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主街
2006年9月1日,早上,南卡罗来纳州,拉塔镇。天上下着蒙蒙细雨,空气凉爽得有点不合时节。我们的车队共由三辆车组成,车队徐徐驶出了阿宾登庄园的马蹄形车道。这个庄园是一个只提供住宿和早餐的便捷旅馆,拥有104年的历史,是希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风格,距离我的家乡——南卡罗来纳州的狄龙镇只有10分钟的车程。在这个古老的旅馆内,你可以看到古色古香的家具、质地精良的亚麻织品以及用印花棉布制作的窗帘,这一切无不在彰显着前几代较为富裕的南卡罗来纳州居民拥有的雅致品位。我和家人及朋友在这里吃了顿晚饭,住了一晚。在此之前,我在南卡罗来纳州西部的格林威尔县发表了一个演讲。在那里,一位牧师祈祷上帝帮助我制定国家的货币政策。
我们驶入了301号公路,目的地是狄龙镇。最前面的是一辆当地的警车,为我们领路。如同往常一样,我坐在第二辆车后排座位的右侧。坐在我前方那个副驾驶位置上的是鲍勃·阿格纽。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特勤人员,负责我的安保事宜。坐在我左侧位置的是戴夫·斯基德莫尔,他是负责维护媒体关系的美联储官员。我后面那辆车还坐着两名安保人员。
在安保团队礼貌却坚定的请求之下,我已经7个月没开过车了。鲍勃和安保团队的其他成员对我一直非常友好和礼貌,但在执行安全方案时,却是绝对不肯妥协半步的。自从我2006年2月1日就任美联储主席以来,他们一直陪伴在我左右。我的前任艾伦·格林斯潘曾经十分贴切地描述过身处这种安保状态下的感受。他告诉我,感觉就像被人软禁了一样,而软禁者却对你好得难以想象。这些安保人员以及摄制组人员,将伴随我此番狄龙镇之旅的始终。我小时候在镇子上四处漫步,没有人陪伴我,我还经常从家里骑自行车去图书馆,或者去我家在西主街200号开的药店。
那天早上,我们的车队向西主街200号进发。现在,这个位置是琴泰餐厅(Kintyre House)。餐厅的外墙采用的是裸露的砖块,抛光的木地板十分洁净光亮,令人感觉轻松惬意。我此番前去不是像40年前那样把杂志摆到书架上,也不是引领顾客找到洗发水或其他商品,而是去和大约20位狄龙镇的知名人物一起吃早餐,这些人主要是民选官员和企业主。我们吃的是自助餐,有水果、粗燕麦粉、带有牛排的火腿蛋松饼,以及用犹太白面包做的法式吐司。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考虑到了我的犹太背景而为我准备了白面包,但对我来说更让我高兴的是,我看到那场早餐会的参与者既有白人,又有非洲裔美国人。在我儿童时代的狄龙镇,种族隔离现象非常普遍,公共厕所及饮水机都要分开放置。如果时光倒流回那个年代,那么这个镇子上的黑人公民肯定不能在这样的酒店里就餐,更不可能跻身当地领导者群体。当时,参加那场早餐会的有狄龙县的县长托德·戴维斯以及狄龙镇议会的议员约翰尼·布拉迪。我在狄龙镇读高中时,加入了学校的乐队,吹萨克斯管,而约翰尼·布拉迪就在我对面吹小号。
早餐会是“伯南克日”的第一个活动。那次狄龙之行的高潮是在狄龙县法院大楼前的草坪上举行的一个仪式。那座大楼是红砖建的,当时已经具有了95年的历史,与我们吃早餐的那个酒店隔着一个街区。我从狄龙县的县长托德·戴维斯手中接过了狄龙这座城市的钥匙,并从南卡罗来纳州州长马克·桑福德手中接过了“矮棕榈荣誉证书”。这是南卡罗来纳州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我深知这份荣誉来得有点早,因为当时我刚担任美联储主席一职不久,还没有取得什么切切实实的成就。看到法院大楼前草坪的折叠椅上坐着那么多往日的同窗、邻居以及老师,我甚为动容。
那时,我已经将近10年没有回过狄龙了。我的父亲菲利普和母亲埃德娜退休之后就搬到了北卡罗来纳的夏洛特市,自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回过狄龙。我母亲是在夏洛特市长大的,我弟弟塞思一家现在也居住在夏洛特市。当我是一个十几岁的小青年时,我迫不及待地想离开故乡,但随着年龄渐长,特别是在进入华盛顿决策圈之后,我的思绪却时常飞回故乡。我在那里学到了什么是努力工作,什么是责任,以及什么是尊重他人。当你在华丽的政府大楼全神贯注地思考冷冰冰的统计数据和宏大规划时,你很容易忘记自己来自哪里。因此,我这一天就给自己提了个醒。简短的仪式之后,我握了一个小时的手,绞尽脑汁地根据人脸回忆起他们的名字。
狄龙镇大约有6 500人,坐落在小皮迪河西岸。小皮迪河蜿蜒地流淌在南卡罗来纳州东北部一片片农场、松林和沼泽地之间。狄龙镇建立于1888年,是狄龙县的县治所在地。距离狄龙最近的镇子是大约25英里外的佛罗伦萨镇。佛罗伦萨镇的人口不到4万人。在童年时代,大多数时候,我们不得不开车到佛罗伦萨镇看病,而不愿意在狄龙镇看全科医生,甚至连看个电影都得去佛罗伦萨镇。
狄龙镇和狄龙县都是以詹姆斯·W·狄龙(James W. Dillon)的名字命名的。他是当地的一位商人、银行家和棉花收购商,正是他带领着当地居民积极呼吁把铁路线修到狄龙。狄龙镇建立的那年,铁路打开了这个地区封闭的大门,将其与更加广阔的外部世界联系到了一起。即便今天,美国铁路公司的矮棕榈号客运列车(运行区间为纽约市和佐治亚州的萨凡纳市)每天都会在狄龙镇停两次,只不过现在人们更有可能选择95号州际公路。现在,狄龙镇名气最大的当属“边境之南”。所谓“边境之南”,是南卡罗来纳州与北卡罗来纳州之间的一个具有墨西哥风情的景点,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商业服务区,但价格较高,对于游客而言或许并不划算。在公路两侧,可以看到很多婚礼教堂和烟花店,其中,烟花店表明,南卡罗来纳州的监管措施较为宽松。
狄龙镇火车站为棉花、烟草以及后来的纺织品提供了良好的转运条件,因此,一度为这个镇子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繁荣。但到2006年我回去的时候,狄龙的日子已经不好过了。烟草曾经是该地区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但在国会取消联邦价格支持计划之后,几乎消失得无影无踪。纺织业面临着进口纺织品带来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因此,也在逐渐衰落。公共服务反映出当地的计税基数不断缩小。我那趟狄龙之行的三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南卡罗来纳州狄龙镇一位名叫泰西奥马·贝西娅的八年级女学生将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吸引到了狄龙镇,因为她给国会写了一封信,请求国会协助修缮她那破旧不堪的学校,而这也是我在40年前就读的学校。
我的家族最初正是在困难时期才搬到了狄龙,而不是搬离了狄龙。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大萧条时期,我的祖父乔纳斯·伯南克曾经在纽约经营多家药店,但不是很成功。1941年,已经年届50的他发现狄龙有一个药店正欲出售,便决定收购下来,重新开始。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儿子(包括我父亲在内)来到了南方的狄龙。
乔纳斯的肩膀很宽,喜欢抽雪茄,脸上总是挂着一副严肃的表情,让人联想起海明威式的男子气概和自信。他为药店取名乔伯药店(Jay Bee Drug Co.),将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嵌入其中。我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都是移民,祖父出生于鲍里斯拉夫。这座城市现在属于乌克兰,位于乌克兰西部,地处与波兰交界的地带,但我祖父出生时,这个城市属于奥匈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的祖父被征召入伍,加入奥匈帝国弗朗茨·约瑟夫一世的军队。虽然他讲出来的故事让我们觉得他似乎是一名军官,但其实他只是一名下士。他被派往东线战场之后,被俄国人俘虏了,送到了西伯利亚,被关进了符拉迪沃斯托克附近的战俘营。战争结束后,他想办法逃了出来,并去了上海,然后从上海搭乘一艘开往法国马赛的轮船回到了欧洲。1921年,他决定去美国碰碰运气。他带着我祖母莉娜,与另外957名乘客一道,乘坐“克林顿山峰”号轮船,从德国汉堡出发,于6月30日抵达埃利斯岛。当时,乔纳斯30岁,莉娜25岁,正怀着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即我的伯父弗雷德。这艘轮船的旅客名单上载明我的祖父母当时乘坐的是普通舱,进入美国时,他们每人身上只带了25美元。
祖母莉娜自身有着出色的能力。她出生在波兰的扎莫希奇,靠近波兰与乌克兰边境。1920年,她在著名的维也纳大学获得了医学学士学位。抵达纽约之后,她在犹太移民较为集中的纽约市曼哈顿区东部开了一个小诊所,同时,祖父乔纳斯在福特汉姆大学学习药理学。但乔纳斯做出举家南迁的决定后,莉娜的医学生涯也戛然而止了,因为南卡罗来纳州不承认她在欧洲取得的学位。我记得莉娜极其聪明,有着高雅的欧洲品位,她在狄龙过得并不开心,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南方大部分地区仍然以农业为主,而且狄龙又处在基督教文化十分强势的“圣经地带”,这种文化的冲突注定会导致她产生一定的不适感。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乔纳斯的性情变化无常,他们的婚姻生活充满暴风骤雨,孩子都是莉娜一个人带大的,在晚年生活中,尤其是在祖父1970年逝于心脏病之后,莉娜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了阅读和绘画上。如同许多被同化的欧洲犹太人一样,她和乔纳斯都不怎么参与犹太教的传统活动,只是偶尔到狄龙镇上那个小型的犹太教堂做做礼拜。
我祖父母对宗教活动的不感兴趣,与我外祖父母赫舍尔及玛西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赫舍尔和玛西亚是正统的犹太人,家庭生活严格遵循犹太教教规,并严格遵循安息日制度。他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从立陶宛移居美国。在搬到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市之前,他们先后居住在缅因州波特兰市和康涅狄格州诺威奇市(1931年我母亲就是在这里出生的)。今天的夏洛特市是一个被富裕郊区环绕的银行业中心,但我外祖父母刚搬过去的时候,那里还一片沉寂,甚至有点破败。我第一次长时间探望他们是在3岁的时候。当时,我那尚在襁褓中的妹妹娜恩患有先天性心脏缺陷,我父母抱着她去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看病,治疗没有成功,娜恩三个月大的时候就夭折了。我外祖母是在1967年去世的,那一年我13岁。在她去世之前,我每年夏季都会到她家住上一周。我外祖父在我外祖母去世后就搬到了狄龙镇,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去世的时候,是94或95岁,他自己都不确定自己的年龄,他的父母曾经改动过他的出生信息,以使他免服兵役。
我外祖父曾经在立陶宛做过犹太教洁食屠夫,做过希伯来语教师,也曾经在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市的“以色列教堂”(Temple Israel)做过犹太律法的专业诵读者,可以说是犹太律法领域的一位学者。这个教堂兴建于保守主义运动时期,既体现出了对现代性的接纳,又不乏传统的宗教活动。我外祖父除了能讲英语(带着犹太口音)之外,还能讲好几门欧洲语言,尤以希伯来语、意第绪语和亚拉姆语最为流利。我夏季去他家做客的时候,他总是会教我下国际象棋,教我读书,教我翻译《圣经》希伯来语。他还教我去阅读和理解《塔木德》中的一些片段,但太复杂了,我没有耐心。为了巩固外祖父教给我的内容,外祖母总是会让我再把学到的希伯来语“教”她,其实,她本人是非常了解这些内容的。
与我的祖母莉娜相比,外祖母玛西亚非常外向随和,给人一种暖暖的感觉,这样的外祖母对于一个小男孩而言是再好不过的了。在惬意的夏日傍晚,我会和她坐在房前的门廊上聊天,有时候会聊几个小时。我认为,我之所以对大萧条形成了毕生的兴趣,最初的根源就在于外祖母给我讲的他们一家在20世纪30年代早期的诺威奇市的生活经历。她和外祖父引以为豪的一个事实是,他们每年都能给孩子们买新鞋穿,这多亏了我外祖父在一个家具店拥有一份工作。我外祖母说,其他孩子不得不穿着破旧的鞋子去上学,甚至光着脚。于是,我问她为什么那些孩子的父母不给他们买新鞋,她说那是因为他们的父亲在鞋厂关闭后就失业了。“为什么工厂关闭呢?”我问道。她回答说:“因为大家都没钱买鞋了呀。”即便一个小孩子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我在职业生涯中却花费了大部分时间去研究大萧条,以期更好地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经济萧条。
外祖母会做具有东欧传统犹太风味的食品,比如犹太丸子汤、鸡胸肉和清蒸茨米斯(一道在红糖水中炖红薯和胡萝卜的小锅菜)。1958年5月23日的《夏洛特观察者报》(Charlotte Observer)还为她的犹太薄卷饼发了篇专题文章,介绍了具体的做法。那篇文章引用了我问外祖母的一句话:“外婆,为什么你不教我妈妈做薄卷饼呢?”当时,我只有4岁半。那是我被媒体记录下来的第一句话。自那之后,我又多次在毫无防备之心的情况下对记者发表评论,而后却又感到有点后悔。
当祖父母一家从纽约迁到狄龙时,我父亲只有14岁。那次搬家肯定会令他感到迷茫,但他从没有跟我聊过。从很多方面来看,我父亲与我那专横暴躁、肩膀宽大的祖父恰恰相反,因为父亲体态较瘦(我怀疑他的体重是否曾经超过125磅过),举止腼腆,性格温和。他在狄龙读完高中后,便加入了海军。他参军那年正值“二战”结束之前的最后一年。他在驱逐舰上待的时间很短,其他大部分时间都驻扎在内华达州的里诺市。他被派到那里管理一个为军人服务的物资供应点。我父亲大部分海军生涯居然是在内华达州的沙漠地带度过的,这虽然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不过他却津津乐道。
“二战”结束后,我父亲菲利普去北卡罗来纳大学查珀尔希尔分校攻读戏剧学的硕士学位,在此期间,他遇到了我的母亲埃德娜。当时,我母亲是北卡罗来纳大学女子学院的学生(这所学校即现在的北卡罗来纳大学格林斯博罗分校)。父亲爱上了母亲,但我想他也爱上了她那笃信宗教、待人热情的家人,因为他的家庭气氛往往比较严肃紧张,他渴望融入一个温暖的群体,渴望拥有归属感。1952年6月15日,他们在夏洛特结了婚。
在狄龙的家庭里,我母亲沿袭了她父母的传统做法,要求我们过犹太教的节日,并且日常饮食也会遵循犹太教教规。我们吃的肉都是从夏洛特运过来的冷冻肉。我父亲在遵守犹太教教规方面不是很严格,比如,周六的时候,他可能会去药店工作,但他很乐意接受犹太文化。晚上,他会坐在他的椅子上,谢了顶的头上戴着圆顶小帽,阅读关于犹太哲学与历史的书籍。周六休息时,他喜欢在午饭后带着家人一起唱传统的福音歌。福音歌往往很长,我父亲沉浸其中,慢悠悠地唱着,享受着其中的乐趣,但我和弟弟、妹妹却唱得很快,就像在比赛一样,看谁能最先唱完一首福音歌。我们的语速之快,堪比药品广告结束之际的免责声明。
虽然父亲像祖母一样热爱艺术和哲学,但母亲却不是如此。她虽然聪明,却不是特别知性。她冷静,务实,注重外在的东西,而且往往杞人忧天。我上幼儿园时,她就担心我在幼儿园的表现,还会派父亲过去查看一下。等到我要离开家,去哈佛大学念书时,她又担心我的衣服是否体面,担心我的社交能力是否能让我融入集体。她印象中的哈佛大学肯定是20世纪50年代的样子,而当时已经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了,年青一代喜欢的衣服是看似破旧的蓝色牛仔裤,校园中还时常举行抗议集会。这就是我在那个年代经历的事情。2014年,当我准备从美联储卸任时,她又担心60岁的我在8年没开车之后是否还能安全驾驶。
父母结婚后搬到了南卡罗来纳州的北奥古斯塔市,父亲在那里的一家社区剧院担任经理和舞台演出的导演。1953年12月13日,我出生在萨凡纳河对岸的佐治亚州奥古斯塔市。他们给我取的名字是本·沙洛姆(Ben Shalom),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和平之子”。由于要养家糊口,父亲意识到他需要挣更多的钱,便回到了狄龙,在他父亲的药店里工作。他的弟弟莫蒂默(比他小两岁)已经在那里工作了。
父亲在工作中学习了药理学,后来通过了国家的认证考试。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怀念那段剧场时光,我们每次一起去看电影,他都会对电影的导演方式与演员的演技点评一番。虽然祖母觉得父亲的凌云壮志被磨灭了,但他却不这么认为。相反,他相信自己做的事情很有必要,他也会努力工作,尽己所能地成为最好的药剂师,不断了解新的治疗方法、新的药物和新的维生素。在当时那个医生寥寥无几的小镇上,父亲被称为“菲尔医生”(Doctor Phil),我叔叔被称为“莫特医生”(Doctor Mort)。父亲并不仅仅将自己视为一个药店店主,而是更多地将自己视为一位卫生保健服务的提供者,并且主动停止销售香烟,这比西维士连锁药店(CVS pharmacy)停止销售香烟早了半个世纪。他每周工作6天,如果周日有紧急处方,他就会工作7天,而这是常事。一般情况下,吃晚饭的时间,我是见不到他的。
母亲曾经在狄龙镇的一所小学当老师,教四年级,但她不满意这种生活,只做了一年便回家做家庭主妇了,同时她也会到药店去帮个忙,记个账。我小时候,父母雇了一位黑人女性帮忙做清洁和做饭。她肯定是南卡罗来纳州为数不多的擅长做犹太饭菜的黑人女性之一。她叫伦尼·梅·贝西娅,父母经常把我交给她照顾。虽然父母一直很尊敬伦尼,但我还是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社会地位存在差异,也许是因为伦尼自己太在意这些差异了。我小时候曾经无心地将她称为“女佣”,而她告诉我说:“我不是任何人的女佣。我是一名管家。”她在我家一直工作到我去上大学。后来由于她岁数太大无法工作,我父母就为她提供了一份养老金,直到她去世为止(这也是我后来了解到的)。
我那尚在襁褓的妹妹夭折后,父母又生了两个孩子,分别是比我小5岁的塞思和比塞思小两岁的莎伦。由于年龄差异,我和他们两个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很多,只是偶尔会代替父母照看他们。如今,塞思是一名律师,专注于工伤赔偿方面的业务;莎伦在波士顿一家音乐学校做行政管理工作。成年后,我们经常会带着家人相互拜访拜访,有时也会一起度个假。
我们童年时代的狄龙镇看起来与美国南方的其他许多小镇很相似,现在仍然是这样。镇上有一个商业区,里面的砖面建筑只有一两层高,沿着主街绵延六个街区。在20世纪60年代,在轿车与卡车汇成的车流之中,偶尔也能看到骡子拉的车。往东走,主街逐渐变窄,两边开始绿树成荫,进入到住宅区,那里有一些漂亮的老房子。其中一栋两层小楼是邓巴图书馆(Dunbar Library),那是我儿童时代最爱去的地方。那座小楼曾经是一户人家的住宅,变成图书馆后,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甚至有些霉味。每逢周六,我都会骑车过去,回家时,车篮子里放着三四本书。
我家的位置是东杰斐逊街703号,是一个三居室的平房,位于一个中产阶级社区内,在主街上那些大而漂亮的老房子北面,相距五个街区的距离。我们这栋房子是父亲在我上小学一年级前后从爷爷那里买过来的,之前,我们居住在半英里之外的一个小房子里。我们的邻居都是白人。狄龙镇大部分黑人都居住在郊区地带,分布在57号公路两侧。他们的房子看起来普普通通,有些甚至是可以移动的,街道也没有铺柏油。我好多年都没去过那片社区,后来,十多岁的时候,我骑车去伦尼·梅·贝西娅家里,才过去看了看。
我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在狄龙镇东区小学读的,离家很近,有时可以走着回家吃午饭。从七年级到十一年级,我是在狄龙中学读的,距离闹市区和我家的药店有几个街区远,我得坐公交车去。那些年里,放学后,我经常去药店帮忙。虽然我也做点事情,但大部分时间都是自由的,到处逛逛看看,吃点糖果,然后就坐摩西的自行车回家。摩西是一位黑人,只有一只胳膊,被我父亲雇来递送处方。暑假里,我每天在药店做半天兼职,作为报酬,父亲每小时给我25美分。我刚开始做的事情就是做清洁、摆货架以及整理药店的杂志架,到后来,父亲让我操作现金出纳机。
我的学业从一年级一开始就呈现出好兆头,我只读了两周的时间,就具备了良好的阅读能力和做加减法的能力,之后老师就说我可以读二年级了。记得六岁的时候,我在父母的书架上看到过一本书,书名大概是《你的天才孩子》(Your Gifted Child),我当时就能很好地理解那本书讲的是什么。
11岁时,我在南卡罗来纳州拼字比赛中荣膺冠军,并获得了到华盛顿特区的五月花酒店参加全美拼字竞赛的机会。我很想赢那场比赛,因为胜出者将有机会参加《埃德·沙利文秀》节目,并得到主持人的特别介绍。最后的结果令人失望,我在“edelweiss”(雪绒花)这个单词中多加了一个字母“i”,在70名参赛者中,我只得了第26名。当时,我还没有看过那部名为《音乐之声》的电影,里面有一首与雪绒花有关的歌曲。我参赛的时候,狄龙镇上唯一的电影院已经关门大吉了。没关门的时候,作为一个小孩子,花上25美分就能观看两部连续播放的电影。
我读四、五年级的时候,喜欢看青少年小说,通常是与体育有关的内容,后来,我又喜欢上了科幻小说。再长大一些,我的阅读面就拓宽了许多。老师们会给我找相关的书籍和文章,让我自己去研究。比如,我就读的狄龙高中没有开设微积分课程,而我想提前自学一下大学数学的内容,老师就为我找来了沙姆纲要系列的微积分入门教程。我从来不读报纸上的商业版内容,因为理解不了里面的意思。
我至今仍然记得很多老师,我对他们充满了感激之情。在四年级时,我开始跟随一位名叫海伦·卡尔普的老师学习吹萨克斯。她兢兢业业,诲人不倦。她有时候会指挥行进乐队,有时候会指挥音乐会乐队,这取决于季节的不同。得益于这些乐队,我能够轻松融入学校的社团,而且上高中后,每周五晚上我都可以加入乐队,在足球比赛的中场休息时参加演出,而不用去犹太教堂里面做礼拜。
比尔·埃利斯是一位物理教师,说起话来总是轻声细语的。正是他激起了我对科学的兴趣。十一年级时,我在南卡罗来纳州学习能力倾向测验中得了最高分,受到嘉奖,当被问及谁是我最喜爱的老师时,我提到了埃利斯先生。我的奖品是一次欧洲之旅。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出国,持续17天,乘坐巴士游历了11个欧洲国家。
约翰·福勒是我高中时期的英语老师。他总是鼓励我多练习写作。十一年级时他把我写的7首诗提交给了南卡罗来纳大学举办的一次竞赛,最后,它们被收录在《漫笔》(The Roving Pen)这本诗集中,得到了公开发表。那时,我开始想象自己是一名作家。我父亲为了鼓励我写故事,每写一行就给我一便士。或许是因为明白了经济鼓励的原因,我每次都写得很长。后来,我写了一篇关于黑人和白人的孩子在高中篮球队建立友谊的故事,在完成三分之二的时候,我将其发给一家杂志,看看能不能发表,结果收到了一封充满善意和鼓励的退稿信。
那篇没有完成的小说的主题后来变成了现实。在十一年级时,我那所学校只收白人孩子,只有极少数例外。但到1970年,狄龙镇新开了一家完全消除种族隔离制度的学校,平等地面向白人和黑人的孩子,我十二年级那一学年就是在这所学校度过的。那一年,我平生第一次拥有了与我年龄相仿的黑人朋友。于是,我退出了卡尔普小姐的乐队,以便腾出时间编辑班级年鉴。1971年,我被评为当年最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是那所新学校开放之后的第一个优秀毕业生,我还被评为成功概率最大的学生。那一年里,我觉得自己在学校发挥的作用更大了,比之前任何一年都大。新学校打破了种族隔离制度,为不同种族的学生建立社交关系创造了机会,也打破了以往那些小圈子。
对于毕业班那年我在社交方面的成功,我自己都觉得很有新鲜感。在那之前,虽然我与同学相处得也不错,但我书生气太重,常常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十多岁的时候,最好的朋友是内森·戈德曼,他也是一个犹太人。我们都对棒球和数学感兴趣。在夏季傍晚,我们时常会一起玩一种叫作“桌面棒球”的桌面纸牌游戏,总是沉浸其中而难以自拔,一玩就是好几个小时。我还参加过一季的少年棒球联赛,但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替补队员。我经常用父亲的短波收音机,熬夜收听洛杉矶道奇队的比赛信息。我之所以非常支持洛杉矶道奇队,是因为他们明星般的投手桑迪·柯法斯也是一个犹太人。我如饥似渴地了解每一位队员的数据,那支球队的命运也牵动着我的欢喜悲忧,尤其是他们与旧金山巨人队打比赛时,我会更加关注。有时候,比赛打得太晚,我等不及的时候,就会给一位在当地电台工作的朋友打电话,让他帮我关注道奇队的比赛情况。
“桌面棒球”旨在模拟棒球比赛的真实场景,虽然运气因素对模拟比赛结果存在一定的影响,但如果玩得够久,比如,玩一季,最终的模拟比赛结果与真实的比赛数据不会存在很大出入。这种游戏经历是我第一次从概率和统计数据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最后,我和内森都不再满足于只玩这种商业色彩较重的桌面游戏,而是想玩复杂一点的游戏,于是我们就玩起了一本与棒球有关的小说描述的棒球游戏。那本小说是我在14岁左右读过的,名为《宇宙棒球协会台柱J·亨利·沃》,作者是罗伯特·库弗。这本书其实充满了哲理(它的主题是上帝和死亡之间的关系),但当时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描述的那些棒球游戏。那个小说的主人公,也就是棒球游戏的发明者,因为太痴迷于这些游戏而陷入了疯疯癫癫的精神状态,对于这部小说的深刻思想,我却没有注意到。
我的书生气和内向性格是从父母那里遗传下来的。我家族中性格外向的人是我叔叔莫蒂默和我弟弟塞思。我们一家人在夏季一起出去旅行的时候并不多,只一起去过南卡罗来纳州东部的旅游胜地——默特尔海滩,而且即便那个时候,我们一家人坐在一起也是各看各的书,屋子里很安静。我父母的社交生活(姑且这么说吧)主要集中在小镇上一座小型的犹太教堂,这个教堂的名字叫奥哈弗·沙洛姆(Ohav Shalom),意思是“热爱和平的人”。
在一个南方小镇的中央地带矗立着一座犹太教堂,看起来虽然有点突兀,实则不然。早在独立战争之前,南方就有犹太人定居了,通常是以经商谋求生计。具体到南卡罗来纳州,18世纪伊始就有犹太人定居在查尔斯顿这座港口城市,19世纪伊始,随着铁路线的延长,他们又来到了南卡罗来纳州东北部的皮迪河流域,在狄龙以及附近的镇子开店谋生。
奥哈弗·沙洛姆教堂始建于1942年,如同外祖母所在的夏洛特市的犹太教堂一样,也与保守主义运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座教堂之所以能维持下去,得益于狄龙镇上几个犹太家庭的共同努力。我家和我叔叔家也会拿出一部分钱。我们大部分时候都是自己做礼拜的,只是偶尔需要从附近的佛罗伦萨镇请一位拉比过来。在每年秋季的赎罪日,我们还会从纽约市的犹太神学院(Jewish Theological Seminary)邀请一位学生拉比。因为我母亲一直严格按照犹太教教规操持家务,所以,招待拉比的任务一般都是由我家承担(当时,拉比往往是男性)。幸亏外祖父之前曾经教过我希伯来语,因此,我11岁的时候就能够领着别人做礼拜了,同时也为13岁的“受戒礼”做好了准备。
在“受戒礼”前后,我开始对宗教产生了质疑。比如,我会和父亲就宗教与科学的矛盾之处进行争论,有时候会把他惹急。此时,我也到了青少年反叛的年龄。但说实话,我当时的反叛意识并不强,只不过在十一年级和十二年级时留过长发而已。我父母总想着让我到狄龙镇以外的地方接触一下犹太文化,我虽然不太情愿,但也算配合。我参加过一段时间的犹太夏令营,但很不喜欢,并不是因为是犹太教的,而是因为我不喜欢受到“温和管制”的夏令营生活。在13岁时,我花了6周的时间去纽约参加犹太教的夏令营。在那里,按要求,露营者只讲希伯来语,但其实并非如此。在纽约时,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图书馆研究棒球比赛分数。接下来那一年参加“联合犹太教会青年夏令营”时,我感觉好多了,因为在那次夏令营期间,我们乘坐巴士在美国各处游历了6周之久,我不仅第一次有机会看看除了南方以外的美国,还在圣路易斯参加了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比赛。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类比赛。
在狄龙,虽然犹太人属于少数民族,但不会经常受到歧视,因为白人把他们的歧视主要留给了黑人,但我还是知道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上小学时,我被其他孩子问了好几次头上是不是长着犄角,我相信他们也是无心的。(人们之所以认为犹太人头上长着犄角,一方面是因为《出埃及记》中的一个希伯来语词遭到了误译,另一方面是因为米开朗琪罗雕刻的摩西像的头上有角。)年龄大一些之后,我意识到很多同龄人,主要是福音派基督徒,觉得我背负着永恒的诅咒。
在狄龙镇,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夹杂在信奉基督教的白人与黑人之间,因此,我的家人在这种社会结构中感觉并不是很轻松自在。在很小的时候,我没怎么想过种族隔离和歧视现象,因为这是我生活环境的一部分,似乎是正常的和想当然的。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日益意识到了不公平现象。我曾经去佛罗伦萨镇参加过一个犹太青年团体组织的集会,听了几次关于种族、歧视和反犹太主义的演讲,接触了一些所谓的进步思想。因此,我开始留心这类现象。我发现,当黑人青少年开车去我家附近的公园里打篮球时,镇子上就会有人过去拆掉球篮,最后导致谁也用不了球场。后来,1968年4月,我心目中的一个“好孩子”,也就是我高中的一位好朋友,竟然对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表示很高兴,这让我感到非常惊讶。
我父母从来不会跟我详细讲种族主义的坏处,但我看得见他们在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反对种族主义。我们家的药店欢迎每一个人的到来,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会一视同仁。(即便我那性情傲慢、似乎平等地蔑视所有人的祖父乔纳斯,也会同时服务白人和黑人,这在20世纪40—50年代是很不同寻常的。)我父亲和叔叔会向每一个有需要的人提供咨询服务,并且任何人都可以赊账。他们在雇用和晋升员工的时候,也会采用同样的标准。他们相信,任何为了养活自己或家庭而努力工作的人,无论工作多么卑微,都是值得尊敬的。如果有顾客欠账较多,我父亲或叔叔可能会和他们私下聊一聊,但绝对不会给那些显然无力偿还的人施加压力。
在以美联储主席的身份访问狄龙期间,我发现种族主义问题改善了很多。我见到的那些狄龙镇领导们既有白人,也有黑人。我感受到了一种相互信任与合作的精神。他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这个目标就是让狄龙成为一个更加适合生活的好地方。当然人们改变自我的速度是非常缓慢的,社会变革的速度也是缓慢的,虽然过去的那些歧视态度还没有完全被岁月涤荡干净,但我相信,未来这一切是会改变的。
我父亲在狄龙镇上与黑人形成的良好关系为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益处。肯·曼宁是一位黑人的儿子,他非常优秀。他的家族在狄龙镇也很有威望,曾经出了一个检察官和当地的篮球明星。曼宁很关心我。他得益于一个特殊项目的资助,在康涅狄格州读完了高中,之后考上了哈佛大学,学习本科课程。当我快要高中毕业时,他已经是哈佛大学的研究生了。他在哈佛大学一直读了下去,最终拿到了博士学位,去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科学史。他意识到了教育为一个人提供的发展机遇,于是,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说服我和我的父母,希望我也能离开狄龙镇,去哈佛大学读书。
今天,人们可能会认为中产阶级的父母希望送孩子去就读精英式的学院,但就当时来讲,我父母虽然也算得上中产阶级,却压根儿没想过送我去哈佛大学,甚至都没想过让我离开南卡罗来纳州和北卡罗来纳州。他们觉得我去哈佛读书是遥不可及的事,想让我在附近的地方找个大学读读就算了。但曼宁每次回到狄龙镇都会来我家拜访,与我和我父母进行真诚的交谈,希望我能充分发挥自己在学术方面的能力,去接触一下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最后,他那无穷无尽的自信和极富感染力的大笑实在令人难以拒绝。我申请了哈佛大学以及其他几所常春藤盟校,对未来充满了期待,而我父母则紧张地盘算着家里的储蓄,因为如果读哈佛大学,第一年就需要4 600美元。一天,我放学后,电话铃响了。对方说他是哈佛大学招生办公室的,我被录取了。我的一些同学知道我申请哈佛大学的事,因此,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个恶作剧,便问对方究竟是谁。好一会儿,对方才说服我,我才相信这个录取信息是真的。
我从狄龙高中毕业后,父母强烈建议我先找份工作干干,好挣些学费。于是,我从家里出发,走了6个街区,来到了圣尤金医院,即现在的麦克劳德医疗中心,当时那里正在建一座新楼。我在那里搞到一个活儿,是体力劳动。我身高5.8英尺,却只有140磅重,但他们仍然雇用了我,每个小时1.75美元。第一天,我干完一天的活儿,身上满是水泥灰,到家时累得都不想吃饭了,只想喝点水,结果我坐在椅子上就睡着了。我记得我起初的工作是运送水泥,有时候重得撑不住。有一次,我没有控制好小推车,把一车水泥倒错了地方。但经过一个夏天的劳动,我变得更加强壮了,工作也做得更好了。
在建筑工地上干活儿那一年,我17岁。作为一个中产阶级药剂师的儿子和一个即将步入常春藤盟校的学生,我与其他工友没有多少共同点。他们大多数人年龄都比我大,要么是黑人,要么是乡村的白人。他们称我为“文化人”。虽然刚开始有点磕磕碰碰,但我与他们相处得很好。比如,有一次,我站在二楼楼顶靠近边缘的位置,一个冒失的工友想跟我开个玩笑,突然从后面推了我一下,然后又迅速抓住了我,我第一感觉是自己要摔下去了。干了一段时间,我被委以技术含量略高一些的活儿,包括给屋檐下的墙体砌一层水泥。当时,在那个工地上做这份工作的是两个非洲裔美国人,两人是亲兄弟,他们打算自己开一家建筑公司,想说服我以一名学徒的身份加入他们。他们说,做建筑工程很挣钱,过几年我就能自己开公司,并拥有自己的员工。
那个夏季就这样过去了,父母开车把我送到佛罗伦萨镇,我在那里搭乘一架双螺旋桨的小飞机前往夏洛特市,然后在夏洛特转机去波士顿。几经辗转,我终于到达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哈佛园——哈佛园位于整个哈佛校园的中心地带。我到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两只手各拎着一个行李箱。对我而言,一切都是新鲜的。哈佛园里有很多学生在散步和聊天,也有人在播放音乐。我把行李箱放下,环顾了一下四周,那些建筑给我一种压迫感,心里想我将要面对很多变化,而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我心想:“哦,上帝,我之前都做了什么啊?”
过了一会儿,我来到了位于韦尔德宿舍楼5层的宿舍。约翰·肯尼迪曾经就住在这里。我把行李箱放到了双层床的下铺,然后重重地坐在了地板上,疲惫不堪,一动也不想动。一些我不认识的学生进进出出,呼朋唤友。窗户上有个喇叭,大声地播放着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歌曲。地板上放着几镍包的大麻。我问新室友:“你们想不想把门锁上啊?”他们说:“别担心。”过了一会儿,一位穿制服的“警官”站在了敞开的大门外,俯视着我。我心想:“我才刚到哈佛20分钟,现在就要被驱逐了,可能还会被逮捕。”
“那是你的音响吗?”那位“警官”问。我注意到他是哈佛大学的一位校警,而不是坎布里奇镇警察局的警察。“把声音调小点,而且不要把喇叭放到窗户上。”他说。我说“好的”,他就离开了。
我这次可算是远离狄龙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