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宗教工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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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1)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指导思想的工人阶级政党,我国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以及广大共产党员等对宗教问题的认识都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宗教问题的总的观点和看法,为我们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最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础。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的宗教观,具有鲜明的党性。对不是共产党员的人来说,他们是否愿意接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他们自己的事,不能强求。在社会上,不同的宗教观应该互相尊重,求同存异。但是,在共产党内,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统一对宗教问题的认识。每一位中共党员,不论党政干部、专家学者,还是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代表着科学认识宗教的方向,应该确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导地位。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根本指导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首先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并将其贯彻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去。

一 全面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宗教观,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对宗教和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以及在这种认识基础上表明的对宗教的态度和提出的解决宗教问题的办法。由于人们所属的民族、阶级、阶层不同,信仰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各异,科学教育素质有高下,认识宗教的世界观、方法、角度的区别,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宗教观。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的对宗教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纲领、理论与政策的总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党在领导人民群众争取社会主义胜利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指南。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世界观和领导无产阶级从事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过程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宗教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同时继承和发展了人类历史上各种无神论和宗教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后创立的。

列宁则在领导工人阶级建立苏维埃政权以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实践中,以自己的新贡献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狭义的理解,主要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的科学思想。广义的理解,则泛指作为一个不断发展过程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包括具有俄国特色的列宁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继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因此,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凡是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态度,都应被视之为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

在中国,就理论传承脉络而言,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为列宁所发展,又为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丰富。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指马克思、恩格斯(有时也包括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的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科学认识和处理原则,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包括了对它的继承和发展。它在俄国的列宁阶段,表现为列宁主义,上承马克思、恩格斯,下启中国共产党人,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有时我们也称之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它在中国表现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中后期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他们不仅领导了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而且广泛研究了与社会主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其中包括宗教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阐明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

青年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活动和革命实践活动,首先是从宗教批判开始的,并从宗教批判转向社会批判,在哲学上由唯心主义逐步转向唯物主义,在宗教观上实现了从理性主义的启蒙无神论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在政治上实现了由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在宗教问题上其主要功绩在于为工人阶级创立了包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内的科学世界观,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立者。他们在19世纪的中后期,在创立科学世界观和指导工人阶级进行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研究并破除当时居于思想领域主导地位的宗教神学的束缚,形成自己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表明对宗教的基本态度,并进一步处理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宗教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首先集中反映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的思想之中,同时也反映在他们同时代和以后赞同历史唯物主义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去研究宗教的人们的思想之中。

马克思总结了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上帝和宗教的思想,在肯定和继承费尔巴哈宗教理论的同时,却又克服了费尔巴哈囿于世界观的局限而无法跨越的障碍,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阐明了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最终创立了无产阶级崭新的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经历了一个萌芽、形成和发展、成熟的过程。1840年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逐渐形成了朴素的革命民主主义和唯心主义无神论宗教观。1844年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论犹太人问题》和《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等著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完成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标志,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宗教观形成的标志。1875年以后发表的《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发展成熟的标志。

马克思曾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他把宗教批判和政治批判结合起来,把哲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结合起来的成果,这一成果“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7]。恩格斯也曾经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历史发展的科学。它和唯物辩证法一样,一经产生,就成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宗教和其他学科的方法论指导,“成为我们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8],考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史,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随着马克思、恩格斯世界观的转变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而创立起来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揭示了宗教及其规律。他们认为,宗教宣扬的神灵观念都不过是人们对支配自己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通过幻想认识的结果;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必须在人类现实生活的过程中寻找宗教产生存在的原因;宗教的演变归根结底要用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去说明;宗教最终要伴随人类自觉掌握自己命运时刻的到来而走向消亡,但这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过程;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宗教具有麻醉人们精神的作用,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宗教维护自己的统治,被统治者往往也利用宗教达到自己的政治经济目的。

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如何解决社会主义进程中的宗教问题,他们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与宗教在世界观上是对立的,二者不能调和;宗教本质上是精神现象,绝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甚至暴力去对待宗教;要实行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实行教会同国家分离,学校同教会分离;对宗教僧侣要进行阶级分析;在社会主义事业中,不能将宗教和无神论问题提到不适当的地位。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把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贯穿到人类社会历史领域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作为系统化的世界观,起码应包括自然观和历史观两方面。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只在自然观上达到了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全都是唯心主义的。可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观察宗教离不开历史观的指导。以往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主义一统天下。马克思把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统一起来,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尽管马克思主义之前也有唯物主义哲学,却没有唯物主义宗教观。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上的宗教观,只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即唯物史观,这是它与其他一切宗教观的根本区别。

如果要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特征,首先就应该说它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这种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的最大特征,就是用社会历史和社会实践来说明宗教。“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9]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每一个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10],因此,宗教的本质必须“到宗教的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现存物质世界中去寻找”[11],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宗教的现实物质基础。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具体说,“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12]。正是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各种唯心主义宗教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实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宗教并不是像宗教神学所宣扬的那样是由客观上存在的超自然的力量,如神所创造和决定的;也不是像主观唯心主义者所说的是来自所谓人类先天就有的信仰宗教的本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以往一切宗教观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

按照这一哲学的基本原理,宗教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作为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人类社会生活过程在人们头脑中的曲折反映,归根到底依赖于人类的物质生活过程,为人类的社会生活过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所决定。正是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观比以往任何一种宗教观都更科学地把握了宗教,从而实现了宗教观历史上的根本变革。

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其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特征,坚持用社会历史和社会实践来说明宗教而不是相反,坚持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对待西方宗教学的各种流派和研究成果,取其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理论和知识精华,弃其违反实际、反映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和有神论糟粕,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科学理论和知识体系,而不应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西方宗教学知识完全对立或混同起来,更不能用后者冒充或代替前者。

(三)列宁的宗教观

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初期,根据俄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俄国的宗教国情相结合,形成了俄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列宁在领导俄国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苏维埃政权以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初步实践中,以自己对宗教的研究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新贡献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政策的体系。