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小李飞刀1:多情剑客无情剑(79)
这两句诗的文字虽浅近,其中蕴含的情感却深邃如海。
但若非痴情的人,又怎么体会到这其中的辛酸滋味?
远处有夜笛在伴着悲歌。
凄凉的夜笛,如思如慕: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作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卖唱的人本身已够悲苦,又何必再以这种凄凉的歌声来赚人眼泪?”
李寻欢满满地喝了杯酒,忽然以筷敲杯,随着那凄凉的夜笛曼声低吟:
花木纵无情,
迟早也凋零,
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笛声犹低回不已,他却已突然大笑了起来。
但这笑又是什么滋味?
阿飞呢?
这半天,李寻欢一直都在寻找、打听。
没有人知道阿飞到哪里去了,谁也没有看到这么样一个人。
李寻欢当然想不到阿飞竟到了金钱帮的总部。
就算他想到,也不知那地方在何处。
灯在风中摇晃,酒在杯中摇晃。
浑浊的酒,黯淡的灯光。
他喝酒的地方,只不过是个很小的面摊子。
这一排都是小摊子,到这种地方来的,都是很平凡的小人物,谁都不认得他,他也不认得别人。
他喜欢这种情调,带着些萧索,带着些寂寞,却又带着几分洒脱。
世间的荣辱,生命的悲欢,在这些人心目中,都已算不了什么,只要有一杯在手,就已足够。
在这里,既没有得意的长笑,也没有慷慨的悲歌。
夜色是如此平静,如此淡漠……
忽然间,平静中起了骚动。
有人在呼喝,叱骂。
“酒鬼,不要脸,偷酒喝,就算你喝下去我也要你吐出来!”
李寻欢忍不住转过头。
他转头去瞧,也许只因为他听到“酒鬼”两个字。
只见一个人抱着个酒坛子,虽已被打得躺在地上,还是死也不肯放松拼命地喝,伸过头去喝酒。
一个腰上围着块油布的老头子,嘴里骂个不停,手上打个不停。
李寻欢暗暗地叹了口气,走过去,道:“让他喝酒,算我的钱。”
骚动立刻停了,手也停了。
钱不但能封住人的手,也能塞住人的嘴。
躺在地上的人连站都来不及站起来,捧着酒坛子就往嘴里倒,酒倒得他满身满脸,他也不在乎。
他似乎宁愿将自己淹死在酒里。
“若没有伤心的事,一个人又怎会变成这样子?”
“若不是多情的人,又怎会有伤心的事?”
李寻欢忽然对这人很同情,带着笑道:“一个人独饮最无趣,我那边还有下酒的菜,何妨过去一起喝几杯?”
那人又吞下几口酒,忽然跳起来,大骂道:“你是什么东西?你配跟我一起喝酒,就算你再买三百坛酒送给我,也休想要我陪你……”
骂到这里,他声音突然停住,就像突然被只手扼住了脖子。
李寻欢似乎也已怔住了,失声道:“你……是你?”
这人忽然“砰”的一声将酒摔在地上,掉头就跑。
李寻欢立刻也追了过去,呼道:“等一等,等一等……兄台莫非不认得小弟了么?”
这人跑得更快,大叫道:“我不认得你,我不喝你的酒……”
两人一个追,一个逃,眨眼间都已跑得瞧不见了。
无论是谁,都忍不住会以为他们有毛病。
“那偷酒的人原来是个疯子,明知要挨揍也敢来偷酒喝,但等到别人请喝酒时,他反而逃了。”
“那买酒的人更疯,既花了钱,又挨了骂,还要称那人为兄台,像这种人我倒真没有瞧见过。”
他当然没有瞧见过,因为这种人世上本就不多。
逃的人是谁?
他为什么一见了李寻欢就逃?
这原因别人自然不知道,就连李寻欢自己,也想不到会在这种地方,这种情况下遇到他。
李寻欢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条长街上的屋檐下。
那条街上的人很多。
他的白衣如雪,在人群中就像是鸡群中的鹤。
他自己显然也不屑与别人为伍,就算将世上所有的黄金都堆在他面前,他也不屑和那些他所看不起的人说一句话。
但现在,只为了一坛酒,浊酒,他竟不惜忍受别人的讪笑、辱骂、鞭打,甚至不惜像猪一样被打得滚在泥浆中。
李寻欢简直无法相信这会是同一个人,也不敢相信。
但他却不能不信。
现在这滚在泥浆中的人,的确就是昔日那高高在上的吕凤先。
是什么事令他改变的?改变得这么快,这么大,这么可怕。
灯火已在远处,星光却仿佛近了些。
吕凤先突然停下了脚步,不再逃了。
因为他也和阿飞一样,逃避的只是他自己。
世上也许有很多人都想逃避自己,但却绝没有一个人能逃得了。
李寻欢也已远远停下,弯下腰,不停地咳嗽。他已发觉近来咳嗽的次数虽然少了些,但一咳起来,就很难停止。
这岂非正如“相思”一样?
你将一个人思念的次数少了些时,并不表示你已忘了他,只不过是因为这相思已入骨。
等他咳嗽完了,吕凤先才一字字道:“你为什么不让我走?”
他虽然尽力想使自己显得镇定些,却并没有成功。
他说话的声音抖得就像是一只刚从冰河中捞起来的兔子。
李寻欢没有回答,生怕自己的回答会伤害到他。
无论什么样的回答都可能伤害到他。
吕凤先道:“我本不欠你的,本不必为你做什么事,你何必还要来逼我?”
李寻欢终于长长叹息了一声,道:“我欠你的。”
吕凤先道:“就算你欠我,也不必还。”
李寻欢道:“我欠你的,本就无法还,但你至少也该让我请你喝杯酒。”
他笑了笑,接着道:“莫忘了,你也请过我。”
吕凤先的手一直在不停地发抖,抖得连酒杯都拿不稳了。
他用两只手捧着碗喝酒,但酒还是不停地从碗里溅出来,从他嘴角流出来,溅得他自己一身一脸。
就在几天前,这只手还是件“杀人的兵器”!
无论是什么事令他改变的,这件事对他的打击都太可怕了。
李寻欢简直无法想象。
吕凤先又伸出手,去倒酒。
“当”的一声,酒壶自他手中跌下。
他的脸骤然扭曲了起来,盯着自己的这只手,眨也不眨,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狂吼一声,将这只手塞入自己嘴里。
拼命地塞,拼命地咬。
血,流过他嘴角的酒痕。
无论他做任何事,李寻欢本都不愿拦阻他的,但现在却不得不拉住他的手。
吕凤先狂吼:“放开我,我要咬掉它,一口口嚼碎,一口口吞下去!”
这只手本是他最自傲、最珍惜的,一个人到了真正痛苦时,就想将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将毁掉自己整个人的东西都毁掉。
因为世上唯一能解除这种痛苦的法子,只有毁灭。
彻底的毁灭。
李寻欢黯然道:“若是别人做了对不起你的事,该死的是他,你又何苦折磨自己?”
吕凤先嘶声道:“该死的是我,我自己……”
他拼命想挣脱李寻欢的手,自己却从凳子上跌了下去。
他没有再爬起,就这样伏在地上,放声痛哭了起来。
他终于断断续续说出了自己的故事。
李寻欢耳朵里听着的是他的故事,眼睛里看着的是他的人,但心里想到的却是阿飞。
李寻欢的心在发冷。
阿飞是不是也受了这种同样的打击?
阿飞是不是也已变成这样子?
李寻欢本不忍再对吕凤先说什么,但现在却不得不说了:“你何必还留在这里?”
极度的悲痛后,往往是麻木。
吕凤先的人似已麻木,茫然道:“不留在这里,到哪里去?”
李寻欢道:“回去,回家去。”
吕凤先道:“家?……”
李寻欢道:“你现在就好像生了场大病,这病只有两种药能治好。”
吕凤先道:“两种药?”
李寻欢道:“第一种是家,第二种是时间,你只要回家……”
吕凤先忽然大声道:“我不回家。”
李寻欢道:“为什么?”
吕凤先道:“因为……因为那已不是我的家了。”
李寻欢道:“家就是家,永远都不会变的,这就是家的可贵。”
吕凤先又在发抖,道:“就算永远没有变,我却已变了,我已经不是我。”
李寻欢道:“你若肯在家里安安静静地过一段时候,就一定会变回原来的你。”
他还想接着说下去,身后已有一人缓缓道:“若是没有家的人,这种病是不是就永远也不会治好?”
【第七十一章】毒妇的心
轻柔的声音,带着种诱人犯罪的韵律。
李寻欢还没有回头,吕凤先已跳起来,疯狂般冲了出去。
他就好像突然见到鬼似的。
李寻欢用不着回头,已知道说话的人是谁了。
他当然也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阿飞就是没有家的。”
李寻欢的心在往下沉,拳已握紧,一字字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到这种地方来。”
来的当然就是林仙儿。
她在笑着,银铃般笑着道:“我的确很少到这种地方来,但我却知道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得到你,只要能找到你,什么地方我都去。”
李寻欢冷冷道:“你本不该来找我,因为你也许要后悔!”
林仙儿笑道:“后悔?我为什么要后悔?我们是老朋友了,既然知道你在这城里,怎么能不来看你?”
她的声音更温柔,慢慢地接着道:“你总该知道,我一直都很想你。”
李寻欢道:“但我若知道你也像对吕凤先那样对阿飞……”
他没有再说下去。
他一向很少说威胁别人的话,因为他根本用不着说。
林仙儿道:“我若像甩吕凤先那样,甩了阿飞,难道你就会杀我?”
李寻欢道:“我的意思,你应该懂得。”
林仙儿道:“我只知道你一直都在劝他离开我,我若先离开他,岂非正如你所愿?”
李寻欢道:“那不同。”
林仙儿道:“有什么不同?”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离开他,并没有要你毁了他。”
林仙儿道:“我若已毁了他呢?”
李寻欢霍然转身,盯着她,一字字道:“那么你就会后悔今天为何要来!”
他神色看来还是很平静,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林仙儿却忽然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压力,压得她几乎连笑都笑不出来。
她很少有笑不出来的时候。
笑,本是她最有把握的一种武器,她只有在面对着上官金虹的时候,才会觉得这种武器并不十分有效。
但现在,她忽然发觉在李寻欢面前也一样——一个人的信心若消失,笑得就绝不会像平时那么动人了。
过了很久,她才慢慢地摇了摇头,道:“你绝不会对我怎么样的,我知道。”
李寻欢道:“你有把握?”
林仙儿道:“嗯。”
李寻欢道:“但我自己却没有把握,有时我也会做出一些令人想不到的事来。”
林仙儿道:“可是,你若令我后悔了,你自己一定就要后悔得更厉害。”
李寻欢道:“哦?”
林仙儿道:“你若还想再见到阿飞……”
李寻欢耸然道:“你知道他在哪里?”
林仙儿道:“我当然知道。”
她似乎又恢复了自信,嫣然笑道:“这世上也许就只有我一个人能带你去找他,也只有我一个人能救他……我既然能毁他,就能救他!”
直到这时,李寻欢的脸色大变了。
因为他知道这次她说的并不是假话。
她说谎的时候固然很可怕,说真话的时候却更可怕,因为像她这种人,若不是为了要求更高的代价,就绝不会说真话。
李寻欢轻轻地摩擦着自己的手指,他觉得指尖已有些发冷,过了很久,才长长吁了口气,道:“好,你要的是什么,说出来吧。”
林仙儿脉脉地瞧着他,不说话。
李寻欢道:“你究竟想要什么?”
林仙儿忽又笑了,柔声道:“我想要的东西一直很多,可是现在……我却只想多瞧你几眼。”
她咬着嘴唇,痴痴笑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看到过你发怒,我一直在想,李寻欢发怒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呢?现在我总算看到了,这机会很难得,我怎么能轻易错过。”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慢慢地坐下,将桌上一盏油灯移到自己面前,然后慢慢地斟了杯酒。
她要看,他就让她看,而且还像是生怕她看得不够清楚。
“女人若要做一件事,最好的法子,就是让她去做,她自己很快就会觉得这件事并不如想象中那么有趣的。”
“因为女人无论对什么事的兴趣都不会保持得很久,但你若不让她去做,她的兴趣反而会更浓厚。”
这也许就是女人最大的毛病,千百年前的女人就有这种毛病,千百年后的女人也必将有这种毛病。
奇怪的是,男人对女人已研究了这么多年,但能了解女人这种毛病的男人,却偏偏还是不太多。
李寻欢坐在那里,慢慢地喝着酒。
林仙儿盯着他,甜笑着道:“你真是个妙人,不但说的话妙,做的事妙,喝酒的样子也妙,每次我看到你喝酒的时候,都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你手里的酒杯,我总忍不住要想,你对女人是不是也像对酒杯这么温柔呢?”
李寻欢听着。
林仙儿道:“其实你对付女人的法子更妙,你好像总有法子知道女人们心里在想着什么,你做的每件事都恰好正是她们最喜欢的——有时你甚至什么都不做,也自然会有人来上你的钩。”
她叹了口气,又道:“所以无论多厉害的女人,只要遇上你,就休想逃得了。”
李寻欢还是在听着。
林仙儿道:“每次我遇着你,都觉得跟你聊天很有趣,后来仔细想一想,才发现上了你的当,你根本什么话都没有说。”
最会说话的人,往往也就是不说话的人。
只可惜这道理也很少有人明白。
林仙儿笑道:“但这次我却不再上你的当了,这次我要你说话。”
李寻欢道:“等你看够了,我再说。”
林仙儿道:“我已经看够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还想要什么?”
林仙儿盯着他,假如眼睛里也有牙齿,李寻欢早已被她吞下了肚。
被一个这么样的女人这样盯着,虽然很愉快,却又实在有点受不了,她简直是想要人发疯。
只有李寻欢受得了。
林仙儿咬着嘴唇,一字字道:“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
李寻欢道:“要我?”
林仙儿眼波流动,道:“用你自己来换阿飞,这交易岂非很公道。”
李寻欢道:“不公道。”
林仙儿道:“有什么不公道,你认为他现在已不属于我了?”
李寻欢道:“不错,你既然已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