溺于自我,个人的需要和舒适就会成为他们的主要关怀。
(8)老年期的完美与绝望。这是人生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时期的人已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思考,如果人对自己的一生感到满足,就会产生完美的感觉;否则,如果后悔自己在一生中的过失和丢掉的机会,就会陷入绝望之中。
留守儿童为什么性格孤僻——社会环境的影响
什么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其前提条件是:
第一,他们是儿童(年龄在14岁以下)。
第二,他们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流动到其他地区,不在自己身边。
第三,他们留在户籍所在地,被寄养在祖辈或父母的亲戚朋友家里,而他们的日常费用开支由父母提供。
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是关注的重点对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亲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00万,其中学龄儿童占44%,有800多万。”
他们的父母外出务工,他们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祖辈家里或其他亲戚家中,而自己的家里则长年无人居住,这样的儿童长期处于一种亚家庭状况,得不到父母亲情,家庭教育也存在着严重的危机。
父母在外打工致使留守儿童的生活中缺乏亲情,而亲情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研究表明,亲子抚养比隔代抚养和寄养能更好地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
亲情的缺乏和家庭教育的缺失,致使对于孩子的成长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指导。而青少年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
另外,通过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中,放纵溺爱型家长的比例比其他儿童中的比例要高得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不会管,外出父母则管不够、舍不得管,留守孩子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下,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而且随着父母外出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一般显示为时间越长,性格变化越快,且年龄越小,变化越大。
外出务工的父母,一般都从事体力劳动,收入微薄且工作也比较繁忙,没多少空闲的时间,他们往往常年在外,很少回家。一般一年以上回家一次,个别家长5年以上没有回过家。“留守儿童”主要是通过书信、电话与父母进行联系,但次数很少,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才联系一次,有的半年以上联系一次,有的甚至一年到头几乎没有联系。
总体来说,外出务工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较少,鉴于联系的方式多是电话,往往无暇顾及到孩子的学业、品德和心理状态等问题。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调查中发现,许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向小点的同学索要钱物等行为,有的迷恋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对留守孩子的种种行为问题,监护人、家长、学校等方面都感到难以控制。
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当孩子们有心事时,找不到一个合理的倾诉渠道,所以一些消极的情绪会慢慢郁结在心中,无法得到有效疏导。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产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更需要正确的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爷爷奶奶往往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常引发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种种心理病症,这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是极为不利的。据调查,留守子女宣泄烦恼的途径,占51.2%的人选择“憋在心里不说,写日记”,选择“和同学或朋友说”的占23.5%。由于缺乏或者不愿意采取与监护人或老师交流这些正式的宣泄方式,过半的孩子积压忧郁,必然产生自卑心理,所以,在留守儿童当中,极易形成这种畸形心理和孤僻的性格,心理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据社会学家的有关调查显示:从留守儿童对家庭生活期望上看,54.5%的留守孩子希望“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希望“和亲戚共同生活”占8.6%,希望“一个出去一个在家”占36.9%,这表明孩子当前有严重的“亲情饥渴”。尽管如此,35.6%的留守子女却表示与在外打工的父母相处时感到生疏冷漠、交流困难,可见长期的分离和缺乏联系使得亲子关系会出现障碍,甚至出现“亲生后母现象”,这无论对父母还是孩子来说,都会造成一种心理上的巨大创伤,尤其是对孩子来说,可能会使他们将来出现性格冷漠等许多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他们将来的健康发展。
在了解留守儿童心理感受时,发现回答“看到别的小孩和父母在一起感到难受”比例最高,占到41.3%; “孤单无助,感到被遗弃”占到27.7%。可见,亲子关系缺失对留守子女的心理健康、人格发育带来了严重后果。甚至还有6.6%的子女表示有过“有离家出走”等念头或行为。可见,亲子关系缺失给这一群体的心理健康发展蒙上了浓厚的阴影。
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最重要的社会化群体一直就是家庭。这种连续不断的重要性源于它在一个人一生中关键的头几年中所处的最初社会化主体的地位。社会化是从家庭开始的,在这里孩子们学会认识他们是谁,他们能够和应该从他们的社会期望些什么,这个社会对他们期望什么。
在完成社会化任务的许多方面,家庭都是理想的场所。因为家庭是一个初级群体,其成员之间有大量的面对面的接触,儿童行为能得到密切的注视,错误和不宜的行为可以在早期就被发现并得到纠正。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不完整的家庭不能担负起孩子最初社会化的责任,再加上其他的一些社会化机构对孩子们产生的不良影响,很容易导致留守儿童心理和性格上的问题。
是谁在教育你的孩子——大众传媒的影响
大众传媒指的是传播到广大人群之中并对你产生影响的传播方式,尤其是指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在大众传媒出现之前,信息传递速度很慢,主要靠口头传达。现在的信息几秒钟之内就能一下传遍全世界。人们只要轻轻按一下按钮,就可以轻松地看到自己想看的新闻、电影、电视剧。因此,现代的儿童已经成为“电视的一代”或者“网络的一代”,因为电视、网络等传播的公开性,成人和儿童之间不再有秘密,儿童迷失在了如此强势的成人信息网络系统中。
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已经成为社会成员获取信息和社会生存资源的重要途径,报纸、电视、电影、杂志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在给人们带来快捷和便利的同时,也表现出了诸多弊端。从20世纪早期学者们不断忧虑的电视问题开始,至今人们没有停止过对它的关注。如果那个时期有识之士担心的还仅仅是电视减少了家庭成员的交流、造成未成年人阅读时间减少和观众“傻瓜化”倾向等,那么现在这些问题非但没有减少,还暴露了更多的其他问题,并且日益显性化。
1.向往超自然的魔幻力量,脱离现实社会
从“哈利·波特”现象的风靡全球,到《指环王》、《午夜惊魂》的离奇惊悚,此种情节离奇、悬念跌宕的惊险刺激的故事片,一度为人们所津津乐道。这些电影的走俏使许许多多的儿童沉迷其中,脱离现实生活。
2.影响孩子们价值观的形成
演员作为一种特殊符号,通过大众传媒传递一种新的审美标准,毫无辨识能力的孩子们盲目地模仿演员们怪异的神情举止和奇异的着装搭配。如果是女性,一般要有暧昧的眼神、扭动的腰身、奇异的装扮;歌词要有爱,最好是痛不欲生、欲罢不能的爱,歌声也可以不圆润优美,呼喊嚎哭、捶胸顿足皆可。现代社会,如果哪天打开电视、报纸、杂志或者互联网,想不看到上述那些新鲜的时尚都不行。多少父母在问:“电视里出现成年男女亲热的镜头时,我该不该把4岁孩子的眼睛蒙起来?”问题是,如果真要蒙的话,那只好让孩子成天戴着眼罩生活了,因为家里电视机可以不看,走在大街上广告牌是没法不看的。不论静态广告还是动态广告,动辄就是俊男靓女,很多内容在宣传产品的基础上迎合大众的口味,以媚俗的形式出现,深刻影响到孩子的价值观的形成。
3.广告误导儿童的消费,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儿童广告会刺激儿童购买欲,并能通过儿童来影响父母的购买行为。有调查结果表明:孩子对家庭消费的平均影响力已超过25%;在与孩子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方面,孩子的平均影响力约达60%。他们太容易受广告的影响。电视广告轻易地操纵着儿童的信念和喜好。在传媒的误导下,他们只想通过消费满足自己的愿望,提高自己在伙伴中的地位、威信。大众传媒,尤其是广告,不仅刺激儿童消费,而且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
4.对暴力的崇拜,增加儿童暴力行为
影视文艺作品中常常拿黑社会、黑势力、流氓、打斗、施暴作为渲染的噱头,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成为媒体的卖点;网络游戏中风起的枪杀等都大大激起了儿童的暴力倾向。此外,大众传媒中的暴力,并非单是杀人、放火、流血等,任何有明显而具体的语言或行为的使人屈服而无论是否有伤亡的情景均属暴力。
口语暴力、武器暴力、物品暴力均为暴力的展示方式。传媒中渲染的暴力或“软暴力”,容易给儿童造成错觉,以为现实世界就是这样。另外儿童还有极强的模仿能力,容易模仿暴力节目中的情节、手段。
5.对性题材的滥用
出于吸引观众的需要,大众传媒无一例外地在其文本中加入了越来越多的性题材,从原先的遮遮掩掩、欲说还休,到后来的大胆挑逗,再到现在许多时段加长或篇幅加大的亲吻、抚摩、器官展示。如果说在“欲说还休”阶段还讲究些许唯美色彩的话,现在对人体器官的夸张突出,已经将人的视觉和感官还原为蒙昧状态,但即使是这样,文本的设计者似乎还担心不能吸引观众持久的关注,连卖牙膏、汽水、奶糖的广告统统都用上了性暗示。这种情况不仅在以普通大众为定位对象的大众传媒中存在,而且还在向似乎更为理性和高雅的学术杂志中蔓延,其学术表述方式也充满另类特征。
生活条件的改善提前了人们生理的成熟期,再加上大众传媒有意无意的“性刺激”,强化了青少年的性幻想,但没有合适条件承载的性刺激是令人担忧的。
说到底,大众传媒无法避免商品规律的影响。为争取大众收视率而不可避免的媚俗倾向,使得大众传媒承载的信息难免鱼龙混杂、良莠难辨。电子传媒的形象性、直观化使今天的儿童习惯于“看”而怠惰于“想”, “眼球文化”带来的是思想的浅薄和思考力的下降。电视瘾、电子游戏瘾、网络瘾毁掉了孩子的学业前程和身心健康,色情黄毒、暴力犯罪使花季少年迷失本性、堕入深渊。
现在很多教育专家都承认,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影响儿童成长的与学校、家庭、同龄伙伴并列的第四大因素。据我们了解,凡是孩子受传媒负面影响而出问题的,其父母往往缺乏媒介指导的意识或缺乏有关传媒的知识。因而,应发挥各方力量,加强媒介指导,为儿童成长保驾护航。
(1)要加强对儿童的媒介指导。指导孩子科学合理地利用媒介,识别虚假信息,排除有害信息,选择科学、有效的信息。
(2)电视台应考虑电视节目的“时间分类”以及“内容分类”,为儿童专门设置频道或栏目;对街头广告进行清理。
(3)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鼓励和倡导作家、导演为儿童多创作高质量的知识性和文学性作品,大力发展儿童电视艺术。
(4)提高创作者的素养。媒体产品面世的背后是一群创作者,从编导、设计、策划到具体操作,直至最后成形,是许多人共同劳动的结果。精品创作需要有精品共识,在基本价值尺度上,首先需要在这个群体的合作上取得共识。在这个价值和意识形态日趋多样性的时代,如何获得这样的一致,尚需更高层面共同理念的建构和较长时间的消化。
(5)加强对儿童接触电视、录像和电子游戏机的引导和控制。向家长、教师介绍有关知识和技巧,不断提高儿童对电子媒介的分析能力。
青少年犯罪事件频发——同辈影响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1900年,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发出了如此振聋发聩的声音,曾激起了无数少年英雄以及仁人志士,为了中国的未来而前赴后继、舍生忘死,其中有倡导“博爱、改良、公天下”的少年孙中山,“粪土当年万户侯”的少年毛泽东,“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少年周恩来……
少年时期,一个人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可塑性很强。也就是说正处于人生的拐点,如果教育得当,那么今日的青少年便是明日国家之栋梁;相反,如果教育不善,也很可能走上歧路。现在青少年犯罪事件已经不再是新鲜事。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问题突出和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特点。据权威资料显示,我国14~18岁未成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10%以上。14~25岁的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50%左右,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3.7%。全国法院判处青少年犯罪类型的比例中“两抢”犯罪占了70%,并且呈现低龄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3岁,15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
在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除了学校和家庭教育不当的原因之外,不良的社会关系也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大因素。社会交往对青少年社会化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绝大多数的犯罪青少年开始时并无明显犯罪动机,而是在社会交往中受到坏朋友的影响,引诱产生犯罪动机和参与犯罪的,这在偷窃、抢劫、流氓、斗殴犯罪案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对犯罪青少年的动机调查表明,26%的青少年作案的时候无明显动机,32%是由于朋友的怂恿、“激将”而“犯罪”,不良朋友间的影响、感染、怂恿不仅可以形成犯罪的直接动机,还往往对犯罪动机起着强化作用。若几个犯罪青少年纠集在一起活动,就会互相壮胆,增强犯罪的安全感,减轻罪恶感,认为许多人一起干犯罪活动就安全得多。不良交往不仅导致青少年犯罪数量的增加,而且促使犯罪情节、手段和后果变得更加复杂、严重使一些人从犯罪的“单面手”转变成“多面手”,从单干发展到结伙,这些犯罪分子互相传授犯罪知识、交流犯罪经验,使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呈现犯罪的团体化和智能化趋势,后果越来越严重,导致许多恶性案件的发生。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良社会关系的影响,在社会学中被称之为同辈群体影响。所谓同辈群体又称同龄群体,是由一些年龄、兴趣、爱好、态度、价值观、社会地位等方面较为接近的人所组成的一种非正式初级群体。
同辈群体在青少年中普遍存在,他们交往频繁,时常聚集,彼此间有着很大的影响。同辈群体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环境因素,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同辈群体的影响日趋重要,甚至有可能超过父母和教师的影响。青少年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进入同辈群体,并在群体生活中实现某种社会需要。有许多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说,自己的行为都是在仿效自己身边的同伴,并不知道是违法的。
因此,可以说同辈群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剂”,对青少年的成长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美国社会心理学家M.米德甚至认为:“在现代社会中,同辈群体的影响甚至大到改变传统的文化传递方式的地步。”同辈群体对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下面是同辈群体对青少年发展的消极影响,它促使青少年逆向成长和发展,并造成破坏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辈群体所承载的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存在着相悖的一面。
青少年群体性质的不同,传递的文化特质也不同。积极型群体往往载荷社会主流文化;中间型群体所承载的主要是同辈群体亚文化,它并非代表社会期望的主流文化;而且群体趋向于提供反权威的支持,引导与众不同的行为方式,甚至反社会行为,如结伴酗酒、抽烟、打架等,使群体的性质向消极型转化,从而其传递的文化也与社会主流文化背道而驰,对青少年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有关学者也指出了现代青少年文化异化现象,在价值观方面,他们过分关注自我,缺乏鲜明的是非观念,呈现文化理想主义倾向。这易导致人格扭曲、无法适应社会。
(2)同辈群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但也表现出一定的自卫性和排斥性。
一旦群体形成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圈内人”就会构建出一道无形的屏障将自己与“圈外人”隔离开来。群体的归属感较强,这易使被排斥者产生孤立感,自尊心受损,影响到往后的情感表达,还可能导致在“报复心”驱使下的各种反社会行为。同时,它也不利于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会抑制情感交流,阻碍社会化过程。
(3)群体内部非制度化的行为规范对成员的控制是非正式性的,随意性较强。
一旦群体内的规范与社会行为规范相悖时,群体内强大的无形的制约力会促使青少年屈从于群体行为规范,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特别是由一些常有不良行为表现的青少年组成的同辈群体,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对整个群体的健康成长会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如少数群体内的成员会结伴抽烟、喝酒、打架、整天泡网吧玩游戏,甚至出现偷窃、抢劫、损坏公物等,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地。另外群体内部的行为规则,也使师长不容易了解、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的发展动向。
(4)维系同辈群体存在的单一的情感纽带,不具有稳定性,缺乏理性的指导,易导致意气用事。一旦青少年之间发生冲突,所属群体会凭着“朋友义气”,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观念,不加思考地帮助群体成员解决各种疑难问题,这不仅不利于群体成员形成正确的行为模式,无助于他们培养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还易形成反社会行为。若感性因素不加以理性指导,一旦群体内发生矛盾冲突,易导致群体内部分裂,更无益于青少年的社会化。
(5)青少年易受群体核心人物的影响,但这种魅力型权威也易导致盲目性。
青少年在思想和行为上追随核心人物,一旦他的言行偏离了正确的轨道,群体成员也会误入歧途,产生各种反社会行为。另外,同辈群体的活动有时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争时间,一些青少年过于热衷于同辈群体开展的活动,而对学校正常的班集体的活动缺乏热情,从而影响到班集体的正常工作,对班集体的凝聚力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有时还会引发小群体成员集体逃学现象。
监狱犯人的劳动改造——再社会化
我国对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实行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改恶从善、成为新人的制度。
1954年8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使这项改造犯人的政策法律化。
对罪犯实行劳动改造的方针是“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 “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既对罪犯实行军事管制、强迫劳动,同时又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活上给予革命人道主义待遇,促使他们改恶从善,成为具有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劳动者。改造罪犯的思想,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针对案情性质、犯罪原因、政治态度、出身经历、教育程度、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教育。在改造工作中,严禁虐待、肉刑和一切违法的管理方式。
为了避免犯人中的不良思想互相影响,有效地进行改造工作,根据犯人的不同情况实行分别关押,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劳动改造条例》第3条规定:对已判决的犯人应当按照犯罪性质和罪刑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以不同的监管。对少年犯应当设置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
在我国的社会意识中,监狱被认为是堕落者的“天堂”,一直是一个黑暗的角落,很少有人去关注。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一个有过犯罪经历的人在监狱中进行社会改造之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那么也就是一个再社会化的过程。这种现象是社会学值得研究的一大课题。下面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2010年3月14日,一名持刀歹徒要向一名路人行凶,正路过此地的一个名叫钟音的男子挺身而出,在制止歹徒的过程中不幸被歹徒砍中了脖子的主动脉,最终因医治无效而身亡。事发后,钟音被深圳市授予见义勇为“治安勇士”的称号。
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见义勇为的案例,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见义勇为的勇士曾有过十几年监狱生涯,然而这样的经历和现在钟音这种英勇的行为,使人们对钟音更加好奇也更加敬佩。
钟音,1969年12月29日出生,吉林市人。1987年12月14日因抢劫被拘留,12月22日被逮捕。1988年1月23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起止时间是1987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13日。通过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看出,钟音在还不到18岁的时候便失去了自由,从此开始了身陷铁窗的囚徒生活。
进入监狱服刑,和其他囚犯一样,钟音也参加了劳动改造。吉林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李维林说,钟音入狱时年龄小,比较冲动,起初常与其他犯人打架,在参加了监狱组织的“犯人家属规劝委员会”之后,整个人慢慢地发生了改观。后来,钟音考入监狱技工班,学习铆工技术,多次被评为优秀学员。两年以后从技工班结业,分配到三大队,从事铆工专业技术劳动。经过监狱几年的劳动改造,钟音逐渐对自己的罪行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开始参加监狱组织的政治文化学习,追求文化知识,积极改造自己。
钟音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突出,他自己学习掌握了劳动技术之后,还主动带领其他服刑人员学习劳动技术。监狱教育科因此把他聘为犯人兼职业余技术教师,钟音培训了一大批技术骨干。由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1992年1月31日和1994年1月31日,钟音获得两次减刑,共减去2年7个月刑期。1995年,钟音因病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2001年5月13日刑满释放。
吉林监狱的领导说:“我们为钟音的先进事迹所感动,同时为他失去生命而悲痛。钟音抢劫犯罪,经过监狱改造后,浪子回头弃旧图新,在人民群众危难之时挺身而出,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监狱将迅速在全监服刑人员中开展向钟音学习的活动,学习他积极悔过自新、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
钟音曾是一个不到18岁就身陷铁窗的少年,有过抢劫的罪行,但是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他渐渐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并改过自新迎来了新的人生。
这种现象在社会学上被称之为再社会化。尽管社会化在整个生命周期都在进行,但我们所形成的人格大部分是建立在初级社会化过程中所习得的未发生变化的价值观的基础上的,建立在那时确立的自我认同之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青少年或成人经历着一种再社会化过程,即忘掉旧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接受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监狱犯人的劳动改造过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再社会化是人的一生各种社会化中的特殊种类,而罪犯的劳动改造则是再社会化诸多途径中特殊的一种。这种变化由两个明确的阶段完成。首先,犯人会从自由的市民环境中走出来,进入到一个封闭的监狱环境之中,他们开始经历剥夺的过程,这使他们旧有的自我被系统地刷去。犯人们被要求放弃过去所穿的服装,留起统一的发型,并且很少允许与以前的朋友接触,并让他们进行体力劳动。这一系列的行为使得他们过去所认同的东西渐渐弱化。
第二个阶段就是一个新的自我重构起来,犯人们被灌输了一套新的行为模式,通过劝说纠正他们的价值观,慢慢地适应一个新的社会角色。
社会学中,再社会化所追寻的是将社会化失败的社会成员通过说服、教育、强制等社会控制手段最终达到使社会成员将社会规范内化的效果。只有使社会成员明白什么是对与错、合法与违法、美好与丑恶,才能从根源上抑制犯罪动机,从而使社会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
日本少女成人礼都做些什么——过渡仪式
在现在的日本还保留着成人礼,当少男少女年满20岁时,就要参加一场盛大的成人礼。
成人礼是一个盛大而隆重的节日,在这一天,凡年满20岁的男女青年要身穿传统服装参加官方或民间团体为他们举办的成人仪式,内容包括年轻人宣誓、长者的祝贺和参拜神社以及参加各种传统的文娱活动等。
日本的成人礼原本只局限于男子,后来又有所发展,他们为女孩子同样也举行成人礼,目的是要让青年意识到自己已成为社会的正式成员。日本少女们在母亲的帮助下,像出嫁一样穿戴起崭新的和服,扎起高高的云髻,指甲上画上花,然后盛妆出席仪式,接受长者的祝贺,还要去参拜神社或祭祖。
在上一年度过自己20岁生日的“新成人”都要在这一天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庆祝活动。假如新成人在社会上没有美名,是有恶习的人,他或她便不能以“新成人”的身份参加下一年的成人仪式,因为他在新成年人面前,应该是他或她的榜样。另外,就是在20岁之前做过一些重大错事的青少年,或许曾被许多人看不起,但是参加了成人礼就代表是一个新的开始,以前再大的过错也将得到社会的宽恕,因此是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好机会。由此可见,日本的成人仪式,对青少年教育也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这项习俗早在天武天皇十一年(公元683年)就实行了,并在1948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1948年,日本政府规定每年1月15日为成人节,这是日本国民的一大节日,届时全国放假。日本政府根据民俗规定满20岁的人要过“成人式”,成人仪礼就是源于古代中国的“冠礼”。
在古代中国,正冠礼属于古代“五礼”即“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中的嘉礼。什么叫冠礼?《仪礼本义·士冠礼》云:“加冠于首曰冠。冠者,成人之始,圣人重之,故特定为冠礼。”不过,在古代中国,冠礼仅限于男性,在男子15~20岁时,为他束发簪缨,加冠服,以此宣告他获得了成人的资格。有学者认为,人所以为人者,礼仪也。而礼仪对于孩子是由外到内的过程,从而,由衣冠整而容体正,由容体正而颜色齐、辞令顺,然后才能礼仪备,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这便是自小而大的修为过程。冠礼意味着学礼行礼的开始,意味着冠者从此进入了人生的礼仪。古人把“穿戴”竟视为治国治家的重要环节,是一种崇高的境界,不能不佩服这是一种智慧。
这种在人生的重要阶段举行的阶段性的重要仪式,在社会学上被称之为过渡仪式。过渡仪式代表着一个人生阶段的正式完结和开启新的人生阶段的开始,是值得纪念的。
其实,不同文化的各个民族中都有这种过渡仪式。
非洲刚果的科塔(Kota)民族在青少年时期会把自己涂成蓝色,蓝色被视为死亡之色,象征儿童时期的结束。美洲的墨西哥女孩会在晚间跳舞前参加一整天的宗教静修,埃及的妇女有跨过她们的新生儿7次的习俗,海军军官学校的学生会在毕业时把帽子丢向空中;这些都是属于一种庆祝式的过渡仪式,戏剧化的过渡仪式代表与证实某些人某一段身份地位的改变与结束。
这些特殊仪式标志着生命历程的各个阶段,同时代表社会化过程会继续遍及所有人类生命循环的阶段。社会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运用的是生命历程的方法,认知到生理(生物学)可以改变模式,但并无法指挥人类从生到死的行为。
在我们的社会中,学校的毕业典礼、婚礼以及成为父母亲,都被视为一种过渡仪式或通关仪式。人们不一定会在同一时间经历这些仪式,这些事物出现的时间,根据一个人的性别、经济背景、居住地(市中心、市郊或是郊区),甚至出生年代时间,而有所不同。
我们在生命的后期,会经历一些最艰苦的社会化挑战(和过渡仪式)。评估一个人的成就、应付日渐衰老的身体、经历退休以及面临无法避免的死亡,这些都会导致痛苦的调适。因为许多社会看待和对待老年人的负面态度,使得老年人的议题更为复杂。
婚丧嫁娶——成长各阶段的重要仪式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要经历很多不同的人生阶段,比如儿童期、青春期、成年期等,每一个时期不论是人的生理还是心理都各有其特点,而最重要的是不同的时期人所处的社会地位和角色是不同的,他人对你的社会期待也是不同的。社会对一个人进入新的人生阶段的期待都反映在了某种仪式上面,这就是所谓的人生仪礼。
人生仪礼又称个人生活仪礼,在社会学及民俗学上称“通过仪礼”。每个人在一生中必须经历几个生活阶段,人的社会属性是通过这些重要阶段而不断确立的。进入各个阶段时,总有一些特定的礼仪作为标志,以便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评价。我们便以平遥古城的婚丧嫁娶习俗为例,来一一展现这些人生仪礼。
平遥古城是我国现存最为完整的一座古代县城,是中国汉民族城市生态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为人们展示了一幅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及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
平遥古城保留着很多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民俗节日,囊括时令节日、纪念节日、祭天地节日、祭祖节日、祭神鬼节日等。它反映了人们的传统习惯、道德风尚和宗教信仰。平遥保留着完整的人生仪礼,如婚、丧、寿、生日庆典等,为我们展现了传统文化中对个人成长的纪念。
1.婚嫁礼仪
婚姻嫁娶,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自古以来备受重视,既是一桩值得庆贺的喜事,又是非常注重礼仪的过程,表现的形式和手段有着深刻的象征意义,形成了一道亮丽的文化现象。
平遥婚礼过程,实行“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30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问名: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方为他们占卜吉凶。纳吉:收到庚帖后,男方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纳征: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约同媒人,带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请期: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亲迎: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2.丧葬
平遥县民故后历为土葬,在举行葬礼时,保留着很多传统仪式和传统用物。这些仪式及用物包括了吹、拉、弹、唱、书法、刺秀、剪纸、折叠、板印、沾帖、绳结、纸艺、面艺、插艺、缝艺等几乎所有民间艺术。丧葬程序为停尸、报丧、入殓、烧纸、出殡、圆墓、过七等。一般于三、五天烧纸,五、七、九天出殡。犯忌不宜出殡者,则寄停它处,另择葬期。出殡之日,亲朋近友均参加。起灵抬柩有十六抬、二十四抬或三十二抬。
3.庆满月
平遥居民以生孩子为喜事。旧时,生男孩称大喜,生女孩称小喜。第一胎孩子不论男女,都要庆满月。满月的日期,男为29天,女为30天。也有在半月庆满月的,意取绊住,希望孩子长命。庆满月以产妇娘家亲戚为主,姥姥家要送银镯首饰及衣服、小被褥等物。其他亲戚则送三尺布,叠成“山”字形状。主家回赠背心、枕巾之类以示感谢。
4.贺十三
平遥庆贺生日之俗至今仍很普遍。特别是贺十三,亲戚朋友届时纷纷登门道贺,贺礼多为面蒸“括篮”,上系银锁,用红绳与铜钱串结而成、三尺喜幛。外婆家来戚为上宾。待午时面向娘娘庙方向设供桌于院内,摆放供品。点灯烧香、燃放鞭炮,由奶奶为孙子“折枷儿”——用粉红、黄、绿纸条缠绕四根谷草杆,三根扎成三角形,一只手拿着套在脖颈处,另一只手持一根谷草杆,边打三个角边口中念吉祥语,以祈祷孩儿健康成长。之后将枷儿与娘娘花、娘娘鞋一同点燃。之后,设席款待全体亲戚朋友。
5.祝寿
老年人从60岁始,每10年庆贺一次。隆重者,亲朋好友要赠献寿桃(面制)、寿幛、寿联等,以祝长寿。午时,要在堂屋摆寿礼、烧佛香、点寿灯,寿星高坐,晚辈依次拜寿。拜毕,设丰盛喜宴款待众宾客,欢度一日。
6.节庆
平遥县民保留着很多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民俗节日,囊括时令节日、纪念节日、祭天地节日、祭祖节日、祭神鬼节日、祭动物节日等。它充分展现了古代劳动人民对天、地、人、神、鬼、动物等一切和谐的向往,反映了人们的传统习惯、道德风尚和宗教信仰。通过这些民间传统节日,可以探索到古城文化丰富的内涵和渊源。
7.祭祀
平遥县民的祭祀活动,分为神祭和祖祭两大类。过去崇神者居多,有“无庙不成村”之说。一般家庭均设各种神龛,灶王、关公、家神、财神、门神、土地都是供奉对象。专业艺人将本业祖师或神供奉于家中突出位置,以示敬业。不少人家将佛像或观音菩萨像置于闲房,每逢初一、十五设供烧香,以示虔诚。祭祀反映出人们祈求平安、富裕、家业兴旺之美好愿望。祖祭是对先祖的怀念。一般于年夕、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或祖祀日祭之。
8.迁居
现在在农村多有沿用旧习者,择日开工,供奉土地神;开工期间讲究高挑红旗,以镇邪气。新房合顶时,要贴对联、放鞭炮,并宴请工匠,表示谢意。迁往新居时,要先“填宅”,杀一只银红公鸡,以鸡血喷洒房院。搬迁时,要先搬进玻璃瓶子、案板、筷子、蜡烛、发面等东西,表示“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和“发福”之意。
人生仪礼既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反映,也表现了一个民族的心理状态。人生仪礼在实践时往往与信仰民俗发生极大的关联,仪式所包含的社会特征与信仰特征交织在一起,形成复杂、多样的民俗结构,这种情况在我国的人生仪礼习俗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文化社会学家及民俗学家把人生仪礼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脱离前状况”的仪式,如从怀孕到诞生是人生异常重要的变化,婴儿脱离母体表明脱离了孕育状态,诞生礼就是脱离前状况的仪礼。同样,死亡标志着生的结束,因此丧葬礼也是脱离前状况的仪礼。二是过渡阶段的仪礼,如出生到成年之间、结婚到死亡之间所经历的各项有关仪式都属此类。第三是进入新状况的仪礼,如成年礼、结婚礼等都表明进入新的人生阶段。
礼仪是人们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人们可以根据各式各样的礼仪规范,正确把握社会互动的尺度,处理好社会关系。如果没有这些礼仪和规范,人们往往在交往中感到手足无措。礼仪是塑造形象的重要手段,尤其是人生仪礼,目的就是使接受了仪式的人有了一种进入人生新阶段的觉悟,同时也让其他人认同了他所将要扮演的新的社会角色。
每个人都不能离开社会和群体独立生活,人们在长期的交往活动中渐渐地产生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久而久之这些习惯成为了人与人交际的规范,当这些交往习惯以文字的形式被记录并同时被人们自觉地遵守后,就逐渐成为了人们交际交往固定的礼仪。礼仪是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为了维护一种稳定的秩序,为了保持一种交际的和谐而应运产生的。时至今日,礼仪依然体现着这种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